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取样规定
施工现场常用材料取样、送检要求

施工现场常用材料取样、送检要求范本1:一、取样目的及范围:为保证施工现场常用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需对常用材料进行取样和送检。
二、取样方法:1. 混凝土材料:(1)首先,在施工前选取代表性的材料样品。
(2)然后,按照现场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材料进行取样。
(3)将取样的材料放置于密封的容器中,并标注材料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相关信息。
(4)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检测。
2. 钢材:(1)在验收进场之前,对钢材进行取样。
(2)按照规定的方法取样,并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3)将样品放置于防锈的容器中,并标注钢材的牌号、尺寸、取样时间等相关信息。
(4)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送检要求:1. 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中的安全。
2. 对于需要取样的常用材料,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取样。
3. 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4. 在取样、送检和检测过程中,要保持取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附件:取样材料清单和取样记录表。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质量:指工程在设计、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满足规范要求,具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的能力。
2. 取样:指在一定的范围内,从中选取一部分样品进行检测、分析或研究。
范本2:一、取样目的及范围: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常用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必须对常用材料进行取样和送检。
二、取样方法:1. 混凝土材料:(1)首先,在施工之前应当选择代表性的材料样品。
(2)其次,按照施工现场的标准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取样。
(3)将取样的材料放入密封容器中,并根据相关要求标注材料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等信息。
(4)将取样的材料送至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分析和检测。
2. 钢材:(1)在验收进场之前,应当对钢材进行取样。
(2)按照规范要求的方法进行取样,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3)将取样的钢材放入防锈容器中,并标注钢材的牌号、尺寸、取样时间等信息。
施工现场常见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要求

第三十章见证取样送检相关要求一、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对建设工程中结构用钢筋及焊接试件、混凝土试块、砌筑砂浆试块、水泥墙体材料、骨料及防水材料等项目,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须见证取样的试验项目.二、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工程受监质监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以便质监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4、检测单位在接受检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5、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
三、见证人员的职责1、单位工程施工前,见证人员应会同施工项目负责人共同制定送检计划。
2、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3、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4、见证人员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5、有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7、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四、检验取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及试件检验取样规定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市政工程检测项目与取样细则续上表。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

钢筋原材取样新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钢筋原材料的取样过程,确保钢筋质量和安全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新的取样规定,具体如下:一、取样对象及标准1.1 取样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原材料,包括钢筋棒、钢筋线、钢筋网等。
1.2 取样标准:取样必须按照国家钢筋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制定的标准执行,确保取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二、取样时间及程序2.1 取样时间:钢筋原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需在24小时之内进行取样。
2.2 取样程序:根据不同材料的性质,采用不同的取样程序。
钢筋棒的取样必须在供应商的货车上进行,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随机性。
三、取样数量及方法3.1 取样数量:每批次钢筋原材料的取样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确保取样的有效性。
3.2 取样方法:取样时必须使用专业的取样工具,避免污染和损坏钢筋原材料。
对于钢筋棒,应选择不同位置的不同支数进行取样,确保样品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四、取样保存及交接4.1 取样保存:取样后,必须及时将样品放入密封的袋子或容器中,并标注好样品的基本信息,如批次号、取样时间等。
对于易腐性和易变质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如冷藏、干燥等。
4.2 取样交接:取样完成后,施工现场负责人需要将样品交给专业的质检人员,同时填写相应的取样报告,确保取样过程的记录和追溯。
五、取样结果及处理5.1 取样结果:质检人员根据取样结果,进行相应的化验和检测,确保钢筋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5.2 取样处理:如果取样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施工单位需要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进行退换货。
同时,需要对原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流程进行调整,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六、监督及罚则6.1 监督检查:质量监督部门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取样过程的合规性和取样结果的真实性。
6.2 罚则:如果发现施工单位故意篡改取样结果或违规操作,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如罚款、吊销资质等。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

市政、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范1、水泥的取样规定包括检测参数、频率和取样方法。
每批水泥的抽样不少于一次,总量不少于12kg。
