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活动场地与物品借用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组织举办讲座借用学校教室申请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华南农业

华南农业大学备注:1.为面向学生办理借用教学大楼教室时间,其余时间不办理;2.学校只提供星期五晚上、星期六、星期日的教室供学生借用,其余时间不提供场地安排。
学生社团及班级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从事商业、影视及其他违法的活动。
3.如需用到教室多媒体设施的,必须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一份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涉及到意识形态的讲座,还需一份交保卫处备案。
4.根据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规定,要使用教室的多媒体设施请到电教中心咨询。
5.学生借用教室时间一般限于3-16周。
6.供学生举办各类大型讲座等的教室情况见下表。
可供学生举办各类大型活动、讲座等的教室列表关于借用学校公共教室举办各类讲座的暂行规定随着我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社团举办的各类活动、讲座繁多,为保证我校学生的学习时间和维护我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校内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的积极健康有序地开展,进一步规范举办各类讲座借用学校公共教室的管理,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举办讲座、报告会、论坛的有关规定》(华农党发【2002】29号)及学校的其他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所借用的教室不得举办具有下列倾向的活动、讲座等。
①违背国家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的;②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机密的;③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④宣扬色情、淫秽、迷信、暴力或传教活动,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的;⑤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讲座、培训班的;⑥不利于学校稳定和发展大局的;⑦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凡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形势政策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如果主讲人为校外人士的,主办单位至少应提前一周将有关主题、内容、主讲人基本情况、听众范围、举办地点和时间、学院党委的意见以书面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审批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第三条凡涉及思想意识形态、形势政策的报告会、讲座和论坛,如主讲人为校内人员,应经主讲人所在单位和主办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同意并签定意见方可借用学校公共教室。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场地及物品借用相关规定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场地及物品借用相关规定前言为了使社联公共物品管理和借用更趋规范化、科学化,使各社团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有效提高社联与社团间工作的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社团,推进社联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我部门特在此列下相关规定。
一、场地与物品借用的规范化(一)申请时间的统一请各社团将活动策划书提前2个星期交给社联主席团,经审核通过后,提前1星期将要申请的物品、课室等物资告知社联人力资源部相应干部(人力资源部每周的周一周二接受申请信息),届时我们会汇总各种物资申请统一到指导老师那里申请,所以请各社团务必事前做好活动的计划与物资借用的安排。
(二)社团分类及其对应负责人的明确学生社团共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学术类、文娱类及体育类。
为了做到分工的明确,提高工作的效率和避免工作中出现混乱,请各社团明确自己所属社团类别,并知道其相应负责人,以便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各类别社团相应负责人联系方式列出如下:社团类别社联相关负责人主席团大二大一学术类肖洋(656399)叶晓彬(610605)方建桦(650458)(保险学社、管理学社、银行实践社、英语俱乐部、心协、法学会、粤港文化协会)梁国栋(683620)(除上面列明的其他学术类社团)文娱类黄释莹(657935)余嘉颖(618787)陈碧云(659657)体育类陈雪(680978)谢骏(675989)林宏锋(681028)二、场地与物品的借用与申请(一)课室申请1、可供申请的活动时间段除了按上课时间段(周末活动不予批准)选择以外,还有多个连续的时间段供选择:上午:第1—4节;下午:第5—7节;晚上:第8—11节;白天:第1—7节;全天:第1—11节2、普通课室的申请可申请的普通课室有:1栋的301-305、401-405,7栋的负101和负102,其中1栋301和401均可容纳94人,7栋负101和负102均可容纳119人,其他课室可容纳55人。
3、多媒体课室申请可申请的多媒体课室有:北阶101-104(均为244座),北教B201-B204(均为192座)*申请多媒体课室注意事项:①学院多媒体教室主要承担全校多媒体教学任务和学术报告活动,原则上禁止带有商业活动性质的活动和讲座;②多媒体课室只可申请用于大型活动或讲座,类似培训、会议、比赛等活动请申请普通课室;③学院多媒体教室举办活动时,不准随便布置场地、张贴横幅和装饰品,不准在墙面贴透明胶布,活动结束时必须清理干净现场。
物品借用流程

物品借用流程其他部门管理物品院团委管理物品注:1、院团委管理物品包括:舞台、音响、会议话筒、地毯、席卡、礼仪服装、演出服装、志愿者服装、引导牌、木制课桌(25张)、方凳(100张)、小推车。
