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小学学籍异动办理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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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异动操作规范

学籍异动操作规范

学籍异动的条件及操作规范(1)转学①条件: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市跨乡(镇)迁移,可准予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

②监护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书面申请、户口簿、房产证、监护人工作变动证明。

③程序:申请人持学生学籍卡向拟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规定的转学证明材料,经拟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登陆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填写转学审批表,并在网上提交转学申请,同时将该审批表打印四份,由申请人持表到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局、原籍学校及原籍学校所属教育局逐一签章审批。

申请人转学所提供的材料转入、传出学校都要复印留存以备查。

学校不得为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不得接受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

④网上操作省内转学流程1.转入学校管理员输入学生的学籍号和身份证号,搜索后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2.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3.转出学校管理员审批4.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学生学籍状态在转出学校为“转出”,在转入学校为“转入”如果该学生之前被汇报流失,则在省内转学流程结束后流失状态结束。

约束条件:仅允许对学籍状态为正常、转入、流失的学生启动省内转学流程。

跨省转入流程1.转入学校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2.转入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3.转入学校所在市管理员审批,学生信息进入学籍库,学籍状态为“正常”约束条件:转入时将验证是否违反身份证号唯一性原则跨省转出流程1.转出学校填写申请表,递交审批2.转出学校所在区县管理员审批3.转出学校所在市管理员审批,学籍状态变为“注销”(2)借读①条件: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②监护人所需提供的材料:书面申请、暂住证、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户口簿。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办理转学手续1.高三年级以及初三年级最后一个学期(本籍回流初三年级学生除外);2.职业中学学生转入普通高中;3.非示范性高中学生转入示范性高中;4.休学期内的学生。

二、时间要求1.学生转学、借读手续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办理;2.休学、复学手续长期办理。

学生休学时限一般为一年,身体已康复且休学期满六个月的,可提前复学。

三、表格的使用1.学生转学、休学所使用的表格(转学联系表、休学申请表)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转学、休学申请后直接打印,条件尚不具备的农村小学可从系统上下载空表后自行复制。

2.由县外转入的学生要提交转出学校的证明材料(转学证明或转学联系表),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上提交转入申请并打印转学联系表,将转出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在转学联系表后。

3.普通高中转入职业中学的,可使用职业中学申请表,并在表上用铅笔标注学生学籍号。

4.一年级、七年级跨乡(镇)借读的,必需办理借读手续,申请表统一使用《横县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表格由学校依照样表自行复制。

四、转学、借读手续办理程序1.转学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并打印转学联系表→转出、转入双方学校同意(签字盖章,如果转出县外学校因路途远而无法在联系表上签字盖章的,可用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接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代替),小学生转学还要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同意(中山、西津、特教学校除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乡镇内小学转学由乡镇中心学校审批,横州镇除外;其他转学由县教育局审批)→学生凭转学联系表及学籍材料(学籍证、学籍卡、素质报告手册)到学校报到。

2.借读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借读学校及其乡镇中心学校同意(在《横县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签字盖章)→县教育局审批→学生凭申请表到学校报到。

3.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复学申请→学校网上提交休学、复学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学校审批同意→教育局审批。

学生异动管理流程

学生异动管理流程

学生异动管理流程一、学生异动的定义学生异动是指学生在学籍期间因各种原因而发生学校、班级、住宿或专业变动的情况。

学生异动是学校教育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学生权益、优化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生异动的类型学生异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1. 学校内部调整:主要指根据学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需要,对学生进行班级、住宿、专业变动;2. 学校间转学:学生根据个人或家庭的变化,申请转到其他学校继续学习;3. 休学与复学: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休学一段时间后再继续学业;4. 开除与退学:学生因严重违纪或无法达到学业要求而被学校处分或退学。

三、学生异动管理的流程学生异动管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申请:学生填写学生异动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等)。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交至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

2. 审核: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的真实性、合理性,并根据相应规定进行初步评估。

3. 批准:经过审核合格的申请将被批准。

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将通知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 确认变动:学校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办理结果通知学生,并进行相关变动的确认,如调班、转专业、住宿等。

