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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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纠纷、事故处理及上报制度

差错、纠纷、事故处理及上报制度

差错、纠纷、事故处理及上报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差错、纠纷、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违反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本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差错、纠纷、事故的处理及上报机制,实行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及时处理、妥善解决的原则。

二、差错、纠纷、事故的预防第四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医疗质量,防患于未然。

第五条医院及科室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医疗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对医疗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三、差错、纠纷、事故的上报第八条发生医疗差错、纠纷、事故后,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第九条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医务科和业务院长报告。

第十条医务科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上报院领导。

第十一条医院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差错、纠纷、事故的处理第十二条医院应成立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负责差错、纠纷、事故的处理。

第十三条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应全面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应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第十五条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应对事故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差错、纠纷、事故的记录和归档第十六条医院应设立差错、纠纷、事故登记本,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处理结果等。

第十七条医院应将差错、纠纷、事故的处理结果归档,以备查阅。

六、奖惩第十八条发生医疗差错、纠纷、事故的医务人员,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对在医疗差错、纠纷、事故处理中表现突出的医务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杜绝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1、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

由院领导、院办、医务部、护理部、计划财务处和安全保卫处组成,委员会下设监控办公室,挂靠医务部。

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2、成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

由业务院长、医务部、护理部及各科室专家和外院专家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安全各项制度。

3、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

由专职人员组成,挂靠医务部,受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直接领导,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二、医疗事故防范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

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

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

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医疗事故处理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5篇)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5篇)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1.差错事故是指药学部在处方调剂、药品分装、中药煎药中发生的违反正常程序的操作或过失错误,并给正常工作、药品管理或患者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后果的情节较轻的行2.差错可分为内部差错和发出差错两类;事故为已造成不良后果的不良行为。

3.在制剂生产或配方发药等工作中发生的,被本人或其他人员发现,及时更正,未发生无法纠正的情况或药已发出而在患者未使用前追回的,按内部差错论。

4.发出差错包括以下情况:4.1外部发现的发错药、错量(少发、多发、漏发)、发错患者、配伍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和过期变质,不论患者使用与否,或内部发现而患者已用药的(限于对病情、健康无影响的)。

____分装药品:药品标签与内装药品不符者;数量不对而发给患者的。

4.3毒麻药品的实耗与统计数量不符而无法溯源的。

4.4计价或审核错误,造成患者或医院重大经济损失者(金额≥____元)。

4.8因保管不善,造成错药、混药、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的;调剂室、药库的药品产地、规格、批号等与库存药品验收记录不符的(包括以自购药品换取医院药品)。

4.9账物管理混乱,造成账物严重不符的(≥____元,自行发现原因并及时、正确处理者除外)。

4.10精密、贵重仪器不注意维护、保养,使用时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器械损坏或性能下降的。

4.11中药煎药中漏煎、错煎(包括方法和用药人)而影响患者正常服药或造成严重浪费的(≥____元)。

中药加工炮制,不符合要求而无法补救的。

4.12错购假冒伪劣药品的。

5.进修、实习人员发生的差错由带教老师承担。

6.差错、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

药学部视情节轻重逐级上报至医院主管院长。

如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7.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及所在部门领导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轻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

8.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专人负责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并及时组织讨论和总结。

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5篇)

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5篇)

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1.报告程序。

一般差错当事人当天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护理部报告;严重差错及事故立即口头向护士长或科主任、护理部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或抢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护理部及时主管护理院长报告。

2.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时,患者用过的药品、血液、器械、标本、检验报告、病例资料等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销毁、涂改、弃掉,以备鉴定。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时____讨论,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确定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登记表交护理部;护理部每月____科护士长进行讨论一次,并把定性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科室,科室一周内再将登记表返回护理部。

4.各科室(病区)设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

5.患者有投诉并要求经济赔偿时应及时向医务部报告,纳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处理。

