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经典案例分析
大学生就业问题典型案例分析

大学生就业问题典型案例分析在当今社会,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严峻,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许多大学生在毕业后面临着就业难、就业质量不高、职业发展不顺利等诸多问题。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深入分析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途径。
案例一:专业不对口的困境_____是一名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但他在求职过程中却发现,大部分与计算机相关的岗位都要求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特定的技能证书,而他在大学期间更多地侧重于理论学习,实践操作能力相对较弱。
同时,他对其他行业也缺乏了解和兴趣,导致在就业市场上陷入了专业不对口的困境。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大学教育与市场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
部分高校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上未能及时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导致学生所学知识在实际就业中无法直接应用。
其次,学生自身在大学期间缺乏职业规划意识,没有提前为就业做好准备,没有主动去参加相关的实践活动和培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高校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增加实践教学环节。
学生自己也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规划意识,在大学期间积极参加实习、项目实践等活动,积累实践经验,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案例二:就业期望过高_____毕业于一所重点大学的金融专业,成绩优异。
在求职时,她只关注大型金融机构和知名企业,对薪资和工作环境有着过高的期望。
然而,由于竞争激烈,她多次碰壁,至今仍未找到满意的工作。
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社会舆论和家庭期望的影响,让大学生认为只有进入知名企业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
另一方面,大学生对自身能力和就业市场缺乏客观的认识,盲目追求高薪和高职位。
对此,大学生应该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要认识到,职业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只看眼前的利益。
同时,要充分了解就业市场的情况,客观评估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找到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工作岗位。
案例三:缺乏综合素质_____是一名工科毕业生,专业知识扎实,但在面试中却表现不佳。
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

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案例一:薪资的文字游戏。
我有个同学叫小李,刚毕业那叫一个意气风发,觉得自己终于要大展宏图了。
他找了一份看起来特别不错的工作,在和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写着“薪资3000 5000元”。
小李心想,这最低也有3000呢,自己刚毕业也还不错,而且努努力就能拿到5000,美滋滋。
结果第一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他就傻眼了,到手就2000出头。
他去问人事,人事指着合同说:“你看,这写的是3000 5000,这3000是包含了绩效、全勤奖还有各种补贴的,你这个月绩效没达标,还迟到了几次,扣掉这些可不就剩2000多了嘛。
”小李当时就懵了,他一直以为3000是基本工资呢,这才知道掉进了文字陷阱里。
这就好比你去饭店点菜,菜单上写着一道菜20 50元,你以为20元就能吃到,结果人家告诉你20元是包括了菜、米饭、调料、服务费啥的,最后你还得补差价,你说气不气人?案例二:超长试用期。
小张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找了一家小型的创业公司。
签合同的时候,他看到试用期是6个月,当时心里有点犯嘀咕,因为一般不都是3个月嘛。
但是公司老板跟他说:“咱们公司比较特殊,需要多一点时间来考察员工是否适合岗位,不过试用期工资只比转正后低一点。
”小张想了想,觉得自己也没太多选择,就签了。
这6个月的试用期可真是苦不堪言啊。
他干的活一点不比正式员工少,甚至还更多,因为公司总是以“你还在试用期,要多学习多表现”为理由给他加任务。
好不容易熬到6个月结束了,老板又找他谈话,说觉得他还有些地方需要再锻炼锻炼,要再延长试用期3个月。
小张当时就火了,这不是坑人嘛。
可是他仔细看合同,发现合同里对试用期延长这一块写得很模糊,没有明确说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也没有说延长的上限。
就像你去参加一场马拉松,本来以为跑42公里就结束了,结果跑到42公里的时候,人家告诉你赛程变长了,还得接着跑,你说绝望不绝望?案例三:服务期限与违约金。
