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中国法制史笔记讲解学习
《中国法制史》整理笔记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律的起源一、中国法律的起源夏王朝诞生,产生于父系社会末期(据迄今发现的考古资料和文献记载,我们认为中国在尧舜时代和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产生法律)也成为国家进行阶级统治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成员关系的工具二、“法”“刑”“律”的含义✓“法”迄今仅见的最早的是在西周金文中商周人只知有“刑”而不知有“法”,大量引用“法”字是春秋之后的事“法”的观念,产生于战国时期,其实践来源是春秋末期产生,战国时期得到蓬勃发展的成文法运动。
战国时期度量衡逐步统一,为了反映国家公布的“法”的行为规范性质,逐渐出现了由“法”字和度、量、衡各字构成的词,表示严格、具体的各种标准、规范。
✓商鞅“改法为律”三、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1.刑起于兵,兵刑同制2.原始风俗转变为法律3.血缘纽带关系影响至深4.维护部落首领的政治权力的集中和强化第二节夏商立法概况一、立法思想夏商以“恭行天罚”、“天讨”的神权思想作为法律的思想基础宣言“君权神授”、“王权神佑”,使统治政权合法化和神圣化原始自然宗教和阶级社会有政治目的的天神崇拜与祖先崇拜的产物——神权,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二、立法活动(一)王命:包括誓、诰、命等多种形式誓:意味约束诰:古“告”字,其义为告诫命:指君主的命令(二)禹刑、汤刑✓禹刑不一定是禹在位时制定的法,可能是夏朝法律规范的总称。
以禹为名表示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怀念和崇敬。
✓汤刑,一般指商朝法律的总称,和禹刑一样,以汤为名表示对上组杰出领袖和开国之君汤的怀念和崇敬。
(三)官刑据古籍记载,夏商时已有约束和惩治官吏的官刑。
第三节夏商法律的基本内容一、行政法律规范(一)国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二)中央行政管理体制(三)地方行政官吏体制二、军事管理制度三、刑事法律规范(一)五行:墨、劓、髌、宫、大辟(二)刑罚罪名的规定:不孝罪、不从王命罪、危害社会,破坏公共秩序罪、贼杀罪、不事农业罪、弃灰于公道罪······(三)刑法的适用原则由人罚代替天罚具有以肉刑为主的身体残害报复主义刑罚为特点1.罪及本人,刑不诛连的原则2.疑罪从轻的原则3.不杀无辜的恤刑原则4.过失从轻的原则四、经济法律规定(一)土地管理:土地王有,即国有制(二)赋税制度:1.赋纳2.贡献(三)手工业生产管理制度(四)商业管理制度(五)自然资源立法:“禹禁”第四节夏商司法制度一、法官二、国王三、审判制度四、证据制度1.神明的暗示2.卜辞五、监狱制度第二章西周法律制度第一节立法概况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天罚”思想✓明德慎罚: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
中国法制史精选辅导笔记(5)

中国法制史精选辅导笔记(5)第四章封建制后期(元、明、清)法律制度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元朝的法制指导思想1、附会汉法。
其法律总的倾向是遵用汉法,但又保持了明显的民族色彩。
以附会汉法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沿用蒙古习惯法的同时,大量参照唐宋之制,建立了具有特色的法律体系。
2、分而治之。
按民族及地域的不同,将社会成员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各级僧侣都享有法律上的特权,使元朝法律的不平等性更加突出。
二、明朝的法制指导思想1、刑乱国用重典。
2、重典治吏。
明朝重典治国包括治吏和治民两个方面,而侧重点又在治吏。
三、清朝的法制指导思想1、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这一思想的内涵在于首先要全面理解、吸收以明律为代表的汉族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然后再根据满族自身的特点及清朝社会的现实,制定出一套既能体系儒家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又适合清朝政治统治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
2、尚德缓刑。
第二节立法活动一、元朝立法概况1、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至元新格》2、体例模仿唐宋旧律的法典《大元通制》元英宗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修订了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大元通制。
