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照明系统
船舶电气基础—— 船舶照明系统

10
3.远洋船舶上的苏伊士运河灯,其灯 内有两个独立光源,转换使用。 4 . 前后锚灯为白色环照灯;信号桅上 的失控灯采用红色环照灯。 二、航行灯和信号灯的控制(见书)
航行灯和信号灯采用白炽灯;航行 信号灯采用双丝白炽灯。
航行灯采用两路独立供电、并与应 急电源相联,不同的航行灯使用共同 的故障蜂鸣报警器。
灯管两端电压点燃前高于电源电压,点燃后低于电源 电压。
4)特点:寿命长、光效高、光色好,频繁开关阴极物 质消失快,使寿命大为缩短。
5
2.高压汞(水银)灯 (高压指高压汞气) (有镇流器,但不需要启动器 ) (图为外镇式、还有自镇式)
1)结构:石英内管有二个主电极、 一个辅电极(接电阻),内充氩气和 放有少量汞;外管充氩气、内臂涂有 荧光粉。
6
3. 高压钠灯 高压触发脉冲、
使钠(为主) 、 汞蒸气和氙气弧 光放电发光。 4. 金属卤化物灯 利用金属卤化物电离放电,需触发器和镇流器。 5. 氙灯、 汞氙灯(需 要启动器点燃、有镇流器)(作探照灯、有害紫外线辐射较大)
触发电路产生高电压,使高气压的(汞)氙气弧光放电发出 强光;石英玻璃管必须保持清洁,若用手摸过,须用洒精或蒸馏 水洗净,否则油迹在紫外线的作用下,玻璃失去透明或损坏。
2)每一防火区的照明至少由两路供电,一路 为应急照明。
14
二、照明线路的保护(见书) 船舶正常照明系统,各支路熔断器集中在分电
一、航行信号灯
1. 船舶航行信号灯为:前/后桅灯、左/右舷 灯、尾灯(统称为航行标志灯)。
一类船舶的左/右舷灯安装在驾驶台两侧; 左/右舷灯左红右绿,前/后桅灯均为白色; 左/右舷灯及尾灯灯光平面照射角之和为 360°。 2.闪光灯用于发出船舶过狭窄航道、正处 于转弯或后退状态的警示信号,采用白色 环照灯。
船舶照明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目录船舶照明系统的维护与管理摘要 (2)第一章船舶照明系统维护检修 (3)1.1 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 (3)1.2 船舶常用灯具 (5)1.3 各种灯具的安装 (9)1.4 照明系统的控制 (10)1.5 照明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周期 (11)第二章船舶照明设备的管理与改进 (12)2.1 荧光灯的管理 (12)2.2 移动式装货灯灯具的管理 (14)2.3 水密灯具的管理 (14)2.4 白炽灯泡的选用 (15)2.5 照明电网主变压器配备的改进 (15)结论 (17)参考文献 (18)摘要摘要正文(摘要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两端对齐。
) (空一行)关键词:(宋体小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两端对齐。
2-3个)第一章船舶照明系统维护检修1.1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船舶照明系统包括正常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小应急照明系统和航行信号灯系统。
船舶照明系统中的主要设备包括:舱室照明灯、舱面工作照明灯、强光照明灯、探照灯、航行信号灯和低压行灯等。
此外,还包括电风扇、小容量电动机、电热器以及舱内通信系统的一些报警装置都由照明系统供电。
正常照明系统由船舶主电源供电;应急照明系统由应急电源供电,其中又可分为应急发电机供电和蓄电池组供电两种形式;小应急照明系统由蓄电池组供电0.5h;航行信号灯系统由正常和应急两路供电。
