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丽乡村、共享农庄与田园综合体政策信息解读
100个田园综合体与乡村振兴项目汇总

100个田园综合体与乡村振兴项目汇总田园综合体是指集农业种植、农村旅游、休闲度假、文化展示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发展项目。
乡村振兴是指通过促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和农民富裕起来,实现农村持续发展的过程。
以下是100个田园综合体与乡村振兴项目的汇总:1.美丽乡村示范园:通过绿化美化、农业种植等方式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园,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2.农庄酒店:将农庄改建成为酒店,提供农家乐、农产品展示销售等服务。
3.农业观光园:通过农业观光、农产品加工等形式吸引游客,增加农村收入。
4.农业科技园:引进农业科技,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5.农村电商站点:建设农村电商站点,推广农产品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6.乡村旅游度假村:提供乡村游、休闲度假等服务,促进农村旅游发展。
7.农民合作社:组建农民合作社,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
8.农村康养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养生、康复等服务,促进乡村康养事业发展。
9.田园综合体展示中心:提供农产品展示、销售等服务,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10.休闲农业园:提供休闲农业体验服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乡村振兴。
11.农村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农村教育培训中心,提供农村人才培训服务。
12.乡村文化创意园:通过文化创意活动,挖掘乡村文化资源,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13.休闲农庄:提供农产品采摘、农业观光等服务,吸引游客,增加农民收入。
14.农村电商配送中心:建设农村电商配送中心,提供农产品配送服务,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15.农村小微企业孵化基地:支持农村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
16.乡村互助基金:设立乡村互助基金,提供贷款支持和保险服务,促进农村发展。
17.田园农业示范园:打造农业示范园,推广农业科技,提高农民种植技术水平。
18.农村环境治理项目:开展农村环境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9.乡村体育中心:建设乡村体育中心,推广农村体育运动,提升农民健康水平。
海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中乡村建设用地优化浅析

海南省“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中乡村建设用地优化浅析摘要:按照海南省委、省政府部署,在2021年底前要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本轮村庄规划是以2018年批复实施的“多规合一”为上位规划编制的。
省厅关于村庄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也在不断地实践摸索中日益完善更新。
本文首先从海南省颁布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解读,结合村庄规划的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得出,应从村庄的发展潜力合理预测村庄建设用地量,并以此为前提来优化乡村建设用地边界。
本文最后还给出了乡村建设用地优化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村庄开发边界;引导集中居住;村庄发展潜力;建设用地优化Analysis of Optimizing Land for rural constructionabout the practical village planning of "multiple plansintegrated" in Hainan ProvinceWEN Fang-ying 1,HE Jin 21.Hainan JuFang design Co.Ltd,Haikou 570105, China;2.Hainan Branch Of Beijing Architectural Planning&Design Co., ltd Of China Railway Engineering Consulting Group,Haikou 570105, China;Abstrac t:According to the plan of hainan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and provincial government, the plan will cover all villages by the end of 2021. This round of village planning is based on the "multiple plans in one" approved and implemented in 2018 as the upper planning.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n village planning are also being perfected and updated in the continuous practice of exploration. This paper first interprets the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ractical village planning issued by Hainan Province, combines the practical working experience of village planning, and concludes that the amount of land used for village construction should be reasonably predicted based on the development potential of the village, and delimits the development boundary of the village based on this premise. At last, the paper gives some suggestions to optimize the village development boundary.Key word s: Village development boundary; Guide centralized living; Village development potential; Construction land optimization 1.海南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背景自2009年《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2011年全省村庄规划工作全面展开,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实现全覆盖。
关于海南省文昌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

关于海南省文昌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目录第一章罗豆农场自然地理概况第一节罗豆农场自然地理概况一、区位概述二、地理气候第二节罗豆农场社会经济概况一、历史沿革二、民俗文化三、基础设施四、经济发展五、传统产业第三节罗豆农场旅游发展现状第二章罗豆农场旅游资源分类及评价第一节罗豆农场旅游资源存量调查一、旅游资源分类二、旅游资源分布第二节罗豆农场旅游资源评价一、自然资源及单体评价二、人文资源及单体评价第三节罗豆农场旅游资源总体评价一、各级旅游资源评价图二、优良级旅游资源评价图表第三章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规划理念、发展模型及主题定位第一节规划理念与原则1、坚持以农为本2、坚持规划管控。
3、坚持市场主导。
4、坚持资源共享。
5、坚持试点先行。
6、坚持助力脱贫。
7、坚持绿色理念。
8、坚持彰显文化。
第二节开发建设模式一、整村综合开发模式二、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模式三、基地开发模式第三节主题定位及形象定位一、区域主题“沧海桑田”定位(一)定为依据(二)定位(三)定位主题意义诠释二、功能分区主题定位(一)定为依据(二)定位(三)定位主题意义诠释第四章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空间布局第一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空间布局具体方案。