这部法典共二千多条,分制诏、条格、断例、别类四部分;其篇目仿唐宋旧律分为名例、卫禁、职制、祭令等20篇。
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元朝法制的基本情况。
3、地方政府纂辑的法令法规汇编:元典章其全称为《大元圣政国朝典章》。
这是当时地方政府对至元以来到英宗至治时期约五十年时间有关政治、经济、军事、法律等方面的圣旨条例的汇编。
二、明朝立法概况1、大明律。
改唐宋旧律的传统,形成了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七篇为构架的格局。
与明朝取消宰相制度,强化六部职能的体制变革相适应的。
表明了法律与政治制度戚戚相关的联系。
2、明《大诰》其主要内容为惩治臣民各种典型犯罪的案例及朱元章发布的训词诫令,是明朝具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和案例,充分体现了重典治世的思想。
3、编例。
明朝例分为两类,一种是作为判案依据的典型判例,一种是单行成例。
中国法制史(完整版)笔记(上)

第⼀章奴⾪制法律制度 第⼀节中国法的起源 ⼀、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主要证据 1、夏启是中国历第⼀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3、夏已建⽴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还建⽴了以国家强制⼒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国家与旧的⽒族组织的区别1、按地域划分国民2、公共权利的设⽴⼆、中国国家与法的起源的特点1、浓厚的宗法⽒族⾎缘⾊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式。
3、法律与道德互相结合,界限不清。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第⼆节法制指导思想 ⼀、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他是原始⾃然宗教与阶级社会有政治⽬的的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产物。
影响了后世家天下的政治理论和社会格局。
神权法的主要内容是 1、王权神授(听命于天,听命于神是夏商法制的主导思想) 2、天讨与天罚⼆、西周法制指导思想1、以德配天(上天只把天命交给有德者,德包括3个⽅⾯:敬天、敬宗、保民。
认为民⼼向背决定王朝的盛衰,能否实⾏德政⼜关系到民⼼向背。
) 2、明德慎罚(实施德教,⽤刑宽缓,周公制礼形成西周时期礼、刑相结合的特点。
) 3、刑罚世轻世重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刑的轻与重。
刑新国⽤轻典(以安定⼈⼼),刑平国⽤中典,刑乱国⽤重典(维持社会秩序)。
4、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的理想的原则与标本。
后被儒家发展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的基本策略,从⽽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第三节⽴法活动 ⼀、夏、商⽴法概况除夏、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外,主要表现为不成⽂的习惯法,由于没有成熟的⽂字,主要靠代代⼝传⽽流传和遵循的。
1、禹刑(不是成⽂法,⽽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
除习惯法外,夏王针对各种具体情况发布的王命和誓也是法律渊源之⼀) 2、汤刑(商有乱政⽽汤作刑不成⽂的习惯法仍占很⼤⽐重,除此誓、诰、命也是当时重要的法律渊源。
中国法制史读书笔记

绪论(1)中国法制史发生和发展基本线索:中国法制的雏形,宗法制的法制,封建君主专制的法制,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法制,人民民主法制(革命根据地法制)。
(2)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点(即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①法律以君主意志为转移;②法律以礼教为指导原则和理论基础;③法律以刑法为主,④司法从属于行政。
第一章夏、商的法律制度(1)中国法的起源:中国法起源的特点,对中国法发展的影响。
(2)夏朝法制的简况:“奉天罚罪”的法律观,“禹刑”及“肉刑”。
(3)商朝的神权政治与法制:“率民以事神”的法制指导思想及其主要表现、特点。
(4)商朗法律的主要内容:“天命”、“祖命”与“王命”,“五刑”,神明裁判。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1)周初法制的指导思想: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其主要内容:“敬天保民”,“明檀慎罚”,“亲亲”、“尊尊”。