小王毕业后进了一家比较有名的企业,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有一条规定“员工需为公司服务满3年,如未满3年离职,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
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案例解析

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案例解析劳动法虽然属于社会法,但不应当忽视其经济功能。
了解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的一些案例可以有助自己的法律意识提升。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大学毕业生就业维权的一些案例,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学生就业维权案例陷阱一:不通过正规渠道招聘2006届毕业生小张在人才招聘会上找工作时,一个中年男子出现在她面前,说他们单位正在招聘一批业务经理,请小张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一下,留给小张一份岗位要求及联系电话,同时主动要小张将简历及联系电话给他。
专家建议: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各类正规渠道招聘。
像小张遇到的招聘单位就需引起毕业生注意和警惕,不要毫无防备地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这样的单位。
因为这样的单位其内部管理很可能存在问题,甚至还存在欺骗毕业生的可能或是以招聘之名盗取个人信息。
当对方要求你提供证明材料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招聘单位"透露有关任何你的隐私信息,一旦发现侵权迹象应当即报案。
陷阱二:骗取劳动力有一种骗取劳动力的方式是粉饰招聘岗位,提供不实的招聘信息。
招聘单位在招聘广告上把职有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结果到了岗位,应聘者却发现其实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
有的单位也会以“到基层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使他们继续工作下去。
粉饰招聘岗位使得求职者就职后往往大失所望,心理落差很大。
但是有些求职者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选择了安于现状,继续这份工作,从而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了很大负面影响。
专家建议:在求职的时候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细节。
某些用人单位提供的虚而不实的职位,常常冠以好听的头衔,但是却强调无需经验,这里面肯定大有文章。
有一些招聘单位虽在招聘广告中列出要招聘的多种职位,其实这些职位都是做业务的,甚至是没有底薪的业务。
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

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刚毕业的大学生们找工作的时候那可真是充满了希望又有点懵懂啊。
今天就给大家讲讲就业合同里那些隐藏的陷阱,可都是真实发生的事儿呢。
案例一:超长试用期还低薪的“大坑”我有个朋友小李,学计算机的。
毕业后去了一家看起来还挺酷的小科技公司。
签合同的时候,他就光想着能进这行开始工作了,也没太仔细看合同细则。
结果,合同上写着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是正式工资的60%。
他想着,试用期长点就长点吧,自己能多学点东西。
可谁知道啊,这公司在试用期里就给他安排各种杂活儿,根本没让他接触到核心的项目。
而且,每次到快转正的时候,就挑他的小毛病,然后说再延长一个月试用期。
就这样,小李干了快8个月了还没转正。
他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这公司可能就是想一直用低价劳动力呢。
案例二:模糊工作内容和地点的“迷雾弹”小王是学市场营销的,找了个销售的工作。
签合同的时候,上面写着工作地点是“公司业务涉及区域”,工作内容是“完成公司销售相关任务”。
小王刚开始没觉得有啥问题,上班后才发现,这所谓的“公司业务涉及区域”简直就是个大圈套。
公司一会儿让他去这个偏远山区开拓市场,说是那边有潜在客户,一会儿又让他去隔壁城市常驻。
而且这“销售相关任务”也很模糊,今天让他去发传单,明天又让他做电话客服,完全和他想象中的销售工作不一样。
他想反抗,可公司就拿出合同说,这都是合同里规定的啊。
小王这才明白,这种模糊的表述就是公司给自己留的后路,方便他们随意安排员工。
案例三:违约金的“天价骗局”小张是个文科专业的毕业生,进了一家文化公司做编辑。
合同里有个条款写着,如果小张在三年内离职,需要支付公司20万的违约金。
当时小张看到这个条款的时候有点犹豫,但是公司HR说这是为了防止员工学会了公司的业务机密就跑了,一般情况下只要好好工作就不会有这个问题。
小张工作了一年后,发现这个公司发展前景不太好,而且自己的工资一直也没怎么涨。
他想跳槽的时候,才意识到这个20万的违约金就像一座大山一样压着他。
大学生就业难案例3篇

大学生就业难案例3篇篇一:十大典型就业歧视案例剖析十大典型就业歧视案例剖析案例1 歧视条款:“试用期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案例应届高校毕业生去非正规单位、小型私营企业就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常以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为由,提出“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无薪水、不上社会保险”这样的歧视条款。
