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办理流程
人事档案转移怎么办理档案调动流程

人事档案转移怎么办理档案调动流程一、人事档案转移怎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怎么办理档案转移的办理流程:1、转入:(1)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2)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①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②本人持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单位审核。
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
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
2、转出:①持接收单位商调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②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③将《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交回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档案要求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
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D、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
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须保管好。
二、调档案需要什么手续如何走流程一、调档案需要什么手续,如何走流程(一)市内(人才市场)档案调动:1、《市内职工流动就业登记表》流入单位盖章,流出单位盖章,流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流入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人事档案怎么办理

⼈事档案怎么办理在很多时候,我们国家是有⼈事档案,那么这个⼈事档案⼀般情况下应该怎样进⾏办理?我们⾃⼰是否可以打开⾃⼰的⼈事档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事档案怎么办理⼀、档案调⼊程序A、单位存档:1.委托存档单位持原单位(⼈才存档机构除外)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信,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员保留全民⾝份审批表”⼀张,并加盖公章。
2.持表到我处开具商调函。
3.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事关系(⼯资关系和⾏政介绍信)。
4.档案交⼈才中⼼,⼈事关系经中⼼盖章后交存档单位保管。
B、个⼈存档:1.持由原单位⼈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函)、本⼈⾝份证(如⾝份证丢失等原因可持户⼝簿)、本⼈近照(⼀张⼀⼨免冠,彩照、⿊⽩均可)。
2.填写(海淀区流动⼈员保留全民⾝份审批表)⼀式两份。
3.⼈才中⼼向本⼈所在单位开具调函(或商调函)。
4.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事关系(⼯资关系和⾏政介绍信)。
5.档案及⼈事关系交⼈才中⼼并办理存档证。
氵:1.单位存档每年1—3⽉缴费,标准240元/⼈、年;个⼈存档需在档案调⼊时交费,标准20元/⼈、⽉,每次⾄少交半年2.需办理集体户⼝、出国政审者应预交两年存档费;3.个⼈存档提前调出时,存档费不退;4.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须出⽰。
⼆、档案调出程序A、单位存档:1.持接收单位的调函和由原单位取回的⼯资关系和⾏政介绍信。
2.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份⼈员调出审批表”⼀张,并加盖公章。
3.到⼈才中⼼办理档案及⼈事关系(⼯资关系和⾏政介绍信)调出⼿续。
B、个⼈存档:1.被调⼊单位开具商调函,如单位决定调⼊可直接开具调函(令)。
2.⼈才中⼼负责转移⾏政介绍信、⼯资介绍信。
3.交回“存档证”。
三、区内调动程序A、单位存档调往单位存档:1.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份⼈员调出审批表”⼀张,并加盖公章。
2.由调⼊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员保留全民⾝份审批表”⼀张,并加盖公章。
三类人事档案办理流程

三类人事档案办理流程(一)大中专毕业生档案1.所需材料《报到证》、个人档案2.接收程序(1)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并按规定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2)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审核无疑义后,编号入库;(3)档案携带过程中严禁私自拆封,封签如被打开人才中心不予接收;(4)一年合格转正定级的大中专毕业生,确定其的工资级别及标准工资额,并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年度考核鉴定表》进行入库归档。
(二)机关工勤人员档案1.所需材料《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和个人档案2.接收程序(1)持人事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把档案交到人才中心;(2)查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①材料齐全:按规定对档案进行整理;②缺少材料:向原单位索要,材料齐全后整理;(3)对接收档案进行登记;(4)档案携带过程中严禁私自拆封,封签如被打开人才中心不予接收;(5)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审核无疑义后接收;(6)编号入库;(7)每年将收集到的《年度考核鉴定表》、《工资变动审批表》等符合应归档范围的材料入库归档。
(三)流动人员档案1.受理对象(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3)待业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6)外国企业常驻代理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7)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2.接收程序(1)单位或个人托管人事档案,必须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或《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2)单位或个人办理完成托管协议后,将人事档案移交到人才中心档案室管理;(3)通过机要寄来的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接收后,移交到档案室管理;(4)档案室接收到人事档案后,及时签收、登记、编号、上网、入库。
人事档案相关工作流程

