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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髌骨骨折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髌骨骨折赔偿案例

交通事故髌骨骨折赔偿案例【案例】:毛某某、男、48岁、湖南华容县护城乡人。

2008年5月30日因交通事故受伤,急诊送往华容县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膝关节开放性损伤;左髌骨粉碎性骨折;左腓骨小头撕脱性骨折。

6月13日进行了左髌骨粉碎性骨折开放复位钢板内固定。

出院后因内固定器脱位,于9月3日再次入院行内固定取出,内置抓髌器固定。

2010年3月20日复查示固定钢丝断裂,于4月8日再次入院取出断裂钢丝。

遗留左膝关节功能障碍,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道标》)评定为十级伤残,2010年底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我院起诉,已结案。

之后,毛某某又以同样的损害后果到湖北省石首正信法医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该鉴定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第2.8.44条的规定(湖北省对人身损伤伤残鉴定是采用此标准),评定为八级伤残。

2011年4月又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华容县某医院,2011年8月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华容县某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不足与过失,与毛某某左膝关节功能活动受限的损害后果间参与度建议为40%。

现已开庭,案情并不复杂,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

【分歧】:第一种意见:可获双重赔偿,即在获得交通事故的全额赔偿后同时获得医疗损害全额赔偿,理由是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是无价的,应当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为原则。

第二种意见:医院只承担对造成毛某某左膝关节功能活动受限的损害后果全部损失的40%的赔偿责任。

【评析】:笔者原则上同意第二种意见。

其理由:一、本案例侵权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一)、从侵权行为的角度来看,本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多因一果”人身损害案件。

交通事故导致毛某某左膝关节损伤后,又因医疗事故对左膝关节损伤雪上加霜,对于二者结合在一起最终造成毛某某左膝关节功能活动受限的损害后果均具有一定的原因力。

根据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创伤性骨关节炎法医学鉴定41例分析

创伤性骨关节炎法医学鉴定41例分析

创伤性骨关节炎法医学鉴定41例分析黄敏;施晓玲【摘要】目的探讨创伤性骨关节炎的法医学鉴定要点.方法总结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2006~2010年受理的41例创伤性骨关节炎法医临床学鉴定案例,对被鉴定人的性别、年龄、致伤方式、损伤部位、损伤形态、影像学表现、治疗方式、创伤性骨关节炎确诊的时间间隔等资料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结果法医学检验检见生理结构破坏合并功能障碍7例,功能障碍30例,生理结构与功能检查均未见明显异常9例,另2例临床于外伤后短时间内即诊断为创伤性骨关节炎的,法医学鉴定时未予认定.创伤性骨关节炎影像学表现的严重程度与疼痛、功能障碍等临床表现并没有显著的相关性.结论创伤性骨关节炎作为骨折后常见的并发症之一,好发于负重关节,发生的间隔时间不一,其临床表现严重程度较影像学表现对法医学鉴定意见的意义更大.【期刊名称】《中国司法鉴定》【年(卷),期】2013(000)001【总页数】3页(P50-52)【关键词】法医临床学;创伤性骨关节炎;伤病关系【作者】黄敏;施晓玲【作者单位】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江苏苏州 215004;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江苏苏州 21500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795.4各种原因引起的关节内骨折或者关节内其它组成结构的损伤,可破坏关节结构的完整性,损伤若累及成熟的关节软骨,常难以愈合,往往导致软骨组织坏死,最终可引发创伤性骨关节炎[1]。

因此,从本质上来说,创伤性骨关节炎系损伤的并发症,属继发性骨关节炎。

同时,临床研究也已经表明,各种急、慢性病因导致关节面上局限的软骨破坏或缺损均足以导致整个关节的退行性变。

一般认为,机械因素对关节软骨的损伤不仅取决于负荷强度,还与作用时间密切相关。

骨关节炎的发生通常都是一种长期的、逐渐发生的病变过程[2]。

因此,创伤性骨关节炎常需与原发性骨关节炎以及其他病因引起的继发性骨关节炎相鉴别,而且其病变过程、临床表现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现行法医学鉴定标准亦缺乏统一规定,时常导致鉴定实践中出现分歧意见。

