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_尹峰

合集下载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先行开展我省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土地调查办公室《关于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先行开展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统筹衔接城乡土地调查成果,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设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库,对完善土地调查制度,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多规合一”,巩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全省权籍调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以省级下发的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查清城镇村庄内部商服、工业、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各类土地利用状况。

三、技术路线以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城镇村地籍调查成果及以城乡规划、城市建设等资料,查清城镇村庄内部每一块土地的利用类型、面积等情况。

对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现有地籍调查成果,获取城镇村庄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并与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衔接;对未完成地籍调查的区域,利用城乡一体化调查底图,综合调绘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图斑的位置、界线、地类,查清城镇村庄内部每块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

统筹衔接城镇村庄和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建立城乡一体化数据库。

如图3.1所示。

图3.1城镇村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总体路线图四、工作程序与方法(一)确定调查范围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确定的城市(201)、建制镇(202)、村庄(203)范围和边界,结合最新影像和土地利用实际状况,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初步调绘城镇村庄范围。

经实地核实后,划定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城镇村庄调查范围界线,并作为城镇村庄内部调查控制面积的依据。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oc教学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oc教学内容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d o c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保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第三次土地调查”)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

第三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这些都对土地基础数据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需求。

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面掌握各行各业用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和利用状况,是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围绕“三去一降一补”精准发力的必要前提;是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用地,促进产业转型和优化升级,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和制造业迈向中高端的现实需要。

(二)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是促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的重要支撑。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粮食生产最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基础的生活保障。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背景介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为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状况、促进土地管理和保护提供准确数据支持而进行的全国性调查。

本实施方案将对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内容、方法和具体步骤进行详细说明。

一、调查目标:1.了解我国土地资源的现状和分布情况;2.获取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变化的数据;3.掌握土地利用状况的变化趋势;4.了解土地资源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发展情况;5.提供土地调查数据支持,为土地管理和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内容:1.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土地利用状态等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整理;2.土地利用变化调查:记录不同时间段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情况,分析土地利用趋势;3.土地资源质量调查:包括土地利用程度、土壤质量、土地退化等指标的调查和评价;4.土地可持续发展评价:分析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程度,提出改善土地利用方式的建议。

三、调查方法:1.野外调查:通过实地勘察、测量、取样等方式,收集土地资源信息;2.遥感影像解译:利用遥感技术,对大范围土地资源进行分析和解译;3.统计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各类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得出结论;4.专家研讨会:组织专家对土地调查的方法和结果进行研讨和评估。

四、调查步骤:1.筹备阶段:编制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制定调查指南等准备工作;2.调查准备:制定调查任务书、确定调查对象和范围、设计调查样本等;3.实地调查:根据调查指南,对选定样本进行野外调查;4.数据整理与分析:整理野外调查数据,利用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5.结果报告:编制调查结果报告,总结分析调查结果,提出政策和建议。

五、数据保密:1.调查数据采用匿名化处理,确保调查对象的隐私权;2.调查数据仅在参与调查工作的工作人员中传递和使用;3.对于敏感信息的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护。

六、调查时间表:本次土地调查计划从2023年开始进行,预计历时两年,具体的时间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奠定农村土地改革基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开展

奠定农村土地改革基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开展

November
2017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
长、教授严金明
土地数据和人口数据是我国经济
社会发展的两大最基础数据,把
土地资源查实查清,将在未来一
段时间对政策制定、经济发展和
科学研究等众多领域产生深远的
影响。

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所长王东阳相对城市来说,农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更低,通过土地调查测绘对地理位置、权属划分的精准界定,为土地确权打下基础,从而进一步使得农村土地流转、租赁依据更加精确,有利于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为确保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在确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农改的重大事项上,都需要土地调查来摸清“家底”和政策落实情况。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开展
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10月16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通知》明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奠定农村土地改革基础
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三批)》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三批)》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三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0•【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三批)》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20〕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针对各地提出的耕地恢复属性标注原则与标准、耕地坡度赋值问题,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开展了调研,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并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规程和有关标准等,编写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三批)》,现予以印发,请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6月10日附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三批)问题108:耕地恢复属性标注的原则和标准如何把握?《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7号)要求,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时的耕地及其后的新增耕地,现状是园地、林地、草地及坑塘水面等其他农用地的,在按现状确定地类的同时,对于清理后可以直接恢复耕种的,标注“即可恢复”属性;对清理后不能直接恢复耕种,相关耕种设施需要采取一定工程措施重新修整后才能恢复耕种的,标注“工程恢复”属性。

