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中心课时核算办法
心理咨询室经费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室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心理咨询室的经费管理,保障心理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持续稳定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经费的管理、使用、报销等活动。
第三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管理遵循依法、规范、透明、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管理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合规。
第五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管理应当加强对人员的管理,防止经费管理中的人为失误和违规行为。
第六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管理应当加强对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的规定,合理有效地进行经费分配和使用。
第七条遵循节约用钱原则,节俭办事,合理支出,确保经费的最大利用效益。
第八条本制度由心理咨询室负责制定并组织贯彻实施,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章经费管理的规定第九条心理咨询室经费主要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奖金、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
第十条心理咨询室经费来源主要通过单位预算拨款、政府补助、自筹经费等途径。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室经费使用应符合单位的职能定位和服务宗旨,确保经费用于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室经费使用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期限,不得挪用经费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四条心理咨询室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心理咨询室经费使用应当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透明。
第十六条心理咨询室经费使用应当防止滥用、浪费和挥霍。
第十七条心理咨询室经费使用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经费管理的程序第十八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的申请程序包括编制申请、审核批准、使用执行、登记归档等环节。
第十九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的申请程序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申请经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心理咨询室经费的审核批准程序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科学性和经济性的审查,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心理咨询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心理咨询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心理咨询工作对于帮助个体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心理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激励心理咨询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1、客观性原则考核应基于客观的工作表现和成果,避免主观偏见和个人情感的影响。
2、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应涵盖心理咨询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咨询服务的数量、质量、专业发展等。
3、公正性原则考核标准和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被考核者在公平的环境下接受评估。
4、激励性原则考核结果应与奖励、晋升、培训等激励措施挂钩,激发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考核主体1、上级主管心理咨询师的直接上级主管负责对其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观察和定期评估。
2、同事互评同一团队的心理咨询师相互评价,从不同角度了解工作表现。
3、客户反馈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获取客户对心理咨询师服务的评价。
四、考核内容1、咨询服务数量(1)统计心理咨询师接待的咨询个案数量,包括面对面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
(2)根据咨询的时长和频率,评估其工作负荷。
2、咨询服务质量(1)咨询效果评估通过跟踪回访客户,了解其心理问题的改善情况,评估咨询的实际效果。
(2)咨询过程评估观察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的沟通技巧、倾听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3)客户满意度调查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收集客户对咨询服务的评价,包括对咨询师的专业水平、态度、帮助程度等方面的满意度。
3、专业能力提升(1)培训学习考察心理咨询师参加专业培训、学术研讨会、工作坊等学习活动的情况。
(2)学术研究鼓励心理咨询师开展与心理咨询相关的学术研究,发表论文、著作等。
(3)案例分析与分享评估其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总结能力,以及在团队内部分享经验的情况。
4、职业操守(1)遵守伦理规范考核心理咨询师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如保护客户隐私、避免利益冲突等。
(2)团队合作观察其在团队中的合作精神,包括与同事的沟通协作、资源共享等。
心理咨询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心理咨询工作绩效考核方案一、引言心理咨询工作对于维护个人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心理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明确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以及结果应用,以促进心理咨询师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考核目标1、提高心理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满足来访者的需求。
2、激励心理咨询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3、为心理咨询师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和依据。
三、考核内容1、咨询服务量统计心理咨询师接待的来访者数量,包括个体咨询、团体咨询等。
