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与药学部工作协调机制
临床路径管理多部门多学科协调机制

临床路径管理多部门多学科协调机制
一、为促进协调临床路径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在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质控办、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临床检验科、影像科、信息科、病案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协调专家组成员,解决临床路径管理运行中遇到的多学科、多部门协作的工作;
二、由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如主任委员不能参会,可由主任委员指定副主任委员主持,会前各副主任委员根据所在医院分管的工作范围,布置安排相应委员收集资料,归纳分析后做出议题;
三、参会委员尽可能全部参加,部分议题范围确实局限,可按相关成员选择参会人员;
四、质控办负责对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管理的评价;
五、质控办负责组织临床科室医师对临床路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临床路径管理的考评工作;
六、护理部组织临床护理路径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质控各科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护理质量;
七、药学部负责监测合理用药,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降低用药成本,并协助处理与药物有关的变异分析;
八、临床检验科、影像学科确保临床路径病人按表单完成各项检查;
九、信息科负责临床路径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十、病案室负责收集、统计相关病案信息;
十一、财务科负责收费的实时监控;
十二、医务科负责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
十三、凡临床路径执行中遇到需多学科协调的问题,报请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执行,由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具体安排落实,各部门服从安排完成协调;。
药学部成立通知.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关于成立医院药学部的通知各科室:根据我院创三甲工作科室设置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科室设置,提高各医技科室为临床服务的水平与质量,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药学部,下设药事管理科和临床药物治疗学科,负责全院的药事管理工作和临床药物治疗学工作。
特此通知2011年3月附 1. 药学部工作职能2.药学部与医务科协调机制附录1药学部工作职责在院长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具体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工作,承担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医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负责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制定药学部人才培养与梯队建设计划。
药学部下设药剂科、临床药学科,主要职责:(1)向临床医师提供合理用药的药事信息。
(2)负责合理用药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监测,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避免不合理用药和滥用药所造成的危害,减少药源性疾病,达到积极治疗的目的。
(3)及时向药事委员会提供用药不良倾向和临床用药情况分析,定期研究解决合理用药、安全用药、药物交互作用、药物质量与疗效等问题,以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处方分析和处方点评工作,积极参与合理用药,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当好医生参谋,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以指导合理用药。
(5)促进临床医师和药师在临床用药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研究对策,规范临床药物治疗行为,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6)培养临床药师,提高药学人员的素质,以适应药学模式的转变。
(7)做好药学实验室工作,配合临床开展药学研究,推动医院药学工作。
药学部与医务部协调机制负责协调临床药物治疗和相关工作协调负责人:许多文协调程序:。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管理制度1.科学、规范药事管理工作。
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将医、药、护三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医师—药师—护士、药库—药房—病区的立方体空间体系,建立药剂科与医务科、护理部等管理部门的沟通机制,制定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及使用等每一个环节的相关管理制度。
全面保证用药安全。
2.执行《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和《新药采用管理制度》,执行“新药遴选程序”,坚持“质量第一,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和购进的合法性。
3.执行《药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效期药品管理制度》、《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相似药品管理制度》等,遵守药品储存管理规范,执行各项工作程序,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对高危药品做好醒目标示,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环境(0~30℃)、阴凉环境(≦20℃)、冷柜(2~10℃)中,并保持相对温度达标。
4.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药库、药房要做到“五专”。
5.医师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请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并使用级药品通用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医师必须尊重患者对应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知情权。
医务人员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记录的同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7.药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审查和核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确保发现药品的准确、无误。
并进行安全用药指导。
8.按照《药师对违反治疗原则的处方或医嘱拒绝调配的制度》,对有配伍禁忌、超剂量等严重不合理处方,应拒绝调配,以保证药品安全。
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路径用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床路径用药,是指在医疗机构中,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需要,按照临床路径规定的时间、顺序、剂量和给药方式使用药物。
第三条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注重药物疗效和安全性,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临床路径用药工作。
第五条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工作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医务科负责人担任组长,药剂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临床路径用药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临床路径用药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临床路径用药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临床路径和用药指南,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的临床路径用药管理规程。
第八条临床路径用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体质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二)根据药物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合理制定给药时间和间隔;(三)遵循药物治疗的先后顺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用药;(四)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九条临床路径用药应当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使用合法、合格的药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制度,对临床路径用药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四章用药记录与监控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路径用药记录制度,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方案、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内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路径用药进行监控,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临床路径用药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医辅部门协同管理制度

