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bf89dfef6137ee06eff918aa.png)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七)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
(八)审查、批准实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结果或报告。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七)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
(八)审查、批准实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结果或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02•【文号】国食药监注[2011]482号•【施行日期】2011.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1]4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国家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请你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起草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完整word版)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七)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起草说明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起草说明(试行)》起草说明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分析数据是新药注册申请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新药注册技术审评的重要依据。
因此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简称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监管是药物临床试验监管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质量管理,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简称《实验室管理指南》)。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背景与必要性自GCP实施以来,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总体能力和监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但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条件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亟需规范其质量管理,提高其分析能力和水平。
目前,发达国家已纷纷出台了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相关规定或规范性文件,作为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运行管理的标准和指导。
如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发布了《关于对临床试验样本进行分析或评价的实验室遵循法规的指南》,提出了对分析测试实验室建立、管理和操作的指导原则;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2001年颁布了生物分析方法验证指南,成为广泛采纳的标准。
随着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国际化进程,制定与国际相接轨的实验室管理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了《实验室管理指南》,以指导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工作,提高国内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起草过程国家局于2009年6月组织相关专家起草了《实验室管理指南》(讨论稿)。
2010年~2011年2月,经过4次专题研讨修改,并向部分省局、国家局药品审评中心和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及部分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初步收集汇总反馈意见后进一步修改;于2011年3月18日将征求意见稿(第二版)在国家局网站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七)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
生物样品实验室规章制度

生物样品实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物样品实验室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秩序,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物样品实验室是指专门用于存放、处理和分析生物样品的场所,如DNA、RNA、细胞、组织等。
第三条生物样品实验室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包括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员、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听从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和指导,保护实验室的各类设备和生物样品。
第二章实验室管理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进行统一控制和协调,制定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
第六条实验员应按照实验室负责人的安排,完成实验室的日常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
第七条实验室技术人员应保证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验中的技术问题。
第八条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和知识学习,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九条实验室应定期对实验室工作环境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条实验室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样品的管理制度,做好生物样品的标识、保存、备份和销毁工作,严格保护生物样品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实验室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完成实验室的工作任务,确保实验室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三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及时整理并报告实验结果,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尊重他人的工作成果和知识产权,遵守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规范,杜绝抄袭和剽窃行为。
第十六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提高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能力,积极参与实验室项目和科研活动,推动实验室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分析质量,确保所产生的数据和结果的可靠性、完整性和科学性,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通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临床试验生物样本是指按照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加以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中药物及其代谢物分析,以及对临床试验生物样本进行血液学、生物化学、生物物理学等学科的检测或评估,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所有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负责人、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分析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第五条所有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相应的学历,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所承担的工作需要的理论知识、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二)严格履行职责,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标准操作规程;(三)及时、完整、准确和清晰地进行实验记录,对实验中发生的可能影响实验结果的任何情况应及时报告;(四)对涉及保密的技术资料、受试者信息等履行其保密责任;(五)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着装,遵守健康检查制度。
第六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的理论知识,具备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的能力。
实验室负责人的职责为:(一)负责或协调所在机构法人与申办者签订书面合同;(二)建立有效的联系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三)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实验人员具有相应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和经验,保存实验人员的学历资质、工作经历、专业培训以及工作性质描述等材料;(四)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五)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六)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七)聘任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八)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分析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九)审查、批准实施方案、分析结果或分析报告;(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任务,也是一
项关键的临床试验工作。
面对生物样本的分析,要求实验室拥有内部
规范、严格的流程控制,以及充足的安全措施。
因此,临床实验室管
理指南的制定和完善对于保障实验室的质量、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实验室管理指南应包括必要的实验室设置和条件,保证实验室
能够满足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过程中的特殊性要求。
例如,检
测环境应满足室温、湿度的相关要求,仪器设备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以及保障实验室的数据安全。
其次,实验室管理指南应明确实验室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实验过程按预期执行。
同时,还需要强调实验室成员的专业
能力、严格的安全护理,以及对试验样本的保密工作。
此外,实验室管理指南还应包含实验室质量管理,包括实验数据记录、精准报告、实验记录系统的建立,以及实验报告的核实等内容。
为此,实验室还应具备相关的质量控制系统,在实验室管理指南的规定下进
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与准确性。
最后,实验室管理指南要强调实验室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同时保证实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为此,制定实验室维护计划,定期检查设备,及时维修和替换损坏的设备,确保实验室安全和高效工作。
总之,通过合理完善的实验室管理指南,可以使实验室的运行更加严谨、质量更加可靠,从而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能够达到期望的结果。
实验室管理任重而道远,但必须看到它是一项关键的临床试验工作。
因此,建议将实验室管理指南的制定和完善作为临床实验室的优先考虑事项,以促进临床试验的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