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预警管理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

xx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发文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0-01-23标题: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省政府令第331号)发文字号:省政府令第331号发布日期:2020-02-04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1号《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已经2020年1月6日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2020年1月23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第一条为了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排查、综合管控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负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责任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鼓励支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技术研究与推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宣传,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预警制度

安全生产预警制度
《安全生产预警制度》
安全生产预警制度是指根据确定的预警指标和标准,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预测和预警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安全生产预警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建立健全的预警指标体系,明确各项指标的标准和计量方法。
这些指标可以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环境参数、设备运行状态和人员行为等。
第二是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确定预警的级别和处理流程。
预警的级别通常会根据风险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划分,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是落实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预警情况下的职责和义务。
这样可以确保在预警到来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应对。
第四是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以便在预警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安全生产预警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可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及时预警和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可以增强企业对于安全风险的感知和防范意识,培养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习惯。
再次,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减少因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
最后,可以提高企业在社会和政府监管部门中的形象和地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在当前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应得到企业和社会各方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
只有不断创新和完善预警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2013-07-19发布2013-10-01实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以及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附件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4.1 概述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云峰、蒋仲安、时训先、钟茂华、刘功智、郑双忠。
引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三级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三级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1.13•【字号】穗交[2013]818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三级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交〔2013〕818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广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三级预警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3年11月13日广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三级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及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引导企业守法、安全、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广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单位的经营资质三级预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不规范行为,包括:(一)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行为;(二)向管理部门提供伪造、虚假证件、文件、资料的行为;(三)不遵守行业经营服务规范的行为;(四)妨碍或干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预警,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下降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的预先警示措施。
第五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不规范行为记录及经营资质预警工作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区、县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不规范行为的记录和认定;对市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施经营资质预警管理。
生产经营预警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预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经营预警管理,及时监控原燃材料和库存产品的异常波动,保障生产经营资金供给和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警管理应对必须坚持时间性、效率性、协同性、程序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预警包括以下管理职能:一、生产管理部为公司生产预警指挥系统的责任部门;二、财务部为公司资金预警指挥系统的责任部门;三、公司其他部门接受生产管理部、财务部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
第二章预警标准及分类第四条公司原燃材料、熟料、水泥库存量预警按影响、危及正常生产程度分为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具体划分见下表:注:水泥含站台库存量第三章预警管理第五条生产管理部根据每日统计数据监测各大宗物资、熟料、水泥的储量,核实后认定处于合理储备和黄色预警范围内,分别采取以下处置办法:一、水泥、熟料库存量达到合理储备和黄色预警范围时:(一)立即与销售公司沟通未来几天的火运、汽运计划发货量,如计划发货量低于当期生产量,报告主管副总;(二)积极与销售公司协商,努力加大发货量,争取消除黄色预警;(三)组织、协调好铁运车间、物资管理部、相关车间、安泰公司等,确保装车、发运效率;(四)在日报表重点关注栏要加以说明,提请注意;同时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和汇报,尽快消除黄色预警。
二、原燃材料库存量达到合理储备和黄色预警范围时:(一)立即与物资管理部沟通未来几天到货量,重点把握窑煤、电煤、石膏、铁矿石等运距较远且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的物资,如库存量处于黄色预警范围时,要及时报告主管副总经理;(二)积极与物资管理部协商,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努力加大进货量,争取消除黄色预警;(三)组织、协调好铁运车间、安泰公司等,确保卸车效率,减少延时费;(四)在日报表重点关注栏要加以说明,提请注意;同时要电话沟通和汇报,尽快消除黄色预警。
三、每日上班时、下班前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当日发出(到货)情况,努力确保黄色预警得到消除。
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办法