2、其他常用物品管理部门:院办:桌布、折叠椅、颁奖托盘、投影仪、幕布、干花; 后勤处:花草、长拖线板(2.5平方); 学工处学生事务管理中心:轻质课桌。
3、物品借用应提前3天办理完毕手续,并前往有关部门落实情况。
4、物品借用期间由借用部门负责保管,除不可抗原因外,发生遗失、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物品使用完毕,应在借期内及时归还,否则后果自负。
6、社团联合会自有物品,由秘书处建立《物品借用清单》,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社团使用活动场地借用器材管理制度教室申请社团使用非多媒体教室的申请步骤:1.到校社联秘书处凭活动申请书填写教室申请单(非多媒体教室)一式两份;2.携带一份教室申请单到教务处秘书处协调;3.将具体教室及时间即使到校社联秘书处反馈给校社联。
社团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申请步骤:1.院网站看活动教室是否被申请,;2.到院社联秘书处交活动申请;3.如活动被批准,社联秘书处开一式3份的教室申请单;4.携带3份教室申请单到教务处秘书处申请;5.一份自留,一份给物管,另一份交回原处。
;。
悬挂横幅、海报申请社团申请悬挂横幅步骤:1.到校社联秘书处交活动申请;2.社团查看活动是否被校团委批准;3.如活动被批准,则开一份悬挂横幅的申请单。
(横幅内容不得出现商业性质内容)4.携带横幅、海报及申请单到行政楼保卫处秘书处,经批准后方可悬挂,张贴。
2013年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申请表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流程图阅读《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流程图》,带好相关文件(见下两框的要求)于每周一至周五中午—到华山学生活动中心室校学生会财务部处进行预约申请。
阅读《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须知》,自行下载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申请表》,签名并盖上申请单位所属学院、行政部门公章(社团需盖社联公章)。
申请单位必须于周一至周五中午—借用申请表、押金(押金收取明细详见《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押金细则》)到华山学生活动中心室校学生会财务部处进行申请登记。
成功办理手续后凭财务部回执在周一到周五:—:和:—:这两个时间段凭回执领取物资,领取物资后在批条上坐好登记,并自行保管好回执。
物资用完后或者预约归还时间已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到学生会财务部,同时做好登记,归还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和:—:并凭回执于周一至周五中午:—:到华山学生活动中心室校学生会财务部处领回押金。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资借用须知第一条借用方须为院级以上单位(因此在申请表上需加盖院级以上单位的章印,社团需加盖社联印章),不对班级、部门及带营销性质的商业宣传活动和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类活动外借物品。
第二条物品借用必须使用校学生会物资借用申请表的统一表格(网页下载见百度文库,搜索:年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物品借用申请表);申请表须经借用单位审批。
第三条校学生会物品借出事务办理由校学生会财务部负责,归还事务办理由校学生会财务部与保安处共同负责。
财务部负责手续流程,保安负责物资的实际借出与归还。
第四条借用手续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中午:—:,地点在华山新学生活动中心办公室。
如无紧急情况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物资的实际借出与归还可在学生会正常值班时间内完成。
最早可提前一周提交申请表格预约借用物品,不受理提前超过一周的预约。
最早可提前两天搬运物资。
(注:各组织必须在回执有效期内来领取所借物资,过期视回执作废。
第五条归还物资和完成归还手续(即领回押金)需在两天内完成,特殊情况需知会物资管理总负责人。
学校场地借用管理规定

学校场地借用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学校场地是一个重要的资源,它为学校的各类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场所。
然而,学校场地借用管理的不规范会给学校和学生带来一系列问题。
因此,学校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场地借用管理规定,准确明确规定借用流程、条件和责任,以确保场地的合理利用和学校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借用流程1. 提交申请:借用者应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递交借用场地的申请。
申请应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用途、预估参加人数等信息。
2. 审批程序: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借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借用申请是否符合学校规定。
如符合,则进行下一步审核。
3. 签订协议:学校与借用者双方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场地保护和维护责任。
4. 缴纳保证金:借用者应在活动前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用于赔偿因活动而造成的场地损坏或其他违规行为。
5. 活动进行:借用者按照场地使用约定进行活动。
三、借用条件1. 学校相关活动:学校场地主要用于学校自身的教学、科研、文化活动等,因此,首先应保证学校自身所需活动的正常进行。
2. 合法合规:借用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安全保障:借用者需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参与活动的人员的安全。
4. 场地保护:借用者应确保场地整洁,不损坏场地设施设备,同时应正常使用场地设备。
四、借用规定1. 借用时长:学校场地借用一般根据活动的具体需求确定,但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
2. 借用期限:借用者一般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借用场地,不得在规定之外使用。