毕业生为保住工作常选择忍气吞声。
从而使自己的劳动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评析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试用期的具体期限确定,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且试用期内不能无薪,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此外,试用期期间,职工可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该条款如果写入了劳动合同即属无效。
招聘时单位提出此要求的,劳动者应该据理力争。
案例2 “本职位限X性”案例“本职位限男性(女性)”,这是各种招聘会,尤其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最常见的霸王条款。
从政府机关的宣传文员职位,到企业的技术支持职位,都“仅限男性”。
在某招聘会上,某基层文化馆的“行政人员”也“仅限男生”,而该单位的解释仅仅是“单位女孩太多了,领导想调节一下”。
评析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所以,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其他都属性别歧视,有违宪法精神,并违反和有关条款。
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擅自以?岗位不适合女性?为由拒绝招收女职工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
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标准中第IV级体力劳动度的企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4则】

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4则】近年来,因为求职难,不少大学生“病急乱投医”,在求职时“拉到篮子里就是菜”,不惜降格以求。
特别是许多外地大学毕业生,到沿海大城市找工作,人生地不熟,很容易上当受骗。
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大学生案例分析,希望能够帮到您!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一中介与医院成“联档模子”“一条龙”骗取“体检费”在广州市中心有不少"辉华贸易公司"张贴的职业介绍和招工广告,招聘的工种包括"经理助理、销售业务员"等,最低月薪1500元,还包吃住。
今年年初,有记者假扮成求职者暗访了这家位于白云区元下田村的辉华公司。
公司的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在约10平米的房间里,只有两张办公桌、一部电话、一台电脑,没有营业执照。
一位自称是廖经理的人要求记者填写表格并开了一张到××医院体检的公函。
当记者提出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时,廖经理一口回绝,说只承认××体检科的检验报告。
记者来到位于天河区的××医院体检科,现场有很多人在排队体检。
他们自称都是看到广告前去应聘的,每人都按要求交了86元的体检费。
三天后,记者拿到了体检结果。
一向身体健康的记者,体检单却显示得了"大三阳"(慢性肝炎)。
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现场40多名应聘者的体检单上竟有八成患有"大、小三阳"。
在随后的两个星期里,记者多次打电话到该公司询问结果,得到的都是"把身体养好了再上班"的答复。
据知情人士介绍,“体检费”已被中介和医院瓜分,求职者永远无法上岗。
点评:专家指出,这种“黑中介”与医院联手,骗取求职者体检费的手法,确实让人防不胜防。
因为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很难查处以这种手法诈骗钱财的“黑中介”和医院。
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自身保护能力。
遇到这种情况要多长一个心眼。
大学生就业陷阱案例分析
大学生就业陷阱案例分析大学生就业陷阱案例分析走出校园,步入社会,初涉职场的毕业生来说,在求职的时候最容易遭遇就业陷阱。
就业陷阱指的就是用人单位以招聘就业为名义,非法牟利的活动。
就业陷阱可谓五花八门,x下面看看几个就业陷阱案例。
案例一:高职诱惑作为应届毕业生,需要把个人资料公开于各大网站上,以求得用人单位的赏识。
未曾想,这却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制造陷阱的机会。
据小薛称,此类情况她的同学也遇到不少。
前不久,一家名为“华表服装”的公司给学校发来通知,营销助理若干名,很多同学都去了,结果就是招业务员,工作是销售服装……据了解,目前很多公司业务员都是到各网站搜集应届毕业生的资料,以高职加以诱惑。
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高职诱惑。
案例二:骗费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费已是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
访应届毕业生小刘同学他说,上个月他接到某公司的面试通知,于是高兴地到该公司参加面试。
一番面试后,该公司并没有当时就向他收取费,只是说让他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他。
小刘十分高兴,想好好表现一下,争取能留在该公司工作。