当怀疑水泥质量或出厂时间超过规定时,应进行复验。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的取样规定包括钢筋原材料和钢筋焊接。
钢筋原材料的抽样频率和取样方法根据不同的规格和型号进行。
钢筋焊接的闪光对焊的抽样频率为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取样方法根据规定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应从每个供应商的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份样品进行检验。
在使用新供应商或新批次时,应加强检验频率。
⑵取样方法:砂、石样品应从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每份样品应至少取自不同的三个部位。
对于石料,应将样品破碎至小于25mm的颗粒。
样品应在实验室中进行筛分和物理性质测试。
4、水泥GB/T 176-2008《水泥》⑴频率:每天应从每个供应商的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份样品进行检验。
在使用新供应商或新批次时,应加强检验频率。
⑵取样方法:水泥样品应从供应商提供的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每份样品应至少取自不同的三个部位。
样品应在实验室中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物理性质测试和强度测试。
取样时应注意避免污染和潮湿。
验收砂石的方法和数量标准根据不同的运输工具采用不同的规格,大型工具运输以400m3或600t为一批,小型工具运输以200m3或300t为一批,不足以上述数量的按一批验收。
当砂石质量比较稳定且进料量较大时,可以1000t为一验收批。
取样时,从料堆、皮带运输机、火车、汽车、货船等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砂8份和石子16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对于试验项目,如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吸水率、含水率和石粉含量,每一试验项目所需砂最少取样质量为4400g,碎石或卵石最少取样质量根据粒径不同而有所不同。
每验收批砂石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对于碎石或卵石,还应检验针片状颗粒含量。
对于人工砂及混合砂,还应检验石粉含量。
现场钢筋抽检取样规定

现场钢筋抽检取样规定(1)施工单位取样:同厂家、同级别、同规格、同一出厂时间,每20T为一验收批,不足20T时,也按一验收批。
每一验收批中取试件一组(三根拉力,三根冷弯)其取样方法应随机抽取三根钢筋后,截去端头处55cm长,从每根钢筋上各取一根(共三根)组成一组试件。
其中:拉伸试验长度 d ≤16mm 5d+360d >16mm 5d+360冷弯试验长度 d ≤16mm 5d+220d >16mm 5d+240(2)监理抽检:以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抽检。
5、外加剂(1)施工单位取样:以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批号取样。
(2)监理抽检:以在施工单位取样次数基础上的20%抽检。
6、钢筋焊接(1)施工单位取样:每单位工程同一焊工、同一钢筋级别规格、同一焊接参数,每3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300个时,亦按一批计算。
施工现场一周内连续焊接时,一周累计不足300个接头时,亦按一批计算。
应在成品中取一组六个试样(三个拉力试件,三个弯曲试件)。
其取样长度为:拉力试件长度 d ≤16 mm 5d+360d >16 mm 5d+360冷弯试件长度 d ≤16mm 5d+240d >16mm 5d+240(2)监理抽检:以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抽检。
二、工程检验1、混凝土取样方法及数量(1)不同强度等级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在浇注地点拌合地点分别随机制试件。
(2)浇注一般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每一单元结构物应制取二组。
(3)连续浇注大体积结构物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4)上部构造,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应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5)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高20m以上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注时间长时,不少于4组,如换工作班,每工作班都应制取2组试件。
(6)构造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当原材料相同和配合比相同,并由同一拌和站拌制时,可几盘或几处合并制作2组。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取样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取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中的取样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取样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取样管理组织机构1. 项目经理助理负责建筑工程取样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质量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取样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持和监督。
3. 现场取样员负责具体的取样工作,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四、取样管理流程1. 取样计划制定:项目经理助理根据工程要求和规范要求,制定取样计划,确定取样频次和取样点位。
2. 取样器材准备:现场取样员根据取样计划准备必要的器材和工具,确保取样过程规范。
3. 取样操作流程:现场取样员根据取样点位,进行取样操作,确保取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4. 样品保管管理:取样员对取得的样品进行标识、封存和保管,确保样品完整性和准确性。
5. 取样报告编制:取样员根据取样情况,编制取样报告,并及时提交给项目经理助理。
6. 取样结果反馈:项目经理助理对取样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取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五、取样管理要求1. 取样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格,熟悉取样操作流程和方法。
2. 取样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点位进行,不能随意更改。
3. 取样操作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确保取样质量和准确性。
4. 取样过程中,取样员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确保人身安全。
5. 取样结果必须真实准确,不能随意篡改或造假。
六、取样管理制度的落实1. 项目经理助理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2. 质量部门负责对取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现场取样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取样工作的规范和准确性。
七、制度变更和修订1. 对于制度中存在的不合理和不适用的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
2. 制度的变更和修订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
本建筑工程取样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施工现场原材料取样规定
附件2:施工现场试验、检验取样规定1.钢筋闪光对焊组批规则:同一台班、同一焊工、完成300个同级别、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
当焊接接头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不足300个仍视为一批。