3. 优先权:学校内部的活动享有优先借用权,其他外部组织和个人需在学校核准之后才能进行借用申请。
4. 使用规范:借用者需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危险、违法或违反学校章程的活动。
五、责任规定1. 借用方责任:借用者应对借用场地进行保护和维护,不得有任何破坏行为。
2. 学校责任:学校应对借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借用者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场地的完好。
【最新】大学生社团备品使用、借用管理办法

大学生社团备品使用、借用管理办法
1、大学生社团联合会财产由各部门分别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各部开展活动需借用社团联合会器材的,应先写借条,内容包括部门、所借物品理由、需借用时间。
凭借条到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取用。
登记内容还应写明经手人、登记人。
如需借用音响器材,则应由院团委老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2、院社联财产均属院团委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取用或将其外借。
3、院社联以外单位借用社团联合会器材时,借条上应加盖公章。
由主席团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借用。
使用时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4、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如情况特殊,可作适当调整。
5、每学期末,由办公室重新登记社团联合会财产,除因公耗损外,若有损坏或遗失,由持有部门折价赔偿。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

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在大学校园中,学生活动中心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场所,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展示才艺、交流情感、提高技能、放松身心的平台。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我校针对该中心的管理制定了一套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我校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的具体内容。
一、场地预约与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内的场地分为室内和室外场地。
学生组织或个人在使用场地前需提前预约。
预约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以方便学生选择。
预约时需提供活动名称、时间、人数、活动内容等详细信息,并保证活动内容符合校方相关规定。
使用时需按时开始和结束,并遵守中心内的规章制度,保持场地的整洁和安全。
二、设备借用和维护学生在使用活动中心时,可以根据需要借用中心内的设备,如音响、投影仪等。
设备借用需提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借用时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任何问题或损坏,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或赔偿。
同时,学生在使用设备时应正确操作,保护设备的寿命和功能。
三、安全管理大学生活动中心的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中心内设有专门的安保人员,负责维持场所安全和秩序。
学生在入场前需通过安保检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同时,学生在活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相关指示进行应对。
四、宣传和促销大学生活动中心是学生展示才艺的重要场所,因此宣传和促销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学生在前期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进行宣传,吸引更多的人参加活动。
同时,在活动当日,学生应制作宣传资料,并在活动中心内进行宣传。
为了规范宣传行为,学生应遵循校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五、活动策划与执行大学生活动中心举办的活动需要提前策划和执行。
学生在策划活动时应考虑到观众的需求和中心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时间。
同时,学生应仔细安排活动的执行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在活动结束后,学生应进行总结与反馈,以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华南农业大学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借用制度

阅读活动中心借用流程,到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财务部查阅最近两周内的借用情况,预订申请。
阅读《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使用承诺书》,签名并盖上申请单位所属学院、行政部门公章(社团需盖社联公章,并交至社联办公室,再由社联办公室统一交上)。
财务部按照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电话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成功申请场地的单位于每周二、四中午12:30—14:04交押金后(押金收取明细详见《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借用须知》第三条)及承诺书至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一楼112财务部值班人员。
之后凭财务部回执于活动当天要求保安开放学生活动中心并上交回执。
