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合同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仲裁员:
我代表甲方,就与乙方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提出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事实概述
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6月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为XXXXXX,合同期限为一年。
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的服务,甲方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导致甲方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条款分析
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然而,乙方直至2024年2月28日仍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行为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根据合同第XX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并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
四、请求仲裁裁决
基于以上事实和合同条款,甲方请求仲裁庭作出如下裁决:
1.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X元。
2. 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人民币XXXX元。
3. 本案仲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证据材料
为支持上述请求,甲方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 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3. 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证明文件。
六、结论
甲方认为,乙方的违约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甲方请求仲裁庭依法作出公正裁决,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甲方代理人:[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联系方式]
[日期]。
合同纠纷民事诉讼代理词模板

民事诉讼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本案原告/被告的委托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本案原告/被告因与被告/原告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贵院提起诉讼。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具体争议焦点]。
二、事实与理由1.合同的成立与效力o双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为[合同编号]。
o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有效。
2.合同的履行情况o原告/被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具体履行情况]。
o被告/原告未能履行[具体未履行情况],构成违约。
3.违约责任o根据合同[具体条款]的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具体违约责任]。
o被告/原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被告造成了[具体损失],应予以赔偿。
三、证据清单1.合同文本o提交[合同名称]原件,证明合同的成立与内容。
2.履行证据o提交[具体履行证据],证明原告/被告已履行合同义务。
3.违约证据o提交[具体违约证据],证明被告/原告的违约行为。
4.损失证据o提交[具体损失证据],证明原告/被告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具体条款]条的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被告有权提起诉讼,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原告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元。
2.请求判令被告/原告赔偿原告/被告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具体金额]元。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原告承担。
六、结论基于上述事实与理由,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被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法院名称]代理人:[代理人姓名][日期]注:本代理词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5篇)

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与____信息有限公司的____纠纷一案,聘请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为甲方一、二审及执行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详见授权委托书)三、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出庭,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证据提供与案情介绍1.甲方应在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向乙方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所有证据。
乙方律师收到证据后,应向甲方出具收据。
2.如甲方不能由本人或派人与律师共同参加证据交换、质证和出庭,则应在举证期限内书面向乙方完整陈述案情;甲方口头陈述并由乙方制作由陈述人签名的笔录,视为书面陈述。
3.乙方可对案情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但对调查取证的结果不作任何承诺。
4.乙方如发现甲方隐瞒或捏造事实、隐瞒或伪造证据、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的协助义务1.甲方应尽量由本人或委托最了解本案事实的人员一名,与乙方共同参加诉讼活动,其主要职责是向法庭陈述本案事实。
2.如需乙方单独出庭(包括交换证据和质证程序),则乙方向法庭所作事实陈述仅以已取得的证据和甲方的书面陈述中披露的事实为限。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返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
七、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本合同的律师代理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代理费依收回金额的____%,甲方在实际收到每一笔债权款项后____日内支付相应律师费。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诉讼代理词(二)尊敬的审判员:四川英特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受本案被告成都溢阳茶壶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雷云友、王仕春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参与诉讼的代理人。
2024版承揽合同纠纷代理词

2024版承揽合同纠纷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员/法官:我代表甲方在此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提出以下代理词:一、案件基本情况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6月1日签订了《承揽合同》,合同编号为XXXXXX。
合同约定乙方承揽甲方的XX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X 万元,合同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二、合同履行情况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已向乙方支付了首期款项人民币XXX万元。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三、合同纠纷事实1. 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投入使用,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2. 乙方完成的项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未予整改。
3.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乙方拒绝支付。
四、代理意见1. 请求仲裁庭/法院确认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请求仲裁庭/法院确认乙方完成的项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整改责任。
3. 请求仲裁庭/法院判令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X万元。
4. 请求仲裁庭/法院判令乙方承担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证据清单1. 《承揽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甲方支付首期款项的银行转账凭证。
3. 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的证据材料。
4. 乙方完成的项目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证据材料。
5. 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
六、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甲方请求仲裁庭/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仲裁庭/法院甲方代理人[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联系方式][日期:2024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6篇