取样方法:在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试件,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冷弯试验。
取样数量:3根拉伸试验(复验6根),3根做波折试验(复验6根)。
试件长度:拉伸试件45cm,波折试件35cm。
电弧焊接头(帮条焊、搭接焊)组批规则:一般修筑物在成品中随机切去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装置式结构可按生产条件做模拟试件,以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其余接头为一批。
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两楼层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为一批。
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去3个试件。
取样数量:3个拉伸试件(复验6根)。
试件长度:拉伸试件45cm。
电渣压力焊组批规则:一般修筑物应以300个同级其余钢筋接头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多层结构中以每楼层或施工区段中,以300个接头为一批,不足300个仍为一批。
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去3个试件(复验6根)。
取样数量:3个拉伸试件(复验6根)。
试件长度:拉伸试件45cm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母材)组批规则: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等级、同品种、同尺寸、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组成钢筋查收批。
钢筋混凝土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组批不大于60吨a)取样方法:任取2根钢筋在每根钢筋上分别切取长45cm和35cm各一根。
b)取样数量:2根拉伸试件,2根波折试件。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组批不大于60吨。
a)取样方法:任取2根钢筋在每根钢筋上分别切取长45cm和35cm各一根。
b)取样数量:1根拉2根弯。
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组批不大于 60吨a)取样方法:任取2根钢筋在每根钢筋上分别切取长45cm和35cm各一根。
b)取样数量:2根拉伸试件,2根波折试件。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工程施工见证取样规范
工程施工见证取样规范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取样、试验和检测工作进行规范。
以下是工程施工见证取样规范的详细内容:一、取样范围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 用于道路路基及面层的材料或试件;9. 市政工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认为与质量密切相关的材料或构件;10. 国家规定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取样要求1. 取样应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进行;2.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确保取样部位、数量和方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3. 取样应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应在场监督;4. 取样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损坏或丢失;5. 取样完成后,应将样品放入密封、干燥、易于保存的容器中,并在样品上贴上标签,注明样品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取样人和见证人等信息;6. 取样后的试块、试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和试验。
三、见证要求1. 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了解工程质量标准和取样规范;2. 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取样符合规范要求;3. 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后的试块、试件进行身份确认,确保试样唯一性;4. 见证人员应如实记录取样过程,填写见证记录表,并由双方签字确认;5. 见证人员应将见证记录表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四、检测要求1. 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2.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检测方法和设备操作;3. 检测过程中,应确保检测设备准确、可靠,检测环境符合要求;4. 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负责;5. 检测报告应加盖检测机构公章,并由检测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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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试验取样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内部使用)2009年5月目 录第一章 回填土 (2)第二章 钢材 (3)第三章 建筑防水材料 (9)第四章 水泥 (13)第五章 砂、碎(卵)石 (14)第六章 轻集料.................................... (15)第七章 建筑砂浆 (16)第八章 混凝土 .................. (19)第九章 陶瓷砖...... (27)第十章 墙体材料...................................................(28) 第十一章外加剂 ...................................................(31) 第十二章掺合料 (34)第一章 回 填 土一、 依据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GB/T50123-1999)二、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一般依据施工图纸要求,包括密度和含水率两个指标。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图纸上如果规定有密度指标,则回填后委托密度试验;施工现场的实测干密度ρd 应不小于工程图纸要求的最小干密度ρd m i n 的控制指标。
如果规定有压实系数指标,则先委托击实试验(击实试验提供给施工单位该土最佳含水率ωop 状态下的最大干密度ρd m a x 及控制干密度);然后现场按击实试验报告中的最佳含水率和控制干密度回填后再委托密度试验,实测干密度应不小于击实试验报告中的控制干密度。
三、 取样要求1.取样方法密度试验常用取样方法有: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蜡封法。
其中环刀法与灌砂法应用较为广泛。
用环刀法取样,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取样时应事先在环刀内壁涂一薄层凡士林,刃口向下放在土样上,将环刀垂直下压,直至土样高出环刀。
将环刀整个挖出,用切土刀将环刀外侧土样削掉,用钢丝锯整平环刀两端土样。
取出环刀内土,编号,装入密封袋内。
2.取样数量2.1 压实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
2.1.1 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2.1.2 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2.1.3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有1个检验点;2.1.4 对灰土、砂和砂石、土工合成材料、粉煤灰等地基,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的工程每100m2至少有1点,3000m2以上的工程,每300m2至少有1点。
