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教学改革是高等学校各项改革的核心,为了进一步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支高水平的教学队伍和管理队伍,特制定《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一、立项原则院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申请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应符合如下原则:1.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能为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2.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结合院情和各部门实际,有利于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培养,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改革成果,并有使用和推广价值。
3.项目论证充分,研究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实施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完成项目任务的基本条件。
二、项目分类院级教学改革项目根据项目内容和范围可分为以下几类:1.专业建设类。
包括对某专业的人才培养、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方法等问题进行综合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2.课程建设类。
包括对课程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教材建设、教学条件的改善和教学手段的更新等的改革与实践。
3.教材建设类。
主要指量大面广的、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教材,双语言类教材,以及CAI类教材等。
4.教育教学管理类。
包括教学运行模式、管理机制及管理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实践,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改革与实践,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实践,实验教学管理的研究,图书资料信息管理的研究等等。
5.学风建设类。
包括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特点、班集体建设、班主任工作、学生社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6.实训基地建设类。
包括合作模式、基地布局等的研究。
三、立项程序1.学院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提出立项指南。
学院向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征集选题,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和优选,编写印发立项指南,公开接受申请。
2.每年下半年,学院组织申报。
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已获得国家、省部、厅级、市级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我校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的申报、管理与结题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教改项目包括省级立项教改研究项目与校级立项教改研究项目。
二、教改课题的申报与立项第三条省级课题申报立项1.省级立项教改课题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一般应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其他人员可由两名相关专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推荐,并提交推荐书。
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申请人仅限一人,参研人员限5人以内(含主持人)。
承担有省级教改课题研究任务者,必须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申报新一轮的省级立项课题;2.申报者应填写《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一份上报省教育厅、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立项后返还项目负责人),由项目所在学院(系、部)推荐并加盖公章,交教务处;3.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教务处将入围项目的《立项申报书》连同《江西省××年省级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一起上报省教育厅;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各校上报的课题进行评审,遴选省级教改立项的课题。
课题评审结果由省教育厅公布,教务处负责传达给项目负责人并返还一份《立项申报书》。
项目负责人从公布结果之日起按立项申报书计划组织开展课题研究。
第四条校级课题申报立项1.校级教改课题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一般应是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可由两名相关专业讲师职称以上人员推荐,并提交推荐书。
鼓励青年教师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方面开展研究立项。
承担有教改课题研究任务者,必须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申报新一轮的立项课题;2.申报者应填写《东华理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立项后返还项目负责人),由项目所在学院(系、部)推荐并加盖公章,交教务处;3.教务处组织教学委员会的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遴选校级教改立项的课题,以文件形式公布立项结果,并返还项目负责人一份《立项申请书》。
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与教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密切结合我校教学改革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为学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改革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实际指导。
第三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反映时代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需要,对教学改革与建设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
第四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应用于本专业实际教学过程中,对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有显著效果。
第二章申报与遴选第五条学校发布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面向全校择优立项。
项目级别分为重大委托、重点、一般和指导项目。
第六条各学院根据立项指南和本单位教学建设需要,择优推荐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XXXX 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第七条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和教学管理者,原则上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
(二)项目主持人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在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够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与管理,按时完成项目计划中的各项任务。
(三)一般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指导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第八条为确保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计划的顺利实施,作为项目主持人每年限申报一个项目,有未结项项目者,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教改研究项目。
第九条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拟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确定为校级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年申报一次,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第十一条对于立项项目,学校按项目级别给予相应经费资助,经费使用按《XXXX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引言: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是当代教育领域的热点议题,对提升教育质量和培养优秀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管理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探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并提出相应建议。