5. 合同变更: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学校与学生及家长重新签订相关合同,明确新的学校管理和教育服务责任,以保障学生权益。

6. 信息更新:学校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更新学生信息系统,确保学生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班级安排:对于调班导致的班级调整,学校及时通知相关班级和班主任,确保学生迅速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8. 住宿变动:对于住宿异动的学生,学校及时调整宿舍安排。

9. 归档备案:学校将学生异动的相关资料归档备案,以备查阅和统计。

10. 教育服务跟进: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对于学生异动后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跟进,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四、学生异动管理的难点与挑战学生异动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需要精确、高效的沟通和配合。

武汉小学转学籍的流程

武汉小学转学籍的流程

武汉小学转学籍的流程

1、准备转学相关材料:近两年在老校的学习成绩单;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书;新就读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家长有效身份证及现住址证明。

2、在老校办理转出手续,携带以上材料,递交学务处。

3、在新校按照正常的报到流程完成报到手续。

4、老校出具转学证明,并注明在新校班级及入学时间;
5、新校积极办理转学籍手续,将老校转出证明及学生身份证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同时组织教师对新生进行核实。

6、家长现场到入学办公室和老师沟通对转学的基本情况,核实一切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7、新校审核学生的转学资料无误后,最终完成学生籍贯转移手续,完成转学程序。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目录基本信息文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武教基[2004]6号简介各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教育处),直属中小学:现将《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武汉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教育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入学第二条义务教育的法定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以当年九月一日达到的实际年龄为准。

盲、聋、弱智和其他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因缓学、休学、中途辍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延长在校学习的年限,均视为义务教育年限。

但年满十八周岁后,不再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实行就近入学的原则。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就近划片安排入学。

小学毕业生应相对就近安排进入初中学习,初中服务范围可按对口小学确定,也可按毕业生所在社区(村民委员会)来确定。

第四条区(乡镇)政府或由政府授权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至迟在新学年始业前十五天,向自己服务范围内当年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要发至接受义务教育对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以及户籍不在我市或进城务工流动人口又持有暂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暂住地的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暂住地的区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其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由各区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需经区政府盖章后方能生效。

第五条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疾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办理缓学证书;丧失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办理免学证书。

学籍异动基本流程说明

学籍异动基本流程说明

学籍异动基本流程说明一、学生本人如实填写申请表所需填内容,并详细写明申请原因(可另附页)。

二、学生家长意见。

一般的学籍异动,若学生家长不能来校,一定要电话确认、落实。

并有家长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背面写明同意学籍异动并签字)。

退学,必须学生家长来校办理,若学生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而是其家长代替办理手续,一定要有学生本人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的背面写明同意学籍异动并签字)。

三、学生所在系意见。

各系有关部门要详细了解学生异动原因,核实异动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

四、教务部意见。

教务部要核实学籍异动的可行性、填写相关内容,五、学院意见。

六、申请表交学籍管理办公室。

教务信息网存档。

七、发放学籍异动通知单。

通知单接收部门根据学院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八、回执单交学籍管理办公室。

学信网存档。

九、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学生因故退学、转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应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个月计算。

申请表中涉及到费用的内容按照当前学年计算若先休学或保留学籍后退学、转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同 学,按照休学或者保留学籍时的学年计算学籍异动流程教务部审核并填写意见姓名 学院领导签署意见 学号回执单交学籍官理办公联系电话②此表为申请表,不作学籍异动凭证;③手续办完后,此表交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存档。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外校借读申请表②此表为申请表,不作学籍异动凭证;③手续办完后,此表交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存档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保留学籍申请表②此表为申请表,不作学籍异动凭证;③手续办完后,此表交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存档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②此表为申请表,不作学籍异动凭证;③手续办完后,此表交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存档。

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复学申请表②此表为申请表,不作学籍异动凭证;③手续办完后,此表交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存档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学生留级申请表②此表为申请表,不作学籍异动凭证。

中小学学籍异动操作说明

中小学学籍异动操作说明

中小学学籍异动操作说明一、引言学籍异动是指学生在教育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包括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转班等。

学校在进行学籍异动操作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文为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提供学籍异动操作说明,旨在帮助他们正确、高效地处理学籍异动事务。

