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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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四篇)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四篇)

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规范劳动管理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促进单位和职工共同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六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全面执行。

第七条单位劳动保障工作必须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保障意识。

第二章岗位招聘与录用第八条单位必须按照岗位需要,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

第九条单位必须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要求,进行详细的招聘公告,包括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资待遇等内容。

第十条单位招聘必须严格审核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并进行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第十一条单位招聘必须根据应聘者的相关情况,进行公正的评估和筛选,并及时通知被录用或未录用的应聘者。

第十二条单位不得采取违法违规的方式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包括虚假招聘、提前录用等行为。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相关信息,提供工作证明和证明材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保证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签订,不得违法违规。

第十七条工作职责发生变动或者劳动条件发生变化时,单位和员工应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八条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的薪资报酬,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第十九条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解除。

第二十条单位不得随意调动员工的工作岗位,必须经过员工的同意和签署调岗协议。

第四章工资福利管理第二十一条单位必须依法支付职工的工资,并保证足额发放。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和履行劳动组织,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制定劳动保障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利益,共同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条件和措施,保护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为员工购买劳动保险,确保员工享有劳动保险待遇。

第二章员工用工第八条本单位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招聘员工。

第九条员工录用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向员工提供与工作岗位有关的信息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二条员工工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工资标准。

第四章劳动时间和休息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劳动时间和休息的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第十五条员工工作超时时,应当享受加班费或补休。

第十六条员工休假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第五章劳动保护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十九条员工作业中出现事故或职业病时,本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章劳动合同解除和违纪处分第二十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和劳动规章制度的,本单位可以依法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七章劳动争议处理第二十二条员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第二十三条员工不满意解决劳动争议的结果,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篇)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篇)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单位全体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应互相尊重、和谐相处。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工资福利、劳动条件、劳动纠纷处理等方面。

第二章劳动者权益保护第五条本单位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第六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机制,包括设立劳动保障委员会、开展劳动纠纷调解等,以便及时解决劳动者的问题和纠纷。

第七条本单位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虐待和不公平对待员工的行为,确保员工受到平等和尊重。

第八条本单位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

第九条本单位将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如提供及时的工资支付、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工资福利第十条本单位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的工资,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

第十一条本单位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和职位等级,按照公正、公平原则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第十二条本单位将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本单位将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丧假等法定假期。

第十四条本单位将为员工提供正当的加班工资和节假日加班工资。

第四章劳动条件第十五条本单位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六条本单位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培训。

第十七条本单位将提供适当的劳动工具、设备和工作技术指导,确保员工能够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八条本单位将建立完善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劳动纠纷处理第十九条本单位将建立健全的劳动纠纷处理机制,包括设立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篇)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5篇)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____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____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____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____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____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____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____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____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____、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

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____、毕业证等证件。

第____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____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____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规章制度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规章制度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内容。

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二、工资福利管理规定1.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或少发工资。

2. 加班和休假:劳动者加班应当按照法定劳动时间和加班工资标准执行,休假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

3. 社会保险和福利: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三、劳动保护管理规定1.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 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劳动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3. 劳动纠纷处理:对于劳动纠纷,应当依法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保障监督管理规定1. 监督检查: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劳动保障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3. 举报投诉:劳动者有权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及时处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和要求,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些规定,可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对这些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公司内部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4篇)

公司内部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4篇)

公司内部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内部单位员工的劳动保障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将积极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条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人身权益,维护员工的工资福利权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晋升和职业发展的支持。

第五条公司将及时公布和解释本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咨询渠道,接受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劳动环境保障第六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环境。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劳动环境检查和评估,确保劳动环境符合相关要求,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不符合要求的环境。

第八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对于有特殊毒害、放射、噪音、粉尘、高温等工作环境的岗位,公司将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救助方案。

第三章工资福利保障第十一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薪酬政策,及时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

第十二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福利政策,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

第十三条公司将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公正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激励。

第十四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节日福利和其他福利待遇,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

第四章培训晋升保障第十五条公司将制定全面、系统、持续的员工培训规划和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及时进行岗位晋升和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发展空间和机会。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人才梯队,重视员工的培养和成长,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单位内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单位内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单位内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内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和员工共同利益,树立和谐劳动关系,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形式的集体单位。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制度,确保员工享有合法的劳动权益,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

第五条单位应当重视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促进员工职业发展。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员工权益。

第七条单位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督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员工问题,维护劳动和谐关系。

第二章员工权益保障第九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保障员工基本劳动权益。

第十条单位应当依法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养老、医疗、失业等权益。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保障员工工资支付,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确保劳动安全。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员工休息权利。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鼓励员工提升学历、技能的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健康管理,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生活质量。

第三章劳动关系协调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持单位内稳定的劳动秩序。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员工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员工问题,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参与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团结合作,激发员工工作热情。

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评价制度,及时调整员工工作绩效。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员工奖惩制度,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单位违反本规章制度,损害员工权益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文本

劳动保障管理规章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劳动保障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企业劳动保障管理是指企业管理部门为实现员工权益保护、劳动关系和谐的目标,设立劳动保障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并确保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按照法律规定有序运作并形成明确规范。

第三条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的管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五条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合同签订。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时将劳动合同信息录入管理系统,确保员工合同的有效性和及时更新。

第三章劳动用工管理第九条企业用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企业用工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的具体情况确定用工形式,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兼职员工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制度,明确用工程序和标准,确保用工程序合法、规范。

第四章工资福利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确定工资核算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等各项内容。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权益。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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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7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8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9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第10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1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2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
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3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17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18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企业与职工双方对职工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职工劳动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每满未履行1年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赔偿1个月工资;不满未履行6个月赔偿半个月工资。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9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或按计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0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21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22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23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计算公式如下: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
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
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第2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2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26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扣除职工违规违纪受到企业处罚的罚款;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27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28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29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30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6)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7)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8)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31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32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3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四种。

第3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50至200元: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4)在禁烟区吸烟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35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36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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