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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2012年第1号审计公告公布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

审计署2012年第1号审计公告公布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
达的审计决定 , 认真进行了整改。 染地 区人员 回国工作 医药费 ” 预 部 2 1 年已据实调减预算规模 , 01
据统计 ,截至 2 1 年 1 算 , 于 2 1 0 1 O月 将 02年停 止代编“ 中国 并开展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 底, 相关部 门、 单位 和地 区上缴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应急 评价试点 ,进一步加强了保费补
出问题 。 发展改革委要求 相关部 门
2以前 年 度 结 转 的 出 口退 税 .
解决 国有 资本 收益 入库 晚等 制 约
和地方编制以 后年度投资计划时 , 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财政部正 因素 , 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 提
严 格按 照规Leabharlann 申报 和安排 项 目。 在根据经济发展形势逐步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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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回和避免损失 6. 亿元 , 有关单位准确编制和执行 “ 挽 06 6 物资 规范账务处理 97 9 9. 亿元 ; 0 根据 收储支出” 预算 。 审计意见和建议 ,制定和完善规 2中央部门归 口管理 的部分 . ( 关于部分投资计划下达 二) 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1 . 扩大投资专项范围安排支 5
和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编制 编制 中全面反映、 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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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预算批复方式 ,对未落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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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号——“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号——“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号——“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1.01.31【实施日期】2011.01.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3号)“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署于2010年5月至7月,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及其所属6家子公司和18家分支机构2009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中国人保是国有独资的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公司,下属10家控股子公司。

据中国人保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09年底,中国人保合并资产总额3049.09亿元,负债总额2713.84亿元,所有者权益335.25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536.25亿元,利润总额20.8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中国人保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稳步提升。

一是积极推行集团整体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中国人保在以改革重组等方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以集团化建设为主线,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预算、投资和资金计划管理、监督指导和运营协调,初步形成了分权制衡、规范运作的治理结构。

二是努力构建金融多元发展格局,促进业务收入和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

2007年以来,中国人保实现从单一财险业务向财险、寿险、健康险、资产管理和金融业务等多元化发展的战略转变,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5%,资产规模年均增长40%。

三是逐步拓宽保险覆盖面和服务领域,在新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第18号——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第18号——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第18号——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公布日期】•【文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第1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4年第18号)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3年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集团)2012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华润集团总部及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华润金融、华润医药、华润水泥)等18个企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华润集团成立于1983年,注册资本122.37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522家,主要从事消费品(含零售和啤酒、食品、饮料)、电力、地产、医药、水泥、燃气、金融等业务。

据华润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其2012年底资产总额7305.21亿元、负债总额5181.05亿元、所有者权益2124.16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290.79亿元,净利润236.9亿元,资产负债率70.92%,净资产收益率11.7%。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了该集团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华润集团基本能贯彻执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财务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也发现,华润集团会计核算、重大经济决策和内部管理等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有的管理人员还涉嫌重大违法违纪。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12年,所属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收取的房租收入、咸阳华润纺织有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均未按规定计作收入,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销售收入未按规定扣除销售折扣等,由此造成当年收入少计0.15亿元、多计1.27亿元,成本费用多计1.57亿元,导致2012年少计利润0.45亿元。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9号——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9号——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9号——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公布日期】2012.06.18•【文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9号•【施行日期】2012.06.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环境保护综合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29号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关于环保领域34个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绩效情况的审计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于2011年9月至11月,对环保领域34个已完工的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项目建设和运营目标的实现情况。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此次审计的34个项目中,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分别为5个、6个和23个,至2011年9月完成投资共计340.51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利用国外贷款共计141.75亿元。

从建设内容看,34个项目包括113个工程,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工程56个,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程22个,城市热电煤气及供水工程20个,垃圾处理场、城市环境监测和水源保护等工程15个。

本次审计重点抽查了其中99个工程,占各项目工程总数的87.61%。

审计结果表明,34个项目总体上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运行情况较好。

截至2010年底,已建成的49座污水处理厂年处理污水22.75亿吨;3座垃圾处理场累计处理垃圾1680万吨;22个重点企业污染治理工程有效减少了工业污染;20个城市热、电、煤、气及供水工程一定程度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条件。

另外,项目实施在推动环保和其他公共领域事业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增加就业机会以及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也发挥了较好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本次审计发现,上述项目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详见附件):一是套取、挪用项目资金,涉及6个项目,金额共计1.28亿元;二是违规用地,涉及6个项目,面积共计8109亩;三是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于计划或竣工验收不及时等,涉及16个项目;四是资产闲置或损失浪费,涉及13个项目,金额共计4.3亿元;五是环保设施运营效率不够高等,涉及10个项目;六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等,涉及13个项目,金额共计2.35亿元。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2015年度财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2015年度财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5号【发布部门】审计署【发布日期】2017.06.23【实施日期】2017.06.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15号)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2017年6月23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6年对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哈电集团总部及所属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哈尔滨电气、哈锅实业)等11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哈电集团成立于1991年,主要从事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和辅机的制造销售及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建设。

