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食品安全自查。
第四条公司应当将食品安全自查结果书面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五条公司应当对食品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查内容第六条食品生产环节自查内容:(一)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二)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温度、时间等控制;(三)食品的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四)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等标识;(五)食品的销售环节;(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环节。
第七条食品销售环节自查内容:(一)食品的储存、运输等环节;(二)食品的销售环境、设施设备等;(三)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等标识;(四)食品的进货渠道、验收、销售记录等;(五)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其他环节。
第八条其他环节的自查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频率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实际情况,确定食品安全自查的频率。
第十条食品生产环节的自查频率不得少于每月一次;食品销售环节的自查频率不得少于每周一次。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组织第十一条公司应当设立食品安全自查组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应当制定食品安全自查计划,明确自查内容、自查频率、自查人员、自查时间等。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应当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食品安全自查整改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自查整改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存在问题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处理;(二)对存在的问题环节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三)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四)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五)其他整改措施。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对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实施全程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第五条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第六条自检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食品原料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二)食品加工制作、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三)食品销售、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五)食品安全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等。
第七条公司应根据自检自查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等。
第八条自检自查可采取全面检查、抽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
第九条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由自查组长负责汇总,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十条自检自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自检自查时间、地点、范围、方式等;(二)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三)整改措施及实施时间表;(四)整改效果评估及后续管理措施。
第三章食品安全整改第十一条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食品安全风险扩大。
第十二条整改措施应具体、可行,涉及多个部门的应协调一致,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三条整改责任人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负责,整改完成后应进行效果评估。
第十四条整改完成后,应将整改报告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监督。
第四章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通用10篇)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1 为了加强对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销售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所经营的食品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
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接受行政执法部门检查。
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二条经营包装食品时,应当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
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的食品,应当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三条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如实记录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条本单位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不合格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
对不合格食品应当实施退市登记管理制度。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严禁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销售。
第七条在行政执法部门检查时,本单位及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主动、积极、有义务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篇2 1、设立食品卫生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4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品质,我国建立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自身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定期自主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促进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自我管理水平。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设立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活动。
2. 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制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计划。
计划应当明确自检自查的对象、内容、方法、频率等,确保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检自查工作。
3. 实施食品安全自检自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自检自查计划,组织开展自检自查活动。
自检自查的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经营场所设施、卫生管理、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销售环节等。
自检自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抽样检测、档案审核、问卷调查等方法。
4. 形成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自检自查结果,形成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情况,包括问题和风险的发现、整改和改进措施等。
5. 报告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结果。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报告报送给食品监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食品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评估和监督,并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理。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主管理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可以提高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能力,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还可以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消费者选择安全健康的食品。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5篇)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目的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3.1品控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品控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品控部分别指派一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4.1现场检查规程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20篇)

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20篇)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精选20篇)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1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安全自查自报制度篇2一、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2、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3、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查验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明,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检验证明等,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
关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选6篇)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关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选6篇)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4篇)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通过自查、整改、检查等方式,建立起完善的食品生产安全管理体系,并加强对生产过程、环境、设备和人员的监控和控制,以达到食品生产的安全、卫生、标准化要求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自查目标和任务:明确自查的目标和任务,包括检查食品生产各环节是否符合卫生、安全、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自查频次和周期:规定自查的频次和周期,根据企业规模和风险等级确定自查的频率和时间安排。
3.自查内容:明确自查的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控制、设备和仪器的管理、产品的质量检验等方面。
4.自查方法和指标:制定自查的方法和指标,明确检查的项目和要求,包括现场检查、记录、取证等。
5.自查记录和报告:要求企业建立自查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效果,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问题整改和追踪:明确问题的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建立问题追踪和督促机制,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7.自查评估和奖惩制度:建立自查评估和奖惩制度,对自查工作进行评估,对自查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罚,对自查合格的企业给予奖励。
8.监督检查和不合格处理: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产、处罚等。
以上是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2)是指企业为了保障食品生产安全而建立的一套自查、自评、自整改的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自查目标:明确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的目标和要求,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自查内容:明确食品生产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和关键点,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环节,以及生产设施、设备、卫生、操作等关键点的自查内容。
3. 自查程序:规定自查的频率、时间和流程,并制定相应的自查表格或清单,指导企业进行自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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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 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米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 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 职责
3.1品控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品控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品控部分别指派一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4. 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
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
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 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 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 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
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
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
1. 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 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或专门区域。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三)标签标识
1. 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2. 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检查规程: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重点注释: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有进口商相关信息。
3. 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检查规程: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四)索证索票
1. 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
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2. 企业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3. 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同1
4. 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