活动结束后,经保安检查相关设备确认无损后可取回回执,并凭回执于周二、四中午12:30—14:00到校会财务部领回押金。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场地用途借用场地时间年月日至填写规则一律要求按照备注所写年月日至年月日至是否已阅读《申请流程》是否已阅读《借用权责》押金是否需要使用场内桌椅银码申请单位所属组织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申请范围及要求:1 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只限院级或院际以上的组织借用(社团需交至社联办公室再统一交上),不接受商业活动场地申请。
2 申请单位最多可提前12天,逢每周二、周四中午12:30—14:00校学生会值班时间提交场地申请。
3 一个申请单位一周内最多只能申请两次场地(包含彩排时间),每次最多能申请三个时间段。
场地使用时间段分为:早上7:3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9:00—22:00。
4 押金收取明细详见《新学生活动中心借用须知》第三条。
5 若需使用音响、灯光、麦克风等设备,需自行联系蚂蚁办公室。
6 此借用条例最终解释权归为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所有。
7 对于学校行政机关,如后勤处、科技处等学校机关的场地申请,我们将考虑其活动的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场地申请的优先权。
(财务部填写)基本信息申请单位负责人用途押金是否需要使用场内桌椅银码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晚上)年月日(上午、下午、晚上)年月日(上午、下午、晚上)借出单位意见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负责人:(签章)年月日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场地使用后检查情况:保安签名:押金领取人:押金退还人:日期:1.真维斯学生活动中心101室只限院级以上的组织借用,不允许个人以及其他商业性活动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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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活动场地与物品
借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活跃校园文化气氛,更好地服务学生,加强学生活动场地及物品借用管理,特制定《华南农业大学学生活动场地及物品借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生活动场地为学生社区公共场地、饭堂公共场地、教学公共场地、体育场地以及宣传品(海报、横幅、展板、电子屏)投放场地等;学生活动物品为公用折叠桌。
第二条上述学生活动场地及物品由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教务处、后勤处、体育部全权负责,统一由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协调管理。
凡符合本办法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并获批准的学生活动,可以免费使用有关场地及物品。
第三条学生活动场地及物品主要用于学校开展各类校园科技、文化、艺术等活动使用。
活动内容要求积极向上,能反映时代主题,弘扬时代发展主旋律,有利于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章使用申请程序
第四条拟使用场地及物品的学生组织,应在使用场地及物品前一周,填写相应申请表,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经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由学生组织提交至场地管理部门审批。
其中体育场地由体育部审批,教学场地由教务处审批,学生社区场地由学生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审
批,饭堂门口场地由校团委审批,宣传品投放场地(横幅)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批。
若各学生组织预定的活动场地与校级临时性重要活动发生冲突时,以校级活动为先。
第五条具体申请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1-8。
第三章使用规定及纪律
第六条学生组织应确保在公共场地开展的活动为非商业行为,遵守场地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场地或物品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活动结束后,保证活动场地整齐洁净。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自觉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严禁故意破坏公共物品,若出现设备设施的人为损坏,应由场地申请单位负责赔偿。
第八条申请单位应担负起场地安全保卫及维护场内活动正常秩序的责任,活动开展不得影响校内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同学们的日常休息。
第九条宣传品的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不得为纯商业宣传,不得未经相关单位批准乱贴、乱挂、乱放。
第四章违规记录及处理
第十条场地借用单位随意更改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或者取消活动,未按规定至校社联办理相应申请手续,场地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当学期的借用申请。
第十一条违反场地使用规定、场地活动纪律的学生组织,校社联按违规项目、次数对其进行违规记录,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直至停止其
相关借用。
第十二条校社联每周汇总上一周违规记录,同时通报相应单位,并公布于校社联网页及公告栏。
若学生组织当学期内累计违规两次,则以第二次违规记录后开始暂停该单位30天内的借用申请。
学期结束后违规记录清零,新学期重新记录。
第十三条宣传品的投放要按规定经相应部门批准,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投放的,经校社联查实,予以摘除并取消该单位的此项申请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的,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以上规定由校团委、校社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