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调研报告范文

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调研报告范文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调研报告范文1. 引言政法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我们需要推进政法工作的现代化,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和挑战。
本报告旨在对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现状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以促进政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2. 背景近年来,政法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一些新型犯罪、纠纷和安全隐患也随之出现。
传统的政法工作模式和手段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政法机关需要推进工作现代化,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好地服务社会、维护公平正义。
3. 现状分析(1)政法工作的传统模式存在弊端。
传统的政法工作注重处罚和惩治,忽视了预防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性。
政法机关在应对新挑战和新问题时,常常束手无策。
(2)人才和技术的不足。
现代化需要优秀的人才和先进的技术支持,然而政法机关在人才培养和技术引进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
(3)制度和机制的不完善。
现有的政法工作制度和机制不够灵活和高效,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4. 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建议(1)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
政法机关需要更加注重社会治理和预防犯罪的工作,加强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通过多方合作来解决社会问题。
(2)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政法机关需要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出专业、高素质的政法人才,并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理念。
(3)改革制度和机制。
政法机关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完善工作流程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和运行效果。
5. 总结与展望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是应对新形势和任务的必然要求。
只有通过现代化的手段和方法,政法工作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我们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加大技术引进力度,不断改进制度和机制,以推动政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个人观点与理解:政法工作现代化是一个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需要。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政法工作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
公安政法调研报告

公安政法调研报告
【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对象为公安部门所属各级政法机关及相关从业人员。
【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公安政法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分析存在的挑战和改进方向,为政法机关提供参考和借鉴。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安部门各级政法机关和从业人员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调研结果】
1. 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需进一步改善,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科技装备。
2. 公安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需要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 职业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公安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值得关注。
4. 公安政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方面表现出良好效果,但在打击犯罪和维护公正法治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
5. 公安政法工作需要更加开放和透明,增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互动。
【调研建议】
1. 加大对公安机关的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2. 完善公安队伍建设机制,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3. 关注公安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建立健全的心理疏导机制。
4. 强化打击犯罪、维护公正法治的力度,加强科技手段在侦查和预防犯罪中的应用。
5. 深化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互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合作。
【调研结论】
本次调研结果显示,公安政法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待改进的地方。
通过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关注人员心理健康、提升科技应用和加强社会互动等措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工作效能和社会影响力。
政法调研报告

政法调研报告政法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社会治安状况和政法工作的效果,为进一步改进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现场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各个社区的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社会治安状况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同时,还对政法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
