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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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危险品管理规定

医院危险品管理规定

山东省立医院危险品管理规定1.为加强危险品安全管理,保障医院财产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所指危险品包括:易燃爆炸物品、毒麻药品、放射源、腐蚀性物品及压力容器等。

3.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危险品统一归口管理,各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使用、储存危险品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各级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积极做好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工作。

4.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必须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使用、储存危险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指定专人保管。

保管人员应由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危险品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6.购置危险品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和数量报院领导审批。

7.危险品入库应有专业人员进行仔细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8.危险品的存放8.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8.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易积水的低洼处存放;8.3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的易燃液体、气体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处;8.4毒麻药品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保险箱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8.5放射性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或铅罐内,指定专人管理;8.6危险品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9严格执行危险品的发放制度,领用危险品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保管员应按规定限量发放,登记备查。

10保管员应做到帐、物相符。

使用剩余的危险品要及时退回,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IL使用危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

教师使用危险品进行实验时,应至少有2人在场;学生实验过程中一定要有实验教师在场进行合理的指导,确保安全。

医院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安全运行,防范和控制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带来的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危险物品管理1.定义危险物品指能够对人员、设备、环境和财产造成损害、危害甚至引发事故的物品。

2.采购与使用(1)严格管理采购程序,确保危险物品的合法化和规范化。

(2)制定危险物品采购和使用清单,包括名称、数量、规格等详细信息。

(3)危险物品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场所存放,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

(4)保持危险物品存放区域的通风、无火源等基本要求。

(5)对使用危险物品的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提供相应的防护设备。

(6)危险物品的使用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3.废弃物处理(1)废弃物需分类存放,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积极进行专业的处置。

(2)建立废弃物处理档案,记录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查。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1.定义重大危险源指危害较大、对人员、设备、环境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难以控制和防范的物质、设备、工艺等。

2.辨识与评估(1)对医院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分析其可能带来的风险。

(2)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危险源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监控与控制(1)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其工作状态和运行情况。

(2)制定危险源控制标准,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3)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危险源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4.事故应急处理(1)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2)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3)事故发生后,要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医院负责。

以上所述为医院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并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以保障医院的安全运行。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职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医院成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安全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护理部、后勤保障部、保卫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四、管理制度1.采购管理(1)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2)采购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产品质量证明。

(3)采购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储存管理(1)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泄漏等安全设施。

品必须分类存放,标签清晰,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供应商等信息。

(3)储存的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定期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使用管理(1)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科室必须建立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流程、责任人、安全操作规程等。

(2)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合格证书,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使用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科室必须建立使用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等信息。

4.运输管理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

(2)运输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人负责,并持有相关运输许可证。

医院危化品管理责任人及管理规范

医院危化品管理责任人及管理规范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责任人及岗位职责
医院各科室易燃易爆危险物责任人主要职责:
1、领取酒精、氧气瓶、次氯酸钠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科室应严格执行危化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按照操作规范取用和存放,避免邻近或接触热源或被阳光直射。

2、存放的酒精、次氯酸钠等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专柜存放,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严格执行危险品领取登记和清退制度,禁止超额储存。

3、危化品库房内不应设置休息室、办公室。

药品应分类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存放在指定位置,并远离热源和可燃物,避免阳关直射,禁止储存在地下室内,不应与其他药品混存。

4、氧气室内的氧气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应做好标识。

氧气瓶应及时更换,不应积存。

采用管道供氧时,应经常检查氧气管道的接口等,发现漏气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5、放射机房内严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机房内使用酒精等易燃液体进行消毒和清洗污物时,应打开门窗通风。

登记和清退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领取,需在领取处签字登记领物品及数量,退还物品需要在退还处签字登记退还物品及数量。

X 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危险物品的范围本制度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氧气、乙炔等;2. 剧毒物品:如氰化物、砒霜、农药等;3. 腐蚀性物品:如浓硫酸、浓硝酸、盐酸等;4.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5. 放射性物品;6. 压力容器;7. 其他危险物品。

三、管理职责1. 医院领导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负责;3.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统一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4. 从事危险物品管理的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与使用1. 采购:危险物品的采购由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采购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储存:危险物品应存放在专用储存室,储存室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3. 使用:使用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危险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使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 运输:运输危险物品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五、危险物品的处置1. 废弃危险物品的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2. 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废物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并记录存档。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医院应定期对从事危险物品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对实习、进修人员使用危险物品时,带教老师应详细指导、监督,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七、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1. 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物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损失,并按规定上报。

