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与比例
2017年大病补助政策(2)

2017年大病补助政策(2)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01、保险更给力1、新农合新增筹资中的一定比例要用于大病保险,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2、通知要求,健全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联动报销机制,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
3、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02、专项救治范围更广1、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所有农村参合贫困患者,并将罹患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的城市参合贫困患者同时纳入专项救治范围。
2、支持各地对贫困人口采取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
03、报销比例更高1、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
2、扩大纳入支付的手术范围。
3、积极推进对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疾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等有别于普通门诊的慢性病补偿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一、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住院)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二、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2014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38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中央、省、市、区四级财政补贴为每人每年320元。
三、个人筹资的缴纳个人交费部分以户为单位缴纳,于上年度12月20日前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合管站一次性缴纳,并由经办人开具收款凭证,进行登记注册,发给合作医疗证,享受运行年度内的参合待遇(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运行年度)。
运行年度中途包括新生儿、婚嫁人员、复退军人等不得办理补、退手续。
四、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的范围户口属本地的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一次性缴纳合作医疗个人基金,并遵守合作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参加合作医疗义务的人员均可参加合作医疗。
五、住院补偿标准住院补偿起补标准(起补线)是住院补偿至少需要达到多少住院费用,该费用不列入补偿范围。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湖南省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湖南省农村合作医疗湖南省农村合作医疗_2017年湖南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2003年: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定,成立了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并于当年7月在长沙县、桂阳县、花垣县、涟源市、华容县等5地启动了试点工作。
2004年: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先后联合下发了《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关于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和基金的运行年度,规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经县市主动申请,经省政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并报国家卫生部、财政部备案,全省新增醴陵市、耒阳市、芷江侗族自治县、桃江县等9个新农合试点县市并正式启动运行。
2005年:全省新增了浏阳市、宁乡县、茶陵县、炎陵县等29个试点单位,试点县市区数达43个。
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社保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及《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基金运行,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各试点县市严格实行基金专户管理,确定各试点所在地国有商业银行负责代理基金账户。
2006年:中央和我省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当年度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50元。
全省43个试点县市区共覆盖农业人口2463.49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8.43%;参加合作医疗农民1857.20万人,平均参合率75.39%。
9月,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管理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省、市、县、乡四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省新农合规范管理奠定了组织保障基础。
2007年:全省先后两批新增56个县市区,新农合县市区达99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0.1%,覆盖农业人口4796.9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94.1%,参合农民3935.0万人,平均参合率为82.03%。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一、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全面涵盖住院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检查费、药品费、治疗费和护理费等费用。
2、门诊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涵盖普通门诊治疗费用,包括诊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费用。
3、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含括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包括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等。
4、免费检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含括推行的各种专检,如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
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住院治疗费用:住院治疗费报销范围一般在70%-90%之间,具体报销标准因保险公司而异。
2、门诊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般在60%-80%之间,具体标准以每家保险公司的实际定价标准为准。
3、重大疾病医疗费用:重大疾病的治疗费报销比例根据保险公司的不同而异,一般在60%-80%之间。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何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农村居民参加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解决农村居民就医费用高、医疗保障不足的问题。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等,具体的比例和金额根据各地的政策规定有所不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及比例。
首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门诊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等。
一般来说,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在50%到90%之间,具体比例由各地政策规定。
2.药品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合理药品费用,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
不同的药品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在30%到70%之间。
3.住院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手术费、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等。
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一般较高,可以达到70%到90%,有些地方还设有封顶线,超出封顶线的费用不再报销。
4.特殊疾病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可以报销一些特殊疾病的费用,如严重急性胰腺炎、恶性肿瘤等。
这些疾病的报销比例一般较高,可以达到80%以上。
5.大病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还设有大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一些高额医疗费用。
具体的大病范围和报销比例由各地政策规定,报销比例一般较高,可以达到80%以上。
以上就是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及比例的一般情况,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比例还需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农村居民可以参照当地的规定,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材料要求进行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在不断地扩大和提高,以满足农村居民就医费用的需求,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从2017年1月起,陕西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陕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陕西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除按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其他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
陕西全省将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
