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式版
2023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23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23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旨在加强对药品市场监管,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以下是具体方案:一、完善药品监管机制1. 加强监管部门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设立药品监管专门机构,加大对药品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2. 健全药品追溯体系,建立全程追溯制度。
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全程信息记录和共享,确保药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控,实现重要药品全程追溯。
3. 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审评审批进程。
提高药品上市审评的透明度和效率,鼓励创新药物研发和上市,保证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药品生产监管1. 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药品生产符合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规范。
建立差别化监管制度,对不同风险等级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管。
2. 提高对药品原辅料的监管力度,加强进口原辅料的质量监管。
加强对药品原辅料采购和使用的监管,严禁使用不合格原辅料生产药品。
3. 强化药品生产过程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环境、设备和工艺管控。
加大对药品生产现场的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药品生产的规范和安全。
三、加强药品流通监管1. 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市场,优化药品流通渠道。
清理和整顿非法药品经营行为,打击药品假冒伪劣和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 加强对医药经营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强化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抽检,确保经营质量。
3. 推进药品分销和零售环节信息化建设,建立网络化药品流通监管平台。
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实现数据共享和快速溯源。
四、加强药品安全教育和宣传1. 开展药品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药品安全的知识和意识。
开展药品知识普及和宣传活动,加强对公众的药品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 加强网络药品信息监管,规范网络药店经营行为。
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1.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2.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3.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提升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1.针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针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3.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具体措施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1)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3)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管,确保用餐安全。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1)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
(3)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3.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1)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2)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3)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
四、组织保障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4.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机制,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五、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1-3个月):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
2.第二阶段(4-6个月):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4.第四阶段(10-12个月):巩固整治成果,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我们要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这个重大民生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
近年来,我国药品市场秩序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药品价格虚高等。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彻底排查药品市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提升药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二、任务1.严厉打击虚假广告。
对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净化药品广告市场。
2.严格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3.加强药品价格监管。
严厉打击药品价格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价格秩序,降低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4.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
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5.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药品不良反应,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行动。
3.强化执法检查。
加大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4.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药品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时间安排本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1.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
各相关部门对药品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2023年5月)。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办号)和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食药监办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药品标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强化市场监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健全药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药品(含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左右的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增强,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准入条件更加严格和科学,药品监管手段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医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使药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主要整治任务(一)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我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由食药监部门牵头,卫生、公安、工商、通信、广电、邮政等部门参加的药品安全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要把药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体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监管的原则,重点抓好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的药品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定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制定并实施药品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加强对有关部门工作的评议考核,探索建立药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
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当前,我国药品市场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药品质量安全不稳定、价格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
为了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我国决定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本次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药品市场的安全隐患,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药品质量和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整治内容。
1. 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 提高药品质量标准,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3. 完善药品价格监管机制,加强对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监管,保障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4. 加强药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格审核药品上市许可,杜绝劣质药品流入市场。
5. 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健全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杜绝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
6. 完善药品监管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加大对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实施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药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3.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五、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将有效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促进药品市场健康发展。
六、总结。
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同时,广大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自律,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产品。
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一、行动背景药品质量安全是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
随着国家经济、医疗水平的迅速发展,药品质量安全越来越成为国家和人民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一些药品质量安全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故制定了一份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工作目标1. 对全国范围内“三假一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坚决铲除制售走私、假冒、劣药问题。
2.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对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全面加强药品质量审核和审批工作,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检查力度,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
4. 强化药品监管机构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计划1. 加强对药品行业的宣传教育,普及药品监管知识,并号召企业自觉遵守药品质量安全要求。
2. 对全国范围内药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处置机制。
3. 对“三假一劣”问题进行严肃打击,依法查处造假、销售不合格药品等违法行为,并对相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4. 对于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实施整改,确保企业符合药品质量安全的要求。
5. 监督和执行《药品管理法》,对药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生产企业实施严格的处罚制度,并加强企业审核工作。
6. 强化药品审批机构的作用,完善审批流程,严格申报药品质量检查要求,确保申报资料的真实性。
7. 扩大药品质量监管范围,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药品交易市场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依法实施。
四、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架构,建立起专门的工作小组和机构,负责整个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
2. 加大对人力资源的投入,选派有资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药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3. 完善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数据管理系统,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效率。
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着力惩治食品药品领域侵害大众利益问题,进1步深化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深入实行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切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展开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1、工作目标为着力治理和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平常监管,认真梳理食品药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业态、重点品种、重点人群,和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坚决整转业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努力营建公平正义的行政执法环境,有针对性地展开对食品药品市场秩序、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背法背规行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提升我县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2、整治重点(1)重点场所: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小副食、小药店、小诊所、食品(保健食品)会销场所、校园、农村市场。
