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推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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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推优”工作的基本流程及评选办法

“团员推优”工作的基本流程及评选办法

“团员推优”工作的基本流程及评选办法
一、基本流程
1、各系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自己认为已符合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的向各班团支部提出申请。

2、各班团支部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讨论,征求辅导员,助理辅导员的意见后,看他(她)们是否符合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向团总支提出支部会评议意见。

3、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逐个审查,确定“推优”名单上报院团委审核。

4、院团委审核后下发《团员推优表》到团总支。

5、团总支组织被“推优”的对象填写《团员推优表》,各班团支部填写意见,上报各系团总支。

6、团总支填写审核意见,将《团员推优表》上报各系学生党支部。

7、召开党支部大会逐一审核,将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上报院组宣部。

8、院组宣部审批后,上报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9、党支部或考察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二、评选办法
本人提交申请,由党支部小组对各入党积极分子提出意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多次审查。

根据其在推优大会上的表现,最后由投票选举产生。

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最新)

推优的审核要求及流程(最新)

推优的审核(shěnhé)要求及流程(最新)推优的审核要求(yāoqiú)及流程(最新)推优的审核要求(yāoqiú)及流程一.推优〔一〕大一(dà yī)新生开展(kāizhǎn)对象的推荐及要求1、在平日的团生活、学习生活中无记过行为。

2、入党动机端正,积极主动学习党组织思想精神。

3、积极参加团生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4、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

5、品学兼优,学习优良,近半年操行评定为优;6、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人数的前30%;不在前30%的,假设在大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称号或奖励也可以推优。

7、团章考试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选修课补考者没有推优资格。

8、大一最终被推上去的最多三名。

〔要求反对票小于5票〕9、出席人数>=2/3应到人数且赞成票>=1/2投票人数,当赞成票数一样时看反对票,反对票一样时再看弃权票。

〔二〕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开展对象的推荐及要求1、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个别表现突出的可以半年,另需要附学院辅导员推荐证明〕;注:个别表现突出标准:〔1〕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5名;〔2〕获得校级以上的优秀称号;〔3〕群众根底好〔反对票小于或等于2票,弃权票小于或等于3票〕;〔4〕团生活表现积极。

2、一年内无补考科目〔包括选修课〕。

10、3、近一学期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的前40%。

不在前40%的,假设在近一年内获得校级以上〔包括校级〕优秀称号或奖励也可以推优。

4、大三如分班第一学期的推优大会以分班前原始班级成员开展。

5、且赞成票>=1/2投票人数出席人数>=2/3应到人数,当赞成票数一样时看反对票,反对票一样时再看弃权票;反对票必须小于5票。

6、大二每个学期最终推上去的名额有4名,大三、大四的名额无限制。

〔三〕凡在校期间曾受过校内处分者,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凡在被“推优〞后受到校级各种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推优”程序流程

“推优”程序流程

推优入党制度
一、“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具体步骤是:
(1)推荐前教育。

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这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

(2)确定推荐对象。

召开团员会议,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经团支委会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优入党”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4)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医院党委推荐。

二、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思想教育,
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被推荐的对象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推优”程序流程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流程:
-------→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
----- -→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院党委推荐
-----→院党委在“推优”的信息反馈,在《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备注栏注明“推优”的结果及主要理由。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

团员推优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团员推优是团组织根据团员的表现和贡献程度,对其进行优秀团员的认定和推荐的一项工作。

通过推优,旨在激励团员积极参预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培养团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进一步促进团组织的发展。

二、推优条件1.积极参预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预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2.履行团员义务:团员应认真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参加团组织的组织生活、支持团组织的决策、遵守团组织的规章制度等。

3.突出表现和贡献:团员应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为团组织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活动策划、志愿服务工作、团组织宣传等方面。

三、推优程序1.推优提名:团员推优由团支部书记提名,提名团员应符合推优条件,并经过团支部全体团员投票通过。

2.推优审核:团支部书记将提名团员的材料提交给上级团组织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团员的参预情况、履行团员义务情况以及突出表现和贡献。