人事档案相关工作流程人事档案相关工作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三大板块即人事档案分类整理、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人事档案电子化扫描。
以下是详细的工作流程:1、人事档案分类整理工作流程: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材料大致分为十大类:一履历材料二自传材料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四(4-1学历学位材料、4-2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4-3科研学术材料、4-4培训材料),五政审材料六党团材料(入团材料在前,入党材料在后,如: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退团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七奖励材料八处分材料九(9-1工资材料、9-2任免材料、9-3出国(境)材料、9-4会议代表材料)十其他材料每类材料,按照材料形成时间从早到晚的时间排列。
2、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流程:依据《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标准》,认定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
期间,将出具五大表即:《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干部人事档案存疑、记载不一致表》、《干部人事档案缺件信息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
“三龄两历一身份”是指年龄(出生时间)、工龄(参加工作时间)、党龄(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考察材料)、干部身份(《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登记表》等)。
以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为参照,对比档案材料,将“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结果记录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上。
以此初表,将相应的情况,夫子、粘贴入相应的《干部人事档案存疑、记载不一致表》、《干部人事档案缺件信息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中。
其中,《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最终将加入档案第五类材料中。
出生时间的认定,主要查找最早形成时间的材料,排除其他获利可能(上学6岁、入团14岁、入党18岁、招工16岁),一般均以最早形成材料为参照来认定出生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主要查找《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
单位人事档案托管流程

单位人事档案托管流程
单位人事档案托管流程
1、档案调入:首次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的单位办事人员须持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2、已签订过《人事代理协议》的单位有办理档案时办事人员持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人才中心开具《商调函》进行调档;
3、档案调出:员工离职后,须持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身份证和档案调入地开具的商调函前来中心办理档案调出手续档案转出前如属中心集体户口,须办理户籍迁转手续;
4、员工离职时若无接收单位,请持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将档案由单位托管方式转为个人托管方式;
5、档案由接收单位接收后,须将回执寄回中心
人事代理的对象
人事代理的对象分为单位委托代理和个人委托代理两类:
单位代理的主要对象: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聘用制的全面事业单位;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的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民办科研机构
个人委托代理的主要对象:具有西安市经开区户口的各类人才,因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自动离职、除名等,办理了与原单位脱离工作关系手续的;因企业裁员、转制、破产下岗或失业的各类人才;人事档案已转递回我市,而本人在外地工作或未就业的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职高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和因私出国人员;其他相关人员。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制度目的为确保公司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便于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2)员工离职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其离职申请、离职证明等相关资料。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类别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2)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档案归档(1)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时间、规定顺序归档。
(2)归档过程中,对档案资料进行再次检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4. 档案保管(1)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资料受潮、霉变。
(2)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编号进行存放,便于查阅。
(3)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
5. 档案利用(1)员工本人需查阅档案时,应经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2)非员工本人需查阅档案时,应经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6. 档案销毁(1)档案资料达到销毁期限或无保存价值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销毁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销毁。
(2)销毁档案资料时,应采取焚烧、碎纸等方式,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
五、档案管理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3.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监督,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办理流程

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博士后进站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申请表;
2. 博士后进站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3. 博士后进站人员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 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5. 其他相关材料。
二、提交申请
博士后进站人员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并由其审核后报送至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单位。
三、审查材料
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
审查通过后,将进入下一步流程。
四、签订协议
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单位与博士后进站人员签订《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缴纳费用
博士后进站人员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人事档案管理费、集体户口管理费等。
费用缴纳完毕后,将进入下一步流程。
六、领取证明
博士后进站人员持缴费凭证到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单位领取《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证明》和《博士后进站人员集体户口接收证明》。
七、办理迁出
博士后进站人员需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持《户口迁移证》到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八、办理迁入
博士后进站人员人事档案和集体户口接收单位将博士后进站人员的《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完成户口迁入手续。
完成迁入手续后,博士后进站人员的集体户口将纳入所在单位的集体户口管理。
人事档案管理流程

