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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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

——辽宁乾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勘察、设计工作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特制定规定。

二、凡从事勘察设计及生产辅助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勘察、市政工程勘察、实验、检测、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课题研究,应用软件开发、标准、定型图设计等项目。

三、勘察、设计及生产辅助和生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勘察、设计全过程、全范围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成果的复核、校审、审核、批准制度。

四、勘察、设计文件、成果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勘察、设计文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的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合同、委托书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办法、规定等。

、勘察、设计文件、成果,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可靠;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符合结构安全的要求。

、勘察、设计、试验、检测、设计文件、报告的深度应满足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办法、合同、委托书的要求。

、勘察、设计文件、成果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五、生产任务下达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了解勘察、设计方案、合同、委托书的有关要求,收集相关资料;检修、校正仪器、设备,编制工作计划,按总体工作计划要求完成勘察设计任务。

六、公司将根据勘察、设计项目的规模、技术标准、工程难易程度确定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设计(项目)总负责人”。

、大型综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设计总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曾经担任二项以上大型综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 )有丰富的勘察设计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独立工作能力;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工程师。

、一般工程项目,软件应用开发工程可研设“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

由设计部主任提名,主管总经理审批。

( )曾经担任二项以上勘察、设计项目的专业组长;

( )从事专业技术的助理以上工程师担任。必要时,由公司聘任的工程师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公司聘工程师由公司董事长审批。

、“专业组长”具有助理工程师资质以上(含助理工程师或相关资质)人员担任。

、复核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资质人员担任。

、具有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或公司总经理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名。

、部校审人员的资质应与复核人员资质同级或高一级、公司审核人员应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的资质。必要时,公司聘请有关专家代公司对勘察、设计项目的设计文件、成果、资料进行校审、审核。

七、公司勘察设计管理执行二级三级阶段管理、三级校审制。

二级管理即部级、公司级管理;

三阶段管理及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审核、汇总、出版阶段。

三级校审级专业组:复核、部门:校审;公司:审核(小型项目可二级校审),设计代表现场修改设计执行组复核和公司审核。

专业组复核应:

、全面复核输入、输出资料、文件、数据是否正确完整。

、复核、设计、计算的成果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法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办法等。

、复核勘察、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公司所制定的原则和方案等。

、复核设计中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及应用的计算机软件是否正确、有效。

、对勘察、设计的文件、报告、资料及计算书、图纸、说明、各项数据、尺寸、桩

号、标高等应逐图、逐表、逐字的进行复核校对。

、复核者应在所复核的记录、文件、报告、资料上签名,填写“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

部校审主要应:

、复核输入、输出资料、文件、数据是否正确完整。

、审查复核意见的正确性,并检查勘察、设计者是否已按正确的复核意见修改完善了勘察、设计文件、计算、记录等。

、审查勘察、设计计算的方法、成果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法和公司制定的规定、办法等。

、审查勘察、设计的方案、原则是否与公司技术知道书相符等。

、审查者对主要的设计成果进行验算、验正。

、审查者对主要、关键的尺寸、标高、桩号、数据进行核算。

、审查主要工程数量、经济、技术指标。

、审查设计者与复核者有意见分歧的部分,意见是否得以统一和落实,审核专业组间互提资料是否准确、可靠及勘察、设计的文件、报告、资料一致性、完整性。

、校审者应在审查的文件、报告、资料上签名,填写“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并核查校审意见的落实情况。

公司审核主要应:(可另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担任)

、审核输入、输出文件是否齐全、正确,验证部校审意见的正确性和勘察、设计者是否按正确的复核、校审意见修改、完善了勘察设计、计算、记录等。

、审核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法及公司所制定的规定、办法及勘察、设计方案、原则的执行情况。

、审核总体设计、路线纵、平面、大型复杂立交、路基路面、防护、排水、隧道、特大桥的勘察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可行、经济。

、对勘察、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设计方案、计算方法、计算结果急性审核审定。

、对设计、复核、校审者间有意见分歧的进行审核、审定。

、对复杂、大跨径的桥梁的结构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数据进行验证,必要时应变换方

法和公式进行验算。

、审核勘察、设计文件、报告、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

、审核主要勘察、设计文件报告的总说明书。

、审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审核者应在审核的文件、报告、资料上签名,填写“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

并验证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

八、大、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准划分原则

、大型项目: 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路线、路面、交通工程、可研报告及特大桥、复杂立交。

、中型项目: ~ 公里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路线、路面、交通工程、可研报告及大桥、复杂立交。

、其他项目均为小型项目。

勘察、设计程序及程序管理

九、勘察、设计程序

、主管总经理组织策划,并下达勘察设计任务计划单。

、总工编制“技术指导书”,并经总经理审批。

、设计部编制开工报告(工作计划),并经总工和总经理审批。

、大、中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中间检查(审核)。由总经理牵头委托相关职位人员负责并写出“中间检查意见书”。

、设计部按中间检查(审核)的意见进行整改。

、总工根据中间检查(审核)情况补充、修订、完善“技术指导书”。

、大、中型勘察项目、设计部在公司实施验收前应组织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对勘察、设计文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部校审,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司检查、审核。

、勘察、设计文件经总工审核,设计部按审核意见补充修改、完善后填写“勘察、设计文件跟踪记录表”送总工,主管经理审定后复印、出版。

、文件交付设计部登记送达业主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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