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一、审计准备阶段1.制定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时间,并确定审计人员。
2.收集资料:收集关于工程项目的各项决算资料,包括合同文件、付款证明、工程变更等。
3.建立审计档案:按照审计要求建立审计档案,包括审计计划、决算资料、审计报告等。
4.进行初步调查:对工程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调查,了解工程项目的运作情况。
二、审计实施阶段1.确认决算真实性:核实工程项目的决算是否真实,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等。
2.评估决算合法性:评估工程项目的决算是否合法,包括是否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决算。
3.检查决算合规性:检查工程项目的决算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包括是否有超支、滥用资金等情况。
4.进行实地检查: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进展情况。
5.制定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制定审计报告,明确工程项目的决算情况,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报告阶段1.审核审计报告:内部审核审计报告,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报审审计报告:将审计报告报送给相关部门审批,确保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引导审计报告使用:向工程项目相关方提供审计报告,并引导其按照审计意见进行决算调整或改进。
四、监督和改进阶段1.监督决算调整:对工程项目的决算调整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跟踪改进落实:跟踪工程项目相关方对审计意见的改进落实情况,确保改进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3.总结经验教训:总结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的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和规范。
以上是关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的简要描述,该制度可以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的决算真实、合法、合规,并为工程项目的改进提供依据和建议。
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管理规定

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公司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管理规定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决算工作得审计监督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得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类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零星维修等工程项目.二、定额使用定额使用于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发(1994)第11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鲁建标发(1995)第10号《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鲁建标发(2003)第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发(2003)第3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
三、资料报送建设单位送审资料,要有一套完整得工程预决算书,并附竣工图纸、变更单、工程签证单、材料价格签证单、合同书及与其配套得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齐全后,由集团有关公司建设位负责送审计处.资料要求1、预决算书:经建设单位与主管部门审核过得概算(含修正概算)与预算、决(结)算书、要有项目施工人员車核后由项目科长、分管项目得经理审批签字;2、工程量计算书等:要有项目施工人员审核后由项目科长、分管项目得经理审批签字;3、工程签证单(采用微机打印):要有两人以上得项目施工人员、分管项目得经理审批签字,重大工程(超过5万元)签证需由公司总经理联签。
4、材料价格签证单:必须跟工程单位名称相吻合,及相关人得签字与物价科得盖章.公司供材料清单(包括材料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出入库资料等);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得特殊材料得原始发票记录等。
5、合同书:必须跟工程单位名称相一致。
如借用相关合同必须由建设方书面报告,并由总经理签字;超过10万元得工程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6、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书、施工变更签证(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小额维修(临时性安排)无正规图纸工程,以简图方式标示。
应分别有设计人员、审核人员、校核人员联签。
四、决算审计经审计审核资料齐全得工程预结算书,由财务审计人员负责登记后,送工程审计科进行审计,工程审计科指派人员书画登记后安排审计。
工程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决算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决算审计工作,加强经济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决算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决算审计工作。
第三条项目决算审计是指审计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对项目实施的决算程序进行审计,以评价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决算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决算审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廉洁原则,实行审计自律,坚决维护审计权威,维护法律尊严。
第五条审计人员应当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扰和影响,依法依规行使审计职权。
第六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审计机构所有。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七条项目决算审计的具体任务由审计机构负责实施。
第八条审计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项目决算审计部门,明确内部审计管理组织结构。
第九条项目决算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项目决算审计工作;(二)制定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三)确定审计人员名单,组织审计人员培训和考核;(四)规范审计工作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严密性和规范性;(五)编制审计报告和出具审计意见;(六)开展审计结果跟踪评价和应对处理。
第十条项目决算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执业资格,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项目决算审计任务。
第十一条项目决算审计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维护审计机构和审计职业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项目决算审计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初步审计计划阶段:审计机构组织审计人员编制初步审计计划,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目的和审计内容。
(二)信息搜集和调查阶段:审计人员对项目决算相关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调查,明确审计重点和审计重点。
(三)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根据审计计划和方案,对项目决算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审计,掌握项目决算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
(四)审计意见出具阶段:根据审计结论,审计人员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制度

建筑工程结算审计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结算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审计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各类工程项目。
3. 工程结算审计应坚持公正、客观、合法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审计机构与人员1. 本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或委托外部专业审计机构负责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2. 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和客观的立场。
三、审计内容1. 工程量的审核:对照施工图纸和实际完成情况,核实工程量的准确性。
2. 合同价款的审核:检查合同条款的执行情况,包括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否符合约定条件。
3. 变更与索赔的审核:审查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合理性及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4. 材料用量及成本的审核:核查材料用量的准确性和成本的合理性。
5. 间接费用的审核:包括管理费、利润等间接费用的合理性审查。
6. 最终结算的审核:综合以上各项内容,对最终结算金额进行审核确认。