(2)宗法制与西周法制:宗法制的概念,宗法制的基本原则,宗法制与西周法制的关系。
(3)西周的礼与刑:“周公制礼”,礼的性质、主要内容及其作用,礼与刑的关系,“出礼入刑”,西周刑法的主要原则,“九刑”。
(4)西周的所有权和契约关系:土地所有权及其演变,契约关系:“质刑”、“傅别”。
(5)西周的婚姻、家庭和继承:婚姻成立的要件,“六礼”;解除婚姻的要件:“七出”,“七出”的限制:“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
(6)西周的诉讼和审判:“狱”、“讼”有别,“五听”。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1)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争论及其意义:郑国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晋国“铸刑鼎”及其争论、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2)战国时期法制的指导思想:①推行法治,“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②公布法律:“布之于百姓”;③“行刑,重其轻者”。
(3)魏国李悝的《法经》:《法经》的结构、主要内容、意义;《法经》的编制体例及其对后世封建法典的影响。
(4)秦国商鞅的法制改革:其改革的性质、主要内容和对于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意义。
第四章秦朝的法律制度(1)法制指导思想:以商鞅、韩非法家理论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法令由一统”,“事皆决于法”,以刑杀为威。
中国法制史精选辅导笔记(4)

中国法制史精选辅导笔记(4)第三章封建中期的法律制度(隋唐宋)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唐朝法制指导思想1、德本刑用唐初统治者为稳固唐王朝的封建统治,认真总结了秦二世而亡的历史经验,确立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制指导思想。
即强调伦理道德为治国之本,刑罚镇压为辅助手段。
因而形成了以礼为主要内容,以法为形式,融礼、法为一体,互相为用的思想。
他有力地巩固了唐朝统治,对后代王朝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宽简、稳定、划一二、宋朝的法制指导思想1、强化中央集权的基本国策,大力加强法律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和统治。
2、重典治盗贼第二节立法活动一、隋朝立法概况(一)开皇律。
开皇元年(公元581年)隋文帝下令制定《开皇律》,同年十月颁行,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再次修订)1、篇章体例定型化。
确定了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12篇体例,体现了刑网简要,疏而不失的特点。
2、五刑法定化。
把刑罚定为笞、杖、徒、流、死3、区分公罪与私罪。
4、明确规定八议制度。
5、确立十恶罪“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判、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二、唐朝立法概况法律形式。
1、律。
唐朝基本法律。
2、令。
国家政权组织方面的制度与规定,其涉及的范围较广。
3、格。
是禁违止邪的官吏守则。
带有行政法律的性质,不同于前代格的含义,唐朝时把皇帝单行制敕加以汇编称为永格,永格具有普遍法律效力。
4、式。
封建国家各级行政组织活动的规则,以及上下级之间的公文程式的法律规定。
在唐代经过汇编的式称为永式。
永式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5、典。
行政法的律的主要形式。
永徽律疏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撰定律令,同年完成12篇500条的永徽律。
永徽三年(公元652年)长孙无忌等人又历时一年,完成律文的疏议工作,作了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并将疏议附于律后,于永徽四年颁行全国称为永徽律疏。
中国法制史笔记

法制:“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法制史: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科学。
狭义的法律史仅着重于法律本身的演进,而广义的法制史所包含的范围较广,除法律本身、法律相关制度以及法律实行的情况外,还包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的内容丰富,涵盖了几千年的传统法律文化主要的发展变化过程。