1.1.1. 正常照明系统正常照明是全船的主体照明,由主配电板经照明分电箱分层分区域供电。
只要船舶主发电机组供电则船舶生活和工作所及之处均能照亮。
正常照明包括:(1)舱室主照明,如顶灯的大部分。
(2)局部或辅助照明,如床灯、壁灯、盥洗灯等。
(3)装卸货强光照明。
(4)室内外走廊、通道半数以上的照明。
(5)各舱室必须配备的插座等。
(6)电风扇、冰箱和舱室电取暖等定额小于(等于)0.25kW的非重要设备也可包括在正常照明系统内。
正常照明从照明分配电相引出的每一独立分支线路,最大负荷电流有限制,负荷电流不超过10~15A,灯点数也有限制,目的是便于维护和缩小故障范围。
船舶LED照明系统及电缆无余量设计

4 L E D照 明 系统 设 计
基于上述特性 ,采用L E D 照 明系统将大大降低传统
工作 区域 照明。 ( 2 )按照明用途可分为 :正常照明 ;应急照明 。
船舶照 明的复杂性 ,降低 照 明系统综合 成本 ,提 高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3) 按 照明使用时 间可分为 :临时照明 ;永久 照 明系统适应性 。 4 . 1投光灯 与泛光灯 明 ;维修 照明。
De s i g n o f t h e LED l i g h t i n g s y s t e m a n d t h e c a b l e d e s i g n i n g wi t h a n - ・
r e dunda nt o n t h e s h i p
Ya n Me i h o n g , Zh o n g S h i l o n g , Hu a n g Ru i , Li S h e n g l o n g
( G u a n g z h o u We n c h o n g S h i p y a r d C o . , L t d . Gu a n g z h o u 5 1 0 5 2 7)
船舶 灯具 的使用 数量 ,有效 降低 系统设 计强度 和施 工 4 . 5 电缆无余量设计
强度 。
4 _ 2 L E D 照 明灯 带
根据 以上的设 备优点和系统分析 ,结合特有 的L E D 三通 及 四通 电缆连 接及分 线器 ,照 明系统设 计可 以成
对 于管 隧 、边舱 、货 仓 内 区域 的照 明 ,传统 灯具 为无余量设计 。如 图2 所示 ,所有 的电缆系统在施工前
Ke y wo r d s : LE D l i g h t i n g ;c a b l e d e s i g n i n g wi t h a n — r e d u n d a n t ;s a f t y
第四篇-17船舶照明系统管理

4)航行灯控制器线路
5)信号灯控制线路
§17 -3 船舶照明系统的维护周期和要求
17.3.1 照明系统维护周期和要求
☆监视绝缘情况,大于0.5MΩ ☆应急照明每月效能试验 ☆每次开航前检查航行灯、信号灯的电源、 灯具及故障报警装置。 ☆探照灯、运河灯在使用前检查
17.3.2 照明系统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内容简介
本章主要介绍船舶照明系 统的分类、船用灯具和控制线 路、船舶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 和常见故障的检查方法。
§17 -1 船舶照明系统分类
17.1.1 主照明系统
特点: 供电:主配电板→照明分电箱→照明灯具; 电压110或220;不同舱室不同照度要求;有 控制开关
17.1.2 应急照明系统(大应急照明)
4)高压钠灯
特点:
光效高、紫外 线辐射小、透雾 性好、光通维持 性好、耐震及在4 0 C~100C 下 工 作等。 缺点基本 和高压汞灯相同。
5)氙灯及汞氙灯
是惰性气体弧光放电灯。比靠金属蒸气放电灯 的启动快, 点燃瞬间即可发出80%的光。具有功率 大、光色白、亮度高的特点。但光效低、寿命短。
