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盐城新农合报销 盐城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有哪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有哪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中国政府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的问题,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和比例。
一、报销范围新农合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门诊医疗费用新农合可以报销参保农民的门诊医疗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普通门诊挂号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不过,在报销时一般会有一定比例的自付部分。
2. 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也可以报销参保农民的住院医疗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治疗费、药品费等。
在住院医疗费用中,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一般可以覆盖大部分费用。
但是,也会有一部分需要参保农民自己承担。
3. 特殊疾病医疗费用新农合对于一些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也可以进行报销。
这类疾病一般是一些高发疾病或者重大疾病,例如恶性肿瘤、冠心病等。
新农合在报销这些费用时,一般会有较高的报销比例,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4. 妇幼保健费用新农合还可以报销农村妇幼保健的费用。
这些费用包括妇女产前、产中、产后的医疗费用,以及婴幼儿的发育观察、预防接种等费用。
在这方面,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可以有效保障农村妇幼健康。
二、报销比例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大体上是相似的。
一般来说,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门诊医疗费用新农合对参保农民的门诊医疗费用一般只能报销一部分,而剩余部分需要参保农民自行承担。
报销比例一般在60%至80%之间。
2. 住院医疗费用新农合对参保农民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对较高,一般可以覆盖大部分费用。
在不同地区,报销比例可能在70%至90%之间。
3. 特殊疾病医疗费用对于一些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这是因为特殊疾病的治疗费用较高,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政府给予了较高的报销比例。
4. 妇幼保健费用新农合对于农村妇幼保健的费用一般也会有较高的报销比例,以确保农村妇幼的健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17〕91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正文:----------------------------------------------------------------------------------------------------------------------------------------------------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17〕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集中采购公布事项授权,现将修订后的《盐城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17年12月5日起实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二、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级财政部门批准。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部门预算。
凡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必须编入年度部门预算,并列出采购明细表。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政府的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中充分体现对节能环保产品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在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履行审核手续。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正确履职,严格按照确定的服务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所需资金应当在既有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不得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依据。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区分

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区分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指南随着我国农村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已经成为农村居民重要的医疗保障方式之一。
新农合为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用提供了便利,然而不同的医疗费用项目其报销比例是有所区别的,特别是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农合中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的区分。
一、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新农合对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有一定的限定。
根据相关规定,新农合对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区分为三个档次,即基本报销比例、大病报销比例和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1. 基本报销比例基本报销比例是新农合最基础的报销比例,适用于一般门诊就诊费用。
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基本报销比例一般在50%到80%之间。
例如,在某地区,新农合基本报销比例为60%,那么如果患者门诊就诊产生的费用为100元,新农合将会报销60元,剩余40元由患者自行负担。
2. 大病报销比例对于一些重大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新农合会提供更高的报销比例,以减轻患者的经济压力。
一般来说,大病报销比例在基本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对于不同的疾病可以有不同的报销比例。
例如,对于某重大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可以提高到80%。
3. 特殊病种报销比例对于一些特殊病种,新农合会提供更高的报销比例。
特殊病种的定义因地区而异,通常与一些常见的疾病或患者特殊的医疗需求相关。
新农合对于特殊病种的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进一步提高至90%甚至100%。
二、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与门诊费用相比,新农合对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相对更高一些,以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新农合对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也分为基本报销比例、大病报销比例和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三个档次。
1. 基本报销比例一般情况下,新农合对住院费用的基本报销比例是最高的,通常可以达到80%到90%,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2. 大病报销比例对于一些重疾住院治疗费用,新农合提供较高的报销比例,以帮助患者承担高额医疗费用。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全面涵盖住院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和护理费等费用。
2、门诊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涵盖普通门诊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费用。
3、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含括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包括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等。
4、免费检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含括推行的各种专检,如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
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住院治疗费用:住院治疗费报销范围一般在70%-90%之间,具体报销标准因保险公司而异。
2、门诊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般在60%-80%之间,具体标准以每家保险公司的实际定价标准为准。
3、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的治疗费报销比例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而异,一般在60%-80%之间。