本教材将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分为十二个时期,引用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史书记载等来阐述每个时期的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对当时中国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并在每章都设了“学习目标”、“本章小结”、“参考案例”、“关键概念”和“思考题”等栏目,使读者能对本教材内容提纲挈领、加强理解。
夏商:内容特点关于夏代的刑罚制度的实际情况,多是后人的臆断或揣测,如“夏后氏之王天下也,则五刑之属三千“、“夏后氏正刑有五,科条三千“、“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百,墨各千”等说法。
商代的常用刑罚主要有墨、劓、刖、宫、大辟等。
夏商刑罚制度的主要特点是野蛮严酷,随意擅断,明显具有“临事制刑”的特点。
基本特征1、夏商两代的司法体制及其职能,尚未从行政、军事体制及其职能中分离出来,它们基本上是合而为一体。
2、夏商两代属于中国早期的神权法时代,司法制度具有鲜明的天讨、天罚、神判的特色。
3、随着司法审判制度的产生,作为刑罚执行机构的监狱也开始出现。
西周:刑罚体系①死刑、和肉刑:②赎刑:③圜土之制:相当于后世的监狱制度。
④嘉石之制类似于拘役刑。
适用制度①三赦之法:《周礼.秋官.司刺》:“一赦曰幼弱,二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
”对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年迈体衰的老人和有精神障碍的痴呆者等三种人的违法犯罪,除故意杀人的重罪外,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②三宥之法:《周礼.秋官.司刺》中有“一宥曰不识,二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
”对不能正确识别犯罪客体的误伤、不能恰当预见行为后果的误犯以及没有主观故意的过失等三种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给予减轻刑事责任的宽宥处理。
中国法制史笔记归纳

法律史专题第一讲国家与法的起源文化人类学角度的“法律”有普遍知晓的规范有专门的解决纠纷的机制有专门处罚违规的机制原始习惯与法一切动物都具有生存与繁衍的行为模式人类是社会性动物人类依靠大量后天学习获得的行为规范来组成社会,这些规范称为“习惯” 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推动下,由习惯到法律的演变经历了很长的时间国家与法起源的动力与驱动机制祭祀的作用至高神地位的抬升,融合各血缘部落仪式的繁缛化——成为最重要的行为规范——“礼”专业祭司集团的形成触犯禁忌(塔布)——最古老的犯罪战争的作用集中指挥——专制君主权力的来源战场纪律成为重要的规则战俘成为劳动力来源对于战俘的伤害与标记成为刑罚的来源“刑起于兵”部族首领的地位不断强化象征杀戮权力的斧钺——演变为国王的象征俘虏与奴役早期法律的特征全凭口头传诵记忆——保存于贵族或祭司之口——“秘密法”时期内容庞杂,夹杂生活习惯、神话传说各部族之间差异极大,外来人无法知晓当地法律没有统一的执法机构成文法的前提人口流动导致的部族人口杂居,外来人口逐渐取得经济及社会地位,形成公开并统一法律的社会压力文字的普及,成为人与人而非仅仅人与神的信息交流媒介出现政治强权,军事占领下的强行统一法律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典以律为名的意义原指以竖笛定音转指音律,因其不以人意志为转移,也可泛指自然规律。
“律”表示法典,具有不可任意更改的含义。
中国独角兽的传说源流《墨子》一书提到楚国有以羊定案。
大约在战国时期形成獬豸的传说。
后世独角兽传说的两个分支:(1)镇墓兽(2)法官象征法律史专题第二讲法律的体系法律演进的图示不同的法律体系的动因梅因描绘的法律进化图谱:习惯——成文的习惯法——法律的拟制——衡平——立法(制定法)中国的例外:战国开始的成文法(制定法)传统一般的“定律”法典化程度与政治集权程度成正比,与政治权力分散程度成反比法典化程度与文化知识集中程度成正比,与文化普及程度成反比法典化程度与职业文官制度成正比,与法官专业化程度呈反比中国古代律令体系“律”,反面、消极、处罚性的法典。
中国法制史串讲笔记

第一章中国法的起源与夏、商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与夏朝的法律制度[单选]氏族社会晚期,应运而生了经常性的威慑、处罚和镇压的暴力手段,即刑。
[单选]夏朝中央最高司法长官为大理。
[单选]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是夏。
[多选]“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刑、劓刑、膑刑、宫刑大辟。
[简答]简述中国法起源的主要特征。
夏朝建立后,原始社会的习惯转变为奴隶社会的法律,使得中国法的起源具有如下特色:第一,法律以氏族血缘为纽带;第二,法律内容上以刑事法制为主;第三,法律具有早熟性。