各地在初始调查阶段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标注恢复属性做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大多数省份围绕耕作层和耕作设施是否破坏,是否具备直接恢复耕种的条件,分别从开挖坑塘深浅或取土厚度,种植或占用时间长短,本地区种植果树、林木类型或品种,本地区地形地貌及坡度情况,本地区常见的简单清理措施,以及实际用途等方面细化了标注原则和标准,总体符合要求。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doc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doc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一)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三调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国家直接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三调的主要任务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工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四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相较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三调是对“已有内容的细化、变化内容的更新、新增内容的补充”,并对存在相关部门管理需求交叉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等地类进行利用现状、质量状况和管理属性的多重标注。

具体任务包括: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印发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印发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印发
作者:暂无
来源:《资源导刊》 2018年第12期
2018 年11 月19 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
调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并对工
作实施作出具体部署。

按照《方案》部署,“三调”将全面细化和完善全国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全国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

《方案》要求,丰富和创新“三调”成果表达形式,调查成果要更进一步地充分体现自然
资源属性信息,凸显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家底特征,形成以土地为本底的自然资源基础底图,必要时可进一步形成三维成果图和各类自然资源系列专题图,全面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和促
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

《方案》明确,从2017 年10 月9 日到2019 年年底,开展“三调”工作,2020 年汇总
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并将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成果报国务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调有关问题
省级试点问题
外业10个县(市、区):江夏区、襄州区、红安县、京山 县、松滋市、枝江市、随县、阳新县、安陆市、竹山县。 给予适当补助经费 提前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省级示范县区(国家提前下发图件资料)
襄州区、麻城市、石首市
三调有关问题
变更调查与三次调查之间关系问题
2017年度变更调查按照现有模式开展 2018年度变更调查充分利用三次调查采集的遥感数据和 工作底图 2019年度变更调查结合三次调查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同步 开展 2020年起逐年开展新一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以 上年度12月31日统一时点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
调查方法
已完成村庄地籍调查(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区 域,在村庄地籍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采用转换、抽取等方法, 对照遥感影像,转绘调查区内的公用道路(城镇村道路)、农 村居民点(农村宅基地)、水塘(坑塘水面)、林木(公园与 绿化)和其它土地利用图斑的位置、边界,判定和核查土地利 用类型,形成覆盖全部调查区的村庄土地利用图斑
城乡土地调查的差异
城乡分离的土地调查体系在目标任务、技术方法、精度要求、 数据标准、成果管理等诸多方面相互独立、差异显著,难以 实现土地调查成果的城乡土地一体化管理以及综合应用
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的意义
对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制度、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满足 城乡土地规划、土地利用管理、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登记 等方面的需要,开展城乡一体化土地利用调查,重点调查城 镇村土地利用图斑,统筹衔接城乡土地调查成果,建设城乡 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具有 重要的现实意义
城乡数据接边时,以低精度服从高精度为基本原则,解析法 测定的界址原则上不做调整,同时考虑图形表现时的协调性
村庄土地图斑调绘
村 庄 土 地 利 用 图 斑 绘 制 过 程
村庄土地图斑调绘
检查核实
图斑质量检查
完成城镇村土地利用图斑的调绘和城乡土地利用衔接后,调 查和建库机构应依据遥感影像、地籍调查、土地征收、土地 供应、土地登记、土地整治等土地管理成果,逐图斑进行检 查,协调图斑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做好检查记录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科教文卫用地(08-2)
文物古迹用地
特殊用地(09)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0906)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工业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06)
工业用地(0601)
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06)
仓储用地(0604)
城市土地利用现状
城 市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建制镇土地利用现状
建 制 镇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村庄土地利用现状
村 庄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图
三调有关问题
预算问题
参考依据:《县级土地资源调查生产成本定额》 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地籍调查 西安80坐标系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
交通运输用地(10)
港口码头等(100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商服用地(05)
批发零售用地(050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城 市 土 地 利 用 框 架
城市土地图斑调绘
城 市 土 地 利 用 图 斑 转 绘 过 程
建制镇土地利用框架
建 制 镇 土 地 利 用 框 架
建制镇土地图斑调绘
建 制 镇 土 地 利 用 图 斑 转 绘 过 程
村庄土地调查
调查范围
依据遥感影像特征,参照二次调查及变更调查确定的村庄(203) 范围,划定村庄土地调查工作边界
城镇村界线和道路纵向相切时,城镇村内宜作为一个图斑, 城镇村外宜最一个图斑;城镇村界线和道路横向相切时,道 路宜作为一个图斑表示,并依据道路特征判定道路类型
权属界线原则上宜作为图斑界线;权属界线切割线状图斑时, 宜保持线状图斑的完整性,可以通过线状图斑面积在相邻权 属单位内的占比进行地类权属面积统计
图斑关系检查
检查城乡土地利用图斑完整性、拓扑关系正确性,重点修正 几何拓扑错误,避免零碎图斑的产生
属性质量检查
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中的数据结构和约束条件,检 查城镇村土地调查数据的属性结构和数据内容
数据核查修正
初步完成城镇村土地调查工作之后,应会同国土所(分局)、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委会等部门对城镇村土地调查 成果进行核查,修正错误数据,必要时,应外业补充调查
衔接内容
城镇村土地利用图斑和农村土地利用图斑相互衔接
衔接方法
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基本调查区域,以街道(乡镇)、村庄为 调查基本单元,建议由同一调查和建库机构完成城乡一体化 的调查,避免组织管理上的推诿扯皮
以遥感影像为依据,划定乡镇村土地调查和农村土地调查的 边界线,城镇村界线宜作为图斑的界线
• 利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登记等资料和经验判断、补充调查 等方法,核查图斑位置、界线的准确性和图斑地类的正确性
土地分类对比2-1