医辅部门协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辅部门之间的协同管理,提升医院整体运行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辅部门,包含但不限于医技科室、药剂科、质量管理科等。
第三条定义•医辅部门:指医院内与临床医疗直接相关的全部科室,以供应支持性服务为主,如检验科、放射科等。
•协同管理:指医院内医辅部门之间通过合作与互助,共同推动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协同管理机制第四条协同工作机制医辅部门之间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共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协同管理睬议医辅部门应定期召开协同管理睬议,讨论共同关怀的问题,并订立解决方案。
会议由医辅部门管理负责人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第六条联合团队医辅部门可按需成立联合团队,由不同科室的专业人员构成,共同解决多而杂问题,提升协同管理水平。
第七条资源共享医辅部门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确保医院内部各种资源的有效调配和利用,避开重复建设和挥霍。
第八条信息共享医辅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相关信息应包含但不限于患者的医疗记录、化验结果、病理报告等。
第三章协同管理流程第九条服务需求评估医辅部门在接收到临床科室的服务需求时,应及时进行评估,确认能否满足需求,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临床科室。
第十条协作布置医辅部门在确定能够满足临床科室服务需求后,应与临床科室协商具体的协作布置,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协同检查和诊断医辅部门在进行检查和诊断工作时,应充分与临床科室沟通协作,及时供应准确的结果,并对临床医生提出必需的解读和建议。
第十二条反馈与建议医辅部门和临床科室应建立定期的反馈与建议机制,共同评估协同工作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第四章协同管理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监督机制医辅部门应定期对协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发现的问题。
医院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协调制度

医院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协调制度是一项旨在提升医疗质量、协调医疗服务各部门与专业人员之间工作的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立和职责:医院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并明确其职责,负责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医院应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各临床科室、医疗辅助科室和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并推动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工作。
3. 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医院应建立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不同科室和部门之间医疗质量数据的共享和交流,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
4. 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用于医疗质量改进和绩效考核。
5. 医疗质量改进措施的监督和协调: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改进研究组,负责对医疗质量改进措施的监督和协调,推动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6. 医疗质量事故的管理和处理: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环节,确保医疗质量事故的及时处理和防范。
通过建立医院多部门医疗质量管理协调制度,可以有效协调各医疗服务部门之间的工作,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多重耐药菌感染管理协作机制

多重耐药菌感染管理协作机制为促进多重耐药菌有效管理,明确多重耐药菌管理中各部门职责,进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11)5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国专家共识》、《医院感染监测标准》(WS/T312—2023)、《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WST 826—2023)等规范要求,特制定该协作机制。
一、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立多重耐药菌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检验科、药学部、后勤中心等组成。
二、多重耐药菌的管理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院感染管理科牵头,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药学部、后勤中心及临床科室协作执行。
三、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制定多重耐药菌管理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以后要求相关科室执行。
四、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医院感染监测标准》(WS/T312-2023)开展多重耐药菌感染监测。
专职人员每日监测到多重耐药菌信息后,及时到相关科室督导多重耐药菌预防与控制措施的落实。
对不执行或者未严格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的科室予以通报。
每季度对多重耐药菌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全院发布相关数据,指导临床合理、有效开展防控措施。
五、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会诊,督促医生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管床医生接到多重耐药菌报告后必须下达“接触隔离”的长期医嘱并严格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直至解除隔离。
六、护理部督促护理人员落实《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严格执行预防和控制措施,直至解除隔离。
七、检验科承担多重耐药菌的检测工作。
分离出多重耐药菌后,在报告单上标记“多重耐药菌”的字样,并同时反馈到送检的临床科室。
若发现某一科室在短时间内出现3例及以上同种病原菌时,应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八、检验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向全院公布临床常见分离细菌菌株及其耐药情况。
药学部与医务部工作协调机制

药学部与医务部工作协调机制
为了做好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管理工作依据我院药学部及医务部在药事管理中的职能,制定药学部与医务部工作协调机制如下:
一、协调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二、协调范围和内容
在医院工作中出现各种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有关的问题,以及对临床用药进行指导、考核,接受各级部门检查等。
三、协调的方式方法
1.临床科室在用药时所需药品不足或暂缺,由医务部与药学部进行协调解决。
2.药学部对临床药事进行管理需医务部配合的,医务部可将药学部相关检查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评价,每月公示并与医生绩效挂钩。
3.药学部和医务科共同定期组织医院专家对临床科室用药进行评价,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分工共同协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有效。
4.当上级部门对药学部进行检查时,医务部要积极配合,与药学部一同接待检查,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意见,配合药学部进行整改。
5.药学部定期进行特殊药品的考核,医务部以此为依据进行各类药物的资质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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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科与药学部工作协调机制
一、协调工作组:
组长:朱亮
副组长:张本全
组员:徐建明、钱进、李志勇、罗文艳
二、协调范围和内容
在医院工作中出现各种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有关的问题,以及对临床用药进行指导、考核,接受各级部门检查等。
三、协调的方式方法
1、临床科室在用药时所需药品不足或暂缺,由医务科与药学部进行协调解决。
2、药学部在监督管理医院临床科室用药情况过程中,经药学部检查,需要医务科配合对临床科室进行管理时,由药学部将检查情况汇总报告给医务科,医务科进行处理并将考核结果交财务科进行奖罚。
3、药学部和医务科共同定期组织医院专家对临床科室用药进行评价,根据工作特点认真分工共同协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有效。
4、当上级部门对药学部进行检查时,医务科要积极配合,与药学部一同接待检查,并根据上级部门反馈意见,配合药学部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