17.4.2 接地故障
对分法
17.4.3 断路故障
通电法、断路法
防水型:
有金属护栅的防水白炽灯具
17.2.2 船舶照明电光源
常用的电光源可分为两大类: (1)热辐射光源, 如白炽灯、卤钨灯; (2)气体放电光源, 如荧光灯、高压汞灯、高压钠 灯、金属卤化物灯和汞氙灯等。
1) 热辐射电光源 普通白炽灯及卤钨循环白炽灯都是用电能将灯
丝加热到白炽程度而产生热辐射光。
2)高压汞灯
特点:
光效高、成本低、 寿命长、耐震和不受 户外恶劣气候条件的 影响等。但短暂的电 压突降超过5%, 能引 起自行熄灭, 重新点燃 仍需经5~10分钟.。高 压汞灯也不适用于频 繁开关的场所。
船舶照明系统常见故障分析与检修

船舶照明系统常见故障分析与检修摘要:文章讨论了船舶照明系统的常见故障,重点论述了照明系统短路故障、接地故障和断路故障的原因及维护保养对策,对电力维护保养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船舶照明故障检修0 引言由于船舶工作环境和条件的特殊性,船舶照明系统与陆地照明系统无论在种类、供电方式、维护周期等都有明显的区别,船舶照明系统的故障分析和及时排除,对保证船舶的正常航行和船员的生命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船舶照明系统的分类与特点船舶照明系统除了主照明系统外,还有应急照明系统(大应急照明),临时应急照明(小应急照明)和航行灯、信号灯照明系统。
主照明系统为船舶各生活、工作场所和外部甲板提供照明,由船舶主发电机通过主配电板供电;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分布在机舱内重要住所、艇甲板、各通道,通过应急配电板供电,灯具贴有黄色标签,主照明失电情况下由应急发电机供电(平时主配电板供电);临时应急照明系统设在应急照明系统灯具内,灯具贴有红色标签,由103块蓄电池供电,一般持续供电30分钟。
航行灯、信号灯系统使用白炽灯,由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临时应急充放电板三路供电。
2 船舶的照明与维护为了确保船舶照明系统的正常工作,应该做好照明系统的正常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
主配电板第一屏上的绝缘监测表主要用来监测主照明系统的绝缘情况。
对主照明系统,每两个月要检查一次照明系统的导线和灯具的情况,测量其绝缘电阻,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室外灯具的水密和腐蚀情况。
每次备航,值班驾驶员在驾驶台试验航行灯、信号灯是否工作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部门处理。
对应急照明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观察系统切换是否正常,如有故障及时排除。
对临时应急照明系统,每月对蓄电池组充、放一次电,灯具结合船岸电转换时进行检查。
3 船舶照明系统的常见故障船舶照明系统的常见故障一般分为三类:3.1短路故障船舶照明系统的短路故障往往是线路受潮或绝缘受损造成的。
船舶照明系统讲解

第十章 船舶照明系统
§10-1、船舶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
概述
船舶照明通常包括确保航行安全 和人员安全照明(如航行灯,信号灯, 登放艇区域照明)、船舶工作场所照 明(如驾驶室,机舱和甲板装卸照明) 以及生活区域照明等。
一、船舶照明系统分类
船舶照明按其功能大致可作如下分类: (1)室内照明:舱室主体照明;局部 辅助照明;娱乐美化气氛照明; (2)室外照明:室外通道照明;室外 工作照明(甲板照明); (3)探照灯和投光灯; (4)航行信号灯。