于是,他起早贪黑地干了近一个月,结果却被告知:你干得不错,但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你进行,请先交300元费。
当小刘对此进行质疑时,该公司却说,不交费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免谈,令小刘气愤不已。
值得毕业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
至于费,一般由公司担负。
借之名骗取费揭密骗钱手法案例三:“皮包公司”毕业生小李收到一个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被通知去面试。
由于小李并未向该公司投送过简历,他怕遭遇“皮包公司”,为安全起见,决定上网先查一下。
让小李惊讶的是,当他用GOOGLE搜索后发现,该公司居然用同一个、地址注册了4个公司,涉及医药、保险、建材等不同领域。
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毕业生步入职场。
然而,在就业过程中,许多大学生由于缺乏经验和知识,往往容易陷入合同陷阱。
本文将以一起大学生刚毕业就业合同陷阱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合同陷阱的类型及应对措施。
二、案例简介小王,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通过校园招聘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小王并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导致在入职后才发现合同中存在诸多陷阱。
以下是具体案例分析:1. 试用期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
然而,在试用期内,公司以小王工作能力不足为由,未给予任何培训,导致小王在工作中遇到诸多困难。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以小王未达到公司要求为由,拒绝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 竞业限制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在职期间及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同类企业从事与原公司业务相关的竞争工作。
这一条款对小王来说过于苛刻,限制了其职业发展。
3. 保密条款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需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包括在职期间和离职后。
然而,在离职后,小王发现公司并未提供相应的保密费用,也未明确保密期限。
4. 福利待遇陷阱合同中规定,小王享有五险一金,但实际上公司并未按照规定缴纳,导致小王在离职后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案例分析1. 试用期陷阱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员工能力的重要阶段,但许多企业利用试用期限制员工权益。
针对此类陷阱,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试用期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内容等,确保自身权益。
2. 竞业限制陷阱竞业限制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但过长的竞业限制期限和过于苛刻的条件会对员工造成不利影响。
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竞业限制期限、范围和补偿标准,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3. 保密条款陷阱保密条款旨在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但过于宽泛的保密范围和期限会对员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保密范围、期限和补偿标准,确保自身权益。
4. 福利待遇陷阱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在签订合同时,应关注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加班费等福利待遇,确保自身权益。
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求职陷阱案例分析一、引言在现代社会,求职是每一个人都会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
然而,随着就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不法份子利用求职者的脆弱心理和渴望找到好工作的愿望,设下各种陷阱,进行求职诈骗。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实际的求职陷阱案例,揭示求职陷阱的运作方式和特点,以提醒求职者保持警惕,避免成为求职陷阱的受害者。
二、案例分析1. 虚假招聘网站案例某求职者在一个招聘网站上看到一则招聘广告,宣称某大型企业招聘大量人员,并提供高薪酬、福利待遇优厚等诱人条件。
求职者通过该网站提交了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
随后,他收到一封看似来自企业的邮件,要求他先支付一笔“招聘保证金”才干进入下一轮面试。
求职者怀疑该邮件的真实性,与企业进行了核实,结果发现企业根本没有发布过这个招聘岗位。
