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年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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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A. 故意损害他人财产B. 过失损害他人财产C. 无因管理他人事务D. 正当防卫答案:A、B2. 侵权责任法中,以下哪些情况可以免除侵权责任?A. 正当防卫B. 紧急避险C. 无过错责任D. 意外事件答案:A、B、D3. 根据侵权责任法,以下哪种情况下,侵权人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A. 侵害他人名誉权B. 侵害他人肖像权C. 侵害他人隐私权D. 所有上述情况答案:D4. 侵权责任法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A. 财产损害B. 人身损害C. 精神损害D. 财产损害且损害可以恢复答案:D5. 侵权责任法中,以下哪些行为属于特殊侵权行为?A. 产品责任B. 环境污染责任C. 医疗事故责任D. 所有上述情况答案:D二、简答题1. 简述侵权责任法中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具有过错。

2. 侵权责任法中,什么是无过错责任?答:无过错责任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例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3. 侵权责任法中,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答: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以下条件:侵权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4. 侵权责任法中,如何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答: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具体承担方式需要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5. 侵权责任法中,特殊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答:特殊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侵权行为通常涉及特定的领域或行业;侵权行为的主体具有特定的身份或地位;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特殊性,如产品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及答案

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真题汇总及答案

选择题部份202222.甲、乙、丙三家公司生产三种不同的化工产品,生产场地的排污口相邻。

某年,当地大旱导致河水水位大幅下降,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物质导致河流下游丁养殖场的鱼类大量死亡。

经查明,三家公司排放的污水均分别经过处理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后丁养殖场向三家公司索赔。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三家公司均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B.三家公司对丁养殖场的伤害承担连带责任C.本案的诉讼时效是2 年D.三家公司应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责任23.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

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 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

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C. 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伤害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伤害承担连带责任24.甲的儿子乙(8 岁)因遗嘱继承了祖父遗产10 万元。

某日,乙顽耍时将另一小朋友丙的眼睛划伤。

丙的监护人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2 万元。

后法院查明,甲已尽到监护职责。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因乙的财产足以赔偿丙,故不需用甲的财产赔偿B. 甲已尽到监护职责,无需承担侵权责任C.用乙的财产向丙赔偿,乙赔偿后可在甲应承担的份额内向甲追偿D.应由甲直接赔偿,否则会伤害被监护人乙的利益67.关于动物致害侵权责任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甲8 周岁的儿子翻墙进入邻居院中顽耍,被院内藏獒咬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B.小学生乙和丙放学途经养狗的王平家,丙故意逗狗,狗被激怒咬伤乙,只能由丙的监护人对乙承担侵权责任C.丁下夜班回家途经邻居家门时,未看到邻居饲养的小猪趴在路上而绊倒摔伤,邻居应承担侵权责任D.戊带女儿到动物园游玩时,动物园饲养的老虎从破损的虎笼蹿出将戊女儿咬伤,动物园应承担侵权责任202221.甲电器销售公司的安装工人李某在为消费者黄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不慎从高处掉落安装工具,将路人王某砸成重伤。

《侵权责任法》知识考试试题题库3套(含答案解析)

《侵权责任法》知识考试试题题库3套(含答案解析)

《侵权责任法》知识考试(一)(100分)1、根据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侵权行为分为()。

【单选题】(2.5分)A.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B. 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C. 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D. 为自己负责的侵权行为和为他人负责的侵权行为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 四个选项都是关于侵权行为的分类,但分类标准不同。

以作为的方式实施的侵权行为为积极侵权行为,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消极的侵权行为。

本题选C。

A项分类的标准存有争议,有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等标准。

B项是根据侵权行为人人数进行的区分。

D 项是根据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是否分离进行的划分。

2、被告郭某雇用一名外地人为其帮工粉刷房屋。

一天,该工人在脚手架上工作时不慎失手,瓦刀掉在行人赵某头上致其受伤。

事发后该工人逃走,身份和地址不明。

于是赵某诉至法院。

请问郭某是否有责任承担损失?【单选题】(2.5分)A. 郭某应当承担损失B. 郭某无须为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C. 行为人下落不明,应当由赵某自己承担损失D. 以上说法均不对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故本题应当选择A3、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

【单选题】(2.5分)A. 严格责任原则B. 过错责任原则C. 公平责任原则D. 无过错责任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一般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凡在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适用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和绝对的无过错责任的情况,原则上都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4、有关公平责任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2.5分)A. 公平责任是一种道德责任而不是法律责任B. 公平责任适用于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C. 公平责任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D. 公平责任下,双方平均承担损失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 道德责任是任意的,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而公平责任的适用以法律的明确规定为前提,可以借助于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所以公平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 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 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 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正确答案】:D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A. 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B.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C.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D. 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正确答案】:B,C3、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 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 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 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正确答案】:A,C4、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戊可代位继承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 丙无权继承房屋【正确答案】:A,C5、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 公益诉讼制度B. 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 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 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6、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