[简答]简述《禹刑》。
《左传·昭公六年》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后人大多将《禹刑》作为夏朝法律的总称。
以禹命名,一方面是禹的后继者为纪念大禹;另一方面,也表明该法是继承大禹时期的有关规定制定而成。
由于年代久远,《禹刑》是否是一部成文法目前尚无定论,其具体内容现也无法详考。
根据一些史料记载,大体可知夏朝已初步形成奴隶制五刑,并有一些罪名及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商朝的法律制度[单选]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字可考的朝代是商。
[单选]在商代的继承制度上,继承的对象主要是爵位。
[多选]夏商时期的监狱称为圜土、夏台、牖里、羑里。
[名词解释]内服、外服:商朝实行“内服”、“外服”制,商王所在的地方称为“内服”,由商王直接管辖;“外服”为诸侯王、卿大夫及士的封地,他们在各自的封地内,有一定的自主权。
[简答]简述商朝的刑罚制度。
(1)商朝全面继承了夏朝的五刑体系,但处罚的方式较为多样,从甲骨文资料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死刑有活埋、沉水、火焚等形式,有一定随意性,未形成一整套规范的刑罚制度。
(2)商朝还有炮烙、剖心、醢、脯等针对特定人与特定事施行的法外酷刑。
(3)从殷墟和其他商朝陵墓及坟墓的遗址发掘中可以发现大量的人祭、人殉现象,表现商朝盛行“人祭”、“人殉”。
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第一节西周的法制指导思想[单选]周礼的核心原则是亲亲、尊尊。
[多选]周礼中“五礼”包括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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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中国法制史笔记中国法制史授课:北大法学院赵昆坡、人大法学院王琳霞,政法大学刘广安老师说明:1、学习中国法制史要善于归纳,如历代法制指导思想、某某第一的容易考,有关民事、经济的章节一般不会考大题,可只做一般准备。
法制史涵盖四个方面:一是立法、二司法、三刑法、四民法和经济法,四个方面中,前三个是主要的,立法往往占一半以上,那些有争议的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一般不出,学习中,应以这四个方面为纲、以年代跨度为纬,本着删繁就简、深入浅出、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基础知识和基本问题为重点掌握对象,同时、还应详尽掌握大纲的内容。
中国法制史的主要内容在清末以前,包括:1)立法情况(形式和活动);2)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职责、变更情况);3)其他代表性知识点。
尤其强调立法,立法方面是我国法制史学界研究最为成熟而稳定的部分,因此特别重要!2、按照200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样题的规定,中国法制史在综合考试中共占30分,分别是单项选择题10分、判断题10分、分析题10分。
由于中国法制史研究包括中国奴隶制法律制度、封建制法律制度、清末及中华民国法律制度、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在内的上下几千年的法制发展历史,涉及的知识点非常多,记忆难度很大。
在复习时要理清历史脉络,把握各个时期的重点法律制度和重要法律事件,形成自己的法制史学习框架,根据法制史的框架体系清点自己的重点学习成果,再补充和完善次要的知识内容。
3、中国法制史以历史发展为纵线,分为奴隶制法律制度、封建制前期法律制度、封建制中期法律制度、封建制后期法律制度、清末及中华民国法律制度、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等六个大的时期;以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为横线,包括法制指导思想、立法活动、刑事法律制度、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司法制度等五个方面。
在考试中,主要考查法律思想的内容、立法的时间和特点、具体法律和司法制度发展的内容和特征。
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老师觉得绪论有些超出基本知识以外,若没有时间,这一部分可以不看。
可在学完整个法制史后借本章回顾全部内容。