医院危险性物品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性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危险性物品的管理,确保医务人员、患者及医院财产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险性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2. 医院药剂科负责危险性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

3. 使用危险性物品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危险性物品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4.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危险性物品的保卫工作,防止盗窃、丢失和事故发生。

四、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危险性物品。

(2)采购的危险性物品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验收时,药剂科应认真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信息,确保无误。

2. 储存与管理(1)危险性物品应存放在专用仓库,仓库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火、防爆、防盗等设施。

(2)仓库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性物品的名称、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3)危险性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混放。

(4)药剂科应定期检查库存,确保物品完好、数量准确。

3. 使用与操作(1)使用危险性物品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物品的特性、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4. 废弃物处理(1)废弃的危险性物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2)废弃的危险性物品应由专人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 应急处置(1)发生危险性物品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医院领导、相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危险性物品安全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化学易燃、剧毒物品、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1、为了防止化学易燃物品及剧毒物品引起火灾、爆炸、中毒:放射性物品的泄露。

伤害等事故,保障我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压缩气体应根据性能设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仓库不得是易燃建筑。

仓库应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易燃、易爆物品在搬运过程中,防止震动、撞击、摩擦、重压等。

开启油桶时应用钢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搬运危险物品的车厢容器等要采用安全措施。

4、贮存、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的仓库和实验室应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毒的要求,与周围建筑物间应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并不得设在人口集中的区域。

5、有可燃气体、可燃粉尘燃烧、爆炸、释毒危险的库房和实验室内必须做到:(1)加强通风吸尘等措施,使其不致达到爆炸浓度;(2)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3)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照明装置都应采取有效的隔离、封闭等防火措施,采取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6、贮存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源的场所及运输车辆都应配备消防、安全防护设施,并由专人经常检查,保持有效。

7、运输、贮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所使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爆炸的,都应该有导除静电的设备。

8、使用危险物品应遵守以下规定:(1)设备和容器应该符合防火、防爆、防泄露的要求,如有易燃、易挥发液体、气体的粉尘设备应该密闭: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该有防爆泄压装置;有可能回火的设备,应有阻止回火装置。

(2)安全设备和仪表装置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过鉴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使用,并经常维修保养,保证安全可靠。

在修理上述设备时,必须事先消除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因素。

(3)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放射源的容器应该牢固、密封、可靠,容器的材料应该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性能,容器的外部应粘贴明显的警告标志,注明物品名称、化学性质和注意事项。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医院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医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危险物品的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险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及其他危险物品。

第二章采购与验收第四条医院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采购危险物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安全评价报告等文件。

第六条医院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由药剂科、保卫科、设备科等部门共同验收,确保物品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要求。

第三章储存与管理第七条医院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存放,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八条医院危险物品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防辐射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第九条医院危险物品仓库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钥匙由药剂科、保卫科分别保管。

第十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储存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等不利条件。

第十一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量储存。

第四章使用与操作第十二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危险物品的性质、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方法。

第十四条医院危险物品的使用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的安全性,确保安全运行。

第五章运输与废弃第十五条医院危险物品的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并由专人负责。

第十六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废弃应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十七条医院危险物品的废弃处理应由环保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负责,确保废弃物品得到妥善处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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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牵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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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危险物品的范围是:易燃、易爆、剧毒、麻醉、腐蚀、放射性、压力容器、液化气体及其他危险物品。

2.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
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物品的入库及使用科室的领取,应严格按手续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做好库存危险物品和在用危险品的管理工作。

各部门应按实际耗量领用,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有权限量发放。

3.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有关法规教育,经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能从事放射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4.使用危险品单位的负责人,要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实习、进修人员使用危险品时,带教老师应详细指导、监督,教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废料、废溶液、废渣、废物等应予以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置并记录存档。

压力容器使用部门要定期进行检验,并记录建档。

医院危险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医院的相关规
章制度,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建立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部门范围内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4、按采购质量标准,采购危险化学品、设备、器材、器具。

采购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

5、按采购质量标准,从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物品入库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对所采购物品质量负责。

6、对医用、试验消毒、科研所需新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安全使用和储存、运输要求。

7、做好仓库防火、防爆、防盗、各类贮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工作。

8、所有存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按要求进库存放,严禁不同特性的危险化学品混放。

9、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消防、岗位责任制,严禁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吸烟和运用明火。

仓库内必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潮、调温、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10、存放危险化学品仓库,科室要设置危险品警示标志。

11、科室、仓库、建立库存使用、进出、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严肃多领或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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