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评价报告

合集下载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
(实用版)
目录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重要性
2.对专利权评价报告产生异议的原因
3.如何处理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
4.我国在专利权评价报告方面的发展与政策支持
正文
一、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重要性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衡量一项发明创造价值的重要依据,对于专利申请人以及专利权人来说,具有极高的参考意义。

这份报告不仅影响到专利权的授权,还会对专利权人的权益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对专利权评价报告产生异议的原因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

这些异议可能来自于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也可能来自于第三方。

产生异议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审查标准不统一,导致评价结果存在偏差。

2.审查人员对专利技术的理解有误,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

3.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对评价结果有误解,认为评价报告低估了自己的专利价值。

三、如何处理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
对于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我国有相应的处理机制。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向专利审查部门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

专利审查部门在收到异议后,会进行重新审查,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准确。

四、我国在专利权评价报告方面的发展与政策支持
我国一直在积极推动专利权评价报告工作的发展,不断完善评价体系,提高评价质量。

近年来,我国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专利权评价报告工作,包括增加审查人员数量、提高审查效率、提升审查质量等。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10章节-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10章节-专利权评价报告

第十章 专利权评价报告 1.引 言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形式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交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形式审查。

2.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下列情形提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1) 未授权公告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2) 已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2.2请求人资格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请求人不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其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请求人可以是部分专利权人。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
……
(五)递交日
递交日及其意义
递交日
法律意义上当事人向专利局递交文件的日期
确定递交日的意义
许多手续的办理或请求的提出有期限要求,当 事人递交文件的日期,即递交日,是否处于法 定或指定期限内,决定了其手续办理或请求是 否被接受。
递交方式
常规方式
面交 邮寄
特殊方式
电子 传真
限于PCT国际申请的申请文件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 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 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 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八、 期限及相关规定
(一)期限的种类
期限的种类
指定期限
定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在依法作出各种通知、决 定时,为申请人、专利权人或其他当事人行使法定 权利或履行法定义务所指定的的期限。 可以指定期限的情形,由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适用主体
一般仅适用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或其他当事人
举例
申请人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A37) 复审请求人答复审查通知书的期限(R63.2) 专利权人答复HE无Yue效feng宣, SIP告O 2请010求书的期限(R68.2)
专利法意义上的期限包括
法定期限 指定期限
考试重点
法定期限 适用于当事人
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 公众
法定期限
定义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当事人行使法定权利或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国家机关 履行法定职责时应当遵守的期限。
适用主体
适用于各类主体,例如申请人、公众、专利局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摘要: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重要性2.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3.异议的处理方式4.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规定5.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现状与未来发展正文:【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重要性】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专利申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对专利权的授权及后续维权有着重要的影响。

专利权评价报告由专利审查员根据申请的专利技术内容,对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价,同时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侵权与否等进行分析。

这一报告对于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和相关利益方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异议。

异议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对评价报告中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评价结果有异议。

2.对评价报告中关于专利权有效性的判断有异议。

3.对评价报告中关于侵权与否的判断有异议。

【异议的处理方式】对于上述异议,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补充说明或证据:对于评价报告中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交补充的说明或证据,以证明其专利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申请复审:对于评价报告中关于专利权有效性的判断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专利复审,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专利权进行再次审查。

3.诉讼:对于评价报告中关于侵权与否的判断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专利权进行司法审查。

【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规定】我国《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作出授权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这一规定明确了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专利授权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同时,《专利法》还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审查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现状与未来发展】随着科技的发展,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专利申请和维权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专利权评价报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审查质量参差不齐、审查周期较长等。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什么意思?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什么意思?

Don't waste your life, where you will regret it.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什么意思?导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当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据此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

一、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什么意思?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当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据此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事务时,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二、专利权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专利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及排他性。

此外,专利权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专利权是两权一体的权利,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2)专利权的取得须经专利局授予。

(3)专利权的发生以公开发明成果为前提。

(4)专利权具有利用性,专利权人如不实施或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关部门将采取强制许可措施,使专利得到充分利用。

三、性质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1、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对专利权进行评价的报告,它主要是基于专利申请人、专利发明人、专利技术、专利审查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评估,旨在确定具体专利权的价值和风险。

本文将详细介绍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概念、目的、步骤及意义。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概念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份评估特定专利的价值和风险的文件。

它包括专利的商业价值、技术可行性、侵权风险和任何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可以确定特定专利权的潜在市场价值以及可能面临风险的程度。