武汉工伤鉴定在哪里

武汉工伤鉴定在哪里

武汉工伤鉴定在哪里
武汉工伤鉴定机构主要位于武汉市的各大医院和司法鉴定机构中。

下面是武汉市常见的几家工伤鉴定机构:
1.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作为武汉市最大的综合性医院之一,拥有完善的工伤鉴定科室。

该医院由专业的医生和人体损伤鉴定专家组成,可以进行各类工伤鉴定。

2. 协和医院:协和医院是武汉市一所著名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拥有多个专业科室,其中包括工伤鉴定科。

该科室具有丰富的工伤鉴定经验和技术,能够为工伤受害者提供准确的鉴定结果。

3. 武汉市司法鉴定中心:武汉市司法鉴定中心是武汉市司法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各类司法鉴定工作,包括工伤鉴定。

该中心拥有一支由高级工程师和专家组成的专业鉴定团队,能够提供权威、准确的工伤鉴定结果。

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前,您需要联系相关医院或者司法鉴定机构,预约工伤鉴定,具体的联系方式可以通过医院和鉴定中心的官方网站或者咨询电话获得。

在预约时,您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工伤发生地点、时间、相关病历和证明材料等,以便鉴定人员进行准确的工伤鉴定。

总之,武汉工伤鉴定可以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协和医院以及武汉市司法鉴定中心等机构进行。

预约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进行鉴定。

这些机构都有专业的鉴定人员和设备,能够提供权威、准确的工伤鉴定结果。

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简章及目录等--法医学系

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简章及目录等--法医学系

法医学系
一、法医学系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为我国首批获准设置法医学系的6所部属医学院校之一。

1985年开始招收我国第一届法医学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1998年获得法医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2001年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2009年10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2010年1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认可监督评审,是国内著名的法医学司法鉴定机构。

我校《法医学》学科是湖北省重点学科,被誉为培养“白衣法官”的“朝阳专业”,拥有《省级精品课程》3门,建有19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兼职教师50余人,培养的人才遍及全国,培养各层次法医学专业人员3000余人。

为湖北省、武汉市医疗纠纷指定鉴定单位;武汉市公安交管局交通事故伤残程度评定指定鉴定单位;每年受理各类鉴定4000余例。

目前,我校法医学系在职教师14人,具有博士学位13人,博士后经历6人,教授5人,副教授6人。

其中担任国家级学会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省级学会会长1人、副会长1人、专业委员会主任4人、副主任5人;市级学会会长、副会长、专业委员会主任各1人。

为国家规划教材《法医毒理学》的主编单位。

二、专业方向
法医学硕士设有: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遗传学、法医毒物分析学、法医临床学、法医司法精神病、法医生物学7个专业方。

上海市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上海市司法鉴定机构名录

上海市司法鉴定机构名录以下是上海市司法鉴定机构名录:1、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2、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3、上海司法鉴定协会4、上海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5、上海鑫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6、上海东方华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7、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8、上海诚和司法鉴定所9、上海大华司法鉴定中心10、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1、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2、上海济慈医学影像研究所13、上海精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15、上海润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6、上海天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7、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18、上海市宝山区劳动鉴定委员会19、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20、上海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21、上海市防伪技术产品测评中心22、上海市司法会计鉴定委员会23、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24、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25、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26、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27、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28、上海枫林司法鉴定有限公司30、上海人身意外险赔偿标准31、上海鑫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32、上海东方华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3、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34、上海诚和司法鉴定所35、上海大华司法鉴定中心36、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7、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8、上海济慈医学影像研究所39、上海精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40、上海金杨司法鉴定所41、上海润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42、上海天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43、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44、上海市宝山区劳动鉴定委员会45、上海市房屋质量检测站。