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新农合医保为农民朋友们的健康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然而,对于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很多人可能并不十分清楚。
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一说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到底是怎样的。
首先,要明白新农合医保的报销比例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字,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比如说,不同的医疗项目、不同的医疗机构级别、不同的地区等等,都会让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在乡镇卫生院这样的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这是为了鼓励大家小病在基层解决,既能方便就医,又能节省医疗资源。
在一些地区,乡镇卫生院的门诊报销比例可能能达到 50%左右,住院报销比例甚至可以高达 80%至 90%。
而如果是在县级医院看病,报销比例会比乡镇卫生院稍低一些。
门诊报销比例可能在 40%至 50%之间,住院报销比例通常在 70%至 80%左右。
要是到了市级或者省级的大医院,报销比例就会更低了。
因为大医院的医疗费用相对较高,而且患者去大医院看病往往是病情较为复杂或者严重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门诊报销比例可能只有 30%左右,住院报销比例一般在 50%至 60%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只是一个大致的范围,具体的报销比例还得看当地的政策规定。
除了医疗机构的级别,报销比例还和所治疗的疾病种类有关。
一些常见的慢性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可能会有专门的报销政策,报销比例相对较高。
而对于一些重大疾病,比如癌症、白血病等,很多地方也有大病保险或者医疗救助等政策,来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负担。
另外,新农合医保还有一个起付线的规定。
也就是说,在看病的费用达到一定数额之前,是不能报销的。
比如说,在某地区,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起付线可能是 100 元,县级医院可能是 300 元,市级医院可能是 500 元。
只有超过了这个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同时,新农合医保对于药品的报销也有规定。
分为甲类药、乙类药和丙类药。
甲类药一般能全额报销,乙类药需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丙类药通常是自费的。
2020年新农合报销比例

2020年新农合报销比例一、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1、农村卫生门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2、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3、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1、镇卫生院报销60%;2、二级医院报销40%;3、三级医院报销30%。
三、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实行24种重大疾病特殊保障政策。
参合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限额内按70%补偿,超限额部分按定点医院级别确定补偿比例继续补偿。
参合年度内,肺癌、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脑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畸形心肌梗塞、唇腭裂、尿道下裂、肝癌、鼻咽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重大疾病患者,同种疾病诊断享受一次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如未达到限额的再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普通病种比例补偿。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政策参合农民就诊发生的符合保障范围的医药费用,享受大病保险赔付待遇。
2017年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政策继续按照2016年政策执行。
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当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农民。
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当年年度内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2、保险范围:大病保险对参合农民1年内单次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对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599元以上的部分,给与补偿。
3、保障水平:2017年我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具体赔付标准为:参合农民就诊发生的合规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合规金额超过12599元以上部分按照50%赔付,暂不设封顶线。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是中国政府通过设立保险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均有一定的限制和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是指参保居民在发生符合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时,享受医保基金支持的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1.门诊部分医保基金可对门诊费用进行部分或者全额报销。
一般来说,医保基金会对普通门诊、专科门诊、特殊病种门诊、中医诊疗、中药饮片等方面的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且不同类型门诊的报销比例也有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若居民选择了特需门诊、美容门诊等不在保险范围内的门诊,相关费用是不予报销的。
2.住院费用若参保居民发生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也可由医保基金进行报销。
具体报销范围包括:手术费用、诊断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床位费用、护理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基金对于住院费用的报销类别和比例也有一定的规定,不同的地区和医院会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和政策。
3.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的一些辅助性费用和项目城乡居民医保还可以对一些与门诊、住院治疗相关的辅助性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报销。
常见的包括:各种化验、放射、心电图等检查费用、输液费、拔牙费用、康复、理疗、手术后恢复等费用。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指保险制度为居民所提供的,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
根据不同的费用项目和性质,医保基金对于报销比例也有不同的规定。
以下是具体分析:1.门诊部分一般来说,医保基金对于门诊部分进行的报销比例,一般为50%-70%左右。
此外,部分严重的疾病或者特殊病种,也会有更高的报销比例。
2.住院部分城乡居民医保对于住院部分的费用报销比例也较为复杂,受到地区、医院、病种等方面的因素影响。
一般情况下,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在70%-90%之间,也有些地区将其提升至95%以上。
3.特殊项目的报销比例对于参保居民自费的项目,医保基金也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的报销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的报销起付线及报销⽐例是多少问:哪些⼈员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答:除城镇职⼯外,凡户⼝在本市境内⼈⼝均为参合对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是多少?答:筹资标准为每⼈每年500元,其中个⼈缴费100元,政府补助400元。
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的报销起付线及报销⽐例是多少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1、问:哪些⼈员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答:除城镇职⼯外,凡户⼝在本市境内⼈⼝均为参合对象。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是多少?答:筹资标准为每⼈每年500元,其中个⼈缴费100元,政府补助400元。
3、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的报销起付线及报销⽐例是多少?答: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收费标准起付线为3000元,补助⽐例为55%;⼆级为2000元,补助⽐例为65%;渭南市中⼼医院为1500元(临渭区参合患者2500元),渭南市妇幼保健院为1000元,其余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例设置为65%(临渭区参合患者在市中⼼医院住院的补偿⽐例55%,其余县市在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报销⽐例为60%);县级医院起付线为400-600元,报销⽐例为75%-85%;⼀级医院住院费⽤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补助⽐例为65%。