专利权评价报告由专业人士编制,通常是由专利代理机构或专门的知识产权顾问公司完成。

2.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目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客户提供关于他们所拥有、考虑购买或许可的专利权的有效信息。

报告可以帮助客户了解专利权的潜在价值,帮助客户进行正确的决策,并确保客户的知识产权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3.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步骤评价报告的编制分为四个关键步骤:(1)确定评价对象:评价对象需要清晰、准确地定义。

评价对象可以是一项专利、一个专利组合或一个专利申请。

(2)确定评价因素:需要确定以何种标准进行评估。

评价因素应该包括专利技术、专利法律地位、潜在市场、与其他技术的竞争力、专利维护费用等因素。

(3)数据和信息的搜集和分析:根据确定的评价因素,需要搜集、分析各种数据和信息。

需要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包括专利的法律状态、专利审查历史、相关专利的销售数据、市场情况分析、技术走势和专利维护费用等。

(4)撰写报告:生成详细的评价结果和建议,客户可以根据报告的结果制定出更好的决策。

4.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意义专利权评价报告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持有者来说,非常重要。

它可以为他们提供准确的专利信息,包括保护范围、规定保护时间、潜在的竞争以及潜在的收益。

此外,它可以帮助持有者了解关键的专利维护费用、期限和手续等重要方面。

对企业而言,评价报告可以更好地帮助企业准确估计专利价值,做出更明智的决策,避免投资风险。

评价报告也可以帮助投资者准确估计专利的真实价值。

专利权评价报告


(四)耽误期限的法律后果
耽误期限的法律后果(1)
处分决定,主要包括
视为撤回 视为未提出请求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权终止 ……
耽误期限的法律后果(2)
法律后果主要是丧失各种相应相应的权利, 主要包括
专利申请权 专利权 优先权 享有宽限期效力 请求恢复权利的权利 ……
(五)递交日
送达日的意义
许多有关期限的规定以当事人收到专利局或复 审委发出的文件之日,即送达日,为计算期限 的起始日。
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
直接送交 邮寄送交 公告送达
送达对象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送交专利代理机构 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送交指明的联系人
送达日的确定
交付日
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
推定送达日
文件通过邮寄发出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 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部分法定期限和全部指定期限
当事人收到通知或决定之日(送达日)
期限的计算(2)
期限届满日(R5)
期限起算之日加上法定或指定期限后的相应日 即为期限的届满日。
计算期限届满日时,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 为期限届满日;
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期限的计算(3)
专利法意义上的期限包括
法定期限 指定期限
考试重点
法定期限 适用于当事人
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人 公众
法定期限
定义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或者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当事人行使法定权利或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国家机关 履行法定职责时应当遵守的期限。
适用主体
适用于各类主体,例如申请人、公众、专利局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引言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对某项专利权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的文件。

该报告旨在为权利人或潜在购买方提供有关专利权价值和有效性的信息,帮助他们做出决策。

本文将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构和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1. 专利介绍在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开头,应该提供对专利的基本信息,包括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以及专利申请日期和授权日期等。

此外,还应该包括对该专利所涉及技术领域的概述,以便读者了解该专利的背景和应用范围。

2. 相关技术分析接下来,专利权评价报告应对专利所涉及的相关技术进行详细分析。

这包括对相关专利文献、学术论文和技术报告进行研究,以确定该专利是否具有创新性。

此外,还应考虑到技术的替代方案和其他可能的实施方法,以评估该专利的独特性和竞争力。

3. 专利权评估在对专利技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专利权评价报告需要对该专利的价值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估。

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专利的商业价值通过分析专利的应用领域、市场规模、竞争情况等因素,评估该专利的商业价值。

这有助于权利人或潜在购买方判断是否值得投资或购买该专利。

3.2 专利的技术价值评估该专利所涉及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性,确定其在技术上的重要性和价值。

这有助于权利人或潜在购买方了解该专利所提供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3.3 专利的法律有效性评估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律的要求,包括是否具有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和可工业应用性。

此外,还应考虑到专利权是否存在可能的侵权风险,以确保专利的法律有效性。

4. 专利权建议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最后部分应提供专利权建议,指导权利人或潜在购买方在专利权管理和运营方面的决策。

根据评估结果,可能的专利权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保持专利权如果专利权评价结果显示该专利具有商业和技术价值,并且法律有效性高,就建议权利人继续保持专利权,以保护其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优势。

4.2 提出专利侵权诉讼如果评估结果显示其他公司侵犯了该专利权,就建议权利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利权评价报告2篇

