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12.16•【字号】粤教体函〔2015〕125号•【施行日期】2015.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的通知粤教体函〔2015〕125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顺德区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精神,全面摸清我省学校美育工作现状,发现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透析制约学校美育发展的原因,为下一步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提供精准的材料依据,我厅决定开展全省中小学(含中职)美育工作专项检查及调研。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调研时间2015年12月21-25日。
二、检查、调研对象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地市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三、检查、调研内容(一)、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贯彻上级有关美育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目标情况。
1.具体检查各地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广东省教育厅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粤教体〔2015〕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试行)》(粤教体函〔2012〕21号)、《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厅〔2013〕2号)等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
2.重点检查:(1)各地加强艺术教育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情况;(2)艺术教师配备;(3)艺术课程开课率;(4)艺术场馆(室)和设备设施建设;(5)艺术教师待遇保障;(6)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7)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工作推进情况;(8)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编写《艺术教育发展年度工作报告》情况;(9)艺术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建设等。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评审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
资格评审结果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2.28
【实施日期】2013.0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学校),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我市第二批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评审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的初评和复评,并经市评审领导小组最后审定,罗湖区罗湖外国语学校等9所学校获德育工作特色学校创建资格,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等6所学校获体育工作特色学校创建资格,深圳市高级中学等7所学校获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龙岗区四联学校等4所学校获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创建资格,坪山新区光祖中学等6所学校获校园文化特色学校创建资格,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等4所学校获课程改革特色学校创建资格。
希望获得创建资格的学校认真落实《深圳市中小学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
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创建工作计划,加强创建领导和管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不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把学校办出鲜明特色,办出更高水平,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两年后的考评验收。
深圳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8日(联系人:张雪强,电话:82101058)。
深圳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圆满落幕

深圳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圆满落幕
作者:
来源:《广东教学报·教育综合》2021年第07期
本報综合消息日前,2020年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班级合唱及戏剧节)活动圆满落幕,活动旨在引导全市中小学生抒发爱国爱家之情、砥砺强国报国之志,培育美好心灵,助力学生审美、人文等综合素养的提升,促进全面发展。
在深圳,中小学艺术教育硕果累累。
一大批学生音乐、美术、舞蹈等高水平艺术团队频频获得国内、国际最高奖项;过去五届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深圳拿到331个全国级奖项;在今年深圳举行的“逐梦·先行——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文艺晚会”演出中,深圳师生的艺术团队圆满完成演出任务并得到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肯定与好评。
深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普及与提高结合、学校与社会互动、校内与校外打通”的整体工作思路,推动艺术实践活动普及,提升每一位学生的审美素养。
主要包括:一是丰富美育实践,搭建学生多元化成长平台;二是注重课程引领,推出多样化高质量美育课程;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凝聚高水平艺术教师;四是研制美育规划,高起点定位新时代深圳美育工作。
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水发表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终身幸福奠基,继续谱写学校美育新篇章。
(摘自“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深教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2024年1月19日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推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材〔2022〕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1〕17号)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观察、记录、分析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展现学生个性特长,形成学生在初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档案,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帮助和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和自我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育人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社会和家庭形成正确的育人观,形成多方协同育人局面;有利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27•【字号】深教[2012]122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的通知(深教〔2012〕122号)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1〕11号)要求,定于2012年4月至6月举办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活动。
现将《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深圳市第七届学校艺术展演季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及《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坚持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重在普及,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得到全面和谐发展,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我市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推进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题和内容(一)展演主题: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要围绕主题,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二)展演内容:内容分三类: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暨校长论坛。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一)参加对象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
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类暨校长论坛的参加对象为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员。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4.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现将《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2014年12月2日(联系人:牟林芳,联系电话:82105677)深圳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全面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深教〔2014〕274号),切实提升学生审美素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坚持以美育人,面向全体学生,丰富学生审美体验,提高感受美、发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以提升学生审美素养为根本目标,以普及全员参与的课外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发挥艺术教育在美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推进艺术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艺术实践活动形式,优化艺术教育资源,强化督导及评价保障机制,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全面提升。
——学校艺术教育全面普及。
使每位学生都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门艺术技能,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以及和谐、阳光、快乐的校园环境;——艺术教育课程资源全面丰富。
加强艺术课程与其他课程的有机融合,共同发挥以美育人功能。
开发具有深圳本土特色的艺术课程,为学生提供丰富优质的课程资源;——艺术师资建设和基础设施配置全面加强。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为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的通报-深教[2007]95号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为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的通报-深教[2007]95号](https://img.taocdn.com/s3/m/2ffa3b16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4c.png)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为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的通报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为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的通报(深教〔2007〕95号2007年3月21日)由教育部主办、深圳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国总决赛于2007年2月22日至3月4日在我市举行。
通过各方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此项活动获得圆满成功。