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

侵权法历年司考真题

侵权法历年司考真题

侵权法历年司考真题2007年(一)单项选择题18.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

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

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答案】A 【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甲公司已经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并且丁不是由于跌入深坑发生损害,所以对于丁的损失,甲公司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本题中丙为避让被撞倒的标志驶向人行道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而引起险情发生的是乙的行为,所以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丙不须承担赔偿责任,A正确。

【注意】《侵权责任法》第91条规定了施工致害责任,内容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同;第31条规定了紧急避险,内容与《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同。

20.甲搬家公司指派员工郭某为徐某搬家,郭某担心人手不够,请同乡蒙某帮忙。

搬家途中,因郭某忘记拴上车厢挡板,蒙某从车上坠地受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由郭某承担赔偿责任B.应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应由甲公司与郭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甲公司与徐某承担连带责任【答案】C【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

侵权责任法试题及答案姓名____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项选择题(共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1、侵权责任法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下列不应承担的情形是(B、)正确答案:(B、)A、醉酒B、梦游C、滥用麻醉药D、精神药品2、第20条所规定的,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损失的顺序依次是(A、)正确答案:(A、)A、损失—利益—协商—判决B、损失—协商—利益—判决C、协商—损失—利益—判决D、利益—损失—协商—判决3、继承权和一般民事权利不同的地方是(B、)正确答案:(B、)A、继承权是一种身份权B、继承权是一种期待权C、继承权隶属继承法管理D、继承权可以放弃4、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使用的是(B、)正确答案:(B、)A、停止侵害、排出妨害B、恢复原状、赔偿损失C、消除危险、恢复原状D、停止侵害、返还财产5、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D、)正确答案:(D、)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6、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这条规定的是著名的(C、)正确答案:(C、)A、一赔偿金原则B、同命不同价原则C、同命同价原则D、同时死亡原则7、这部法律中,首次把(C、)作为独立的权利加以保护,这也是侵权责任法的一大亮点。

正确答案:(C、)A、生命权B、健康权C、隐私权D、用益物权8、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此处主要指哪条规定(C、)正确答案:(C、)A、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B、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C、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D、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9、下列法律关系中,由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是(B、)正确答案:(B、)A、劳动法律关系B、婚姻法律关系C、经济管理关系D、税收关系10、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构成原则不包括(D、)正确答案:(D、)A、过错责任原则B、无过错责任原则C、推定过错原则D、过失责任原则11、侵权责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侵权法历年司考真题

侵权法历年司考真题

侵权法及人身权历年司考真题2002年(一)单项选择题5.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

1998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

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

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

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A.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B.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C.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D.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题中诉讼时钱某已经工作,有经济能力,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A正确。

7.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

甲见状即对乙叫道:“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牛躲一躲”。

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

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

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 应由乙自负责任C.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答案】C现在无答案【考点】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承担【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26条关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于此侵权场合并不适用,因为这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场合。

例外是,如果乙属于重大过失的话,甲的责任的确可以被减轻。

但问题在于,根据题干的有限信息,如果认定乙构成重大过失,那么答案的正确表述应该是:甲承担责任,但应该被减轻。

这样一来,没有正确选择项。

16. 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侵权责任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侵权责任法是民法中的重要分支,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种种法律纠纷。

针对侵权责任法的考试题目,要求考生熟悉相关条文,并具备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将围绕侵权责任法的真题,一同来探讨答案及解析。

一、题目:“小明的邻居小红正在家中取暖,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抬起,不慎从窗户倒出烧水壶,热水浇到小明的身上。

“小明起了火灾,身体严重烧伤,吓伤。

此时小红起诉小明,要求小明负责自己的损失。

请分析小红的诉求是否成立。

”解析:根据题目,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侵权责任法中经常涉及到的民事侵权行为,这里主要要解决的问题是,小红是否因为自己的过失导致小明的损失,从而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我们要分析小红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依据事实描述,小红在家中取暖时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抬起,并且不慎将烧水壶从窗户倒出,导致热水浇到小明身上。

从这个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小红的行为是有过错的,因为他没有采取足够的注意措施保障周围人的安全。

接下来,我们需要判断小红的过错是否与小明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明显地,小红的不慎行为导致了小明身体严重烧伤,且吓伤的事故发生。

这里可以推定小红的过错是直接导致了小明的损失。

最后,我们需要判定小红行为是否属于违法侵权行为。

以热水浇到他人身上导致伤害为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对于因过错导致他人损害的情况,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因此,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小红的过错行为构成了违法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小红的诉求在这个案例中是成立的。

小红因为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小明的身体损伤和心理伤害,在法律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明的损失。

二、题目:“A公司在其宣传材料上宣称其产品对人体有良好的保健作用,并且具有治疗某某疾病的效果。

然而,经测试发现,A公司产品并没有该效果。

小明为此购买了该产品,结果没有实现预期效果。

请问A公司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解析:根据题目描述,我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与虚假宣传有关的侵权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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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3年司法考试题(侵权责任法部分)单选题13年14 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A. 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B.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C.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D. 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答案]D[解析]: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

这些单位一般不从事商业活动,即使取得一些收益,也多带有辅助性质。

不过,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些事业单位已不再享有财政拨款,被改制为自负盈亏或实行企业化经营。