1、分区名称及含义2、分区范围3、各区规划内容第二节图表制作一、制作金字塔分解图二、制作功能布局分解表三、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形象定位(一)形象定位之一:定为依据与内涵(二)形象定位之二:logo设计及诠释第五章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规划设计内容第一节各具特色的“共享农庄”产品1、产品订制型2、休闲养生型3、投资回报型4、扶贫济困型5、文化创意型第二节“共享农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第三节“共享农庄”标准化品牌规划第四节“共享农庄”专项营销规划第五节五、“共享农庄”网络平台规划第六章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运营机制、融资模式及农民共建共享机制规划第一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运营机制规划一、以企业为主体的运营机制二、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运营机制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运营机制第二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融资模式规划一、股权融资模式二、借贷融资模式三、众筹等创新融资模式四、产业基金模式第三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农民共建共享机制一、租赁合作参与共享机制二、股份合作参与共享机制三、生产合作参与共享机制四、劳务承包或务工参与共享机制第七章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有关扶持政策及利用一、财政支持政策二、创新金融保险政策三、落实用地政策四、支持相关农业企业发展“共享农庄”五、鼓励市民下乡参与建设“共享农庄”第八章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项目规划第一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项目规划一、项目级别二、规划项目汇总(制作大表格)第二节项目投资估算(制作估算详情表)第三节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实施甘特图)第九章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预期收入、成本与效益第一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预期收入一、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收入分类二、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预期收入(详细预算表)第二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运行成本一、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成本分类二、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运行成本(详情表)第三节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运行效益分析及发展展望一、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整体效益分析二、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分项效益分析三、罗豆田园综合体(共享农庄)发展展望关于海南省罗豆罗豆田园综合体概念性规划本次在毕业来临之际,有幸以作业形式参加老师的项目,我们第一小组每个人都非常开心,满怀着热情,决心做出一份好的方案,不辜负老师们的信任。
共享农庄相关政策及案例分享

共享农庄相关政策及案例分享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自然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关注度不
断提高,共享农庄的模式应运而生。
共享农庄是基于农业生产、农村
文化和休闲观光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服务,其发展也得到了政策的支持。
一、政策支持
1.《关于促进乡村民宿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此政策发布于2016年,其中提到:鼓励开发特色乡村民宿,支持发展
乡土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及休闲运动等特色产业,为广大旅游
者打造美丽乡村旅游新体验。
2.《关于印发乡村民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此政策强调,将开展乡村民宿改造提升试点,鼓励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装修方案改造民宿,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案例分享
1.余杭“天心农庄”
该农庄位于杭州余杭区,占地2000平方米,拥有大量果蔬、水果等种
植面积。
该农庄推出了多项农业体验活动,如开心果采摘、菜园体验、农夫沙龙等,提供了互动式的学习方式,并让游客身临其境地感受农
家生活。
2.昆明“草海采摘园”
该采摘园位于昆明市华山区,特色是有机种植,环境清新自然,游客
能够亲手采摘各种水果、蔬菜,品尝自然的鲜美。
在场地内还有休闲
设施和餐饮区域,适合一家大小前往游玩。
未来,共享农庄有望成为一个新的休闲娱乐、生态旅游的热点,
让人们享受到自然环境和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国函〔2013〕111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以下简称《通则》)、《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琼府〔2015〕216号)(以下简称《规划》)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七统一”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17〕96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家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中用于测土配方施肥的支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其它涉农资金)、国家专项基金、省市县级财政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应以项目资金整合为总原则,建立统一责任主体、统一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项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考核、统一后续维护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七统一”机制。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须成立本市县唯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台”,作为本级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主体,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建设质量等负责。
第六条高标准农田建设程序包括: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环节。
第七条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和统筹规划,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省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市县人民政府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使用监管,落实建设资金;省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市县人民政府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
省财政(农发)、国土资源、水务、农业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承担本部门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下达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10•【字号】琼府办〔2017〕155号•【施行日期】2017.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7〕15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10日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国函〔2013〕111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以下简称《通则》)、《海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琼府〔2015〕216号)(以下简称《规划》)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七统一”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17〕96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农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家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中用于测土配方施肥的支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资金、其它涉农资金)、国家专项基金、省市县级财政投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四条高标准农田建设应以项目资金整合为总原则,建立统一责任主体、统一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项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考核、统一后续维护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七统一”机制。