据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哈电集团2015年底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55家、参股公司31家;资产总额697.68亿元,负债总额496.61亿元,所有者权益201.07亿元,资产负债率71.20%;当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6.29亿元,利润总额1.0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3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6%。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哈电集团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哈电集团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核电生产能力,加快向制造服务业转型,开展营销模式改革,加强研发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核心业务竞争力;完善集团管控体系和制度建设,推动实施集团总部“大部制”改革,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发挥工程总承包和设备制造双重优势,在国内外高端市场不断取得突破。

此次重点审计财务会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企业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情况,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署公告2013年第32号——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署公告2013年第32号

审计署公告2013年第32号——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署公告2013年第32号

审计署公告2013年第32号——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正文:---------------------------------------------------------------------------------------------------------------------------------------------------- 审计署公告(2013年第32号)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3年12月30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0号)要求,在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审计署于2013年8月至9月组织全国审计机关5.44万名审计人员,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中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391个市(地、州、盟、区)、2778个县(市、区、旗)、33091个乡(镇、苏木)(以下分别简称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的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以及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需履行担保责任的债务(以下简称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以下简称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

此次共审计62215个政府部门和机构、7170个融资平台公司、68621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2235个公用事业单位和14219个其他单位,涉及730065个项目、2454635笔债务。

对每笔债务,审计人员都依法进行了核实和取证,审计结果分别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政府性债务的现状和资产与负债的相互关系看,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2号]10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8年度公证审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2号]10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2008年度公证审计结果
焦点 关 注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审 计 署 审计 结 果公 告 [0 9年 第 2号 ] 20
1 0 4
t I 0年 公 审 结 l H 08 度 证 计 果 U 2
( o 九年 四 月二 十 二 日公 告 ) 二 0
的培 训 针 对项 目实施 进度 缓慢 的问 题 。有关 项 目单 位通 过 抓 紧设 备采 购
划署项 目4 0个 、 球 环 境 基 金 项 目 1 定设 置 账簿 . 计 核算 不 完整 。 全 会 账务 处 监 督 , 建立 责 任追 究 制度 . 高资 金使 提 个 、 国 国 际 发 展 部 项 目 6个 。 这 1 理 不正 确 . 出证 据 不充 分 . 英 4 0 支 内控 制度 用 效率 .促 使项 目实施 单位 严 格 执行
级 配 套 比例 。 搞 一 刀 切 、 层 配 不 层
套 . 更好 地 保 证 项 目建 设 资 金 的 需 以 ( ) 目主 管部 门应进 一 步加财 务 要 。 四 2 详 )
洲开 发银行 项 目 1 个 、 合 国开发 计 总 数 的 2 . % 。 主 要 表 现 为 : 按 规 对 国外 贷援 款 项 目执行 过 程 的管理 与 1 联 11 5 未
资源项 目的汇 总报告 ) 。

( ) 项 目( 见 附 件 4 未按 金 不 到 位 的 问 题 对 于 社 会 公 益 和 扶 三 2个 详 )
时 缴 纳 资本 金 , 占项 目总数 的 1 2 . 贫 性 质 的 项 目 . 考 虑 扩 大 中 央 或 省 .% 9 应


基 本 情 况
成投 资额折 合人 民币 1 2 .6亿 元 . 3 42 其 亿元 ( 1 1 美元 ) 全 部项 目涉 及农 3. 亿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5号——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5号——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公告2019年第5号——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公布日期】2019.05.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9.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5号审计署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审计署跟踪了解移送有关部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现将近期了解到的查处结果公告如下:一、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原董事长吴文军涉嫌受贿问题审计发现,2014年,吴文军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钱款。

2015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

2018年8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文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二、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忠民涉嫌受贿问题审计发现,2006年至2007年,王忠民涉嫌违规操作低价出售公司资产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并收受钱款。

2016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

2018年8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王忠民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三、广州市国资委原副主任孙雅娟涉嫌受贿问题审计发现,2010年至2015年,孙雅娟涉嫌违规安排以亲属名义注册的公司参与经营广州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的加油站,并收受钱款。

2016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广东省纪委调查。

2018年9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孙雅娟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四、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冲涉嫌受贿问题审计发现,2012年至2017年,宋冲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信托融资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钱款。

2017年,审计署将此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

2018年12月,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宋冲无期徒刑,并处罚金900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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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号--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处理,切实进行整改,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结果。

国务院十分重视这项工作。

温家宝总理于2010年7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和地方切实重视整改工作,注重从根源上消除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地区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审计署依法下达的审计决定,认真进行了整改。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归还、拨付资金1223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77亿元,通过调整会计账目、采取资产保全等方式整改482亿元,有1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审计意见和建议,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773项;审计发现的104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95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有74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告了部门预算。

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关于财政部代编预算规模仍较大的问题。

财政部要求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严格按规定比例落实中央本级年初预算到位率;对确需代编的事项,明确代编预算名称和内容,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代编指标;对据实结算事项,将数额相对固定的部分列入部门预算。

(二)关于中央部门年初预算中财政拨款之外的基本支出未细化到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7个项目支出和6项政府性基金支出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的问题。