2、船舶照明属具
1.开关:一般舱室灯开关应安装在门开启边,有的舱 室有二扇门,可采用双联开关;储藏室、蓄电池室、油 漆间、消防设备控制站等舱室开关不应设在室内;厕所、 浴室等处开关通常设在门外;冷库、粮库、行李舱、邮 件舱等处开关应设在门外且开关上应带接通指示灯。
2.插座:在居住舱室的台灯、冰箱、电取暖器旁;餐 厅、厨房、配餐间;机器处所及各种工作舱室;主配电 板、应急配电板及大型控制设备近旁;计程仪、测深仪 舱、轴隧、起货机桅房等;内外走道适当处所;应装设 插座。对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头、插座应选用不同的结构 形式。
* 主配电板上照明汇流排直接向各照明分 电箱供电,然后由照明分电箱向邻近舱室 或区域的照明灯具供电; * 照明电压一般为交、直流110V或220V; * 不同舱室和处所均有不同的照度要求; * 所有照明灯具均设有控制开关。
正常照明包括: (1)舱室主照明,如顶灯的大部分; (2)局部或辅助照明,如床灯、壁灯、盥洗灯等; (3)装卸货强光照明; (4)室内外走道半数以上的照明; (5)各舱室必须备有的插座等。
船舶照明系统的分类和维护以及照明系统的供电要求

避碰规则》 等有 关条款进行 , 对不 同国籍和航 区还 必须加 上相
应 的地 区规 范 、 规 则 的要 求 。 二、 船 舶 照 明 系统 特 点 1 . 正 常 照 明 系统 ( 主 照 明 系统 ) 船 舶 正 常 照 明 系 统 又 称 为 主 照 明 系 统 ,分 布在 船舶 内外 各个生活和工作场所 , 提 供 各 舱 室 和 工 作 场 所 足够 的照 度 。 该 系统 的特 点 是 :主 配 电板 上 照 明 汇 流 排 直 接 向 各 照 明分 电箱 供 电, 然后 由 照 明分 电箱 向邻 近 舱 室 或 区域 的照 明灯 具 供 电 ; 照明电压一 般为交 、 直 流l 1 0 V或 2 2 0 V: 不 同 舱 室 和 处 所 均 有 章 制 度 的贯 彻 落 实 工 作 , 必须 建 立 必 要 的检 查 制 度 , 并 确 保 规 章制 度 的贯 彻 落 实 。 ( 四) 建 立健 全 会 计 监 督 体 系 , 强化 会 计 监 督 职 能 。 建立健全会计监督体系 , 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一 是 要 建立 健 全 单 位 内部 牵 制 制 度 , 单位 财产 、 物 资 和 货 币 资金 的收 付 必 须经过分工掌管 , 相互制约 。 二 是 建 立 健 全 单 位 的 财 务 凭证 稽 核制 度 。把 业 务 水 平 高 、 素质好的会计人员组织起来 . 赋 予其 定的权限 , 从事会计凭证 的稽核工 作 , 强化会计监督职 能 。 三是加强财政 、 税务 、 审计 、 监 察 等 部 门对 会 计 人 员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的情 况 经 常 进 行 检 查 、 督促 。 四 是加 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等社 会 中介 服 务 机 构 对 会 计 行 为 进 行 查 验 、 评估 。 以 加 大 会计 监 督 工作 的 力度 。
浅谈船舶电气照明系统图设计

浅谈船舶电气照明系统图设计摘要:船舶照明涉及是船舶电气设计中工作量较大、较繁琐的部分,以照明系统设计经验为基础,详细介绍照明系统,对设计流程与涉及内容总结与明确,以对船舶照明系统的设计做进一步的规范与探索。
对照明系统图设计的步骤,设计要求,常见问题等,以提高设计效率,增加准确率。
文件适用于正常照明系统图和应急照明系统图,或者两者合并的照明系统图。