2017年陕西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
陕西省卫计委要求,各市区要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
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其中,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陕卫体改发〔2016〕135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委)、人社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财政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升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79号)精神,为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现就统一城乡医保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7.07.12
•【字号】成人社办发〔2017〕105号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通
知
成人社办发〔2017〕105号
各区(市)县人社局,市医保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55号)的规定,现就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年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95%,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53%。
(二)成年高档缴费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95%,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至68%。
(三)学生儿童参保人员(含大学生)在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住院医院费报销比例提高至95%,在三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院费报销比例提高至60%。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流程及报销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流程及报销比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农合)是中国农村居民的一种基本医疗
保障制度,旨在为农民提供医疗费用的报销和健康保障。
农合不同于城镇
职工医保,其报销范围和流程也有所不同。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合的报销范
围流程及报销比例。
农合的报销范围:
1.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检验费、药费、治疗费等;
2.住院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药费、检查费等;
3.特殊医疗费用:包括生育费用、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门诊特殊检
查治疗费用等。
农合的报销流程:
2.医疗机构会根据农合规定的报销项目和比例开具相应的费用明细单;
3.农民根据收到的费用明细单,向农合管理部门提出报销申请;
4.农合管理部门会根据农民的申请,核实费用明细单和收据的真实性,并审核报销资格;
5.审核通过后,农合管理部门会将报销金额转入农民的个人账户。
农合的报销比例:
农合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项目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报销
比例为50%至90%不等。
具体的报销比例可根据当地的农合政策进行了解。
需要注意的几点:
1.农合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农民应及时了解当地的农合
政策,以便获取最新的报销信息;
3.医疗机构的费用明细单和收据应妥善保管,以备提交农合管理部门
审核;
总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农民的一项重要医疗保障制度,通过了解
农合的报销范围、报销流程和报销比例,农民可以更好地利用该保险制度,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就医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同时,农民也应遵守
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以免影响报销的正常进行。
2017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及标准

2017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及标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我国农村地区为了解决农民医疗费用问题而设立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自2003年试点以来,该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报销流程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7年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及标准。
一、报销流程1. 参保登记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村委会、保险代理机构等途径进行参保登记。
参保人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等证件,填写相关申请表,并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
2. 医疗服务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在就诊时,需出示社保卡或就诊登记单等相关证件,并支付相应的自费部分。
3. 报销申请就诊结束后,参保人可以向定点医疗机构索取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处方和药品购买凭证等相关材料,并填写报销申请表。
4. 审核和结算参保人将报销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机构进行审核。
医保机构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费用结算。
5. 报销发放审核通过后,医保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报销金额直接打入参保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现金支付,或者直接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6. 反馈和监督参保人可以随时向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机构反馈问题或提出意见。
同时,政府、监管机构等也会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报销流程的公平和合规性。
二、报销标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标准在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但整体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定点医疗机构的三级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二是参保人在医疗过程中的费用支出。
1. 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报销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有所差异。
通常情况下,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较高,二级医院次之,一级和乡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较低。
具体比例可以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公告或查询农合网站进行了解。
2. 参保人费用支出的报销标准参保人在就诊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均可在一定范围内得到报销。
一般来说,包括挂号费、门诊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药品费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与比例
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017年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其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
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以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内容不在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1)自购药品费;
(2)超出《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费用;
(3)挂号费、门诊病历工本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救护车费、陪客床位费、包床费、特护费、会诊费、空调(含取暖)费、电视费、电话费、个人生活料理费、护工费等;
(4)非基本医疗(指特需门诊、专家门诊、床位费超过35元/日、医学美容、家庭病床等)的费用;
(5)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戒毒、性病、工伤及从事劳务过程中所受伤害、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职业中毒、医疗事故、违法违纪和他人原因引发的医药
(6)流引产;
(7)各种整容、矫形、减肥、纠正生理缺陷和各种保健、预防性诊疗项目及药品费用;
(8)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安装人工器官所需购买器官或组织的费用;
(9)未经物价和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检查、治疗项目,以及擅自抬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0)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的医药费用;
(11)已获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以及其他基本医疗保险补偿的;
(12)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1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规定的。
2017年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新农合的报销主要可以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三类,三类报销比例如下: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