第一章奴隶制的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不出大体,可能出小题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这部分内容在史学界已成定论,做大致了解即可);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4点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夏商出小题,非重点1夏商:A王权神授B天讨天罚,一般了解2西周: (掌握内容,比较有特色)A以德配天(一般了解);B明德慎罚(应重点掌握),它与后面的法制知道思想都有联系;C刑罚世轻世重“严打”,注意法条三、春秋时期:1、关键是制定成文法,百家争鸣,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法家较突出,重在“破”2、公布成文法的指导思想、原因、意义:1)法律由秘密走向公开,使原来的习惯法公开化;把夏商周时期的秘密的法律变为公开的法律;2)法律由分散走向统一,即把原来十分分散的习惯法统一成为成为法典。
第三节、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1禹刑(P180)★2汤刑A商有乱政,而作汤刑B誓.诰.命★二、西周立法1周公制礼(重点)★2西周时期的礼:1)概念;2)礼的内容:两层含义A亲亲尊尊(精神原则特别重要)B五礼3)周礼的性质和作用:具有法的三个特性3、吕刑:注意是周穆王时期4、九刑:两种含义5、遗训,殷藜(看)三、春秋时期的立法:★1、郑国"铸刑书"(记)2、邓析“竹刑”3、晋国"铸刑鼎"(记)4、意义:打破了旧贵族垄断法律的局面,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后世中国成文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4点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一、罪名1昏.墨.贼,杀(搞清昏.墨.贼各是什么意思)2五过(P184):作为中国奴隶制具有代表性的刑罚种类,始于夏朝,发达于商周,影响及于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数前年之久。
二、刑罚★1)五刑(掌握,封建五刑)2)赎刑:注意是周穆王时期,比较重要;3)圜土之制4)嘉石之制三、刑罚适用原则:4点记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 法条分析,矜老恤幼的一种标志,后期各代法律都沿袭和发展了这一制度。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 法条分析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四、礼刑关系:礼不下庶人,刑不下大夫(掌握概念)第五节、民事法律制度1质剂:买卖;傅别:借贷2婚姻缔结三大原则(适当注意)3六礼(必经程序)★4七出,三不去(记内容,关于解除与不予解除的制度)注意三不去优于七去★二、宗法继承1、西周宗法制的三个基本原则,注意2、宗法制下的继承是身份继承第六节、司法制度1、司法机构:大致浏览,中央司寇,地方是士2、诉---民事;狱---刑事3、五听(记)★4、读鞫,乞鞫★5、三刺:群臣,群吏,万民★5、圜土、囹圄第二章战国,秦,汉,三国,西晋,南北朝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1战国:A以法治国B刑无等级C行刑重轻D法布于众,一般了解即可2秦(重点) ★取法家思想,仍以取天下之道,替守天下之道A法令由一统B以法为本C弃礼任法3汉朝分初期与中后期,A与民休息,宽省刑法B礼法并用,德主刑辅:是西周“明德慎罚”的继承和发展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一般了解第二节、立法活动一、战国时期1法经(重点,特别重要)★ 集各国立法之大成,对后世有重要影响1)概念;2)指定过程;3)主要内容,六篇,4)地位;2商鞅变法(重点):2)主要内容;3)历史意义;二、秦朝立法概况:1、法律形式:5个(记)2、睡虎地秦墓竹简(看)三、汉朝立法概况:1、汉朝法律形式:律,令,科,比2、约法三章;一般了解3、汉律六十篇;重要四、三国、两晋、南北朝立法概况:一般了解1、三国时期:《魏新律》的改革:两点(记)★2、《晋律》又称泰始律与张杜律为晋律的注释4、北魏律:官当最早入律;4、北齐律:最著名,刑名与法例合二为一成名例;五、法律的儒家化:1、三纲的法律化;2、汉代刑罚适用原则的儒家化:1)上请原则;2)恤刑原则;3)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重点)★3、八议、官当、准五服以制罪1)八议(重点)---《魏新律》★2)官当(重点)---《陈律》★3)准五服以制罪(特别重要,一大特色)---《晋律》★,儒家化的加重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一、罪名:2、汉代的主要罪名:1)"左官罪","出界罪","酌金罪"(看)2)"沈命罪","见知故纵罪"(看)重罪十条(重点,联系“十恶”,注意)★二、刑罚:1、秦代刑法:A戮,磔,...