关键词:船舶电气;照明;系统图设计中图分类号:U662.2 文献标识码:A0引言:正常照明系统,正常照明是全船的主体照明,由主配电板经正常照明分电箱分层分区域供电,只要船舶主发电机供电,凡船舶生活和工作所及之处均应照亮。
应急照明系统,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因故障不能工作时投入使用的。
应急照明由应急配电板经应急照明分电箱供电。
1.设计准备1.1一般要求:对具有MLC-ACCOM,accommodation,HAB等入级符号的项目,需要考虑足够的照明设备,以满足照度要求。
规格书是否对应急照明有不低于整体照明30%的比例要求,对于距离较远的灯具,应考虑电缆路径,合理安排,避免绕路,除了船员居住房间和桥楼,应急照明不得布置就地开关。
接地应按照规格书要求,或者与船东确认接地形式,并在备注页进行声明。
1.2命名:电缆编号应采取统一格式,一般以"分电箱编号"+“回路排序号”+“设备排序号”的格式进行编制。
分电箱编号,1为回路序号,-1为设备序号。
1.3设备编号一般采用进线端电缆编号,上图中2L1-1既是电缆编号,也是该开关设备编号1.4封面或备注页应声明电缆型号和规格,一般电缆默认采用SC规格的话,则应同时声明,特殊电缆使用未声明的型号规格的,则应在电缆编号处进行标注。
1.5灯具接插件选型准备:灯具接插件型号应与技术协议复核,并满足安装要求;16A以上插座选择带自锁型号,NK为10A以上;室外接插件应配备SUS316L材质保护箱,并在图纸上标明,同时列入设备清单;鱼库,肉库,蔬菜库,缓冲间,干货间,管弄门口配置带指示灯的开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白色,135 °
1/1 白色环照灯
2
红色环照灯,垂直上下安 装
航行
航行
航行
停泊 失去独立 操纵能力
闪光灯
信号桅或雷 达桅
1
白色环照灯,闪光频率 120次/分
过狭水道、 转弯
注:红色为航行灯;兰色为信号灯。
§10-2、船舶常用灯具与电光源
一、船舶常用灯具
1、 船舶常用灯具的基本类型
(1)防护型:用于干燥舱室,如船员和旅客的居住舱、休息室、餐 厅、驾驶室、报务室等,防护等级为IP2x。
环照灯:—— 可照射到四周的灯。
第一类船舶航行灯及主要信号灯
名 称 安装位置 数量
标
志
使用
前/后桅灯 左/右舷灯 尾灯 前/后锚灯 失控灯
前桅/后桅
左舷/右舷 船尾或尽可 能船尾 船头/船尾 前桅或信号 桅或雷达桅
1/1
白色(225°),后桅灯 高于前桅灯≥4.6m
1/1 红色/绿色,各112.5°
高压钠灯:—— 起辉原理似荧光灯。 结构:与高压汞灯相似,但无辅助电 极,要求更高的起动电压(2000-2500V) 。 特点:光效高、透雾性及光通维持性 好、耐震,缺点及使用场合同高压汞灯 。—船用雾灯。
金属卤化物灯、氙灯和汞氙灯
金属卤化物灯:碘化金属(钠.铊.铟.镝等)。 结构:与高压汞灯类似,但无荧光层。 特点:光效更高。用途:大面积照明。三
也可按供电方式作如下分类:
(1)正常照明(船舶主电源供电) (2)应急照明(应急电源供电);其中应急照明供 电又可分为:①应急发电机供电、②蓄电池组供电。 (3)临时应急照明(俗称小应急照明;蓄电池组供 电半小时) (4)航行信号灯(正常和应急两路供电)
二、船舶照明系统特点
1.正常照明系统(主照明系统)
2、船舶照明属具
1.开关:一般舱室灯开关应安装在门开启边,有的舱 室有二扇门,可采用双联开关;储藏室、蓄电池室、油 漆间、消防设备控制站等舱室开关不应设在室内;厕所、 浴室等处开关通常设在门外;冷库、粮库、行李舱、邮 件舱等处开关应设在门外且开关上应带接通指示灯。
2.插座:在居住舱室的台灯、冰箱、电取暖器旁;餐 厅、厨房、配餐间;机器处所及各种工作舱室;主配电 板、应急配电板及大型控制设备近旁;计程仪、测深仪 舱、轴隧、起货机桅房等;内外走道适当处所;应装设 插座。对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头、插座应选用不同的结构 形式。