6.按护理缺陷分类及评定标准(试行),对护理缺陷、事故进行处理,做到护理部、科室有分析、结论处理意见及改进措施,并反馈。

7.发生差错或事故的科室(病区)及个人,如不按要求报告,有意隐瞒不报,一经发现按本医院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差错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二)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差错事故后,部主任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因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将其发生经过、原因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

遇重大事故需立即报告院长。

3、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病人的标本,以备鉴定。

4、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____本部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

5、发生差错事故后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其发表意见,决定处分前应做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工作,以达到教育目的。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医院作为医疗机构,承担着重要的医疗安全责任。

差错事故的发生不仅对患者造成伤害,也会对医院的声誉和信誉造成严重损失。

为了提高医院差错事故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医院差错事故管理的目标是及时发现、准确定责、迅速处理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差错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操作差错、药物错误、手术失误等各类事故。

四、管理要求1. 事故报告与记录医院要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记录系统,在发生差错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医院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详细记录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人和处理情况等。

2. 事故调查与分析医院管理部门应按照事故报告和记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

调查组要及时采集事故现场的证据,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报告和记录。

3. 责任追究与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医院要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

对于故意造成事故或恶意隐瞒事故的人员,医院要给予严肃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4. 事故预防与控制医院要建立健全差错事故预防与控制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医疗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医院还应加强对各类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5. 信息共享与学习医院要建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向全院员工进行传达和学习,提高大家的差错事故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

六、责任分工与协作机制1. 医院领导要对差错事故的管理工作负总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要求。

同时,要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

2. 医务部门要负责制定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的执行细则和操作规范,监督各科室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进行巡查和考核。

3. 护理部门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合格上岗。

并且要加强对患者的护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及时援助和救治。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1、认真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执行差错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

2、医疗纠纷将作为诊所机构效验、年终考评、优胜劣汰的一项重要依据。

3、发生医疗纠纷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不得隐而不报,更不能以一赔了之求息事宁人,应依法通过医疗鉴定解决纠纷。

4、发生医疗事故,据等级和情节,可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理。

5、社区卫生从业人员负有医疗过失责任或擅自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卫生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以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将纠纷的经过、责任、处理结果等进行认真整理并以书面总结及时上报。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传染病报告、登记制度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执行业务人员为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必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疫情登记薄。

3、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业务的人员负责填写,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管辖区域内的传染病疫情收集、登记和报告工作。

4、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电话、传真等尽快报告属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5、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种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作生产安全水平,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加强事故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第二条差错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环境因素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

第三条差错事故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责任到人、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工作责任制度应落实到每个员工,每个员工对其工作的差错事故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高层领导应明确差错事故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对差错事故管理的指导和支持。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员工和相关单位。

第二章差错事故排查与分析第七条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后,应第一时间进行事故排查与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

第八条事故排查与分析应包括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九条事故排查与分析的目的是为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事故排查与分析的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差错事故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预防差错事故是差错事故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之前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提高工作技能和操作能力。

第十三条强化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加强对工作环境的管理,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提供快速、有效的救援措施。

第四章差错事故管理的责任分工第十六条公司高层领导应对差错事故管理负总责,确保差错事故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差错事故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八条每个员工应对自己的工作负责,遵守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差错事故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差错事故。

第五章差错事故管理的措施与要求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员工在发生差错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对差错事故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制度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制度

差错事故管理制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差错事故管理行为,防范差错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差错事故的管理和处理程序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差错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管理程序、应急措施等,健全差错事故的预防、处理和追究责任的机制。

第四条公司应当不断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制度,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预防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差错事故的报告和记录制度,确保差错事故的真实、准确和全面的记录。

第二章差错事故的定义和分类第七条差错事故是指因人为原因或意外因素导致的对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事件。

第八条差错事故可分为人为差错事故和意外差错事故。

人为差错事故是指由于自身的差错或疏忽导致的事故,如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等;意外差错事故是指由于外部不可控因素导致的事故,如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