(2)重点内容:1.无证生产经营背法行动;2.经营使用假劣药品、未经注册及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施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4.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5.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不依法行政行动;6.食品药品领域执法监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执法监管人员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索拿卡要、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背规背纪背法行动。
3、工作步骤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分3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2020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XX县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XX任办公室主任,相干股、室、执法大队、分局负责人为成员。
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 引言药品是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物品,但由于市场上存在一些问题,如假药、劣药、滞销药等,对人民健康产生危害,因此需要加强对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本文将详细描述药品专项整治的方案及措施,以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
2. 目标和原则药品专项整治的目标是清理市场上的假药、劣药和滞销药,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以保障人民的用药安全。
在整治工作中,应坚持科学监管、依法打击、公开透明、多部门合作的原则。
3. 方案和措施(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增加对假药、劣药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药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
(2)严厉打击假药、劣药犯罪行为:加大对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联合打假机制。
(3)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药品信息追溯和监管制度,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手段,提高对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管能力。
(4)加强药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对药品质量的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产品,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宣传活动、举办讲座等方式,提高人民对假药、劣药危害的认识,增强用药安全意识。
(6)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药品监管机构的合作,分享经验、加强监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假药、劣药犯罪。
4. 工作计划(1)制定整治工作时间表:明确整治工作的起止时间,具体安排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
(2)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3)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打击假药、劣药的专项行动,加大打假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5. 预期成果(1)整治工作的成效显著,市场上的假药、劣药得到清理,滞销药得到有效处理。
(2)人民的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3)对假药、劣药的打击力度加大,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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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使用;要求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药用辅料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
对每批出厂的产品均应有销售记录,其销售记录应有可追踪性。
工作目标:药品生产应确保重要的生产过程能达到连续稳定地运行。
确保按规定履行每种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检验采用的标准及方法,按规定实行检验及留样。
确保按规定独立履行对物料抽样,不合格物料不准投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放行,不得使用无文号管理的原料。
(二)药械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1、全面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必须达到百分之百。
着力解决药品经营中的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
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调机制,依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坚决移送。
2、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
3、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
严格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教育和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加强销售人员管理。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产品的,必须设立非药品产品专售区域,设置明显的分区标志。
4、强化农村药品监管和广告专项整治。
继续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着重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总结和发展适合本县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
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违法发布广告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采取行政控制措施,力求年底前使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
5、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内容: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
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存在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现象。
工作目标:到今年年底,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三)药械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加强药械使用环节监管。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药品安全性信息预警机制和控制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临床合理用药的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规范处方使用行为,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动药品分类管理,促进全社会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意识的提高。
工作目标:提高临床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水平。
二、工作内容:(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内容如下:1、药品专项整治(1)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查处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票现象。
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2)开展药品购进票据专项检查,查处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或农村个体诊所向零售药店购药、以及药品批发企业向无证照单位供应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开展学校药械质量专项检查。
联合县教育局对学校医务室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养护、人员资质、效期管理进行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4)对全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深化建设进行督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
(5)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
对全县相关单位疫苗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进行检查,有效确保疫苗质量。
(6)开展进口参类专项检查。
通过对口岸检验报告、进口药材批件等检查入手,查处假冒进口参类的行为,整治滋补药品市场。
(7)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联合县工商局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并做好相关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8)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法定标准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做到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及时。
(9)开展药品企业准入管理专项检查。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上报省、市药监局依法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
(10)开展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专项检查。
查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购进来源、处方药凭处方或登记销售;药师在岗制度的执行,处方是否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销售情况等。
2、医疗器械专项整治:(1)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检查使用的植入性医疗器械的经营单位是否备案,使用单位是否从采购、验收、使用、跟踪检查都有记录。
是否建立医疗器械不良监测记录,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
(2)重点加强对骨科植入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形眼镜、助听器的质量监控,以及对质量可疑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验。
继续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行为和质量跟踪管理。
(3)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方面的知识,正确认识、科学对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1、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促进企业诚信自律。
建立健全《药械零售企业记分管理办法》、《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星级药店评定标准》。
对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企业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分,并依据分值大小,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记录在案、媒体曝光、强制培训、建议取消医保定点药店等形式,予以警示和惩戒。
对全年累计没有记分的企业,优先推荐为“三星级药店”的候选单位。
以此推进医药行业诚信体系和自律机制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促使药品质量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深化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细化服务指导。
制定《龙游县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指南》,从药房设置、管理制度、人员资质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
同时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监督、检查、指导,促进药房真正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是部门协作加强督促。
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规范药房建设的通知》和《规范药房设置标准》等文件,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卫生局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对新开办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要求首先通过规范药房验收,共同督促个体诊所、医疗机构的规范药房建设。
3、制定《龙游县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
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等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做好采购单位资格的审核,证件的索取,验收台帐的记录,不良反应的跟踪。
每家医疗机构确定专门的人员落实这项规定的执行。
同时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的采购及使用检查,并要求每家医疗机构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人员,对植入性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药品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0日至9月5日)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
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计划。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及举办专栏、专题访谈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9月6日至11月30日)在动员部署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XX]63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及《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突出重点、全面出击的方式,大力开展药品整治行动。
9月1日—9月15日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调查摸底9月16日—9月30日对全县县级医院进行专项检查10月8日—10月20日对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10月21日—11月21日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规范药房检查指导11月22日—12月15日对全县药品批发、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回头看”行动,查漏补缺,并于12月5日前完成总结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与去年7月份国务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我局今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年、狠抓落实年、农村食品药品整规年”活动相结合、相衔接,在短时间内集中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因此,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
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进行,打好这场整治行动的特殊战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体要求,成立以县药监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龙游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协调组,由县药监局局长钱先凤任组长,县药监局副局长张金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工作协调组成员。
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协调组联络科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111623,负责日常联系、协调及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