“村企联动”推进共享农庄建设的地方实践研究——以三亚市为例

进展。
亚市要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市委成立专项工作领
2.3.3 共享农庄可持续建设堪忧。已建成的共 导小组,财政、农业农村、国土规划、供销等部门在
享农庄后期还需要大量的维管费用和提档升级建设 财政扶持、土地利用、税收优惠、农业扶持等方面
费用,在“村企联动”成效有限、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 给予大力支持,释放政策红利。通过推动村党支部领
村 乡 科技
XIANGCUN KEJI
“ 村企联动”推进共享农庄建设的地方实践研究
——以三亚市为例
王蕊蕊
(三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海南 三亚 572000)
[ 摘 要 ] “ 村企联动”推进共享农庄建设不仅可以丰富农旅业态,吸引返乡人群及旅居游客, 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改善当地居民的居住环境,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实现农村资 源资产效益最大化,带动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当前,海南省三亚市共享农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 村企联动”进展缓慢、村集体经济普遍薄弱、共享农庄建设后续乏力等。为 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发展中,三亚市要采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支部引领作用,深化 农村综合改革、破除“ 村企联动 ”发展障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培育乡村振兴动能等措施。
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规划案例解析

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规划案例解析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田园综合体这个概念,提出要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田园综合体模式,赋予了农民及其从事的产业自主“造血”的功能,是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一条新路子,发展田园综合体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平台。
到目前已有河北、山西、山东、福建、广西、四川、浙江、云南和广东9个省通过并公布了试点名单。
本文整理了这9省共10个项目的资料,通过对其经验梳理,为大家通过学习参考。
1广西南宁西乡塘区“美丽南方”田园综合体南宁美丽南方入选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将获得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财政补助资金5600万元。
美丽南方田园综合体规划方案为:以美丽南方丰富的农业资源、产业基础、特色村落、传统文化为依托,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抓手,完善生产、产业、经营、生态、服务和运行六大功能体系,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三步同生”、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
(模式借鉴)此外,美丽南方田园综合体拟将规划区设计为“一轴两翼三带八区”的总体布局结构。
一轴即沿005县道的园区交通和发展主轴,将园区各主要功能片区、景观节点和特色村落有机整合,形成完整的田园综合体。
两翼以005县道为界,将园区分为南北两翼。
三带即依托园区农田、村落、水系、山地,形成三条重要的农业休闲观光体验带。
八区包括创意农事体验区、智慧农业展示区、高效农业集中区等八个功能分区。
2四川成都都江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都江堰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由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牵头实施,三年计划总投资约21亿元,项目将按照“坚持以农为本、共同发展、市场主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在胥家镇和天马镇的13个村(社),围绕“四园、三区、一中心”功能布局,将田园综合体建设成美丽乡村展示区、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农村改革先行区和绿色农业典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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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美丽乡村、共享农庄与田园综合体政策信息解读一、主要政策文件:——《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村)建设总体规划》——《海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海南省现代农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省财政厅与住建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做大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意见》(省政府)——《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省政府)——《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的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现代农业庄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旅游局与农业部)二、相关政策条款(一)相关的概念1、美丽乡村建设的原则要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以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三大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文化”三项建设。
着力点: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2、共享农庄的定义:发展农业分享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村庄、农场、基地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发展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充分涵盖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的“共享农庄”。
通过发展“共享农庄”,使农民转变成为股民、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
建设原则要点:(1)以农为本,坚持农地农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挖掘农业多元属性,拓宽非农功能,实现“农旅文”深度融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以文创促销售树品牌。
(2)规划管控,符合省域空间“多规合一”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
3、田园综合体的定义,有条件的乡村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同步”、一二三产业“三产融合”、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基本原则与要点:(1)以农为本,突出农业特色,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产业融合,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现代化水平;要保持农村田园风光。
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
(2)区域范围内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备,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区位条件优越,核心区集中连片,发展潜力较大;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有持续投入能力,建设规划能积极引入先进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本,发展思路清晰;农民合作组织比较健全,规模经营显著,龙头企业带动力强,与村集体组织、农民及农民合作社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3)以农村集体组织、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建设管理,保障原住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实现田园综合体的共建共享。
