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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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档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档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安全档案的管理,规范生产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和保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材料,包括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安全生产培训资料等。

第三条生产安全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生产安全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生产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和保管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生产安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生产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生产安全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企业应制定生产安全档案收集和整理的工作制度,明确收集范围、整理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企业应按照生产安全管理的特点和需要,分类收集生产安全档案材料。

第九条企业应确保生产安全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删减、篡改档案材料。

第十条企业应对生产安全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材料有序、规范、便于查阅。

第十一条企业应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生产安全档案进行编号、归档。

第三章生产安全档案的利用与保管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档案的利用制度,明确利用范围、程序和方式。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生产安全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安全档案进行鉴定,确保档案材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生产安全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章生产安全档案的管理与监督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生产安全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是指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对相关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记录、整理、管理和归档的一项工作。

合理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能够有力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和稳定。

一、建档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建立和管理。

2.完整性原则:企业应全面记录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3.及时性原则:对安全生产活动和事故的记录和整理应及时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分类管理1.基础信息档案: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设施等基本信息,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档案等。

2.安全操作档案:对重要设备、工艺流程、作业规程等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设备台账、设备维护记录、操作指南等。

3.事故、隐患处理档案:对发生的事故、事故原因和处理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包括事故报告、现场照片、事故调查报告等。

4.安全检查档案: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巡查等活动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检查记录、整改情况等。

5.培训档案:对企业安全培训活动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材料等。

三、档案管理程序1.建档程序:明确建档责任和流程,制定档案建立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2.档案归档程序:明确归档管理的责任和流程,确定档案的归档原则和归档标准。

3.档案保管程序:制定档案保管的具体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易查阅。

4.档案利用程序:规定档案利用的条件和程序,明确档案的使用权限和限制,并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

四、档案管理责任1.企业领导:负责安排人员、资金和设备,推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并监督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2.安全负责人:负责建立档案管理的制度和流程,指导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并对档案管理的效果负责。

3.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归类、保管、利用等。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1、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以下简称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所辖范围内事故档案的管理、监督、指导。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各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的事故档案管理,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

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事故调查组组长或组长单位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事故调查和处理期间形成的文件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在所承担的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中形成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移交指定人员。

负责事故处理的部门在事故处理结束后30日内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事故档案。

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协定、条约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为加强项目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办[2008]202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是指项目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档案内容主要有: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二、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三、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四、安全技术材料;五、安全会议记录、纪要;六、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七、安全生产费用台账;八、各类安全证书、证件;九、合格分包方台账;十、安全设施建设、使用记录;十一、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十二、安全奖罚;十三、安全检查记录;十四、安全专项活动记录;十五、事故处理、工伤认定材料及事故台账。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实行公司、项目分级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项目各分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内容第五条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一、项目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项目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三、安全生产文件:1、安全生产文件是指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业主单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书面文件资料或电子文本。

2、安全生产文件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项目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项目负责管理存档,项目收到的公司、业主及相关方的文件由项目安全机构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一、每年一次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项目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三、项目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档案是指用于记录企业安全生产各环节的资料和信息的文件,通过对这些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为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国家出台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一、管理对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独立经营的企业、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这些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档案管理和使用。

二、档案组成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三类档案:个人安全生产档案、现场安全生产档案和事故应急救援档案。

个人安全生产档案记录了员工的工作履历、职业健康检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事故处理处罚情况等信息;现场安全生产档案记录了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记录等信息;事故应急救援档案主要记录了企业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演练情况、事故调查报告等信息。

三、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按照文件的建档、归档、借阅、查阅、销毁原则进行。

文件的建档应当注明文件编号、时间、作者、归档部门、文件名称、主题、页数等信息,便于后续的管理和使用。

归档后的文件应当妥善保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避免因档案损毁、遗失等原因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借阅和查阅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防止安全生产档案被非法窃取或泄露。

销毁档案应当严格遵循规定程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使用安全生产档案的使用旨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档案信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特别是在应急事故处理和调查中,安全生产档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提供了重要的证据。