四、审计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2. 审计部门或委托的审计机构应对提交的结算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3. 审计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必要时可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核实。
4. 审计完成后,应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指出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5. 施工单位应根据审计报告调整结算金额,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结算手续。
五、责任与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责任。
2. 审计人员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 对于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妨碍审计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工程 决算 管理制度

工程决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决算行为,确保工程决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和审计的单位和个人。
3. 工程决算应遵循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确保每一笔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二、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工程决算报告,并对决算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决算的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决算工作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3. 审计单位负责对工程决算报告进行独立审计,提出审计意见。
4.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完整的工程成本资料,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决算工作。
三、决算编制1. 工程决算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配合。
2. 决算编制应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基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 决算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投资执行情况、变更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
四、决算审核1. 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初步编制的决算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2. 监理单位应对决算过程中的关键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如有必要,可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成本审核或评审。
五、决算报告1. 决算报告应详细列明各项费用的构成,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用、间接费用、预备费等。
2. 决算报告应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发票、合同、变更单等。
3. 决算报告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决算审计1. 审计单位应独立开展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不受任何外部干扰。
2.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作为最终支付依据。
3. 如审计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由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1. 工程决算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发现的决算问题进行举报。
3. 相关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制度一、前言工程预决算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公正、透明,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为了规范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制定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健全的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和管理,保障工程项目投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原则:(1)公正独立原则:审计机构应独立开展审计活动,不受任何内外部因素的影响。
(2)合法合规原则:审计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客观公正原则:审计工作应客观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利益。
(4)保密原则:对审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三、工程预算审计管理1. 预算编制:工程项目立项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编制项目预算,包括工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等,预算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资金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预算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管理部门应及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超支、节约等问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3. 预算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审计机构对项目预算进行审计,确定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实工程项目的预算实施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工程决算审计管理1. 决算编制:工程项目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编制项目决算报告,包括工料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等,决算编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确保决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决算监控:项目实施结束后,决算管理部门应及时监控决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决算超支、节约等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最终成本与预算一致。
3. 决算审计:由审计机构对项目决算进行审计,确定决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实工程项目的决算实施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机构1. 审计机构组织:建立工程预决算审计管理机构,由相关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活动,选派专业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工程决算审计的内容及要求

工程决算审计是对工程项目的决算资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的过程,旨在核实工程项目的成本是否合理、准确,并确保其符合财务会计原则和相关法规要求。
以下是工程决算审计的一般内容和要求:1. 审计范围:确定审计的具体范围和对象,包括审计的时间段、具体工程项目或阶段等。
2. 决算文件审核:审查项目的决算文件,包括投资预算、工程量清单、设备材料清单、施工图纸、合同文件等,确保其准确、完整。
3. 费用核实:核对项目的实际费用与决算资料中的预算费用,审查费用的合理性,包括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间接费用等。
4. 支付证明审查:检查支付凭证、发票、合同和合规文件等,以验证支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 资金使用审查:评估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核实资金是否按照决算计划使用,并审查是否存在滥用、浪费或挪用资金等情况。
6. 财务数据分析:对项目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比较实际花费和成本预算,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风险。
7. 合规性审查:核实工程项目的决算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财务会计原则和审计准则要求。
8. 报告编制:撰写审计报告,总结审计结果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对审计结论进行评定。
工程决算审计的要求包括:- 审计人员应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财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 审计应遵循相关国家法规和审计准则,确保审计程序的合法性、客观性、独立性和保密性。
- 审计应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准确评估工程项目决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 审计报告应明确问题和异常,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措施,供相关部门和管理者参考。