三、调研结果1.社会治安状况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居民对社会治安状况较为满意,认为社区治安良好,对个人和财产的安全感较强。
然而,也有部分居民对社会治安状况表示担忧,认为治安问题仍然存在一定的隐患,需要加强管理。
2.政法工作效果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居民对政法工作的效果表示满意,认为政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访谈中的政法系统工作人员也表示,近年来他们加大了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存在的问题调研过程中发现,尽管多数居民对社会治安状况和政法工作表示满意,但也有少数居民对一些问题提出了不满意见。
其中,对于一些长期存在的社会治安问题,如多次发生的盗窃案件,居民希望政法机关能够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巡逻和监控设备的设置;同时,也有部分居民对政法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效率提出了质疑,希望能够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建议和改进措施根据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建议和改进措施:1.加强社区巡逻和监控设备的设置,提高社区治安管理水平;2.加大对重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减少社会治安隐患;3.加强对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4.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互动,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关切。
五、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到社会治安状况整体良好,大多数居民对政法工作表示满意。
然而,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满意见,需要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
政法系统应进一步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与社区居民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一、背景新时代背景下,政法工作已面临许多新形势和新挑战。
为更好地做好政法工作,我们组织了一次关于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调研,以期对现状进行深入了解,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二、调研内容1、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培训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得到了更高的要求。
调研发现,在政法机关中有太多人在岗位上并不熟悉或者不精通本职工作的法律规定,不够严格要求自己,很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需要政府加强对政法机关人员的提高培训,加强专业知识和普法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2、政法工作的公开与信息化在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信息化和公开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但实际上,政法工作的公开度与信息化水平并不高。
政法机关的办公室应该密切关注科技进步的发展,并加大对信息化建设和公开立法的支持,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同时,加强与网络社会的互动,建立和完善微信、微博、官网等信息交流渠道,方便群众。
3、打击犯罪的严格性和效力新时代要求政法机关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打击犯罪。
应彻底查明案件真相,确保公正判决。
在实际工作中应更加注重依法办案,保障群众权益,同时加强对打击犯罪的效果和管理,提高打击犯罪的效力。
4、高效的司法机制在新时代,要求司法机关更加高效,为人民群众服务。
因此,需要加强司法体系的建设,完善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职能划分,使他们更加密切地配合工作,提高司法机关的效率。
三、建议1、积极推进政法机关的信息化和公开度,以及服务创新创业、稳步发展的新变化和新问题。
2、着力提高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通过专业知识和普法知识的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3、加强对打击犯罪的管理方式和显示效果的管理方式,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高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的效力,维护国家的生存安全。
4、积极推动法定刑事案件的审判、非诉执行审判体系和社会组织的审判权力转移进入试点程序。
政法工作现代化调研报告范文

政法工作现代化调研报告范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法工作也在不断地进行着改革和创新。
政法工作现代化已经成为了当前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更好地了解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发展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一、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意义政法工作现代化是指在政法工作中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政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政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
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意义在于:1.提高政法工作效率。
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可以大大提高政法工作的效率,减少人力和物力的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2 .提高政法工作质量。
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可以使政法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提高工作质量。
3 .提高政法工作的公正性。
现代科技手段的运用可以使政法工作更加公正、透明,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发展情况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发展情况如下:1 .政法工作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