五、档案保密安全生产档案应当严格保密,避免将档案信息外泄或被非法使用。

特别是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方面的档案,应当遵循保密规定,严格控制档案的使用范围和查阅权限。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执行、归档等程序,以及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保存、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和责任制,保证安全生产文件及档案的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文件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定义安全生产文件是指为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记录、传递和指导作用的文件。

第七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安全生产文件可分为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多种类型。

第八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程序1. 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的要求进行。

2. 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采取科学决策、征求意见、立法公开等程序。

3. 安全生产文件的制定应当经过律师、专家、管理人员等多方面的研究,形成合理、科学、可行的制度。

第九条安全生产文件的执行1. 安全生产文件应当明确责任和要求,执行人员应当按照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2. 对于无法执行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第十条安全生产文件的归档1. 安全生产文件的归档应当按照文件所属分类进行。

2. 归档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当标明文件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生效日期等信息。

3. 归档的安全生产文件应当及时备份,以防止意外丢失。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管理制度1、公司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伤亡事故统计表、从业人员接尘史、安全许可证、安评报告、环评报告、隐患整改记录、文件记录、职工培训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等;2、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写,妥善保管;3、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数字的准确性负责;4、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做好档案移交工作,不得将档案和有关安全资料带走或散失;5、及时做好各类档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管理制度(2)是一个企业或组织用来记录、归档和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工作文件和信息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合规性、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管理制度的内容:1. 档案归档范围:明确哪些文件和信息需要归档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安全检查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报告、事故及救援处理方案等。

2. 档案编制和编号:规定档案的格式、编号和命名规则,以保证档案的有序管理和检索。

3. 档案管理责任: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例如安全生产部门和负责人,并规定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4. 档案收集和审核:规定档案收集的流程和方法,并明确审核档案的程序和标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档案保存:明确各类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方式,例如纸质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多少年,电子档案的保存方式。

6. 档案检索和利用:规定档案的检索和利用的程序和方式,以提高档案的使用价值和效率,例如可以制定档案检索索引和制度。

7. 档案修订和废止:规定档案修订和废止的程序和要求,例如对于过时的档案,应及时废止或归档。

8. 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明确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要求,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制度,以保证档案的安全。

以上内容只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及管理制度的概述,具体的制度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和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存档。

安全生产档案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存档,保证档案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依规分类。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性质和内容,将档案分类管理,便于查询和利用。

(三)统一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统一管理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及时更新。

安全生产档案应及时更新,确保档案内容的及时准确。

(五)便捷查询。

安全生产档案应设置便捷的查询渠道,方便相关人员查询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建立和备案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档案应在事故发生前建立,事故发生后及时补充完善,并按照规定备案管理。

第五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人等信息。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信息。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第六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备案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备案范围: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备案范围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二)备案机构: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的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备案审查。

(三)备案审核:备案管理机构对企业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档案进行备案。

(四)备案存档:备案管理机构应将备案的企业档案进行存档,并签订备案证明。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七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安全生产档案应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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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基础台帐,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类安全基础台帐对于企业领导、管理部掌握安全生产各种情况,准确为领导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一、安全基础台帐应分级管理,安全办设专人管理,车间(部门)、班组明确有人专管。

二、建立严格的安全基础台帐管理制度,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有关车间(部门)应认真填写,数据真实准确,严禁随意涂改,如发现有随意造假者,对造假者进行严肃处理。

三、主要安全基础台帐(包括原始资料)
1、安全组织、机构、人员类。

2、安全宣传教育类。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定期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等)
3、安全检查类。

(厂级、车间、班组检查、专项检查等)
4、安全奖罚类。

5、各种伤亡、事故类。

6、职业安全卫生实施类。

7、各种尘毒、物理性危害监测类。

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类。

9、接触有毒有害员工登记、体检、职业病类。

10、各种设备安全状态类。

11、消防类。

12、安全标志、标牌类。

13、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发证类。

14、“三同时”审批手续费。

15、安全值班记录类。

16、危险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等审批手续类。

17、劳动保护用品计划、采购、发放审批手续类。

18、保健食品类。

19、各种统计、分类报表类。

20、事故应急救援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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