二、转学操作1. 转出学籍学校接到学生转学申请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学籍转出手续:(1)核实学生信息:确认学生的姓名、年级、班级以及家长提供的转学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2)登记转学申请:将学生的转学申请登记到系统中,并在纸质档案中进行备份。

(3)核发转学证明: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具转学证明,并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加盖学校公章。

(4)移交学籍资料:将学生的学籍档案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给转入学校,并留下相关备份。

2. 转入学籍学校接到学生转入申请后,应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学籍转入手续:(1)核实学生信息:与转出学校核实学生的姓名、年级、班级以及转学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核实结果记录在转入申请表上。

(2)办理转入手续:填写转入申请表,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原就读学校名称、原就读班级等,并将转入申请表移交给教务处办理。

(3)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入学手续,包括身份证明、体检表、户口本等,并在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4)接收学籍档案:与转出学校联系,将学生的学籍档案移交给转入学校,对接收的学籍档案进行核实并存档。

三、休学操作1. 休学申请(1)家长申请: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说明休学原因、休学时间,签字后提交给班主任。

(2)审核休学申请:班主任将休学申请提交给学校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审核申请。

(3)批准休学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休学申请表转交给学校领导审批。

(4)通知申请结果:学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将休学申请结果通知家长和班主任,并记录在学籍档案中。

2. 休学返校(1)准时返校:家长在休学期满后办理学生返校手续,准时将学生返校,并与班主任确认学生的休学情况。

小学学籍异动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异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新生、转学生、休学、复学、退学、转学、留级、跳级等学籍异动情况。

第三条学籍异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合法、合规、合理原则;(三)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原则;(四)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利益原则。

第二章异动类型及条件第四条小学学籍异动类型包括:(一)转学:指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从原就读学校转入我校就读;(二)休学:指学生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暂时中断学业;(三)复学:指休学期满后,学生恢复学籍,继续完成学业;(四)退学:指学生因个人原因或学校规定,自愿或被学校强制退出学籍;(五)留级: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因成绩不达标或其他原因,不能升级;(六)跳级: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因成绩优异或其他原因,提前升级。

第五条学生申请学籍异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籍异动的相关规定;(二)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意并签字;(三)学校审批通过。

第三章异动流程及材料第六条学生申请学籍异动,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一)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二)班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四)学校领导审批;(五)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生申请学籍异动,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学籍异动申请表;(二)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三)家庭住址变动证明、父母工作调动证明等;(四)学生及家长签字的同意书;(五)学校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收到学生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

第四章异动处理及责任第九条学校对学籍异动的处理应做到:(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二)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学生权益;(三)及时、高效,为学生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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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小学学籍异动办理有关要求
(征求意见稿)
根据教育信息化要求,本着服务家长服务学生的要求,尽量让信息跑路、减少家长为转学盖章奔波,逐步使学籍管理由纸质化向无纸化(信息化、网络化)过渡,其间,充分尊重各方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需要纸质、需要盖章一律予以配合。

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学籍异动常见问题,提出具体操作办法。

一、学籍异动流程及佐证材料
根据管理权限,义务段由区教育局审核办理,高中段由市教育局审核办理。

(一)转学
家长需要向转入学校提供转学佐证材料: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

其中,学生基本信息表可由转出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面简称“国网”)打印,以证明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

1、市内转学
(1)义务段
具体流程如下:
A.由家长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转学佐证材料。

B.转入学校、转入区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区教育局审核,在《武汉市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和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
C.转入学校在国网提交转学申请,上传四方盖章的转学申请表;转入区教育局国网核办。

D.转出学校、转出区教育局国网核办。

佐证材料:
A.学籍准确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表。

B.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
户口(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房产证(无房户则提供无房证明或辖区内租房协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则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等。

其他特殊情况需另附出生证明、离婚证、结婚证或抚养权的判决书等,供双方教育局审核。

(2)高中
具体流程如下:
A.由家长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转学佐证材料。

B.转入学校、转入区教育局、转出学校、转出区教育局审核,在《武汉市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和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