政法机关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了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
2 .政法工作智能化程度逐步提高。
政法机关已经开始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了一些智能化的工作。
3 .政法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政法机关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规范化制度,实现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问题和对策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了政法工作现代化存在的问题:1.政法机关信息化程度不够高。
政法机关在信息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共享不够顺畅、数据互通不够完善等。
4 .政法机关智能化程度不够高。
政法机关在智能化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还不够广泛、智能化工作还不够完善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对策:1 .加强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
政法机关应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提高信息化程度。
2 .加强政法机关智能化建设。
政法机关应该加强智能化建设,推广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高智能化程度。
政法工作现代化是当前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关于开展政法工作现代化专题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政法工作现代化专题调研报告标题:开展政法工作现代化专题调研报告引言:政法工作现代化是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理念,提升政法机关的综合治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
本文将通过深入调研和分析,探讨开展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性、挑战、路径以及前景,并对这个主题给出自己的观点和理解。
第一部分:开展政法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性1.1 社会变革对政法工作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快速变革,犯罪形式与手段也在不断演进,传统的执法手段和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现实需求。
- 增加政法工作的现代化程度,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变革,提高治安维稳能力,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1.2 政法工作现代化带来的优势- 引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信息获取、分析和处理的效率,快速响应社会事件和犯罪行为。
- 利用科技手段加强数据共享,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全面协作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 优化执法团队结构,提高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升对新型犯罪的应对能力。
第二部分:开展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挑战2.1 技术应用与法律法规的矛盾- 科技应用的快速发展给政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确保技术应用在法律框架下合规运行,需要细化相关法律法规。
-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对新技术的了解。
2.2 人员素质与专业化建设- 对政法人员的素质要求提高,需要重视专业化建设和人才培养。
- 加强培训与学习机制,提高政法人员对科技手段的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储备。
第三部分:开展政法工作现代化的路径3.1 强化技术支撑和创新- 加强技术研发和引进,提升信息获取、处理和分析的能力。
- 推动数字化建设,构建全面覆盖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协同作战。
3.2 深化改革促进机制创新- 下放权力,激发政法机关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 建立科学的奖惩机制,激励政法人员的创新和干事创业热情。
第四部分:开展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前景4.1 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政法工作现代化能够推动建立更加科学、高效、智慧的社会治理体系。
政法工作现代化调研报告范文

政法工作现代化调研报告范文政法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现代化发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为深入了解我国政法工作现代化的现状和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并撰写了本报告。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和现场观察等。
我们选择了各级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法院和检察院等多个单位进行调研,以获取全面的信息。
三、调研结果1.政法工作现代化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问题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政法工作现代化取得了显著进展,包括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等方面。
政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但是,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首先,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存在区域差异,一些地区的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较低。
其次,一些政法机关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的应用还不够广泛,存在信息孤岛和信息壁垒的问题。
此外,政法工作现代化还存在一些技术和人才瓶颈,需要进一步加强研发和培训。
2.政法工作现代化需要加强法律保障政法工作现代化需要加强法律保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明确政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等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法规,规范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等方面的应用。