分析:这是一个典型的虚假招聘网站案例。
不法份子通过制作虚假招聘网站和招聘广告,引诱求职者上当。
他们通过索要“招聘保证金”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求职者应该警惕招聘信息的真实性,提高辨别能力,避免在不法份子的陷阱中受骗。
2. 假冒猎头公司案例某求职者收到了一封自称来自知名猎头公司的邮件,称他们正在为一家大型企业招聘高薪职位,希翼求职者提供个人简历和联系方式。
求职者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信息,并很快收到了一封面试通知邮件,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然而,在面试过程中,求职者发现对方并非真正的猎头公司,而是一伙诈骗团伙,他们通过冒充猎头公司的名义获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非法目的。
分析:这是一个假冒猎头公司案例。
不法份子利用猎头公司的名义,吸引求职者提供个人信息,然后进行诈骗活动。
求职者应该注意核实招聘信息的真实性,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猎头公司的信誉和背景,避免上当受骗。
3. 虚假面试案例某求职者收到了一封面试通知邮件,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试。
求职者准时赴约,但在面试过程中发现对方并非真正的公司招聘人员,而是一伙不法份子。
他们通过虚假面试的方式获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非法活动。
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
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大学生求职陷阱案例分析「4则」近年来,因为求职难,不少大学生“病急乱投医”,在求职时“拉到篮子里就是菜”,不惜降格以求。
特别是许多外地大学毕业生,到沿海大城市找工作,人生地不熟,很容易上当受骗。
下面是由应届毕业生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大学生案例分析,希望能够帮到您!在广州市中心有不少"辉华贸易公司"张贴的职业介绍和招工广告,招聘的工种包括"经理助理、销售业务员"等,最低月薪1500元,还包吃住。
今年年初,有记者假扮成求职者暗访了这家位于白云区元下田村的辉华公司。
公司的办公条件十分简陋,在约10平米的房间里,只有两张办公桌、一部电话、一台电脑,没有营业执照。
一位自称是廖经理的人要求记者填写表格并开了一张到××医院体检的公函。
当记者提出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时,廖经理一口回绝,说只承认××体检科的检验报告。
记者来到位于天河区的××医院体检科,现场有很多人在排队体检。
他们自称都是看到广告前去应聘的,每人都按要求交了86元的体检费。
三天后,记者拿到了体检结果。
一向身体健康的记者,体检单却显示得了"大三阳"(慢性肝炎)。
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现场40多名应聘者的体检单上竟有八成患有"大、小三阳"。
在随后的两个星期里,记者多次打电话到该公司询问结果,得到的都是"把身体养好了再上班"的答复。
据知情人士介绍,“体检费”已被中介和医院瓜分,求职者永远无法上岗。
点评:专家指出,这种“黑中介”与医院联手,骗取求职者体检费的手法,确实让人防不胜防。
因为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法部门很难查处以这种手法诈骗钱财的“黑中介”和医院。
求职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自身保护能力。
遇到这种情况要多长一个心眼。
其实,人才市场中的陷阱尽管很多,但任何形式的变化都离不开一个“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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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经典案例分析导语:求职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有对求职陷阱的担忧,以下为大家了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经典案例分析,希望大家认真阅读防患于未然,不要掉以轻心~大学生常见的就业陷阱经典案例分析陷阱一、广告噱头骗骗人广告噱头骗骗人,收取费用“吓死人”近来发现极少数培训机构或培训公司以发布招聘信息为名,通过在招聘信息中撰写诱人广告用语,实则为其所谓招聘的岗位所对应的培训课程进行宣传,甚至向求职者推销培训教材及相应的产品。
临汾市人才市场提醒广大求职者,这类单位往往抓住求职者渴望高薪,并希望短期即能速成的心理,推出一些销售、创业类的培训课程,将从事这些工作所得报酬进行夸大描述,并配以一些诱惑性的话语,吸引求职者前去培训,以到达收取培训费和推销商品的目的。
案例:某商贸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一条岗位名称为“网络销售员”的招聘信息,并在岗位描述中写道“网络销售的成本相当的低,开展的费用又相当的小,几乎可以说是没有费用。
只要在家有一台电脑即可进行自己的创业之路,很多通过网络至富的人,起初都是白手起家,慢慢的自己就做起了大老板。
网络销售不仅仅成本低,而且利润非常丰厚。
只要您能坚持正确的发展道路走下去,必然成功!”通过分析网络销售的好处,吸引求职者对网络销售员的工作的兴趣,随后的话语便显现出其真实目的——“如果您觉得对自己有信心,网络绝对是让您施展才华的用武之地!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专业最完善的培训,让您在网络销售过程中更快人一步,解决您在网络销售中的不必要的麻烦。