专利权评价报告2篇第一篇: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评价目的本报告旨在对某专利的专利价值进行评估,为专利权人制定后续战略提供参考。

该专利名称为“一种基于深度学习的语音识别方法和装置”。

二、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和熵权法相结合,对专利的技术价值、市场价值和法律价值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估。

1. 技术价值评估技术价值评估主要分为三个指标:创新性、实用性和应用广泛度。

在创新性方面,本专利提出了基于深度学习的语音识别方法,相对于传统的语音识别方法,具有更高的准确率和更快的处理速度,体现出较高的创新性。

在实用性方面,本专利提出的方法已经在实验中得到验证,并且可应用于许多领域,如智能家居、智能客服等,因此具有较高的实用性。

在应用广泛度方面,本专利的方法可以处理基于不同语言的语音识别,因此可以应用于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具有较高的应用广泛度。

根据AHP分析,技术价值评级为:“优秀”(0.50)。

2. 市场价值评估市场价值评估主要分为两个指标:市场规模和市场增长率。

在市场规模方面,根据数据统计,全球语音识别市场规模在2019年已经达到134.1亿美元,预计在2026年将达到438.8亿美元,市场规模巨大。

在市场增长率方面,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语音识别技术也将得到广泛应用,市场增长率较高。

根据AHP分析,市场价值评级为:“极具潜力”(0.64)。

3. 法律价值评估法律价值评估主要分为两个指标:专利稳定性和专利侵权概率。

在专利稳定性方面,本专利已经授权,并且没有收到任何有效的无效宣告或诉讼起诉,稳定性较高。

在专利侵权概率方面,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存在可能的专利侵权风险。

根据AHP分析,法律价值评级为:“中等”(0.41)。

三、评价结论根据本次评价,该专利的总体评级为“优秀”(0.50),“极具潜力”(0.64)和“中等”(0.41)。

在技术价值和市场价值方面,该专利具有较高的价值,可以为专利权人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在法律价值方面,需要注意专利侵权风险。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

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异议摘要:一、背景介绍二、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三、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提出异议的途径四、异议处理流程五、异议结果及对专利权的影响六、总结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我国,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障专利权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专利权进行评价,并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二、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对专利权的有效性、新颖性、创造性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于判断专利权是否具备授权条件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专利权评价报告也是相关方在专利侵权诉讼、专利许可、专利交易等活动中评估专利价值的重要依据。

三、对专利权评价报告提出异议的途径当相关方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有异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1.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2.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异议处理流程1.提出异议申请:相关方需在专利权评价报告公告之日起3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2.异议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对异议内容进行审查;3.作出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接受异议的决定;4.行政诉讼:如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不服,相关方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异议结果及对专利权的影响1.如果异议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更正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撤销已作出的评价报告;2.如果异议不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维持原专利权评价报告。

六、总结专利权评价报告异议制度为相关方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维护权益的途径。

在实际操作中,提出异议的各方需熟悉异议流程,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争取自己的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利权评价报告
吴疆律师
一、简介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较权威的官方“专利质量技术评价”,实务中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出现。

二、法律规定
1、《专利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2、《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2
月1日施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3、《细则》在第五十七条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3、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用
1、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依据。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是针对授权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性”进行再次分析和评价,结论有一定参考性价值,其在专利侵权案件处理中可与其他证据结合作为判断依据。

具体的:
1).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断是否中止审理、处理程序依据。

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诉求后,被控侵权人按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所涉专利无效被受理后,又按《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中止程序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要求请求人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结合被控侵权人宣告无效的证据、理由,判断是否应中止已启动的程序。

2).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中判断是否侵权依据。

无论在专利侵权行政处理案件中,还是在专利侵权司法诉讼中,专利权评价报
告均是判断专利侵权是否构成的依据。

必要时,若被控侵权人以《专利法》第六十二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规定为依据抗辩其使用现有技术或设计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根据被诉侵权人“现有技术或设计”的举证证据,结合专利权评价报告结论,直接对被诉侵权人抗辩是否成立进行判断,作出裁判。

这均反映出实务中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必要。

2、专利权人专利推广中证明专利“含金量”的依据。

《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查采取初步审查原则,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需通过审查员对申请形式上的审查,审查员一般不经检索在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情况下即可授权;审查程度较宽泛、权利门槛低,因此,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并不说
是简单的专利质量评估,而是国家知识产
权局对相应专利的一次针对专利性的技术
评价;其可作为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对于有价值的专利作得《专利权评价报告》不失为获得一份初步官方“专利质量认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