通过构建股份合作、财政资金股权量化等模式,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共享农庄的开发建设模式美丽乡村建设要用好惠农政策,创新投入方式,鼓励采取PPP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探索政府投入连片建设模式、企业投入景区带动模式、政企合作建设特色村庄模式、政企村合作经营发展模式。
1、整村综合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对整村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利用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和“四荒地”、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等建设民宿和其他相应设施,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以转让;将整村农用地进行统一规模化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2、村庄农房改造升级开发模式。
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将村庄现有房屋进行改造升级,其房屋可以出租。
将村庄部分农用地进行统一生产经营,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3、基地开发模式。
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利用农业基地内农业附属设施用地等建设管理用房,或利用基地已有的建设用地建设民宿,民宿可以出租,民宿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权、股权可以转让。
消费者可以租赁农用地经营权或认养农作物,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为消费者提供系列服务。
(三)共享农庄运营机制之一:以企业为主体按照“企业+农民”或“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的模式,由企业以股份合作、租赁等方式,整合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资源,或利用企业自身土地、房屋资源,进行“共享农庄”的开发建设经营。
(四)共享农庄融资模式:股权融资借贷融资产业基金。
(五)共享农庄农民共建共享机制—农民权益的保障1、租赁合作参与共享机制。
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从农民手中租用土地、房屋等,采取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兑现农民土地、房屋租金收入。
2、股份合作参与共享机制。
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房屋使用权等入股给企业或者农民合作社,由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将土地、房屋等进行统一规划建设运营,利益分配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方式,农民获得土地和房屋股份收益。
针对有土地、无资金、无技术的贫困户,积极动员他们把闲置、撂荒土地入股加入企业或农民合作社,领取分红。
通过构建股份合作、财政资金股权量化等模式,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3、生产合作参与共享机制。
企业以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订制的方式,将农民自有分散的土地,组织纳入到“共享农庄”生产合作,农民按保底价获取收益,企业或农民合作社获取营销差价、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收益。
4、劳务承包或务工参与共享机制。
农民承包农庄的生产管理和其他订制服务,完成任务后,获取相应的劳务承包收入,超额完成的享受额外的分成收益。
(六)共享农庄扶持政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贷款担保、担保补贴、以奖代补、股权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
争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专项建设资金、其他相关专项中央投资及政策支持(七)共享农庄创新金融保险政策推进以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三权三证”抵押融资试点工作,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木入股等方式参与建设,积极探索农庄融资体系建设。
拓宽抵(质)押物范围。
积极开展存货抵押、订单抵押、涉农直补资金担保、大棚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畜禽产品抵押、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抵押等创新业务,向资信情况良好的农庄积极发放信用贷款。
支持具备条件的农庄运营主体通过上市融资、债券融资、股权基金融资等方式,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八)共享农庄用地政策1、发展设施农业的,属于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的,其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依法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在符合市县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整合、置换等方式,重点支持发展“共享农庄”和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及农村三产融合发展3、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逢建必报的前提下,贯彻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允许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租赁合作经营房产,共享收益。
4、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农垦农场通过盘活农村及农场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四荒地”和厂矿废弃地、砖瓦窑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闲置校舍、村庄空闲地、可用林场和水面、边远海岛等资产资源发展“共享农庄”。
5、在合理的农庄土地利用控制下可适当建设住宿、餐饮等设施。
6、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重点为共享农庄。
7、乡村建设用地,对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可以采取“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
通过“先租后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人可凭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手续。
(九)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1、目前未查询到特别针对于美丽乡村与共享农庄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
2、依据《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提供财政奖补。
3、项目资金有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7〕188号),《三亚市2018年共享农庄建设方案》,每个项目按结算补贴其建设资金的50%,每个试点补贴资金不超过70万元,总补贴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4、田园综合体的项目资金1)海口市田园综合体项目。
近三年预计总投资14.97亿元,其中拟争取三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2.1亿元。
2)海南共享农庄(农垦-保国)田园综合体项目。
近三年预计总投资7.8亿元,其中拟争取三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2.1亿元。
三、海南省相关项目(共享农庄与田园综合体)1、共享农庄项目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61家创建试点申报主体名单2、田园综合体的项目—前两者列入国家2017年田园综合体试点的项目(1)海口市田园综合体项目。
以发展蔬菜、热带水果、花卉等特色农业为主体,通过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互联网+等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融入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共享农业、科技农业理念,建设集现代蔬菜和热带水果花卉产业基地、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农事体验、农业科普教育、休闲农业旅游、农民创业平台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项目位于海口市琼山区南部红旗镇和三门坡镇交界处,项目范围涵盖大荒洋、七水洋等2个田洋以及周边29个自然村,规划面积约18.8平方公里(约2.8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