3.推优公示:通过审核的团员名单将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团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团支部书记提出。

4.推优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团支部将根据公示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确认通过的团员将被认定为优秀团员,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四、推优奖励1.荣誉称号:被推优的团员将获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证书和奖章。

2.学习机会:优秀团员将获得参加各类培训、学习交流的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优先推荐:优秀团员将优先推荐参加团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代表团组织参加外部活动、担任团组织职务等。

五、推优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团员推优工作的效果和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团组织将定期进行推优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推优团员的发展情况、参预团组织活动的积极性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团组织改进工作和调整推优政策的参考依据。

六、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为了确保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团组织将进行推优政策的宣传和培训。

团内推优条件

团内推优条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集中体现。

为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团章》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组通字〔1992〕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推优工作在校党委组织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和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二级单位团组织负责组织基层团支部实施,基层团支部负责具体推优工作。

第三条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团员,必须经过推优程序并已列入推优名单,推优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章推优对象条件第四条推荐对象为年龄在28周岁以内、自愿申请入党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第五条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明确,态度端正,拥护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第六条大一第一学期推优候选人无旷课、逃课记录及其它违纪情况,学习认真刻苦,学风优良。

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的推优,统一要求推优前的上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无违纪现象。

同时,大一第二学期推优候选人要求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绩点在2.8以上;大二及以上年级推优候选人上一学年的专业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0%或上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名列本班级前50%。

第七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热心集体事务。

作为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较强;作为普通学生,能支持校、院、班级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对于在集体活动中表现优异者或各级团学组织中表现突出者应给予优先考虑。

第八条注重自身品行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

第三章推优工作程序第九条校团委每学期下发推优工作指导意见,统一部署全校的推优工作,并对二级团组织、团支部的推优工作进行监督。

推优评优

推优评优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下同)的开展:一、推优的基本程序:支部大会→个人填表→组织部审核→组织部对个人调查→上交党部审核二、推优时间是每年每月的20号前,25号上交给校。

推优开展前召开团支书会议,规定开展日期,交表时间由校组织部通知为准。

三、首先团支书提交自制推优汇报表,包括支部名称,时间,地点,被推人数,团支书联系方式。

四、推优大会的注意事项:1.团员必须参加推优大会,党员和预备党员必须参加,非团员也可以参加。

2.大一第二学期首次推优,条件是写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如书记批准,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可以半年),上学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40%中至多择优选5名,反对票要小于7,无补考科目。

其余年级条件是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奖励(军训优秀学员等大学期间奖励,有个人奖状,社团奖励需学院团委书记批准)或上学期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40,,入党申请书一年以上(如团委书记批准,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可以半年),一年内无补考科目,名额不限,反对票要小于7。

3.大三如有分班情况,第一学期的推优大会以大一时的原始班级成员开展。

4.推优是一个极其严肃的过程,应保持应有的安静。

5.黑板布置,包括主题XX班推优大会、被推人姓名、应到人数、迟到人数、缺席人数、唱票人、检票人,另写上“严肃”字样。

6.推优大会全体团员要佩带团徽。

不能穿背心、球衣、拖鞋,不能戴帽,不能随意走动、打电话、看其他无关的书籍(具体要求可参照团组织生活)。

7.推优的流程:首先由团支书简单介绍被推人的情况,然后候选人自我陈述入党的条件,其他团员可进行提问,然后进行背靠背评议,至少有2位同学对其进行评价。

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按顺序只能一个一个来,不得一起投。

有效票数不得多于发出票数(被推者本人不参与投票,不对票数重投),票数必须在黑板上登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检查人员和团支书都要做好推优大会整体记录。

8.推优表的填写,按照《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

推优大会流程和工作细则

推优大会流程和工作细则

附件1
推优大会流程和工作细则
1.推优大会由各班团支书主持。

团支书是推优候选人时,则由团支委主持。

严格做到“四不推”,即不是团员的不推,没写入党申请书的不推,表现平平的不推,思想政治不成熟的不推。

2.推优大会全程在研究生团委秘书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符合程序和结果的公平、公正。