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
”专家建议:许多人会为案例中的这样一条极具诱惑力的招聘信息所吸引,对“网络销售”蠢蠢欲动,然而细细想来,便很容易识破这样一个骗局。
1、作为一家商贸公司,对外培训远远超出了其经营范围。
如果是一个专业的培训机构,其培训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大可通过广告媒体发布培训信息,而不用借助招聘渠道用招聘作为幌子。
2、一眼就能看出招聘和培训都是这家公司诱以赚钱的美丽外壳,求职者涉足其中后,其培训收费可能相当“野豁豁”,而且“网络销售”本来就十分虚拟,这样的培训又无凭无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求职者或培训学员将无从求助。
3、“公司还将提供您大量产品,无需您自己进货。
”甚至有向求职人员推销商品之嫌。
4、目前,还有部分不法的培训机构,为了拉揽培训生源,通常会和企业人事勾搭成“连裆模子”,由企业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对应聘的求职者以参加其指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作为录用条件,当求职者支付培训费用并参加完培训后,企业再以种种理由拒绝录用。
从以上四点即可看出此类企业并不是以招聘为目的,同样也不会真心实意为求职者传授技能,只是通过招聘渠道进行广告宣传,吸引求职者前去参加所谓的培训,以达到收费和推销物品的目的。
求职者在应聘的过程中,要注意辨别分析,切勿盲目相信,以免受骗上当。
如果求职者发现有单位存在此类现象,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前往就近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举报。
陷阱二、考察为名,无偿占用劳动力有些单位以招聘为名,在收集求职者资料和组织面试的过程中,要求求职者提供成果展示,并以此窃取求职者劳动成果。
由于应聘者维权意识不强,维权依据往往不足,此类无偿占有求职者劳动成果的情况时有发生。
提醒广大求职者,应聘时要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注意保护个人研究成果,将自己的工作成果向面试单位展示固然重要,但要学会有所保留,以免被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而造成损失。
案例:某软件公司招聘一些程序员、美工等岗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工作环境整洁,招聘流程正常,岗位提供的薪酬符合市场价位,一切看似都在常理。
应届毕业生小张,初试合格后进入笔试阶段。
笔试内容:上机编写一段程序,使用规定的编程语言,时间不限,可以上网查询相关资料,但不能相互交流,只要能完成目标。
一个教室里,八个求职者,每个人的试题不同,几个年轻人无意中发现,看似八段程序,其实恰巧能合整合成一个项目……结果可想而知,八人无一被该公司录用。
专家提醒:现在正值应届生求职旺季,求职者和用人单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选自己中意的另一方。
然而,就在纷至沓来的各种招聘会上,有些用人单位却以招聘为幌子,收取简历、组织面试,窃取着应聘者殚精竭虑做出的一份份计划书、策划创意和科研成果。
求职者丢了无形资产——思路,却没得到工作,而用人单位却乐得吃上一顿营养丰富的“午餐”。
类似遭遇“智力陷阱”,也就是劳动成果被招聘方以招聘为由而窃取的情况最近屡见报端。
专家指出,“智力陷阱”是指以招聘为名无偿占有应聘者程序设计、广告设计、策划方案、文章翻译等创意,甚至知识产权。
这种堂而皇之地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性质极为恶劣。
专家提醒求职者,在不能判断招聘单位真实意图,又想取得工作的情况下,需要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进行保护。
主要方式有:1、提交策划案等劳动成果时要准备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己留存,在留存份上要求招聘单位签字确认,以便将来能够证明劳动成果内容。
2、提交策划案时附上《版权申明》,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
最好申明:“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使用本策划案或者将本策划案转借他人,亦不得随意复制、抄录、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
否则,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陷阱三、切莫被“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双眼部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商务咨询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布的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求证这些招聘信息的真实性。
专家提醒求职者,要小心被一些中介机构利用“境外就业”的美丽谎言蒙蔽了双眼,应聘这类招聘信息时应当格外留心,要确定信息发布机构是否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的相关资质,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今年8月,轰动上海的南汇女工被困南非事件就是黑心中介惹的祸。
受害者之一方小姐说,她出guo前向中介交了3.7万元人民币的“劳务费”,可回来时,厂主只还给她1.17万兰特(约合1.5万元人民币),加上警民中心资助的1000兰特,总共也只有1.65万元人民币,损失了一大半。
