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报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及时、准确地报告和处理工伤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工伤事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工伤事故的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或者与工作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或者工作环境、条件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第五条工伤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轻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2. 重伤事故:指职工受伤后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 死亡事故: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死亡的。
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2人以上的。
5. 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
第三章工伤事故报告第六条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2. 呼叫救援,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3. 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情况。
第七条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以下措施:1. 组织救治伤者;2. 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3. 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4.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八条工伤事故报告程序:1. 事故现场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事故情况;2.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3. 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单位内部通报事故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工伤事故调查与处理第九条工伤事故调查:1. 单位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2. 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提出处理意见;3.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报送单位负责人。
第十条工伤事故处理:1. 单位负责人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4.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工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工伤管理制度范文【公司名称】工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健康权益,维护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伤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伤认定与处理第二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伤进行及时认定,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工伤进行定性和定级。
第三条工伤认定程序如下:1. 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并填写工伤报告表;2. 部门主管应及时将工伤报告表提交给人事部门;3. 人事部门将工伤报告表转交给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鉴定;4. 医疗机构对工伤进行鉴定,并出具《工伤鉴定书》;5. 人事部门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工伤认定;6. 人事部门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员工,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劳动保险部门。
第四条工伤处理程序如下:1. 公司将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为工伤员工提供医疗救治、康复和职业再就业服务;2. 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员工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3. 工伤员工在治疗期间,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汇报病情和治疗进展情况;4. 工伤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和医疗机构的工伤处理工作;5. 公司将为工伤员工提供适应工伤状态的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调整或补贴。
第五章工伤预防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和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工伤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公司将组织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八章职责与义务第八条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工伤的管理和预防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伤防护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条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工伤认定和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置于公司劳动保障制度体系中,公司将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5篇)

企业工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工伤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减少工伤事故对企业经济和社会的影响,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企业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工伤管理工作,并向员工进行相关安全培训和知识普及,促进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提升。
第五条本制度的遵守与执行是所有员工的义务和责任,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二章工伤认定和赔偿第六条若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其工伤认定和赔偿由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员工应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据,配合企业进行工伤认定。
第八条若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事故,员工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待遇,企业将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时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第九条若员工因工伤需要休息和治疗,在治疗期间享受工伤津贴待遇,企业将予以补足工资差额。
第十条企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对于工作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改正,确保员工的工作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章安全防护和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器材,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使用和保养的培训,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及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知识竞赛、演习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应变和自救能力。
第四章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第十四条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工伤事故责任的归属,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确保事故的善后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3篇)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企业如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登记和报告,由负伤人或最先发现人报告企业领导。
1、凡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填定《工人职员伤危事故登记书》以备查证。
2、发生死亡事故时,领导必须立即奖事故概况《包括作伤亡人数、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报告企事业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部门逐级转到上级有关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也应尽快用《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书》。
4、凡发生多人死亡事故时,必须填写《因工死亡事故快报》企业领导应用电报、电话或其他快速方法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逐级转报到中央劳动人事部门。
5、组织处理善后工作,接报三不过原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2)是企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和完善的一套管理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流程的规定。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伤事故发生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什么情况算作工伤事故,包括工作场所的范围、工作时间等。
2. 工伤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明确了工伤事故应如何报告、报告的时间和方式等要求,以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上报。
3. 工伤事故报告的流程和责任:规定了工伤事故报告的流程和责任分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工伤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
4. 工伤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报告中所需包含的信息和资料,以提供给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工伤事故报告的保存和归档:规定了工伤事故报告的保存和归档要求,包括保存的期限和方式,以便后续的查询、审查和分析。
6. 工伤事故报告的统计和分析:制定了对工伤事故报告进行统计和分析的方法和指标,以及相应的报表和报告要求,用于企业对工伤事故的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
通过建立和完善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伤事故的发生情况,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和损失,并提高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
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3)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工伤事故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工伤事故,提供参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工伤事故处理一直都是个严肃的问题,为了保证事故发生时有法可依,企业制定相应的事故管理规章制度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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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1、规范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3、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二、责任1、安全部门部负责执行本制度;2、各部门负责履行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工伤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四、法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五、工伤事故范围(一)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六、工伤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但够不上重伤者。
工伤管理制度(五篇)

工伤管理制度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1、工伤的认定: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____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____,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____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符合本适度上述第____条、第____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工伤的种类。
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5、工伤认定负责部门。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综合管理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1、申报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工伤管理制度(5篇)