电风扇、冰箱和舱室电取暖器等定额等于或小 于0.25KW的非重要设备也可包括在正常照明系 统内。
2. 应急照明系统(大应急照明)
* 应急发电机通过应急配电板及专用线路供电; * 照明电压与主照明系统相同; * 灯点较少,无照度要求; * 需要足够的用电量。
对于客船,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应大于36小时; 对于货船,应急电源供电时间一般应大于18小 时。
一、船舶照明系统供电要求
正常照明系统:—— 由主电源供电,从照明分配电板引出
的单相支路至照明器或插座。 安装要求:线路7点,控制开关2点,插座4点。 线路设置:①.每路≤10~15A;②.灯数(50/110/220V,
10/14/24点);③.每一居住舱室由两路供电;④.公共场所、 通道等至少两路供电;⑤.每一防火区至少两路独立照明馈电 线路,一路为应急照明线路;⑥.每一货舱设独立照明分路; ⑦.风扇和插座除个别外应设独立馈电线路。
注意:救生艇旁的投光灯由应急配电板供电。功率超过 300W的探照灯或投光灯应由分电箱设独立分路供电。所 有装于室外的探照灯和投光灯均可在驾驶台遥控切断。
§10-4、船舶照明系统的维护保养
一、维护周期和要求
对普通照明及可携式灯具应测量线路的绝缘电阻(正常情 况下大于0.5MΩ)、检查灯头接线是否老化和开断、对于 室外灯具应检查其水密性能与锈蚀,凡有损坏的应及时更 换,通常周期每半年一次 。
2)信号灯通常安装在驾驶台顶上专设的信号桅或雷达桅上,按照规 定数盏(8~12盏)红、绿、白等颜色的环照灯分成两行或三行安 装。
航行灯: 1.桅灯2盏;2.舷灯2盏;3. 尾灯1盏(共5盏)。桅灯和尾灯都为白色, 左舷灯红色,右舷灯绿色。航行灯的作用:便源自识别船舶的位置、 状态、类型、动态等。
信号灯:环照灯、闪光灯等用于通信联 络及表明船舶状态的灯。
要求: —— 共6点。 ①.一般由蓄电池供电,有应急发电机的船也应 设蓄电池临时应急照明; ②.照明器15W白炽灯; ③.电源线路及分支线路均不设开关; ④.照明器上有永久性标志,或在结构上与一般 照明的结构不同; ⑤.设有联锁装置,能自动供电与停电; ⑥.救生、安全等重要部位等应设应急灯。
二、船舶照明系统常用控制线路
控制开关:①.货舱内固定照明由舱外专用(带锁)控制 箱控制;②.有易燃易爆危险或防火要求舱室内照明控制应在 处所外设置开关。
插座:①.不同电压等级插头插座结构尺寸应不同;②.超 过50V插头插座均有保护接地极;③.超过16A插座应有联锁开 关;④.各种工作场所可携照明插座防护等级与该场所相符。
应急照明系统的供电与控制
(2)防潮型:用于有较大潮气的场合,如走道、厨房、洗衣间等, 防护等级为IP3x~IP4x。
(3)防水型:用于有水滴、溅水和凝水的场所,如机炉舱、干货舱、 轴隧、管弄、露天甲板等,防护等级为IP5x—IP6x。
(4)防爆型:用于可能积聚易燃易爆气体和各有关危险区域,其密 封性能最好。用于装有易燃性物体和存在爆炸性气体的舱室,如蓄电 池室,油漆贮藏室,分油机室,舱底花铁板之下和油舱的第二类区域。
* 主配电板上照明汇流排直接向各照明分 电箱供电,然后由照明分电箱向邻近舱室 或区域的照明灯具供电; * 照明电压一般为交、直流110V或220V; * 不同舱室和处所均有不同的照度要求; * 所有照明灯具均设有控制开关。
正常照明包括: (1)舱室主照明,如顶灯的大部分; (2)局部或辅助照明,如床灯、壁灯、盥洗灯等; (3)装卸货强光照明; (4)室内外走道半数以上的照明; (5)各舱室必须备有的插座等。
(2)在检修某些特殊部位,例如辅锅炉内部、柴油机曲 拐箱、压载舱、储水柜等地方时,需用临时照明时,必 须使用带有安全网罩的36V以下的低压行灯。装卸易燃危 险货物时,不可使用携带式货舱灯。