- 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项目相关方,并确保审计结论得到适当处理和跟踪。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程决算审计内容和要求可能因国家、地区和组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时,遵循相关法规和准则,并与审计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进一步沟通和咨询。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随着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和发展,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成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合规性的重要环节。
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具备以下几个方面:一、审计目标和范围1.审计目标:竣工决算审计旨在验证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与实际工程量、质量、工期等情况是否一致,评估项目的投资合理性和效益情况,保障国家利益。
2.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包括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工程量与质量验收、工期和进度控制等方面。
二、审计程序和方法2.搜集审计证据: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搜集能够证明基本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证据。
3.审计程序:确保审计过程规范、科学和公正,包括开展初步调查、制定审计计划、核实审计对象、分析审计风险、开展审计测试等程序。
4.采用合适的审计方法:使用数据分析、抽样调查、财务核查等方法进行审计,并根据项目特点选择适当的方法。
三、审计重点和难点1.审计重点:重点审计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的合规性;关注工程量与质量验收,确保项目质量满足要求;关注工期和进度控制,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完成。
2.审计难点:难点在于项目庞大复杂,审计工作需要兼顾多个方面的考量;对于一些具体细节难以获取真实资料,需要对证据进行判断和推断。
四、审计结果和报告1.制定审计报告:将审计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编制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得出的结论和建议进行说明和解释。
2.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以供项目管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改进。
五、审计监督和跟踪1.开展审计监督:对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2.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确保相关问题得到整改和改进。
总之,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具备全面、公正、科学、规范的特点。
只有通过合理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计,才能有效保障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资金的合规性,并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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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公司
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管理规定
为加强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决算工作的审计监督力度,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类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零星维修等工程项目。
二、定额使用
定额使用于山东省建设厅鲁建标发(1994)第11号《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鲁建标发(1995)第10号《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鲁建标发(2003)第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发(2003)第3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等。
三、资料报送
建设单位送审资料,要有一套完整的工程预决算书,并附竣工图纸、变更单、工程签证单、材料价格签证单、合同书及与其配套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齐全后,由集团有关公司建设位负责送审计处。
资料要求
1、预决算书:经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过的概算(含修正概算)和预算、决(结)算书、要有项目施工人员車核后由项目科长、分管项目的经理审批签字;
2、工程量计算书等:要有项目施工人员审核后由项目科长、分管项目的经理审批签字;
3、工程签证单(采用微机打印):要有两人以上的项目施工人员、分管项目的经理审批签字,重大工程(超过5万元)签证需由公司总经理联签。
4、材料价格签证单:必须跟工程单位名称相吻合,及相关人的签字和物价科的盖章。
公司供材料清单(包括材料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金额、出入库资料等);
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特殊材料的原始发票记录等。
5、合同书:必须跟工程单位名称相一致。
如借用相关合同必须由建设方书面报告,并由总经理签字;超过10万元的工程应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6、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书、施工变更
签证(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小额维修(临时性安排)无正规图纸工程,以简图方式标示。
应分别有设计人员、审核人员、校核人员联签。
四、决算审计
经审计审核资料齐全的工程预结算书,由财务审计人员负责登记后,送工程审计科进行审计,工程审计科指派人员书画登记后安排审计。
(一)工程审计主要依据以下资料:
1、经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过的概算(合修正概算)和预算、决(结)算文件、工程量计算书等;
2、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文件;
(1)工程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等(或协议);
(2)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3)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书、施工变更签证(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公司供材料清单(包括材料采购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出入库资料等);
(5)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特殊材料的原始发票记录等。
(二)工程审计分类
1、内部审计:工程审计人员分别负责对较小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零星维修工程进行审计。
主要是:
(1)审核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是否准确。
主要材料是否按定额正确提取,工程结算是否按当年的差价、取费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重点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
(2)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
(3)审核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施工的工程要提供有关建设单位调研报告、生产厂家和施工程序;
(4)审核其他有关事项。
2、外部审计:对较大数工程决算安排外审,外审程序是:
(1)审计处负责安排工程审计科人员整理预算书、图纸、签证等资料,联系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签订合同,进行交接并在交接单上签字。
(2)如审计过程中需要看现场,由审计处负责联系现场施工
人员带领查看,资料不全等临时性问題,由审计处负责协调。
(3)初审决算完成后送回审计处进行复审,主要是:
检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是否准确。
主要材料是否按定额正确提取,工程结算是否按当年的差价、取费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重点检查与合同价不同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
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
检查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施工的工程要提供有关建设单位调研报告、生产厂家和施工程序;
检查其他有关事项。
(4)复审后再返回外部审计部门进行调整。
调整完毕后审计处再复核,确认无误后出定案单。
(5)定案单首先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然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安排出报告。
(6)决算报告共五份,外审单位一份,审计处留一份,工程建设单位一份,财务一份,施工单位一份。
五、决算复审
1、内部审结决算复审:内部决算审结后,审计处安排内部其他人员复审,初审值不得大于复审值的2%。
造成损失的,视情况由审计人员赔偿损失或直至取消内部审计资格。
2、外部审结决算复审:外部决算初步审结后,审计处安排复审。
被委托方初审额不得大于委托方复审值的1%。
复审值1%以内部分,复审费相应从审计费总额中扣除;审减值超出复审值1%部分,复审费按8%从审计费中扣
除(依据合同);如果超出2%,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审计资格,造成损失的依据损失情况追回损失或依法提起诉讼。
3、审计底稿:外审决算合同、签证、变更、图纸、送审决算等所有资料,由联盟公司审计处留存。
六、决算书联签
(一)内部审计决算
工程审计科安排内部审结后,报送有关公司项目部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分管经理联签;超过50万元决算总经理联签;工程审计员、审计处长联签。
(二)外部审计决算
工程审计科复审后,报送有关公司项目部确认,项目负责人、项目分管经理、总经理联签;工程审计员、审计处长联签;超过200万元决算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联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