其他女工的情况也是一样。
而在她打工的8个月里,只出去过两次,其他时间都在厂里打工。
每天早上7点起来,一直做到晚上10点,几乎天天如此。
方小姐说:“那里简直就是一个监狱。
虽然警民中心一直督促厂主,可这个老板太黑心,总有借口不还我们钱。
”专家建议:目前非法境外就业中介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以出境旅游和商务签证代替务工签证,出境就业者没有工作许可证,相当于“打黑工”;二是无照经营的境外就业中介;三是无视任何限制收取高额中介费;四是非法中介机构无视广告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规,乱发假广告,吹嘘境外就业能挣到高额报酬;五是非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为谋取经济利益什么单子都接。
求职者在应聘工作地点为境外的招聘信息时,要避免上当受骗。
主要方法有:一是要看中介机构是否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这些中介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其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查询(目前上海仅有24家中介机构有此资质),并且应出示出境就业国劳工部门批准的招用外籍工人的证书文件;二是中介费一般不高于月工资;三是出境就业人员从事劳动合同之外的任何工作都是非法的,因此与国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食宿条件、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条款。
陷阱四、利用“见习”使用廉价劳动力用人单位发布工作性质为"合同制"的招聘信息,却与求职者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见习协议,并将招聘信息中承诺的千元薪资改为420元/月的见习补贴,由于这些单位非劳动部门核批的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一旦录用求职者,就必须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上海公共提醒广大求职者,如果不慎应聘了这些所谓的“见习”岗位,要先核实该单位是否为见习基地,若不是,应及时设法脱身,以免被不法企业侵害个人利益。
案例:姜先生,刚于某高校计算机系毕业,近日应聘了某某广告有限公司的网络管理员岗位。
该岗位的招聘信息中明确表示月薪800元--1500元,且工作性质为合同制,姜先生便欣然前往应聘。
姜先生被录用后与单位签订了一份见习协议,在之后的两个月的时间内,该单位每个月均仅支付给他420元的见习补贴,姜先生察觉到可能其中有所问题,立即到劳动部门进行核实,原来该广告公司并非见习基地,原则上不允许招收见习学员,它仅仅是想利用见习名义使用廉价劳动力。
专家建议:求职者在应聘“见习”岗位前必须要理解“见习”的真正涵义。
所谓职业见习是指组织学员进入企业在实际工作岗位上进行一段时间的实践性见习,以提高其动手能力,丰富其工作经验,增强上岗适应性,尽快实现就业。
见习期内,见习学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
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见习基地资质,其他任何单位发布所谓“见习”岗位都不合法。
同样,这类单位以“合同制”为诱饵,骗取求职者廉价劳动力后,以“见习”推脱则更为恶劣。
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时要搞清楚“合同”与“见习协议”的区别,不要被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所误导。
求职者在签订“见习协议”时要留心这家用人单位是不是具有见习基地资质。
如果出现案例中的情况,可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反映。
陷阱五、招聘信息做广告,莫入中介陷阱极少数中介公司,利用网络发布招聘信息的平台,集中发布招聘信息,并且跨过网站审查和监督,要求求职者直接将个人简历发送至该中介公司邮箱,以达到大量收集人力资源信息的目的。
有些中介公司甚至在招聘信息中做起了广告。
因为求职者一旦脱离问工网进行应聘,中介公司即可以向求职人员实施收费。
希望求职者一旦发现招聘单位有此类以收集人力资源或借招聘名义宣传公司之嫌的行为,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12333或向各职业介绍机构举报。
案例:某人才信息公司,一周时间内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近千条,均为中介信息,并在每条信息的岗位描述中留下了邮箱和公司自己的网址,要求求职者将个人简历直接发送公司邮箱或登录公司网站应聘。
求职者方小姐,前不久在网上查询到了该公司的此类招聘信息,记下了该公司的邮箱和网站地址,没有在网上进行应聘,而是将个人简历通过E-mail发送到了该公司,公司约见了方小姐,为其推荐了不少岗位,但要求方小姐每个岗位支付一定的介绍费用,并且如果面试成功,要支付给该公司首月工资的50%作为中介费用。
专家建议:求职者切莫被这些中介公司描述的高薪或者高福利待遇所诱惑,这些有问题的招聘信息往往学历要求低,但报酬高,与市场规律不符,但很具有诱惑力。
求职者自身也要具有防范意识,对于此类收费行为要坚决予以抵制。
陷阱六、“试用期陷阱”又添新花样近来发现极少数公司通过不断延长招聘信息有效期,招用新员工替代即将转正的员工以达到降低用人成本的目的,此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有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