(3) 应急照明灯具应涂以红漆标记,以示区别,经常检 查灯泡是否良好,损坏的应及时更换。
(4) 甲板、船桥等露天投光灯具,开灯前应先脱去帆布, 用完要及时将帆布罩妥。
二、接地故障
船舶照明系统的接地故障,一般可用500V兆欧表进行检查。
照明线路的绝缘值应大于0.5 兆欧姆。当兆欧表测得的绝缘电阻 值小于0.5 兆欧姆或零,则说明线路受潮或绝缘老化导致对地绝 缘电阻降低或对地短路。
三、断路故障
船舶照明系统的断路故障表现在线路不通,灯泡不亮。其原因大 多是线路被机械损伤,由于震动而造成的接线桩头处松脱,灯具 开关接触不好或损坏。故障点的查找可采用“通电法”或“断电 法”。
二、船舶照明电光源
1、热辐射灯
原理:热辐射电光源都是用电能加热 灯丝至白炽而发光。
白炽灯:优点:结构简单、使用灵活 ,可瞬时点燃、无频闪、可调光、可任意 位置点燃。
缺点:易黑化,耐振性差,寿命与光通受电压影响大。 用途:因可瞬时点燃,船舶航行信号灯、应急照明都只 能用白炽灯,且还有双灯丝产品。普通照明也广泛使用。
3. 临时应急照明(小应急照明)
* 它的灯点少,无照度要求,灯具涂以红漆标志; * 小应急照明由蓄电池组供电,与主、应急照 明系统之间有电气联锁; * 馈线上不设开关; * 它应能连续供电30分钟以上。
4、 航行灯信号灯系统
1)航行灯由前桅灯、主桅灯、艉灯、左右舷灯和前后锚灯组成,用 于船舶夜航和指示船舶的状态和相应位置。
1、单联控制
单个开关控制系统
2、双联控制 请设计一个双联控制电路。
1.能够实现灯具在一处开启,另一处关闭。
3、探照灯、投光灯
探照灯:用于船舶夜航,尤其是通过狭窄航道,内河河 道等比较复杂的水域时照射航道及两岸;水面搜索及营 救工作;远距离发送灯光信号通信。
投光灯:用于舱面照明,救生艇、筏处收放时的就地水 面照明,上下舷梯、烟囱标志、船名牌照明;机舱补充 照明等。
卤钨灯: 卤钨灯:有碘钨灯和溴钨灯两种。溴钨灯对安装位置没 有要求。 特点:可避免黑化,体积小、光效高。
2、气体放电灯
气体放电灯工作原理:利用电场(高压)加速自由电 子,使之撞击气体或金属蒸气原子电离,形成自持放电, 电离后的原子能释放能量辐射光子。稳定放电后,应进行 限流。
荧光灯:
预热式低压汞蒸 气放电灯。
(5)室外水密插座,通电前先检查插头螺母是否旋紧,取 出插头前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用毕后应旋紧防水盖。
§10-5、船舶照明系统的常见故障检查
船舶照明系统的常见故障一般分为三类: 短路故障 接地故障 断路故障
一、短路故障
船舶照明系统的短路故障往往是线路受潮或绝缘受损造成的。这 种故障的常见现象是:一通电,空气开关就跳开或熔断丝烧断。 检查时,应先切断电源,将万用表置R×1档,把两测量表棒置在 线路两端(这时,因线路有短路,万用表指针指零);然后,将 各并联支路开关逐个断开予以排除。当断开某一路开关,万用表 电阻指示值明显增大时,说明该支路存在短路故障。
对应急照明,则每月进行一次效能试验,每半年测量一次 绝缘电阻。
每次开航前,应检查航行灯信号灯的供电电源、灯具及故 障报警装置。探照灯、运河灯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电源、开 关、连接电缆和灯具的水密性能及绝缘电阻情况。
二、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 尽量避免带电更换灯泡,更换的灯泡应与电源电压 一致,功率不能超过灯具允许的容量。
第十章 船舶照明系统
§10-1、船舶照明系统的分类及特点
概述
船舶照明通常包括确保航行安全 和人员安全照明(如航行灯,信号灯, 登放艇区域照明)、船舶工作场所照 明(如驾驶室,机舱和甲板装卸照明) 以及生活区域照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