第九条差错事故还可以根据损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轻微差错事故、一般差错事故和重大差错事故。

轻微差错事故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轻微损害的事故,影响范围较小;一般差错事故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一般损害的事故,影响范围较大;重大差错事故是指对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差错事故管理的原则和要求第十条差错事故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

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责任追究原则。

对于发生的差错事故,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教育预防原则。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预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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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编号: MYMY-YY-Z-01重大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管理制度修订人:王永平审核人:于恩启审批人:闫树春文件实施日期:2015-8-1 受控状态:内部受控蒙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发布目录第一章目的 (2)第二章适用范围 (2)第三章组织机构 (2)第四章术语定义 (3)第五章重大差错与事故损失 (4)第六章重大差错与事故涉及方面 (4)1.招标采购事故 (5)2.盗窃事故 (6)3.工伤事故 (7)4.火灾事故 (7)5.环保事故 (7)6.项目申报事故 (8)7.原材料物资检验事故 (8)8.仓库发货事故 (9)9.销售应收款坏帐事故 (9)10.停产事故 (10)11.出借资金及对外担保事故 (10)12.投资管理事故 (10)13.公章管理事故 (10)14.媒体曝光事故 (11)15.职业病、疫病爆发事故 (11)第七章减轻或加重处罚的相关规定 (12)第八章附则 (13)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强化管理本部对各分子公司的监督机制,提升全员的责任意识与职业素养,培养全员敬业精神;同时杜绝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差错,减少各类损失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蒙羊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合伙企业、研究院等其他形式的组织内的全体员工。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重大差错及事故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凡出现重大差错事故,由公司重大差错事故责任追究小组依据本制度确定执行处罚力度及范围。

重大差错事故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组长:总裁闫树春副组长:副总裁王崇光副总裁李志勇副总裁朱永胜副总裁唐毅副总裁武斌财务总监吕志文成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第四章定义第四条重大差错是指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办法)、操作规程及惯例、工作常识进行规范作业或玩忽职守、麻痹大意而造成的重大错误、过失(不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应追究责任并处罚)。

第五条重大事故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人身安全和健康、财产损失、遭受行政处罚、负面声誉影响等的重大事件。

第六条损失是指由于发生重大事故、重大差错而对公司造成的可辨认财产损失及不可辨认的无形损失,包括社会、市场、消费者的负面评价及影响,包括公司各类现金或实物资产的损失,品牌形象或公司声誉受损等。

第七条责任是指因没有做好岗位职责规定范围内的工作而造成重大事故、重大差错而应承担的经济赔偿或职级降低;本办法所称责任根据与重大事故、重大差错的关联性分为三个层次:直接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1.1具体业务、工作的直接经办人员,根据事故及差错类型不同确定不同的直接责任人的范围。

2.监督责任2.1指享有监督权力(可以决定业务是否执行以及执行方式)、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3.领导责任3.1指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由于发生重大事故、重大责任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第五章重大差错与事故损失第八条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由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实现管理。

差错与事故的责任追究由运营管理部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差错的性质认定、损失认定,责任人理清,并最终形成书面报告。

第九条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包含5万元,既包括差错、事故的直接损失,也包括差错、事故导致的间接损失),非不可抗力且不属于触犯法律的各类责任事故,此类责任事故通过本制度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十条触犯法律的各类事故,除按本制度追究责任外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工作上的开拓和创新行为。

对于各类工作创新行为所产生的直接损失,公司不予追究责任,但应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六章重大差错与事故涉及方面第十二条招标采购活动、盗窃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环保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项目申报、原材料物资检验、仓库发货、销售应收款坏帐事故、停产事故、出借资金及对外担保、公章管理、投资管理、媒体曝光、职业病、疫病爆发等。