C.由区教育局到市教育局办理学籍异动审批表。

D.转入学校提交国网转学申请,上传市教育局异动审批表;市教育局国网核办。

2、市外转入
不需要办理纸质转学申请表,国网线上操作,只需要转入学校在国网扫描上传转学佐证材料的原件。

(1)义务段
具体流程如下:
A.由家长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转学佐证材料。

B.转入学校在国网扫描上传转学佐证材料的原件,转入区教育局国网核办。

C.转出学校、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国网核办。

D.跨省转入需转入学校国网调档。

佐证材料:
A.学籍准确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表。

B.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
户口(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房产证(无房户则提供无房证明或辖区内租房协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则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等。

其他特殊情况需另附出生证明、离婚证、结婚证或抚养权的判决书等,供双方教育局审核。

(2)高中
具体流程如下:
A.由家长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转学佐证材料。

B.由区教育局到市教育局办理学籍异动审批表。

C.转入学校在国网提交异动申请,扫描上传转学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市教育局异动审批表;市教育局国网核办。

D.跨省转入需转入学校国网调档。

佐证材料:
A.学籍准确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表。

B.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
户口(首页+监护人页+学生本人页)、中考档案(或中考成绩单)、高中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高中学校类别的证明(如省级示范、市级示范、普通高中、民办高中)。

3、市外转出
转出学校在国网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公章,转出学校审批时可打印国网异动明细截图做审批依据。

网上异动流程可以打印存档。

如果出现学籍系统或数据传输故障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家长要求先通过线下流程办理纸质转学手续(具体办法可参照市内网上转学程序),之后再通过学籍系统完成电子学籍档案转接。

(二)休复学
1.休学
具体办理流程和佐证材料如下:
A.休学需提供佐证材料:家长申请、原始病历、缴费单据、检查化验报告、病情诊断证明和病休证明、出院小结等;
B.休学办理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第二年续办手续资料同上;
C.学校在国网扫描上传以上资料、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的休学(复学)申请表或休学审批单,市(区)教育局国网核办。

2.复学
具体办理流程和佐证材料如下:
A.复学需提供佐证材料:家长申请,康复证明(检查结果等)。

B.学校在国网扫描上传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的复学申请表或复学审批单,市(区)教育局国网核办。

(三)出国、出国复学
具体办理流程和佐证材料如下:
1.需提供佐证材料:家长申请、家长公派出国函、家长和学生护照、学生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等。

2.学校在国网扫描上传以上佐证材料和出国(出国复学)审批表,市(区)教育局国网核办。

(四)其他离校
具体办理流程和佐证材料如下:
1.办理对象:新生未到校,且没有到校办理任何手续超过一个月;在籍学生到校就读未满三个月。

2.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校报告、学生户口和他校入学通知书或社区证明、老师上门家访记录等。

3.学校在国网扫描上传以上佐证材料,市(区)教育局国网核办。

(五)恢复入学资格
具体办理流程和佐证材料如下:
1.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校报告、家长申请、学生离校期间相关证明材料(在其他学校就读情况说明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2.转入学校需要在国网扫描上传以上佐证材料,市(区)教育局国网核办。

二、学生学籍信息更新的有关要求
学籍信息是维护学生权益的依据。

学籍信息更新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必然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问题学籍处理和建立数据质量核查机制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2号)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常态工作机制,每学期核查一次学籍信息变动情况。

学生家长有义务及时将学生信息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的变动情况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将学生信息的变动情况通知学校学籍管理员,特别是关键字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籍贯等)的变更,必须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供户口簿原件,由学籍管理员扫描原件,在国网完成关键字段变更操作,并上传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在学籍系统内及时更新。

三、毕业后跨省就学核办标准
按教育部文件精神,转入省份应明确外省学生就学和升学的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办理:
1.被我市普通公办高中录取,申请回户籍地原籍就读公办普通高中的高中学生;
2.被外省民办高中录取,若对方在国网上传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外省考生的招生政策文件,市州级招办出具学生招生录取通知书;
3.若学生回户籍地经过复读九年级后,被户籍地普通高中录取,还需提供户籍地市州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允许接收初中复读生参加中考的招生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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