城 镇 规 划 功 能 分 区
地 调 查 工 作 分 类 对 照

城市规划分类
土地调查一级类
土地调查二级类
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07)
城镇住宅用地与农村宅基地
行政办公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08-1)
商业金融业用地 商服用地(05)
商务金融用地(05-3)
文化娱乐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科教文卫用地(08-2)
体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科教文卫用地(08-2)
医疗卫生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科教文卫用地(08-2)
建立数据库
• 统筹衔接城镇村和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建立城乡一体化数据库
技术路线2-1 城 镇 村 土 地 利 用 调 查 总 体 路 线
技术路线2-2 村 庄 土 地 利 用 调 查 技 术 路 线
准备工作
工作准备
制定调查区城镇村土地调查技术方案
技术准备
学习掌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分类体 系、规程规范、技术要求、精度指标、数据标准和成果要求 等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

城市规划分类
港口用地 机场用地 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市政共用设施用地 供水用地 供燃气用地 供热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加油站 邮电设施用地 雨污水处理用地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 殡葬设施用地 绿地 生态绿地 特殊用地 水域
高速公路
土地调查一级类
土地调查二级类
交通运输用地(10)
港口码头用地(1007)
遥感影像、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供应、城镇规划、地 形图、国情普查、城镇建设等数据,当前可以使用1980西安 坐标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并 对转换精度进行分析评价
基础资料7-1
城 市 正 射 影 像
基础资料7-2
城总 体 规 划 图
未完成村庄地籍调查的区域,可以直接依据遥感影像特征,参 照国情普查数据,通过外业补充调查,绘制村庄土地调查区内 的公用道路(城镇村道路)、农村居民点(农村宅基地)、坑 塘(坑塘水面)、林木(公园与绿地)和其它土地利用图斑的 位置、边界,核查土地利用类型,形成覆盖全部调查区的村庄 土地利用图斑
协调城乡图斑关系
对外交通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0)
公路用地、机场用地等
铁路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0)
铁路和轨道交通用地(1001)
道路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0)
公路用地(1002)
长途客运站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0)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1004)
土地分类对比2-2

城 镇 规 划 功 能 分 区
地 调 查 工 作 分 类 对 照
优先使用最新的0.2米分辨率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或者 使用2014年以后的0.2米以上分辨率正射影像图;条件不具备 的,可以采用最新的1米分辨率正射影像图作为补充;
分析把握遥感影像、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土地供应、地形 图、城镇规划、国情普查、城镇建设等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 、相互转换、检查印证的规律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城镇村土地调查
一 二提 纲 三 四
一、 工作背景 二、 目标任务 三、 技术路线 四、 准备工作 五、 城镇土地调查 六、 村庄土地调查 七、 城乡土地调查衔接 八、 城乡土地调查数据库
工作背景
土地调查的二元体系
一是在农村开展的以土地资源调查为主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二是在城镇开展的以土地产权调查为主的城镇地籍调查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园与绿地(08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园与绿地(0810)
特殊用地(09)
其他特殊用地(09-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 河流(1101)等
交通运输用地(10)
公路用地(1002)
城市土地利用框架
交通运输用地(10)
机场用地(1006)
公园与绿地(08)
公园与绿地(0810)
商服用地(05)
其它商服用地(050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公用设施用地(0809)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