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逐步规范和细化基本支出预算批复的内容和形式,2010年已实现对全口径的基本支出(含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来源)区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并批复到基层单位。

二是要求中央部门切实把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基层单位,对于特殊原因确需部门代编的,应在每年6月底前全部细化到所属预算单位,超过9月底仍未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作调减预算处理。

三是4项政府性基金已在2010年批复预算时细化了支出事项。

(三)关于中央财政尚未建立完善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的问题。

财政部将进一步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的覆盖面,完善现有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

(四)关于未充分统筹安排修购基金的问题。

财政部将加快修订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对医院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关于拨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不及时的问题。

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早下达任务计划和报送核查验收结果;尽快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年度任务计划下达时间,并改进资金拨付方式。

(六)关于中央本级库款支出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

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将预算细化到部门、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

二是及时批复和下达预算,年初代编预算限期下达。

三是规范追加预算管理,对预备费、预计超收收入,提前做好支出预案。

四是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拨付基本支出,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支出,对特殊项目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

五是做好预算执行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七)关于向社会公布的各月份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不够准确的问题。

自2010年起,财政部已要求预算单位实际付款时,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和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分开执行;对上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形成的支出拨款,不再列作当年支出。

(八)关于发展改革委向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或征地手续以及未完成评估论证的6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问题。

目前,这些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同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重申并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列入投资计划。

(九)关于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22个建材项目和50个医药项目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在2010年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不再安排建材、医药行业项目。

(十)关于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24个项目实际投资补助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已研究制定统一的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国务院已明确补助标准的除外),并将根据统一标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年度中央投资规模安排具体项目。

(十一)关于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农网完善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滞留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方面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申请和支付进度,并对农网完善工程进行了专项稽查,对部分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采取了惩戒措施。

二是督促做实做细前期工作,从2010年开始,发展改革委要求项目法人按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再由省级发展改革委逐一批复,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可及时开工建设。

三是制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二)关于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2个专项未按建设规划安排投资的问题。

对这2个专项规划确定的“十一五”时期尚未安排的中央投资,发展改革委将在以后年度给予安排,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

(十三)关于18个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已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督促地方抓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是对个别虚假申报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的地区今年不再安排同类教育项目投资。

二是对配套资金未落实的项目,督促各地限时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工程进度。

三是对集资建设项目,要求学校限时清退集资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对挪用建设资金的项目,责成建设单位返还挪用资金。

五是对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标准和规模的项目,要求按已批复建设内容、标准和规模组织建设,或按建设程序进行调整处理,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六是对个别未按期开工项目,已采取了撤销中央投资等措施。

目前,上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十四)关于18个直属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征管中的问题。

一是对11个海关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3664.55万元的问题,已补征税款3596.36万元(占98.14%)。

二是关于6个海关对13户企业免税进口货物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海关已采取补征税款、收取税款保函或责成企业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等措施。

三是关于天津海关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将税款跨年缴库的问题,天津海关提出今后将严格依法操作,海关总署提出将加强对审单、征管现场的管理,确保税收及时入库。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56个中央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制定措施予以整改。

有20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限期整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有19个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7个部门成立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审计发现问题专门调查组;有25个部门制定和完善了69项有关预算及财务管理的规定。

有的部门还结合自身业务及管理特点,以整改为契机,加大了内部管理和治理力度,如交通运输部开展了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小金库”治理“回头看、挖死角”以及财经纪律教育活动,要求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承诺书》;广电总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专项工作;银监会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了对银监局的政务考核范围。

截至2010年底,这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违规问题,已有50.26亿元得到整改(占92.15%);其余问题也都制定了措施,正在整改落实中。

(一)关于预算执行还不完全到位的问题。

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二)关于预算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16个部门存在以拨代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收回资金余额、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对19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清理有关采购项目和资金、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和采购活动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对23家受托代征单位未按规定征收或上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征收的12.85亿元中有4.14亿元已清缴入库,其余部分也制定了缴款计划;对未征收的38亿元,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

(三)关于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一是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停止发放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等方式整改10.26亿元(占93.70%),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是对多申领财政资金或瞒报收入和资产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将收入和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5.46亿元(占87.92%),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是对违规收费及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停止和退还违规收费、收归部门或上缴中央财政、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13.88亿元(占85.36%),其余正在采取补办审批手续、催缴收费收入等方式予以整改。

四是对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违规报销资金、更换为真实发票等方式整改9737万元(占68.31%);已将其余4503万元假发票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作进一步查处。

(四)关于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

相关部门已商财政部进行纠正和调整18.19亿元(占72.15%),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对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关于地方税费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分散的问题。

财政部及各相关地方积极采取措施整改:一是对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大了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已追缴入库751.59亿元(占94.64%)。

二是对部分地方政府自定政策返还税费的问题,有关地方认真清理了自行出台的税收优惠和先征后返政策,修订了相关规定。

三是对财政部门银行账户开设过多的问题,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2009〕128号),有关地方财政部门对银行账户进行了认真清理,撤销合并银行账户423个,并将289个银行账户中存储的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8.03亿元缴入了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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