还有些工业单位实行部分经费来自国家的财政拨款,部分经费来自自收自支。

故A项错误,不当选。

《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不分情况,笼统地说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是不正确的。

故B项错误,不当选《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使用权,但不享有所有权,其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

故C项错误,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事业单位法人无权诉请精神损害赔偿,故D项正确,当选。

12年21.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

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考点] 无因管理、侵权责任[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乙虽受甲聘请,但其职责是照看小孩。

乙送甲进医院没有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故构成无因管理,A选项正确。

丁照看甲的小孩本属于无因管理,但未尽适当管理义务,故构成侵权行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B选项错误。

丙虽为丁的雇主,但照看小孩的行为不属于履行丙聘请丁的职责范围,故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选项错误。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乙为了甲的利益,在紧急情况下将照看小孩的事务转委托于好友丁,合情合理合法,没有过错,不应当与丁承担连带责任,故D选项错误。

11年6.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

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

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答案】C【考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解析】选项A错误。

本题中,迅达公司已经将试用的汽车交付给了周某,选项A说“未交付”本身就是错误的。

选项B错误。

《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据此可知,在试用买卖中,在试用期内试用标的物并未实际出卖,该标的物是否被买受人购买,需要等试用期满后才有结果。

因此,选项B中说“该汽车已经出卖”是错误的。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题中,交通事故发生在试用期内,汽车还未实际出售给周某,汽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相分离。

后因为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迅达汽车贸易公司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10年20.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

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

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应承担全部责任B.乙应承担全部责任C.甲、乙应承担按份责任D.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司法部答案】D【参考答案】C【考点】侵权责任的承担【解析】《侵权责任法》第1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中,甲违章酒后超速驾驶,乙逆向行驶摩托车,两人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相结合,造成了行人丙受伤的结果,难以确定责任大小,故应平均承担赔偿责任,C可以入选。

21.大学生甲在寝室复习功课,隔壁寝室的学生乙、丙到甲寝室强烈要求甲打开电视观看足球比赛,甲只好照办。

由于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关于三人遭受的损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可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B.甲可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乙、丙无权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D.乙、丙有权要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答案】A【考点】产品侵权责任的承担【解析】本题中,由于电视质量问题,电视机突然爆炸,造成了看电视的甲乙丙三人均受重伤。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结合本题,甲乙丙既可以要求电视机的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电视机的销售者承担责任。

故A是正确的。

本题中,损失的造成是由于电视机的质量问题,乙丙的行为与损害的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乙、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B是错误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规定,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均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限于缺陷产品的所有人。

在本题中,乙丙均由于电视爆炸受重伤,均属于被侵权人,均有权要求电视机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C是错误的。

本题中,损失的造成是由于电视机的质量问题,甲作为电视机的所有人与损害的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D是错误的。

23.甲、乙是同事,因工作争执甲对乙不满,写了一份丑化乙的短文发布在丙网站。

乙发现后要求丙删除,丙不予理会,致使乙遭受的损害扩大。

关于扩大损害部分的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承担全部责任B.丙承担全部责任C.甲和丙承担连带责任D.甲和丙承担按份责任【答案】C【考点】网络侵权责任承担【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本题,甲作为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发布丑化乙的短文,甲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但是,丙接到甲的通知后,不予理会,致使损失扩大,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即丙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与甲承担连带责任。

故C 是正确的。

24.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

经查:丙无赔偿能力。

丁为货车车主,该货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

关于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甲予以适当补偿C.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丁予以适当补偿【答案】B【考点】帮工人损害赔偿的承担【解析】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3条的规定,帮工人为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人,本题中,甲乙之间属于帮工人与被帮工人的关系。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结合本题,帮工人乙遭受的人身损害是由第三人丙的行为造成的,应当由丙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丙没有赔偿能力,所以可以由被帮工人即甲予以适当补偿。

因此,B是正确的。

本题乙的损害是由丙造成的,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由第三人丙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A是错误的。

本题中,该造成侵害的车在一年前被盗,属于被盗的机动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规定,由盗窃人承担赔偿责任。

丁作为登记的货车车主,不应当承担责任。

故C是错误的。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的规定,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即甲予以适当补偿。

故D是错误的。

多选题13年58 甲的鱼塘上游分别坐落着生产纸张的乙厂、生产石灰的丙厂、生产硫酸的丁厂,他们的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

但污水混合以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饲养的鱼全部死亡。

对此损失,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 应由甲自担B. 应由乙、丙、丁承担按份责任C. 应主要由乙、丙、丁承担,甲也应自担部分D. 应由甲负主要责任,乙、丙、丁给予相应补偿答案:A,C,D解析:《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ll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因数人侵权行为结合方式的不同而引起定性上的截然区别:若为直接结合,则成立共同侵权,形成连带责任;若为间接结合,则成立“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形成按份责任。

本题中,乙、丙、丁厂排污均符合国家标准,其排污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排污的污水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导致甲遭受财产损失,乙、丙、丁的行为间接结合,构成“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形成按份责任。

所以B项正确,ACD项错误,当选。

61 某医院在一次优生优育的图片展览中,展出了某一性病患者的照片,并在说明中用推断性的评议表述该患者系性生活不检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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