考量咨询时长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2、咨询效果评估采用来访者满意度调查、症状改善评估等方法,评估咨询效果。
关注来访者在咨询后的心理状态变化,如焦虑、抑郁等症状的减轻程度。
3、专业能力考核心理咨询师对相关理论和技术的掌握程度。
评估其在咨询过程中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4、职业道德考察心理咨询师是否遵守保密原则,保护来访者隐私。
评估其在咨询中的职业操守,如是否存在不当行为。
5、协作与沟通观察心理咨询师与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情况。
考量其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效果。
6、学习与成长查看心理咨询师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情况。
评估其自我学习和知识更新的能力。
四、考核方法1、定期评估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估。
由上级主管、同事以及来访者进行多维度评价。
2、不定期抽查随机抽取咨询案例进行审查。
观察心理咨询师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3、自我评价要求心理咨询师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4、专业考核组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试或考核。
五、考核结果应用1、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激励优秀表现。
2、职业发展为考核优秀的心理咨询师提供晋升、培训等机会。
对于表现不佳的咨询师,提供针对性的辅导和改进计划。
3、反馈与改进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心理咨询师,帮助其了解自身优势和不足。
鼓励心理咨询师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不断提升工作绩效。
心理咨询室对工作量计算的两点建议

心理咨询室对工作量计算的两点建议
1.开设的二课堂是正常教学、咨询以外的工作,每周1次,每次1小时,建议心理健康二课堂工作量折合2课时。
2.建议除正常教学外加3课时
(1)接待教师放松要做好陪伴,而且要做好后续的材料登记,每次约1节课。
(2)心理咨询室工作属于用心、劳神的服务工作,做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必须要深入班级,与班主任,同学、家长反复了解情况,做出方案,然后正式咨询,后续电话回访等等,虽然每次面询1小时,但是这些工作不是1小时就能完成的。
(3)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周加4课时,心理咨询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更是繁杂,是否也可以考虑折合工作量。
(4)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很强,需要付出大量个人时间、精力、财力去学习研究。
(5)国家教育部对心理健康教师的待遇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2012年新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第13条规定:“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
最新心理教育培训学时规定

最新心理教育培训学时规定
为了提高心理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促进心理教育事业健康
发展,制定了以下最新的心理教育培训学时规定:
1. 心理学基础课程:心理学基础课程为培训心理教育工作者提
供必要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
心理学基础课程的学时要求为30
学时。
2. 心理咨询技术:心理咨询技术是心理教育工作中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提高心理教育工作者的实践能力。
心理咨询技术的学时要求
为50学时。
3. 心理评估与测试:心理评估与测试是进行个体或群体心理状
况评估的重要步骤,对于制定个性化心理教育方案具有重要意义。
心理评估与测试的学时要求为40学时。
4. 心理干预与辅导:心理干预与辅导是解决心理问题与困扰的
关键方法,培训心理教育工作者掌握相关技能非常重要。
心理干预
与辅导的学时要求为60学时。
总的学时要求为180学时。
以上是最新的心理教育培训学时规定,每位心理教育工作者都应按照规定参与相应学时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请注意,这份文档仅提供参考和概述,具体培训学时规定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范本(2篇)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 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包括午休时间),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6:00,另配备每周两天夜间咨询师值班至晚上9:00。
2. 员工应按时到岗上班,如需事假、病假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主管提出申请。
3. 年度休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10天,具体休假时间由员工与主管商议确定。
二、工作考勤制度:1. 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的要求,不得早退、迟到或旷工。
如果因特殊情况迟到超过15分钟,应当事后向主管说明原因。
2. 出入门禁:员工每天上班时,必须刷卡进入办公区域,下班时刷卡离开。
无故不刷卡者将被视为旷工。
3. 离岗登记:员工需离开办公区域超过30分钟(包括午休时间),应事先向主管报备离岗时间和原因。
三、咨询业务管理制度:1. 咨询师需按照预约时间准时接待每一位咨询对象,保持咨询室和环境整洁有序。
2. 在咨询过程中,咨询师需遵循专业的道德和伦理规范,保证咨询内容的保密性,并且不得与咨询对象建立私人联系。
3. 咨询师应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1.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或擅自调整工作安排。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专注,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游戏或其他娱乐活动。
3. 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不得利用咨询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4. 员工需尊重同事和上司,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员工应关心、维护咨询室的安全和环境卫生,注意使用电器设备和办公用品。
2. 如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员工应第一时间向主管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3. 咨询室内严禁吸烟和饮酒,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
六、奖惩制度:1. 出勤良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获得相应奖励,如现金奖励、员工表彰等。