2.2 场地平整2.2.1 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2.2.2 长度、宽度、边坡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2.3 击实试验取样时,用四分法取代表性土样20kg(重型为50kg)。
若为灰土,白灰的取样数量按比例而定。
第二章钢材一、依据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8)《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1-2008)《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0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1996)《钢接锥螺纹技术规程》(JGJ109-199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二、钢材机械性能(一)常规检验项目1.拉伸(屈服点或屈服强度或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抗拉强度、伸长率)2.弯曲(冷弯)/反复弯曲(二)取样要求1、热轧带肋钢筋1.1批量:钢筋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
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样和一个弯曲试样。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重量不大于60t。
1.2取样方法及数量:任选两根钢筋,每根钢筋切取拉伸、冷弯试件各1个,拉伸试件的长度不小于200+10d,冷弯试件的长度不小于150+5d。
2、热轧光圆钢筋2.1批量:钢筋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
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样和一个弯曲试样。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重量不大于60t。
2.2取样方法及数量:任选两根钢筋,每根钢筋切取拉伸、冷弯试件各1个,拉伸试件的长度不小于200+10d,冷弯试件的长度不小于150+5d。
3、冷轧带肋钢筋3.1批量:钢筋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3.2取样方法及数量:强度等级650级以上级别的钢筋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应逐盘进行检验,从每盘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一个试样,作拉伸试验。
反复弯曲性能按批抽样检验,每批抽取两个试样。
成捆供应的550级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按批抽样检验。
符合以上批量规定的钢筋以不大于10t为一批,从每批钢筋中随机抽取二个试样,一个作拉伸试验,另一个作弯曲试验。
拉伸试件的长度不小于200+10d,冷弯试件的长度不小于150+15d。
4、碳素结构钢4.1批量:钢材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贷状态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60t。
4.2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取试件一组,其中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冷弯试件。
取样方法按GB/T2975进行,试件应在外观及尺寸合格的钢材上取。
切取时应防止过热,加工硬化而影响力学性能。
4.2.1工字钢和槽钢:应从腰高四分之一外沿轧制方向切取矩形拉伸、冷弯试件,厚度是钢材厚度,具体取样按GB/T2975进行。
4.2.2角钢、T形钢、乙字钢:应从腿长的三分之一处切取,具体取样按GB/T2975进行。
4.2.3钢板:从钢板宽度四分之一处切取,具体取样按GB/T2975进行。
4.2.4型钢尺寸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使样坯中心线向中部移动,或以其全截面进行试验。
4.2.5对于所取型钢板材试样,其厚度一般应为原轧制厚度。
拉伸试样长度应不小于200+5.65F0(F为截面积),宽度为20mm(4.5mm以下厚)或30mm(4.5~25mm厚).冷弯试样长度应不小于150+5b0(b为型材厚度),试样宽2b且不小于10mm。
对于厚板(20mm以上),冷弯试样厚度应加工成20mm厚,并保留一个原压制面。
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5.1批量: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制度的钢丝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5.2取样方法及数量:每盘钢丝两端切取拉伸试件1个,反复弯曲试件1个。
6、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6.1批量: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和同一镀锌层(如经镀锌)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不应超过如下规定:公称外径D≤33.7mm 1000根公称外径D>33.7~60.3mm 750根公称外径D>60.3~168.3mm 500根公称外径D>168.3~323.9mm 200根公称外径D>323.9mm 100根6.2取样方法及数量:每批拉伸试验1根,弯曲试验1根,公称外径D小于或等于60.3mm的钢管应进行弯曲试验, 公称外径D大于60.3mm的钢管应进行压扁试验。
应按GB/T2975规定切取矩形横截面试样,对于焊管,当取横向试样检验焊接性能时,焊缝应在试样中部。
三.钢筋接头(二)取样要求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的要求。
1.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1.1批量: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和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的亦按一批计。
1.2取样方法及数量:1.2.1试件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成品中切取,当焊接骨架所切取试件的尺寸小于规定的试件尺寸,或受力钢筋直径大于8mm时,可在生产过程中制作模拟焊接试验网片,从中切取试件。
1.2.2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
1.2.3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应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和横向冷轧带肋钢筋用拉伸试验,试件应各为1件。
剪切试件纵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290mm,横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50mm,拉伸试件长度应大于或等于300mm,具体取样部位见JGJ18-2003标准。
1.2.4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
1.2.5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2.钢筋闪光对焊接头2.1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2.2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2.3焊接等长的预应力钢筋(包括螺丝杆与钢筋)时,可按生产时同等条件制作模拟试件;2.4螺丝杆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2.5封闭环式箍筋闪光对焊接头,以600个同牌号、同规格的接头作为一批,只做拉伸试验。
3.钢筋电弧焊接头3.1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
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3.2在装配式结构中,可按生产条件制作模拟试件,每批3个,做拉伸试验。
3.3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可只进行外观检查。
注:在同一批中若有几种不同直径的钢筋焊接接头,应在最大直径钢筋接头中切取3个试件。
以下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取样均同。
4.钢筋电渣压力焊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