具五刑(记)B徒刑C耻辱刑:髡,耐,完2、汉朝文帝,景帝改革(重点,特别重要,为后来新五刑制度奠定了基础)原因:1)保护劳动力;2)缓和社会矛盾;内容:1)废除肉刑;2)减轻笞刑,改革刑具及受刑部位;意义:3、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刑制改革:三、刑罚适用原则(一)秦朝刑罚适用原则(注意识记) (二)汉朝的刑罚适用原则(三)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刑罚适用原则第四节、民事经济法律制度(四)婚姻家庭与继承(五)北魏的均田制二、经济法律制度1、农牧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看)第五节、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主要考中央一块)1、中央廷尉2、杂治(看)--- 会审雏形3、西汉设立司隶校尉4、北齐设立大理寺二、诉讼制度:(一)起诉1、秦代:公室告;非公室告(记含义)2、汉朝:告诉、举劾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登闻鼓(二)审判(一般了解)1、秦代:讯狱、不直、纵囚;乞鞫;2、汉代:鞫狱、读鞫、乞鞫;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三)录囚★法律儒家化之重要体现(四)死刑复奏制度的确立:★(五)春秋决狱(重点,引经决狱)★第三章、封建中期(隋,唐,宋)法律制度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一般了解一、唐代法制指导思想1、德本刑用(德主刑辅的表现);2、宽简稳定划一二、宋朝法制指导思想1强化中央集权;2、重典治贼盗——刑罚世轻世重;第二节、立法活动一、隋朝立法概况1、《开皇律》、比较重要,唐律之蓝本★(注意)1)五刑法定化2)区分公罪与私罪;3)确立“十恶”罪;二、唐代立法概况:1、唐朝法令形式:律令格式典2、★《永徽律疏》(重点),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品,完全体现了礼的精神、“一准乎礼”等许多重要制度。
3、★《唐六典》(重点);行政法典4、唐律的特点(记、特别重要)★5、唐律的历史地位与影响:三点(记)三、宋朝立法概况:(一)、法律形式1、编敕(记含义):代表一种法律形式,一种立法活动;2、《宋刑统》(重点)5、《贼盗重法》---单行刑事特别法,易出分析题,★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一、罪名:1、十恶(记住哪十恶),联系法律儒家化,与重罪十条相比有两条不同,十恶矛头打击侵犯皇权人身权利。
2、七杀,六赃(注意)3、伤害罪、4、泄露机密罪5、宋代贪墨罪6、强劫贼盗罪:盗贼重法指向二、刑罚(一)五刑(封建五刑):★A死刑两种B流刑分三等C徒杖笞分五等(二)宋朝刑罚制度的变化:1、折杖法---宋代创立;2、刺配刑:宋代创立;3、凌迟刑:宋代确立;二、刑罚适用原则1、区分公罪与私罪;★2、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3、自首原则与类推原则;法条分析题★4、老幼废疾者减刑原则,恤刑的体现5、累犯加重原则:秦代已有;6、特权原则,儒家化的表现,核心:亲亲、尊尊议、请、减、赎、当7、化外人处罚原则:反映尊重外国习俗,维护国家主权的思想;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原则结合。
第四节、民事法律制度1、宋代所有权的法律规定:《宋刑统》中的宿藏物,阑遗物,漂流物,无主物,生产蕃息(孳息)2、债权的规定:出举---附带计息的消费贷款;负债---不计利息的借贷3、宋代的债权(看一看)典卖之债;(三)、婚姻与继承1、唐代的婚姻与继承:七出、三不去、义绝、和离2、宋代的婚姻与继承:绝户、立继、命继三、经济法律制度盐茶酒矾官卖---宋第五节、司法制度一、司法机关1、隋唐一制: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各职能,三司使2、宋沿唐制,有所变化;宋设立审刑院3、州县以上设立提点刑狱司(一般了解)二、诉讼制度(一)、起诉举劾、告诉(二)、审判(三)、上诉、复审与死刑复核1、三复奏改为五复奏2、死刑执行程序第四章、封建后期(元明清)法律制度明代法律制度有特色,是重点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元明清朝的法制指导思想1元朝:A附会汉法B分而治之2明朝:A刑乱国用重典B重典治吏,★3清朝:A详译明律,参以国制B尚德缓刑第二节、立法活动1、《至元新格》---元的第一部成文法典★2、《大元通制》,元代之根本法典3、《元典章》:法律法规汇编;4、《大明律》:名例,吏,户,礼,兵,刑,工;明代之根本法典,★明《大诰》,重要,诰:君主的指示;★5、编例,沿宋制;6、《会典》;7、《大清律例》,根本法典,七篇1000余条,律文+例文,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8、《大清会典》:五朝会典,★9、则例;10、少数民族的法规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一、罪名1、奸党罪---明代创立;2、贪墨罪---明二、刑罚1、死刑:凌迟刑正式载入《大明律》;清代:立决、监候;2、肉刑:3、充军刑---特别记忆,刺配刑的进一步发展,明代创立;4、发遣刑:明代创立;5、枷号:明代创立;三、刑罚适用原则1、民族间的不平等与僧俗间的不平等:分四等(重点)2