2. 员工如发生迟到、早退、旷工、工作失误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扣除奖金、记过或辞退等处理。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最新版)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最新版)教师工作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界定1.教师工作量分为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育人工作量和附加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由科研规划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与管理,育人工作量由学生处(团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与管理。
2.教学工作量指教师直接从事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含实践性课程)授课工作所产生的工作量,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混合式教学、工作室教学、实训实习指导、社团活动与课程设计指导、学术报告与专业讲座等教学环节工作量。
教学工作量既计算绩效工资,也纳入职称赋分。
3.附加工作量指从事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及其它与教学相关的辅导群体性活动(如运动队训练)、裁判、评审等间接性教学工作量。
附加工作量只计算绩效工资,不纳入职称赋分。
4.教学工作任务是指教师在各类教学活动中应完成的工作内容。
(1)一般性教学工作任务:编写学期授课计划、编写教案、编写学习材料、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核(包括命题、制卷、监考、阅卷、试卷分析、成绩登录与上报)等。
(2)指导性教学工作任务:包括编制实习计划、准备实习资料、备课、预做、指导、批阅报告、评定成绩、实习总结等。
二、教学工作量定额教师教学工作定额实行分类管理。
教学型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为每学年380标准学时(平均周学时12节) 。
行政兼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为每学年60标准学时(平均周学时2节)。
其他类型教师教学工作量定额根据教师分类管理办法调整。
专任教师周平均课时最高限额20学时,行政兼课教师周平均课时最高限额6学时。
师资特别紧缺专业确实需要超过最高限额的,应经教师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教学校领导审批,超过上限部分教学绩效工资减半计发。
产假和进修等学校安排的长期外出学习视同完成教学工作量定额。
企业锻炼、外出挂职等按相关办法规定执行。
心理咨询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心理咨询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一、引言心理咨询工作是一项关乎人们心理健康和福祉的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心理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本绩效考核细则旨在明确心理咨询工作的考核标准和方法,促进心理咨询师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考核对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等。
三、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具体周期,如季度、半年或一年。
四、考核内容(一)专业能力1、知识储备对心理学理论、技术和方法的掌握程度,包括但不限于精神分析、认知行为疗法、人本主义疗法等。
对各类心理障碍和心理问题的诊断和评估能力。
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的了解和遵守情况。
2、咨询技能建立良好咨询关系的能力,包括倾听、理解、共情、尊重等。
制定有效的咨询方案和干预措施的能力。
灵活运用咨询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咨询过程的掌控和引导能力。
(二)工作态度1、责任心对来访者的负责程度,是否认真对待每一次咨询。
按时完成咨询工作,不无故拖延或取消咨询。
对咨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解决。
2、敬业精神对心理咨询工作的热爱和投入程度。
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参加培训和进修。
积极参与团队建设和协作,为团队发展贡献力量。
(三)工作效果1、来访者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或面谈等方式,了解来访者对咨询效果和服务质量的满意度。
重点关注来访者症状的改善、心理状态的调整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2、咨询目标达成情况对比咨询前制定的目标,评估咨询目标的达成程度。
对于未达成的目标,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职业素养1、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
妥善保管咨询记录和相关资料。
2、伦理道德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不进行任何违背伦理的行为。
在咨询过程中保持中立、公正,不歧视、不偏见。
五、考核方法(一)自我评价心理咨询师在考核周期结束时,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我评价,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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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专科心理咨询中心咨询课时核算说明
心理咨询中心工作量化:
1.2014级大学新生入学心理普测,以及不合格同学的访谈工作:
表1 我院专科2014新生测试总体情况
总人数结果异常人数所占比例
2275 414 18.2%
杨巧娜接待心理访谈数量:82人次
王平平接待心理访谈数量:75人次
黄书宇老师本学期为试用期,主要精力放在听课、备课等方面,在本次普测工作中,仅分配其做了一定的协助工作,咨询及首访工作会在下学期再给予安排。
(备注:本部分工作有档案可查,档案为学生保密,存于心理咨询中心,如有需要可供查阅)
2.学生日常咨询工作,针对全校4560名在校生,本学期专科南充、
金堂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
王平平接待咨询次数55次(包括面对面咨询和电话咨询)
杨巧娜接待咨询次数50次(包括面对面咨询和电话咨询)
(备注:本部分工作有档案可查,档案为学生保密,存于心理咨询中心,如有需要可供查阅)
3.咨询中心值班;本学期专科部3位老师,新生量增了1倍,老师
在除了上课以外均在咨询值班。
杨巧娜值班总计:20小时*16周=320小时。
王平平值班总计:20小时*16周=320小时。
(本部分工作有值班表以供查对)
3.心理咨询中心值班期间日常事务包括:心理危机干预,包括解决
辅导员上报的心理危机个案;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学校心理咨询网站的信息更新;心理专栏报刊编辑;指导心理社团日常建设;
社团迎新等日常事务,每学期去希望小学一次,嘉陵区监狱一次,心理健康节活动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建立等。
4、统计:
本学期专科部心理教研组共接待金堂校区、南充校区咨询及访谈数量:262次。
教师行政值班时间总计:640小时。
鉴于心理咨询中心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依照学校规定的咨询课时量,特此申请本学期该部分工作量总计240课时。
专科部基础教研室心理教研组 20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