(事故类型\损失等级\金额见附表一)1.招标采购事故1.1泄漏招投标过程中的标底、评标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或招标活动中走形式、弄虚作假、隐瞒招标真实情况等,给公司带来损失的,事故责任人理清后,具体业务、工作的直接经办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1.2招标后期跟踪、评价工作未能发现问题,事故责任人理清后,确定直接责任、监督责任与领导责任。

1.3招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导致招标损失的,事故责任人理清后,确定直接责任、监督责任与领导责任。

1.4招标项目的经办人员,包括采购员、工程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明知开标情况,而不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或履行合同,或弄虚作假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失的,事故责任人理清后,确定直接责任、监督责任与领导责任。

1.5 出售或采购物品时与对方串通,计量舞弊,给公司带来损失的,事故责任人理清后,确定直接责任、监督责任与领导责任。

1.6采购物资时,由于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事故责任人理清后,确定直接责任、监督责任与领导责任。

2.盗窃事故2.1 各类仓储物资被盗窃,如被盗时间是在仓库保管人员上班时间,则由仓库保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如因安保人员盘查不严导致物资被盗,则安保人员同时承担直接责任。

如被盗时间是在非仓库保管人员上班时间,则由值班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如因安保人员盘查不严导致物资被盗,则安保人员同时承担直接责任。

对于被盗事故,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分管副总裁承担领导责任。

如被盗事故因帐面未能及时反映和发现,导致被盗事故一周以上未被发现或再次被盗时,相关人员要承担监督责任。

2.2 财务现金被盗,事故责任人理清后,直接经办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办公设备被盗,使用部门承担直接责任,如属办公设备的使用人保管不当,使用人应同时承担直接责任。

以上盗窃如发生在财务人员非上班时间段,出现门窗等被撬等情况,安保负责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安保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3.工伤事故3.1工伤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成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人体的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导致负伤肌体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

发生工伤事故,责任人理清后,业务、工作的直接经办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3.2根据人员的工伤级别进行责任追究处罚,工伤级别的认定依据国家的工伤鉴定相关标准、法律法规。

工伤补偿标准也依据国家最新颁发工伤补偿标准执行。

(具体见附表二)4.火灾事故4.1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如属人为原因,则造成火灾事故的人承担直接责任;如非人为原因,则当日值班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公司分管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5.环保事故5.1环保事故指对环保问题因处理不当而给公司带来不必要损失的事件。

出现此类事故,则产生环保问题的单位承担直接责任,故责任人理清后,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产生环保问题的单位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6.项目申报事故6.1项目申报事故指因未能及时申报或申报不当而导致未能取得相应的优惠补贴。

出现此类事故,事故责任人理清后,具体业务、工作的直接经办人员应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7.原材料物资检验事故7.1原材料检验事故指由于品管检测合格,车间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批量性质量问题,由此而导致投入生产带来3000元以上损失的事故。

对此类事故,直接经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7.2质量部检测不合格,无特殊放行手续,造成车间领用后投入生产的情况,造成3000元以上直接损失的,直接经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7.3车间负责人明知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造成3000元以上直接损失的,直接经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8.仓库发货、缺货事故8.1仓库发货事故指未按提货单上的要求进行发货而导致退货带来的损失。

对于此类事故,直接经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8.2库存盘点缺货事故指库存盘点时发现货物短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此类事故,直接经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分别扣罚相关责任人年薪的3%)。

9.销售应收款坏帐事故9.1因货款未到账,财务未严格审查相关手续误操作放行产品,造成货款无法收回的,直接经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9.2如因销售不按公司信用政策或销售审批程序而同意赊销造成货款无法收回的,则由直接经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10.停产事故10.1指原材料供应不足、设备维修不及时等人为原因所导致的停产事故。

对于此类事故,直接经办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负有监督义务的责任人员承担监督责任,对直接经办人员、监督人员享有人员录用、职责划分、岗位调动、薪酬建议等管理权力的人员承担领导责任。

11.出借资金及对外担保事故11.1指擅自出借资金(含非因公的公司员工借款或变相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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