3. 考察支部的出勤率。

介绍支部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要求实到人数不少于支部总人数的2/3。

未经请假,无故缺席支部大会的成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在推优、评奖、评优中扣分,并在下次支部会议上作检讨。

4. 组织委员介绍推优条件、支部情况。

(支部情况是指支部团员人数、预备党员和党员人数,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人数,本次推优大会的候选人数以及推优名额。


5. 推优候选人发言。

推优候选人向大家介绍递交申请以来自己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等方面的表现。

6. 背靠背评议。

7. 无记名投票。

得票数须超过有效票数的1/2,推优结果才有效。

8. 统计选票,宣布推优结果并在班级群里边公示。

“推优育苗”工作程序

“推优育苗”工作程序

“推优育苗”工作程序“推优育苗”工作程序序号:共青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推优育苗”工作工作流程共青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1共青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推优育苗”工作流程一、学生自愿提交申请书(学生提供)二、党总支审核反馈1.审核确定为苗子的填写《“推优育苗”对象培养考察表》(学生)2.团总支填写《共青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苗子汇总》(团总支)三、苗子培养考察团支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后(考察情况随时记录进入《“推优育苗”对象培养考察表》),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提出拟推荐对象,报团总支审核。

团总支征求党总支意见后,反馈给团支部。

四、召开团支部大会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拟推荐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民主评议会必须在到会团员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90%以上方可召开,必须有团总支委员或学院团委委员到会监督。

同时要邀请直管辅导员、团总支书记等有关人员参加。

1.推荐对象民主评议会的基本程序必须包括一下步骤:(1)团支部负责人组织学习《党章》有关党员条件的规定和《共青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委员会“推优育苗”工作实施办法》,讲明“推优育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出拟向党组织推荐的名单。

(2)除团支书介绍育苗情况外,被推荐对象对自己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自我介绍(主要介绍自已在育苗期间的成长情况)。

(3)由团员对被推荐对象进行逐一评议,对其优缺点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

(4)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获支部团员总数50%同意的确定为推优对象。

如果被推荐对象在二人以上(含二人),应逐一进行汇报、评议、表决。

(5)填报《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团员“推优”登记表》。

支部负责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名,然后上报团总支。

对未获通过的作为“苗子”继续培养。

五、团总支审核、通过团总支召开委员会议,审核团支部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推优育苗”对象培养考察表》,《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发展党员团组织推荐表》),签署意见后填写《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共青团“推优”汇总表》,一并上报党总支与学院团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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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流程
近几年来,随着党委对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日益重视,如何严把关口,真正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向党组织输送各方面均表现出色的青年团员使其得以进一步发展壮大,成了各级团委工作的重心。

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吸取历年“推优”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制定了有关工作流程如下:一、“推优”时间
每年两次:上半年4月,下半年11月。

推优有效期一年。

二、“推优”对象的主要范围和基本条件
1、主要范围
1)、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
3)、青年团员中的先进模范。

2、基本条件
1)、积极向党组织*拢,递交过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
2)、经过团组织的民主推荐;
3)、学习上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专研,智育测评应位于班级平均水平以上;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班集体中有一定的表率作用;
5)、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热情。

3、推荐比例
推优人数不超过本班交入党申请书人数的30%
三、“推优”程序
(一)“推优”动员
由分团委在团支书例会上,布置“推优”任务,明确要求;
(二)民主投票
1、安排学生党员作为每个班的党员联系人,在各团支部推优之前,向同学们解释有关“推优”的工作意义要求,推选条件,操作流程等,指导团支书如何正确有效完成此项工作;
2、团支部在推优对象的主要范围内拟出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3、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民主投票,党员联系人须在场;
4、团支书记录票数结果,并请党员联系人签字有效;
(三)组织审定
1、各团支部上交推优票数结果,分团委把关初步审核是否符合各项要求;
2、发放“推优”表,填写个人自评及团支部推荐材料,交分团委、学生党支部审核;
3、将符合要求团员报请校团委审定,审定无误后,建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校团委备案,另一份为分团委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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