、从重从新原则;明代3、重其所重,轻其所轻(重点)★,分析题,与唐律比较第四节、民事法律制度1、中人,保人(三)婚姻、家庭与继承1、教令权包括惩戒权和送惩权2、兼祧第五节、司法诉讼制度一、司法机关1、元设立刑部取代大理寺,2、元设立大宗正府和宣政院;3、明改御使台位为都察院;★4、三法司,联系唐“三司推事”;5、清参明制:刑部、大理寺、都察院6、九卿会审(P241)★7、元分路,府,州,县8、明分省,府,县9、清分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地方作一般了解)二、诉讼审判制度(一)元朝:调解手段;(二)明朝:1、起诉制度;2、管辖制度;3、会审制度;分析,九卿圆审,★4、御史监察制度;5、廷杖制度;6、厂卫干预司法:★,特务制度(三)清朝:1、会审制度的发展:1)秋审(重点):秋审后的四种情况(重点)★2)热审(重点):★3)朝审:★第五章、清末及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第一节、清末“预备立宪”1、《钦定宪法大纲》(重点)★2、《十九信条》(重点)★3、咨议局和资政院:实质第二节、清末修律三、清末修律的主要成果1、《大清现行刑律》(注意:4,5两点,及其地位)2、《大清新刑律》A、它的结构(记) B、历史意义3、《大清民律草案》分为5编: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四、清末修律的特点和意义:了解,特别是历史意义;第三节、司法机关一、诉讼体制的变化1、刑部改为法部;2、大理寺改为大理院;3、审检合署;3、四级三审制二、领事裁判权:内容、后果,要重视★第四节、中华民国制宪活动与宪法性文件一、南京临时政府的宪法性文件1、《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总统制,三权分立★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内阁制、历史地位★二、北洋政府的制宪活动与宪法文件1、中华民国宪法(草案)2、中华民国约法3、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三、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性文件及宪法1、训政纲领;特点2、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内容3、五五宪草4、《中华民国宪法》(台湾现行宪法):特点、背景;第五节、中华民国时期刑法一、北洋政府的临时立法1、《暂行新刑律》是在《大清新刑律》的基础上删改成的二、南京国民政府的刑法1、中华民国刑法:1928年旧刑法,1935年新刑法,2、新刑法的特点第六节、中华民国时期民法一、民商合一原则(国家本位,民商合一)二、《中华民国民法》1、制定2、结构和内容3、特点与地位第七节、六法全书(重点)三、六法全书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宪民民、刑刑行”第八节、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1、北洋政府审判机关分为四级2、南京实行三级三审制二、诉讼审判制度:1、原则2、南京国民政府的民事审判的特点(注意了解)“自由心证”第六章、革命根据地第二节、宪法性文件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分析:内容、特点和意义;2、施政纲领——抗战时期主要内容:团结抗战、健全民主、发展经济、普及文教3、《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代表性宪法文件第三节、土地立法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二、《中国土地法大纲》---解放战争时期:内容第四节、婚姻继承立法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内容,意义第五节、刑事立法一、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1、反革命罪:打击反革命;2、浪费罪:值得肯定;二、抗战时期的刑事立法1、刑法原则2、主要新罪名:汉奸罪,盗匪罪,破坏边区罪,破坏坚壁财物罪;三、解放战争时期的刑事立法1、刑法制度的变化:1)设立新的刑种:管制;2)广泛应用缓刑、假释制度;第六节、司法制度一、司法机构的发展与演变二、人民调节制度:分析题原则、内容、意义:伦理理念的体现;三、马锡五审判方式产生、特点四、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内容复习指南:中国古代法制演变的六大线索一,主要法典:法经(六篇)——九章经(九篇)——曹魏律——晋律——北齐律——开皇律——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二、法律体系:汉:律令科比——唐:律令格式典——宋:敕令格式律——明:律令诰例典——清:律例典三、中央司法机关廷尉——大理寺——大理院(清末);刑部——法部;御史尉——御史台——都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