3.政法工作现代化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政法工作现代化需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政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人才素质和能力。
为此,需要加强培训和交流,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政法工作。
4.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加强协作和交流,共同促进政法工作的现代化发展。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投入,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的质量和水平。
四、建议和措施1.加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法律保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法规。
2.加强政法工作现代化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政法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人才素质和能力。
3.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加强协作和交流,共同促进政法工作的现代化发展。
政法系统的调研报告

政法系统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我国政法系统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共有100名参与者。
以下是对调研结果的综合分析和总结。
一、政法系统的发展现状调研结果显示,我国政法系统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法律体系完善,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政法机关的职能和权力更加明确,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司法公正性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政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取得一定成就,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得到提升。
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治安防控,政法系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问题与不足之处然而,调研发现政法系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1. 执法问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权力滥用、不作为、不公正等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成本较高,执法效率有待提高。
2. 司法问题:司法公正性仍存在不足,部分地区和部门司法资源不均衡,政府干预司法现象仍然存在,审判质量有待提高。
3. 警务问题:警察队伍中个别警察对待群众态度不当,侵犯群众权益,执法过程中存在腐败问题,执法能力和法治意识有待提高。
4. 体制机制问题:政法系统内部职责划分模糊,部门之间协作不够紧密,工作重复,效率低下。
5. 信息化问题:政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不畅,对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还存在困难。
三、建议和改进方案为了进一步推进政法系统的改革和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改进方案:1.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规范。
建立健全执法培训制度,加强法治教育,促进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2. 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设。
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建立有效的司法监督机制,加快审判执行信息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
3. 加强警务队伍建设,严惩警察违法行为。
加强警察队伍职业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法治意识。
加强警务机构内部监督和纪律检查,建立健全警察队伍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政法工作的调研报告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措施,而基层民调工作则是排查调处的基本方式。
这项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今年春天,司法部在石家庄召开全国民调会议,做了专项部署。
此项工作在基层开展情况到底怎样?效果如何?有何问题?半个月来,笔者走访了3个基层调委会,旁听了两次调解庭,并召开了由6名村调委会主任、2名乡镇司法所长和县司法局同志参加的座谈会。
深深感到,##县基层民调工作抓得实、做得细、效果好。
在为民解忧、稳定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到作用,成为乡土社会中重要的秩序调节器和稳定平衡器。
一、四级网络,互相依托,规范排调,沟通信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针对新时期民间纠纷现状和特点,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调解网络。
这个网络以县疑难纠纷调解中心(设在司法局)为中枢,以25个乡镇调委会(日常机构是司法所)为骨干,以367个村(居)调委会为支点,包括1.1万余名调解员。
矛盾排查工作已经规律化,除了重大节日、敏感期和上级布置的排查任务外,每月都进行一次例行民间纠纷摸底,乡调解员包村、村调解员包组、十户调解员包户。
排查调处结果一月一报,由县调解中心统一造表汇总,掌握总体情况。
对排查出的问题,包括随时发生的纠纷,实行分级负责制。
首先,由村调委会负责调解,90%以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这里解决,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
当事人对村调委会意见不服的,由村调委会出具介绍信,说明纠纷原因调解过程及村调委会意见,介绍到乡调委会。
没有村调委会意见,乡调委会不予受理。
乡调委会通过调解庭听取双方意见,必要时进行调查,做出维持或改变村调委会意见的决定,至此,纠纷基本都能解决,大矛盾亦不用出乡。
需有关部门协调的,由乡镇调委会出面协调解决;对重点纠纷和即将激化的纠纷,基层调解员在稳控势态的同时,及时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对已经解决的纠纷,由十户调解员定期回访,防止纠纷复发,巩固调解成果。
由于这个民调网络的存在,一方面,可迅速完成上级下达的矛盾排调任务,另一方面,又可迅速将下面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上来,反映灵敏,运转灵活,好象人体中的神经,联通着大脑中枢和四肢躯干。
在##,绝大多数纠纷都能在当地得到解决。