喻某某、武汉博仕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喻某某、武汉博仕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喻某某、武汉博仕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10【案件字号】(2020)鄂01民终188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魏兰李行叶钧【审理法官】魏兰李行叶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喻永光;武汉博仕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当事人】喻永光武汉博仕肛肠医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喻永光【当事人-公司】武汉博仕肛肠医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罗超英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张璇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罗超英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张璇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罗超英张璇【代理律所】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喻永光【被告】武汉博仕肛肠医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有效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认定医疗机构医疗行为过错的依据。

【权责关键词】代理过错鉴定意见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有效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为认定医疗机构医疗行为过错的依据。

一审采信的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2019)医纠鉴字第1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系人民法院委托适格鉴定主体作出的,程序合法,内容具体完整,结论合理,上诉人喻永光对上述鉴定意见结论的质疑不能成立。

依据司法鉴定意见结论,武汉博仕肛肠医院在对被鉴定人喻永光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其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B级(1-20%)。

一审酌定武汉博仕肛肠医院承担10%的过错责任并无不妥。

喻永光关于武汉博仕肛肠医院存在销毁病历、隐瞒病情的情形,应推定其全责的主张,因无相关证据证明,故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喻永光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上)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上)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上)—WORD版【本文为word版,下载后可修改、打印,如对您有所帮助,请购买,谢谢。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上)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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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
最高法院司法鉴医字()第号
委托单位: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案由:强奸(中止)
被鉴定人:黄静,女,年月日出生
送检日期:××年月日
鉴定内容:⒈死亡原因
⒉死亡方式(有无外力致死的法医学依据)
鉴定专家:徐英含
浙江大学医学院病理法医研究所教授
中国法医学会原理事
中华病理学会原理事
何颂跃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
第1 页。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上)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上)

最高人民法院对黄静的尸检报告(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司法鉴定文书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最高法院司法鉴医字()第号委托单位: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案由:强奸(中止)被鉴定人:黄静,女,20**年5月21日出生送检日期:××20**年5月21日鉴定内容:⒈死亡原因⒉死亡方式(有无外力致死的法医学依据)鉴定专家:徐英含浙江大学医学院病理法医研究所教授中国法医学会原理事中华病理学会原理事何颂跃医学博士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处处长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周伟医学博士副主任法医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检察技术处副处长中国法医学会临床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医学会副秘书长刘良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系主任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官大威医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医学会法医病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鉴定组织: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材料:⒈湘潭市公安局预审卷宗五卷及所附照片;⒉既往鉴定文书;⒊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张;⒋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制作的病理切片张;⒌中山医科大学提交法院制作的病理切片张;⒍本次鉴定活动重新切取的病理切片张;⒎初次尸体检验现场勘察录像资料;⒏黄静遗体。

一、案情概要及鉴定经过据案卷材料反映,××20**年5月21日被鉴定人黄静在学校宿舍中被发现死亡,并经过当地公安系统三次法医学家鉴定和物证、毒化检验。

此后,南京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所、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了法医学文证审查及鉴定活动,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因本案相关尸检材料遗失而中止鉴定委托合同。

因上述多次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我中心进行复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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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认可证书附件
(No. CNAS IB0214)
名称: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航空路13号
类型:A
签发日期:2010年06月11日有效日期:2013年06月10日
附件1-1 认可的检查能力范围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APPENDIX OF ACCREDITATION CERTIFICATE
(No. CNAS IB0214)
NAME: Hubei Tongji Center for Medicolegal Expertise of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DDRESS:No.13, Hangkong Road, Wuhan, Hubei, China
TYPE:A
Date of issue: 2010-06-11 Date of expiry: 2013-06-10 APPENDIX1-1 LIST OF ACCREDITED INSPECTION SCOPE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认可证书附件
(No. CNAS IB0214)
名称: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航空路13号
类型:A
签发日期:2010年06月11日有效日期:2013年06月10日附件2 认可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APPENDIX OF ACCREDITATION CERTIFICATE
(No. CNAS IB0214)
NAME: Hubei Tongji Center for Medicolegal Expertise of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DDRESS:No.13, Hangkong Road, Wuhan, Hubei, China
TYP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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