400元以上者,起付线为150元,补助⽐例不突破90%。
4、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报销⽐例是多少?答:门诊报销⽐例为村级卫⽣室不超过75%,乡镇医院不超过65%。
个⼈允许补助指标,设定为不低于⼈均预算门诊资⾦的2倍,单⼈设标,户内通⽤,全家封顶(各县门诊统筹标准不⼀)。
5、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参保⽼⼈有何优惠政策?答:提⾼⾼龄⽼⼈补助,将参合农民中80岁以上、90岁以上⽼⼈的门诊补助、住院补助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提升到80%、90%。
对65岁以上满⼝⽆⽛⽼⼈进⾏全⼝义齿修复补助,⼈均补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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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盐城新农合报销盐城农村医
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3万元45%
转诊到区及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人员,如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低于30%,按实际补偿比30%执行。
未经转诊到区级及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规定标准50%补偿。
3.封顶线。
取消个人年度医药费用补偿封顶线。
(三)重大疾病补偿
纳入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病种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尿道下裂。
以上病种的救治补偿,按照省、市制定的实施方案执行,实行限额收费、定额补偿。
(四)意外伤害补偿
意外伤害患者发生的医药费用,经村卫生室调查、公示一周,镇经办机构核实、区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调查复核,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医药费用的,不在新农合补偿之列;无第三人负担、第三人无法确定或者无支付能力的(凭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由新农合按政策补偿比30%进行补偿(起付线同普通住院起付线)。
转区及区以上医院住院就医的意外伤害病人的医药费用,原则上凭相关手续回所在镇卫生院合管办结报。
(五)大病保险
参合人员发生的高额合规医药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纳入大病保险。
五、就医补偿程序
1.参合者凭新农合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村、镇医疗机构就诊;根据病情需要逐级转诊至区级、市级、省级、省外医院。
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人员,由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转诊手续。
常年在外地工作生活的参合者须办理异地就医登
记,在工作生活所在地约定医院就医。
2.盐都区域内就医实时补偿,转诊到市内、省和省外签约联网医院的病例联网的实时补偿;办理转诊或者异地居住登记、持有异地长期工作、生活的暂住证(居住证)、房产证,并在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例,出院后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转诊证明或暂住证(居住证)、房产证,新农合卡、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原始发票,在镇经办机构办理住院费用审批补偿手续。
六、其它规定
1.以家庭为单位未全员参合的,符合补偿政策的医药费用在原结报比例的基础上,再按家庭参合人口比例折算补偿。
2.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父母(均需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为其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自出生之日起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范围。
新生儿出生后15个工作日内,其父母(均需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未为其参加新农合的,自补办之日起计算,3个月后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范围。
3.跨年度住院患者,仅参合年度发生的医药费可予补偿。
未连续
参合和新参合人员,参合当年4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药费方可按政策补偿。
婚进人员上一年度在原户籍地参合的,可视为连续参合。
4.孕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纳入门诊报销,区级定点机构产前筛查门诊补偿比例参照乡镇执行。
计内正常分娩、阴道手术助产和剖宫产医药费用,按病种定额标准扣除政府补助的500元,剩余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计外正常分娩、阴道手术助产和剖宫产医药费用,在计内人员按病种定额标准基础上减500元后,剩余部分按比例进行补偿。
5.接受的医疗服务有专项资金补助的、有相关机构减免费用的,以实际支付的合规部分为基数给予补偿。
6.参合人员经民政、总工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审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就诊医药费除按新农合、大病保险规定补偿外,再根据医疗救助补偿标准同时进行相应的“一站式”补偿。
七、规范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
1.严格执行分级诊疗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新农合补偿实施方案以通俗语言和模拟案例进行解读,并制作宣传板,进行长期宣传、公布,着力引导参合农民首选当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理性选择定点
医疗机构就诊,减少医疗广告对参合农民就医的误导。
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规定推诿本级承担的病人、越级转诊病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和接收医院的处罚力度,以维持正常的诊疗秩序。
乡镇之间取消转诊制度,就诊医药费实时结报;镇卫生院(一级医院)因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患者,应视病情就近转诊到具备服务能力的中心卫生院(二级医院)进行治疗,按镇级卫生院补偿标准补偿。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全区转区外就医患者的审批,公示审批流程,制订转外就医审批制度和规范,确保区外转诊率控制在10%以内。
2.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监督举报电话等;镇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5日前公示辖区内上月参合人员补偿情况,村卫生室每月6-20日公示上月参合人员的补偿明细情况,公示的位置要醒目,内容要清晰,保证参合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推进新农合基金管理方式改革。
新农合基金实行“总额控制、按月下拨、年终考核、超支自付”。
加强核心运行指标监测,做到机构和病种全覆盖;稳步推行“按床日付费”制度。
全面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基金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主动参与做好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4.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对不能履行合作医疗职责,不遵守合作医疗有关规定,不合理检查、用药、治疗、将门诊病人转作住院病人、“挂床”住院或分解住院的单位,按实际费用的2-3倍予以处罚。
5.对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实行新农合服务协议管理,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新农合服务质量,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实现以低廉的费用提供优质服务的目标。
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结报资金的相关人员,除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基金外,处骗取金额3倍的罚款,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暂停或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参合群众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新农合卡就医,未持卡就医发生的医药费用不予结报(急诊患者除外);参合人员将有效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当年予以冻结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追究医疗机构、责任医生、出借人和使用人的责任。
7.参合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补偿方案直接办理医药费用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逐月统计报区合管办,经核实后,按各定点医疗机构全年核定的总额序时拨付。
对定点医疗机构原
则上实行新农合经费定额管理、总额控制、超支自负的办法,强化自我约束。
8.各定点医疗机构按参合群众住院医药费总额的1%结算上解资金,每年年底统一汇到区合管办,作为合作医疗工作考核奖励基金。
9.改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服务态度和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使参合群众综合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