今年上半年,全县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71件,调解成功1263起,防民转刑案件28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1人,劝阻越级访82人次。
二、受案广泛,对法律拾遗补缺无论法院还是公安机关,其职能范围都是特定的、有限的,并非全管全能。
但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却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五花八门,千奇百怪。
有的纠纷一旦发生,司法机关无法受理,行政机关也无权过问,纠纷无人解决,只能激化。
人民调解则正好弥补这个不足,无论是“猪拱院墙鸡挠地”的邻里纠纷,还是“妯娌斗气孩子打架”的家庭琐事,皆可受理。
在调解过程中,有法可依,无法可依时,既可依社会公德,也可依村规民俗,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解决了群众的闹心事,又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
韩麻营镇马虎营村村民赵某与兄嫂一起生活,近30岁才订下一门亲事。
因有家庭矛盾,订亲时兄嫂借酒撒疯,搅得酒席不欢而散,女方当即提出退亲。
一急之下,赵某先后来到派出所、法庭,要求帮助解决,但谁都觉得此事没办法管,都拒绝了他。
又气又急的赵某回去后要与其兄嫂拼命,命案在即。
村调委会主任于林闻讯赶来进行调解,一日一夜苦口婆心,句句肺腑之言,说的赵某兄嫂满腔愧疚,悔恨万分。
第二天于林又亲自到女方做工作,他的真诚打消了女方退亲的念头。
事隔不久,就同其兄嫂一同为赵某操办了婚事。
事后,乡亲们都说,这事于林要是不管,不定得出多大事呢。
据统计,##每年调处的矛盾纠纷中,类似这样进不了司法机关大门的占6%。
民调工作同司法工作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整闭合体系。
三、置身群众之中,随时随地化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于置身群众,贴近群众,不受时间约束,不受场所的限制。
无论白天黑夜,春夏秋冬,还是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都活跃着调解人员的身影。
邻里之间发生纷争,都是主动找村委会解决。
一位农民对我说,出了纠纷去找派出所,一去三四回不一定见到人;找法庭,骑车一上午,到了也快下班了,赔不起那个时间。
好不容易受理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
这多少反映出一些现实问题。
而民调呢,一不用花钱,二不用跑路,三不用搭工夫,特别是受理解决快,最大限度地防止小事拖大,激化矛盾。
今年5月,韩麻营镇东兴村低压电路整改,线拉到村民于连池院内时,与本村电工吕春阳争吵起来。
当日晚,于连池父子到吕春阳家将其打伤,村调委会主任于占海得知情况迅速赶到现场,派人将吕春阳送入医院。
为了不影响第二天工程,于主任连夜对于连池父子批评教育,让他们明了低压整改工程是利村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受损而影响全局,更不能以此为由动手打人。
于氏父子觉得理亏,当即请于主任领着到医院向吕春阳赔礼道歉,并承诺负责一切医疗费用。
第二天一早,他们三人去医院把吕接回,边输液边指挥架线,保障了低压整改工程的顺利进行。
吕病好后,于氏父子备下酒席为吕压惊,请调委会人员作陪。
由于大量纠纷涌上民调之路,一些法庭“抱怨”说,法庭都快关张了,民调把法庭给顶了。
四、对症下药,方式灵活,群众买帐民调工作之所以能在农村地区有效,还在于它不拘章法、对症下药,怎么顶事怎么来的调解方法。
农村地区文化较为落后,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严格的法律程序、严密的法律语言对他们不太适用,倒是乡村调委会的那些“土办法”反而有效。
调解员大都德高望重,能说会道,兼之又了解情况,所以能够灵活机动地采用多种方法调解纠纷,该唱白脸时唱白脸,该唱红脸时唱红脸,该讲道理时讲道理,该拍桌子时拍桌子。
一位调解员说“我们就是‘和稀泥’,但‘和稀泥’也不容易,各种情况都有。
是坑你得抹平,是疙瘩你得砍掉,最后拿出大家都能接受的意见,问题就算解决了。
”谁说这不是本事呢?今年7月20日晚,汤头沟镇布施营村村民陈彩新、董士银饭后在一起乘凉闲聊,一语不和便扭打在一起。
这时董士银15岁的儿子正巧路过看见,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在陈彩新的脸上连打两下,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共花医疗费和鉴定费600余元。
陈、董两人在医疗费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激化。
村调委会主任陈鹏飞进行调解,他针对当事人的不同心理对症下药,各个解决,使董士银明白伤虽不是他直接造成的,但他应承担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又指出陈彩新出言不逊,引起争端,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
双方气一顺,拿钱的不再觉得冤枉了,挨打的不再觉得窝襄了。
董士银当即掏出600元钱赔偿给陈彩新,陈不过意,又拿出100元退还给董士银,董当即在家备了一桌酒席,二人开怀畅饮,和好如初。
这个结果是诉讼难以达到的。
调解还有一个特点是能够打动人的内心,不像判决那样通过外在的强制力来保证,所以调解一旦成功,往往变成自觉行为。
2004年7月5日,韩麻营镇德吉沟村刘占元、祁凤芝夫妇到镇调委会反映,他们的三个儿子拒不负担二位老人的养老费,祁凤芝患白内障也无钱治疗。
他们对儿子又恨又爱,不忍心把他们推上法庭,申请调委会帮助调解。
7月19日,镇调委会对这起赡养纠纷进行开庭调解,并邀请村民旁听,营造舆论压力。
庭上,调解员对几个儿媳提出的与老人之间的矛盾进行一一评说,不失时机的宣传婚姻法,讲明赡养老人不但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讲羔羊能知跪奶意、乌鸦尚懂反哺情……,三个小时,时而耐心劝解,时而嘻笑怒骂,旁听群众也纷纷发言指责,儿子儿媳受到震撼,当庭向父母认错,自愿签订了预付其母治病费1500元,以后按期付给老人赡养费的协议,其他旁听群众也深受教育,协议至今履行良好。
五、基层民调仍需进一步加强无论是从现实状况还是发展方向看,民调工作将长期存在,生命力很强,因为社会稳定需要他,人民群众需要他。
特别是今后,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大大减轻;随着农业税的减免,征收工作也将退出历史舞台。
只有民调工作方兴未艾,将成为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要任务。
但有些问题制约着此项事业的深入发展,归结起来,主要有两个、一是体制不顺。
司法所是乡镇调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还承担着对村级调委会的业务指导。
在矛盾排查调处方面,领导权虽然由县政法委行使,但到乡镇,还是由司法所具体组织,所以任务很重。
但由于历史原因,司法所不像公安派出所和法庭那样是其上级机关的派出单位,而仅由县司法局作业务指导,人事权掌握在乡镇手里,所以编在人不在问题突出,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工作水平的提高。
今后,司法所应当像派出所、法庭那样,管人与管事相统一,人事权上移到县司法局。
二是经费问题,人民调解不收费,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不能变。
但调解经费及调解员的报酬没有来源。
目前,##县解决调解员报酬的办法是,乡镇级调解员由乡镇各部门职工担任,村级调解员由村班子成员担任。
因为他们有工资,但他们的工资常常垫付在调解费用上,有的村级调解员几乎把一年仅有的2500元的菲薄工资全垫在经费上。
调解员无私奉献的精神是令人崇敬的,但光靠奉献精神不是个办法。
人民调解要发展,就必须解决经费保障问题。
出路是、把调解员的报酬和调解经费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村级调解经费由乡镇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