1. 项目目标的设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应首先明确项目的目标。
包括项目改革的核心任务、具体的改革内容和预期效果等。
只有设定明确、可行的目标,才能引导项目的实施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2. 项目组织的建立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办法应明确项目组织的建立原则。
项目组织由校内外专家、教师、学生等参与,形成多方合作的局面。
项目组织应设立明确的职责与权责,保证各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明确的角色和分工。
3. 项目经费的筹措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还应制定经费筹措的具体措施。
经费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可以通过校内外资源整合、政府支持等方式筹措。
同时,应建立明确的经费使用和监督审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规范。
4. 项目进度的管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应明确项目进度管理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通过制定详细的进度计划、建立进度监测和跟踪机制,保证项目各阶段的任务按时完成。
同时,应设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5. 项目评估的方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应明确项目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
通过定期召开评估会议,借助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项目的进展、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可作为项目近期调整和改进的依据。
6. 项目成果的推广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应明确项目成果的推广方式。
通过编写项目报告、举办推广交流会、开展座谈会等形式,将项目的经验与成果与其他学校和教育界分享。
同时,应鼓励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激励更多的教育者参与改革。
7. 项目经验的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办法应明确项目经验总结的程序和要求。
通过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提炼出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教学,实施科研项目管理,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1.项目组织机构:项目组由项目组长、研究人员、理论指导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组成。
2.项目人员配置:(1)项目组长:负责项目的整体组织和管理,协调各个研究人员的工作,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2)研究人员:负责具体的研究工作,根据项目要求完成相应的任务;(3)理论指导人员:负责对项目进行指导,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指导;(4)技术支持人员: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实验设备的维护。
三、项目立项和申报1.项目立项:(1)学校负责确定教育教学项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2)教师根据学校的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的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等,并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3)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项目申报书,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是否立项。
2.申报流程:(1)项目立项申请;(2)项目申报书编写;(3)申报书提交;(4)项目立项审核;(5)结果通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1.项目实施:(1)项目组按照项目研究内容和计划进行实施;(2)项目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和交流研究成果。
2.项目管理:(1)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协助项目组解决实际问题;(2)项目组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和研究成果。
五、项目成果评价和奖励1.项目成果评价:(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组整理成果,并提交给学校进行评价;(2)学校评价委员会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并给出评审意见。
2.项目奖励:(1)对于优秀的项目成果,学校将给予奖励,包括财务支持、学术荣誉和职称晋升等;(2)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学校可对项目研究人员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
六、资金支持和保障1.资金支持:学校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实验设备,并确保项目组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资金支持。
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与效益,充分发挥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根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教学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按照“整体规划、分类指导、强化特色、注重创新、分步建设、全面提高”的原则,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推进教育创新,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一流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包括:(一)国家层面项目,包括: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及新增的各类教学改革相关项目;(二)省层面项目,包括“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及新增的各类教学改革相关项目;(三)学校层面项目,包括:学校立项的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四)其他项目,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指委、行业协会等单位立项的其他教学改革相关项目。
具体项目的级别由学校依据立项文件确定。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行分级管理、阶段管理、目标管理。
第五条学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业务指导,制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和决策。
学校教务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统筹指导建设计划的相关工作,指导、检查、监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二)制订和发布学校层面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和验收评价标准;(S)组织申报项目评审,提出立项方案;(四)负责统筹落实项目的建设资金,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监督,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五)组织对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六)宣传推广项目建设成果。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文件
内工大教务发 (2001)第1 8号
内蒙古工业大学世行贷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世行贷款高等理工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是教育部比准的“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与有序开展,根据《世行贷款2l世纪初高等理工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配套政策
1.经费配套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学校对申请到的国家级世行贷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1:1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在项目研究期限内,分年度逐年划拨,保证在项目完成前一年度划拨完毕。
2.条件支持
学校对申请到世行贷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组给予人员配备上大力支持,保证划拨经费专款专用,提供必要的项目实践场所。