人事档案管理流程概述人事档案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包括员工个人信息、工作经历、教育背景、薪酬福利、绩效评估等内容。
管理好人事档案对于企业来说既是一项法律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流程。
下面将简述人事档案管理的主要流程。
人事档案建档建档程序人事档案建档是人事档案管理的第一步。
员工如何提交信息,以及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性,将影响人事档案的建立。
•员工提交信息:员工填写电子表格或者纸质表格将信息提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事档案应当由员工本人提交,填写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审核、登记: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员工提交的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审核之后登记到人事档案中。
•档案编号:对员工的人事档案进行编号,使员工档案信息的存储和查找方便快捷。
建档要求建档要求包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员工提交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也需审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信息保存:应当保存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培训经历、考核评价、工资福利等信息。
•机密性:应当将员工的个人信息保密,避免散布给非授权人员访问。
人事档案存储及更新存储方式对于人事档案存储,现代化企业应采用电子化存储,将员工的档案信息存储在数据库中,以实现方便快捷的查找和管理。
档案更新•档案更新周期: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审查员工的个人信息是否变化或者更新以及上一年的工作经历、考核评价、工资福利等是否发生改变,并进行相应的更新。
•档案完整性:所有的档案修改和更新都应记录相关信息,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如因资料缺失或记录错误造成档案丢失,管理者应及时调查原因并恢复丢失的记录。
人事档案查询和使用查询权限对于人事档案的查询,应该设置明确的权限管理。
一般情况下,人事档案只能由部门主管、人资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授权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档案利用人事档案的使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员工的隐私和人权。
允许使用人事档案的情况包括:•员工离职:人事档案可作为辞退或考核员工时的参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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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接收管理办理流程
一、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
1.履历材料;
2.自转材料;
3.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材料;
4.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及工人总结;
5.审计材料: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6.学历学位材料;
7.培训材料;
8.政审材料;
9.职业(任职)资格材料;
10.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11.反映科研技术水平的材料;
12.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际、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等材料;
13.表彰奖励材料; 14.涉纪渉法材料;
15.录(聘)用材料; 16.辞退、罢免材料;
17.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
18.工资、待遇材料; 19.出国(境)材料;
20.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体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21.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
22.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材料;
23.治丧材料; 24.其他材料。
二、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要求
(一)形成人事档案材料的部门,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人事档案材料,建立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坚决做到干部人事档案经审核不合格的不接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归档,查阅不符合规定的不提供,做到档案管理“三防”(防丢失、防涂改造假、防失密泄密)。
(二)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三)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
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
(四)归档材料应当为原件。
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公章。
(五)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或国际标准A4(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三、档案加材料
(一)需要在个人档案中加入各类材料的,须是人事档案材料归档范围所规定的材料;
(二)加材料时,需持单位介绍信、移交材料清单和本人身份证到人才中心档案室办理。
四、三类人事档案办理流程
(一)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1.所需材料
《报到证》、个人档案
2.接收程序
(1)大中专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并按规定将档案转入人才中心;
(2)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审核无疑义后,编号入库;
(3)档案携带过程中严禁私自拆封,封签如被打开人才中心不予接收;
(4)一年合格转正定级的大中专毕业生,确定其的工资级别及标准工资额,并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审批表》、《年度考核鉴定表》进行入库归档。
(二)机关工勤人员档案
1.所需材料
《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和个人档案
2.接收程序
(1)持人事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把档案交到人才中心;
(2)查实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①材料齐全:按规定对档案进行整理;
②缺少材料:向原单位索要,材料齐全后整理;
(3)对接收档案进行登记;
(4)档案携带过程中严禁私自拆封,封签如被打开人才中心不予接收;
(5)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审核无疑义后接收;
(6)编号入库;
(7)每年将收集到的《年度考核鉴定表》、《工资变动审批表》等符合应归档范围的材料入库归档。
(三)流动人员档案
1.受理对象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理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2.接收程序
(1)单位或个人托管人事档案,必须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或《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
(2)单位或个人办理完成托管协议后,将人事档案移交到人才中心档案室管理;
(3)通过机要寄来的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接收后,移交到档案室管理;
(4)档案室接收到人事档案后,及时签收、登记、编号、上网、入库。
3.终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程序
流动人员持接收单位开具的商调函或调令和存档合同、身份证,人才中心审核后转递档案并按规定转移行政、工资关系。
调往市外的人员须先办理户口迁出,并持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出通知单到人才中心办理调动手续。
五、转出程序
(一)所需手续
(1)档案转移到市区内的,需要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调档函;
(2)档案转移到市外的,需要当地人事部门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
(二)办理流程
(1)档案调动,须有调入单位的商调函;
(2)凡办理档案转移,要将调档函提供给人才中心,由人才中心审查、完善档案转移的各种手续后,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由档案机要人员将密封好的档案按规定办理;
(3)档案转出登记签字。
六、档案查阅借阅程序
(一)档案室建立查阅档案和借阅档案登记薄。
查、借阅必须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二)单位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2人以上,持单位介绍信,经人才中心分管领导审查有关证件后签字可查阅;
(三)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注明查阅目的,明确有关时间、问题、范围等,以便准确提供;
(四)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在指定地点,查阅摘抄的内容应交档案管理员复核、签字,确需从档案中取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拍摄复制有关档案内容;
(五)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追究责任;
(六)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和单位介绍信并持有身份证,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后,方可借阅;
(七)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部门负责人同意或上级主管机关的直接授权和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并必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档案、资料不得外借;
(八)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
(九)凡违反借阅规定造成损失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七、办理时限
根据档案周转时限而定。
八、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