为办好本届艺术展演活动,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学校、有关区教育局及区属学校积极参与,辛勤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授予深圳市高级中学等2所学校“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福田区教育局等5个单位(部门)“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称号,授予深圳中学等8所学校“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服务标兵单位”称号,授予深圳信息技术学院等26所学校“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服务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部门,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工作,为我市教育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深圳市教育系统表彰单位名单一、突出贡献单位(2个)深圳市高级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二、优秀组织单位(5个)福田区教育局、罗湖区教育局、南山区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深圳市教育局体卫艺处三、服务标兵单位(8个)深圳中学、深圳实验教育集团、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深圳市育新学校、深圳市深南中学、深圳市文锦中学、深圳市南头中学四、优秀服务单位(26个)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教苑中学、深圳市碧波中学、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电子技术学校、深圳小学、深圳市梅林中学、深圳市南华中学、深圳市上步中学、深圳市华富中学、深圳市北环中学、深圳市梅山中学、深圳市景秀中学、深圳市翠园中学、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深圳市松泉中学、深圳市罗湖中学、深圳市罗芳中学、罗湖区罗芳小学、深圳市育才三中、深圳市南山外语学校、深圳市蛇口学校、深圳市北师大南山附属学校、深圳市南山实验学校、深圳市松坪学校、深圳市南山区学府小学。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0.05.10•【字号】深教[2010]180号•【施行日期】201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通知(深教〔2010〕180号)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学校:为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培养和输送学校体育、艺术人才,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我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工作,现将2010年我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资格1.体育: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凡在区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前2名;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前6名;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学生运动员,有资格报名。
2.艺术(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美术类):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项的,有资格报名;或未参加这类艺术竞赛的,但品学兼优,确实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学生,经毕业学校向招生学校提供“推荐证明”(填写附件3、附件4表格中相关内容),由毕业学校专业教师签字推荐,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凭此方有资格报名。
3.对考生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照《关于下达深圳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深教〔2010〕162号)之附件2“深圳市2010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表”公布的相应条件执行。
(二)报名办法1.5月25日-30日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与中考网上填报志愿同步)。
2.现场报名时间: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
测评实验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4号)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工作由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成立深圳市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范坤副局长任组长,市局德体卫艺处、基础教育处、教科院、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负责人和各区教育局(公共事业局)分管副局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深圳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负责具体实验工作,钟子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局德体卫艺处艺术专干、市教科院艺术教研员、各区(公共事业局)艺术专干或音乐、美术教研员组成。
各区和学校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测评工作推进落实。
二、工作日程安排
(一)指导检查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中旬)。
市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人员,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5〕5号)要求,分批到全市各区指导测评工作,普查测评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改进方案。
(二)自评阶段(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依据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填写自评报表(附件2),以区为单位汇总,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市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测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评阶段各校应建立健全本校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个人成长档案,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学生电子档案。
(三)飞行检查阶段(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上旬)。
由市测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业团队开展随机检查。
检查内容依据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采用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查看活动影像资料、随机检测及师生、家长访谈或问卷等办法。
实行检查结果公布、限期整改和奖惩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各区、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形成良好工作机制,落实并保障测评工作相关经费。
(二)认真实施,注重实效。
认真做好实施工作,逐一对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扎实开展测评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注重总结,促进发展。
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艺术素质测评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2.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3.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
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4日(联系人:牟林芳,电话:82105677)
附件1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内容分值
基础指标1.课程学习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的出勤
率、参与度和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25 2.课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
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表现
15
学业指标3.基础知识
理解和掌握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
准要求的基础知识的情况
25 4.基本技能
掌握和运用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标
准要求的基本技能的情况
25
发展指标5.校外实践
自主参与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
与社区、街道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
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
演出和展览等)
10
6.艺术特长
(加分项)
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的某一艺术
项目的特长(包括声乐、器乐、舞蹈、
戏剧、戏曲、绘画、书法等)
10
附件2
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报表
深圳市区
学校名称(公章):联系电话:
学校类别:□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完全中学;□职业高中;
□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教学班总数:小学个;初中个;高中个
在校学生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专任教师总数:小学人;初中人;高中人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课程(30分)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
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
利用
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
音乐:课时/周;
美术:课时/周;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综合艺术:课时/周;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课时/周,列出课程名称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活动(20分)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
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
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
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
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
等活动。
充分利用学校校歌、
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
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
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
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
环境。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场/年;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次/周;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
个,列出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
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
等);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
例):%;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教师(20分)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
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
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
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
质。
艺术教师总数:人(含专职人、
兼职人),其中:音乐人、
美术人、其他人;
艺术教师生师比:;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课时/周;
艺术教师缺额数:人;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
人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条件保障(20分)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
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
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个,其中:音
乐个、美术个、其他个(列
出名称);
艺术场馆:个,面积:㎡(列出
名称);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
艺术活动器材: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特色发展(10分)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
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
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
教育发展特色。
充分利用社会
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
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
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
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
立合作关系。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
自评项目自评内容自评记录自评
得分
存在的
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学生艺术
素质测评(加分10
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
测评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
年:;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
校学生总数比例):%;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
自评结果总分;等级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3.此表一式两份,区属学校报送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市局直属学校报送市教育局一份,学校存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