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适用本办法。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应当包括行业固有风险、环境风险和管理风险。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行业固有、环境和管理等多重风险因素叠加作用而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与其造成后果严重程度的结合;本办法所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以下简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评估、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整体风险等级,进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管控措施的安全监管模式。
第四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坚持系统分析、科学评定、分类指导、行业负责、属地为主。
第五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市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和开发区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市风险分级管控数据库,绘制分布图。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各类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分级评定标准”),同时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各类别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对县(区)、开发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初评意见进行复核确认;统一发布分级评定结果。
县(区)、开发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评定标准,组织管理权限范围内各类别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提出初评意见。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本辖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监督检查。
具体生产经营单位的归口监管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划分确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为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规范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现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一、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
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一)形式评审。
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应急预案形式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
(二)要素评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
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
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评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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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经营预警管理,及时监控原燃材料和库存产品
的异常波动,保障生产经营资金供给和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预警管理应对必须坚持时间性、效率性、协同性、程序性
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 预警包括以下管理职能:
一、生产管理部为公司生产预警指挥系统的责任部门;
二、财务部为公司资金预警指挥系统的责任部门;
三、公司其他部门接受生产管理部、财务部的统一组织、指挥、协
调、监督和控制。
第二章 预警标准及分类
第四条 公司原燃材料、熟料、水泥库存量预警按影响、危及正常
生产程度分为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具体划分见下表: 单位:吨
品 种合理储备黄色预警红色预警
水 泥100000150000210000
熟 料180000260000280000
品 种合理储备黄色预警红色预警
窑 煤880006240031200
电 煤22500128006400
石 膏1000070004000
铁矿石1200080005000
硅 石800050003000
镍 渣1275060003000
铝矾土1000080006300
水渣600042002100
混合材300002250010500
粉煤灰1000060004000
注:水泥含站台库存量
第三章 预警管理
第五条 生产管理部根据每日统计数据监测各大宗物资、熟料、水泥的储量,核实后认定处于合理储备和黄色预警范围内,分别采取以下处置办法:
一、水泥、熟料库存量达到合理储备和黄色预警范围时:
(一)立即与销售公司沟通未来几天的火运、汽运计划发货量,如计划发货量低于当期生产量,报告主管副总;
(二)积极与销售公司协商,努力加大发货量,争取消除黄色预警;
(三)组织、协调好铁运车间、物资管理部、相关车间、安泰公司等,确保装车、发运效率;
(四)在日报表重点关注栏要加以说明,提请注意;同时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和汇报,尽快消除黄色预警。
二、原燃材料库存量达到合理储备和黄色预警范围时:
(一)立即与物资管理部沟通未来几天到货量,重点把握窑煤、电煤、石膏、铁矿石等运距较远且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的物资,如库存量处于黄色预警范围时,要及时报告主管副总经理;
(二)积极与物资管理部协商,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努力加大进货量,争取消除黄色预警;
(三)组织、协调好铁运车间、安泰公司等,确保卸车效率,减少延时费;
(四)在日报表重点关注栏要加以说明,提请注意;同时要电话沟通和汇报,尽快消除黄色预警。
三、每日上班时、下班前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当日发出(到货)情况,努力确保黄色预警得到消除。
四、采购资金问题由财务部按程序向集团公司和销售公司提报急需资金报告。
第六条 生产管理部经测算和核实后,认定大宗物资、熟料、水泥其中之一储量处于黄色预警和红色预警范围时,须立即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并采取以下办法:
一、采用书面和电话两种形式立即向建材投资公司汇报,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二、做好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组织与衔接工作,确保装、卸车效率;
三、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措施的人员、物资准备工作;
四、采购资金问题由财务部按程序向集团公司和销售公司提报急需资金报告。
第七条 生产管理部经测算和核实后,认定大宗物资、熟料、水泥其中之一储量处于红色预警以上范围时,须立即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并采取以下办法:
一、采用书面和电话两种形式立即向建材投资公司汇报,并日日沟
通,请求帮助协调解决;
二、做好铁运车间、物资管理部、安泰公司、销售公司等的内外组织与衔接工作,保证预警物资的场地和装卸作业不受影响;
三、组织落实采取以上措施所需的物资、人员、资金、场地;
四、涉及资金问题由财务部提报加急资金计划。
第八条 对生产经营资金预警的管理,财务部采取以下办法:
一、每月月末最后一日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建材投资公司和销售公司报送次月资金需求计划;
二、每旬旬末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建材投资公司和销售公司报送急需资金报表,说明本月及本年累计资金应收、实收及支付情况,分析说明主要大宗原材料库存数量、正常储备数量、可供使用天数;
三、每天向集团公司建材投资公司报送货币资金支付日报表。
第四章 罚则
第九条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公司停产事故,视情节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2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召开专题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