为项目负责人提供参加教改项目交流会议的便利。
三、组织实旋
学校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组织
项目的交流和研讨,指导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项目的研究协调组织由分管教学校长负责,项目进展的日常管理由教务处教研科负责。
四、项目的检查
为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由教研科组织进行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课题组
填写《世行贷款2l世纪初高等理工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年度进展表》,学校汇总上报内蒙古教育厅和教育部高教司。
五、项目的验收
项目完成后,由课题组提出验收申请,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价。
并做好接受教育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六、附则
此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
2001年11月1日。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

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一、总则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入进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选用和编写高质量的教材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为加强教材建设工作,规范教材管理,提高我校教材编写、出版水平和质量,本着选择优秀教材,编写特色教材的原则,做好我校教材建设规划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材的选用和征订(一)选用要求1、教材的选用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
2、优先选用近年来获奖(包括国家级教材奖、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和省部级教材奖)教材、规划教材、新世纪教材、教育部(行业)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公认高水平教材以及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自编教材,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选用国外原版优秀教材。
3、选用自编教材需提交比较分析论证报告,明确提出比较优势和特色。
4、教材一经选用,不得因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停用,应于使用前五个月提出申请、提交论证报告,并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材选用审批表》(以下简称《教材选用审批表》)。
由各系(教研室)研究后提出更换意见,交所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
由于更换教材造成的积压及其经济损失由变更学院(部)承担。
5、所选用的新教材,经过一届学生使用后,任课教师应当撰写教材使用情况总结报告,学院(部)组织同行专家对教材的先进性、适用性等作出科学评价,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为继续选用或更换教材提供参考。
6、各学院(部)每年应征集一次对选用教材使用情况的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材建设管理科,作为今后选用教材的参考和依据。
(二)选用程序1、课程负责人组织课程教学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或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在广泛调研,认真讨论的基础上, 及时了解本学科专业教材编写出版的最新动态及兄弟院校选用教材的信息,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本门课程的预选教材,并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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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修订)
校发[2005]69号
一、总则
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的深入进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办学竞争力,提高办学效益,突出办学特色,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确保教改立项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立项原则
1、教改项目必须坚持理论研究和教改实践相结合的方针,立项项目应从我校实际出发,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有一定的新意和特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提高,研究方案可行,进度安排合理,研究成果可测,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由学术造诣较高、长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或具有丰富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同时鼓励青年教师进行教改研究。
课题组应注重老中青结合,鼓励集体参与教改研究。
3、立项范围涵盖研究生、本科、专科(含高职)、成人等不同办学层次。
三、申报立项
1、申报时间
校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
2、申报程序
(1)由教务处组织征集选题。
征集选题包括学校引导性选题、学院(部门)组织立题、教师自选立题。
对所征集选题进行遴选、评议后,由教务处负责编制立项指南。
(2)项目申请人根据下发的教改立项指南,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并由所在学院(部门)签署具体的推荐意见。
(3)教务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4)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由教务处按类别送交专家评审。
并将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向申请人或单位反馈。
(5)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评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评选出的立项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予以立项。
四、项目日常管理
1、教改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负责课题的组织实施、进度安排、成果实现、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要求积极组织完成各类检查验收工作。
2、教改立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
每年度教务处组织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检查,课
题组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改立项进展情况检查表》,以明确研究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工作安排。
对进展情况不佳的项目,酌情给予警告、减拨或停拨后续经费,直到撤销立项。
3、立项项目在实施阶段需更换负责人或调整方案,须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4、立项项目所在学院(部门)应给予适当的经费匹配以及人员配备、研究条件等方面的支持。
5、对研究水平高及成果明显的立项项目,学校将支持并协助其申报自治区教育厅或国家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立项。
6、经鉴定验收确定成果明显的项目,学校组织推荐其参加各级教学成果评奖。
五、项目经费管理
1、教改项目的研究经费由内蒙古工业大学教改立项基金中划拨,用于购置图书资料和耗材、调研培训等。
2、经费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教务处负责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与教改立项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不予报销。
六、项目的鉴定或验收
1、所有教改项目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均需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
2、鉴定所需费用从项目研究经费中支付。
3、项目负责人首先将有关鉴定或验收的各项材料报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进行鉴定或验收。
鉴定或验收所需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任务书、《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验收证书》,总结报告,相关成果等。
4、鉴定或验收采取专家评议方式。
项目负责人上报鉴定委员会建议名单,由教务处确定后,组织召开鉴定验收会。
5、未通过鉴定验收的项目,由专家提出补充研究建议,待完善研究工作后再申请鉴定验收。
6、不能按期验收结题的项目,需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和项目阶段性研究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七、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