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6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接受本案原告(卖方)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参与本次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的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我将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案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发表如下代理词: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一起买卖合同欠款纠纷。
原告与被告(买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提供的货物,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
然而,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原告遭受经济损失。
二、事实认定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被告欠款的事实。
根据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交货凭证、对账单及被告的书面确认,可以明确被告欠款金额及期限。
被告在收到货物后,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三、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的规定,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欠款及利息。
四、代理观点1. 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其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2. 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被告欠款的事实及金额。
3. 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欠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 原告主张的欠款及利息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
五、证据分析1. 买卖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及约定的权利义务。
2. 交货凭证:证明原告已按约定交付货物。
3. 对账单: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及金额。
4. 被告书面确认:证明被告对欠款事实的认可。
六、辩论意见1. 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原告提供的证据充分、确凿,足以证明被告欠款的事实及金额。
3. 原告主张的欠款及利息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应当得到支持。
4.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事实陈述及证据材料,公正作出判决。
七、结束语综上所述,我代表原告恳请法庭采纳我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欠款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阐述对本次合同纠纷的看法与立场。
在此之前,我已深入研究分析了本案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尽我所能为本案提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以下是我对本起合同纠纷的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合同纠纷,涉及合同双方为甲方与乙方。
合同约定甲方提供某项服务,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某些原因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本案的关键在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违约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问题。
二、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所涉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 履行情况: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但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行为。
3.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赔偿问题: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代理观点1. 本案所涉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乙方应支付未结费用。
4. 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证据支持1. 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约定的权利义务。
2. 履行证据:证明甲方已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
3. 违约证据:证明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构成违约。
4. 损失证据:证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五、诉讼请求1. 确认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 要求乙方支付未结费用。
3. 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六、结语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作为本案原告的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的要求合理合法。
我请求法庭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给予公正的判决。
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就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向贵庭发表如下代理词。
本代理词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案件背景分析本合同纠纷案件源自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合同,由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故本案引发了此次诉讼。
经我方深入研究相关证据材料和案情,我们认为有必要在法庭上提出我们的观点和立场。
在此背景之下,我们对合同纠纷展开详细的代理。
二、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方坚持认为,双方签署的合同合法、有效。
该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同时,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手续,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履行的争议焦点本次合同纠纷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被告则认为原告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针对这一问题,我方将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阐述我方的观点和立场。
四、违约责任及法律适用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次纠纷中,我方认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判断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我方也将引用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违约责任的法律依据。
五、解决纠纷的建议和意见针对本次合同纠纷,我方建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无果,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断双方的违约责任,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同时,我方也建议双方在今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必要的话,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以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
六、总结陈述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本次合同纠纷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和裁决。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按照法律规定,我接受本借款纠纷案件中原告(或被告)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在深入了解案情、研究相关证据并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就本案的借款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之间存在明确的借款合同关系,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进而引发本案。
二、原告主张(或被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在此处详细阐述原告或被告的主张,包括借款事实、合同内容、履行情况、违约行为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三、法律分析(一)关于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的借款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具有法律效力。
(二)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原告(或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被告(或原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三)关于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代理观点(一)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是合理的,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被告(或原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本案中,原告(或被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应当被法院采纳。
(四)建议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在此处说明其他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事项,如调解的可能性、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等。
)六、总结综上所述,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请求法庭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代理法律依据(在此处列出代理词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和规定。
)最后,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对法庭的公正审理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相信,法庭将会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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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华恩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刘**的委托,特指派我作为其二审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本案事实和依据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一审庭审程序非法
一审被上诉人参加庭审的代理人只有郑**一人,吉林**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并没有参加庭审,可见,本案一审的代理人只有郑**一人,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的规定,可以作为代理人的只有上述三类人员,然而,郑**本身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其不符合代理人的规定,因此,其无权作为代理人参加庭审。
可见一审法院知法违法。
第二、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供的录音、录像、照片等证据合法有效,可以证明郑**与董**之间的账务往来属于个人行为。
一审上诉人提供的证据的取得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更不是通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取得的证据,因此,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合法有效,应当在合
法性上给予认定。
退一步讲,如果该组证据违法,法官也有义务到辉南财政所进行核实。
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供的录音、录像、照片等证据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完全可以证明郑**向董**支付的款项是其个人行为,并不代表被上诉人的行为。
即被上诉人并没有向沈阳**钢塑管道有限公司支付过合同预付款。
第三、一审法院认定董**有代收款的授权和其受到的款项是合同预付款是错误的;
首先,董**只是在水源管网铺设管材采购合同上“受托人”一栏签字并不代表沈阳**钢塑管道有限公司委托其代收取预付款,因为,代收款属于重大事项、实体委托,依法必须明确授权;其次,被上诉人与沈阳**钢塑管道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属于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依法必须账户到账户的方式转款,可是被上诉人却将该预付款项汇到个人名下,这明显违反财务制度的不符合常理的行为;第三,汇到董**名下的款项都是从郑**名下汇出,而且该款项还是郑国清在财政所的个人借款,因此,无法证明汇到董文天名下的款项是支付给沈阳**钢塑管道有限公司的预付款。
总之,一审法院认定董文太有董文太有代沈阳科林钢塑管道有限公司收款的授权和其收到的款项是合同预付款是错误的。
第四、上诉人不存在一审法院认定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和滥用法人人格的行为,因此,一审法院一个规定判决上诉人承担连带责任是错误的;
第五、一审法院对被上诉人提供的辉南县法院2008年4月21日庭审笔录中董**当庭陈述、衣*当庭证人证言、闫*书面证实材料给与认定是错误的;
首先,原判决已经被撤销,其庭审笔录应当属于无效,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其次,董**与郑**存在利害关系,他们之间应当存在某种默契,单凭董**的自认就认定沈阳科林钢塑管道有限公司收到了40万元预付款,是否太武断了。
而且,董**退回两万元是在什么情况、什么原因退的,还是其他人(郑国清)退的,这些一审法院都应当查清,否则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诉累,浪费国家司法资源,更有可能间接地包庇了犯罪行为。
第三,在一审过程中闫**还将其原来提供的书面证实材料推翻,可见,该笔录漏洞百出,是不值得推敲的,其不能真正的反应本案事实,如果一审法院用一个错误的事实推出的结果也一定是错误的。
第六、一审法院对高*、董**给方**做的询问笔录进行认定是错误的。
在二审过程中方咸昌本人出庭作证,已经推翻了该询问笔录。
可见该询问笔录不能作为审理本案的证据使用。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的规定,证人原则上必须本人亲自出庭作证,如果不出庭必须符合上
述四个条件之一,然而方**以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是与事实不符的,盘锦市距离辉南县并不远,而且交通非常方便,因此其不属于可以不出庭作证的证人;何况,一审法院也没有向上诉人提供方咸昌的身份证;更何况该询问笔录作为证据已经严重超过举证期限。
在二审的庭审过程中,证人方**亲自出庭作证,在庭审中经过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及法官的询问,从询问的那内容来看,其已经完全推翻了高*、董*给方咸昌做的询问笔录中的内容。
总之,高*、董*给方**做的询问笔录不能最为本案证据使用。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理程序严重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导致一审法院再次做出了错误的判决。
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
以上是代理人的代理意见,请求贵合议庭在合议时给与充分考虑并采纳。
代理人:***
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