工伤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工伤的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利。
2、范围:公司内所有职工。
3、责任者:全公司所有车间和部门。
4、程序4.1总则4.1.1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制度。
____公司所有职工,均有依照本制度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的权利。
4.1.3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____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工伤的审报,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办理工伤保险事务。
4.2工伤认定4.2.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4.2.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4.2.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4.2.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2.1.4患职业病的;4.2.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4.2.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事故伤害的;4.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4.2.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4.2.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____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2.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4.2.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2.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4.2.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4.2.3.2醉酒导致伤亡的;4.2.3.3自残或者自杀的;4.2.4工伤认定由椒江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
4.2.5工伤责任认定由安环保卫科认定,有如异议由公司安委会鉴定。
4.3工伤待遇4.3.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5篇)

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为及时准确地搞好事故统计,提供科学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现就职(民)工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审批事宜,做如下补充规定:1.各在建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和有关部门,由职(民)工所在工地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做好原始记录,由项目经理向分公司安全处报告。
同时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成立调查组,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和经济损失,提出处理意见,构成重伤事故,应填报《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总公司安全部。
2.总公司安全部在接到各单位报告的事故《电话报告》或《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后,要根据现场调查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及时认真地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
经过劳动部门审批意见进行最后分析结案,所有的资料由总公司存档。
3.劳动保险福利机构(工会),根据安全机构签署的审批意见,受理工伤鉴定或评定伤残事宜,否则,不予办理。
____项目部发生工伤事故(含重大未遂事故)隐瞒不报。
一经发现公司要追究责任,轻伤一起罚项目部____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____元;重伤一起罚项目部____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____元;重大未遂事故一起罚项目部____元,罚分公司主管领导____元;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和后果严重的,交当地检查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总公司对揭发隐瞒事故的职(民)工将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并对揭发人给予保密。
6.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开始执行。
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2)是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规定和流程,用于统计和管理工伤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以下是一个工伤事故统计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1. 定义和范围:明确什么情况被视为工伤事故,包括身体伤害、职业病、工作相关的紧急事件等。
2. 统计责任:明确哪个部门或人员负责统计和记录工伤事故,以及汇报和通知的流程。
3. 统计指标和方法:确定统计工伤事故的具体指标和统计方法,如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严重程度指数等。
4. 统计流程:规定工伤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和处理流程,包括事故报告的内容、时间要求以及责任人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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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做好工伤事故的报告、分析、统计、处理、以及迅速采取预防措施等工作,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进一步控制轻伤,遏制重特大伤亡事故,根据国家、自治区、徐州市工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1.2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杜绝有法不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1.3凡是员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工作有关的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均属报告、分析、统计范围。
1.4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四不放过”的原则;公正、公开的原则;分级管理的原则。
1.5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1.6工伤事故管理职责1.72.1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国家、地方规定向全体员工宣传贯彻工伤保险知识等。
1.82.2 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92.3 工伤事故管理小组负责工伤事故的对外申报、工伤认定。
1.102.4 公司领导、综合办公室、生产部、工伤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组织成立工伤事故管理小组,负责工伤员工医务劳动、停工留薪期的确定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1.112.4.1 工伤事故管理小组由生产部牵头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具体成员。
1.122.4.2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报销工伤医疗费用、经办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停工留薪期的提出、核定给付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待遇、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相应的待遇。
1.132.4.3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制度》、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工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
1.142.5 公司生产部对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53、工伤事故的定义1.16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具体就是在企业生产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区域内,在生产过程中,在生产时间内,在生产岗位上,与生产直接相关的伤亡事故;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职工工作立即中断并需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或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都算因工伤亡事故。
1.17工伤认定1.18 4.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认定为工伤:1.19 4.1.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1.20 4.1.2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21 4.1.3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的;1.22 4.1.4 患职业病的;1.23 4.1.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24 4.1.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1.25 4.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26 4.2视同工伤情形,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条例执行。
1.27 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28 4.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1.29 4.3.2醉酒导致伤亡的;1.30 4.3.3自残或者自杀的;1.315、工伤事故的分类1.32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员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及事故严重程度划分为:1.33 5.1轻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1.34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程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一般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包括一个工作日),计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但够不上重伤者。
1.35 5.2重伤事故,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拌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1.36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1.37重伤进行伤残确认,经医生诊断负伤者的残疾部位或伤害程度。
1.38 5.3死亡事故,死亡是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含急性中毒死亡)或负伤后在30天以内死亡的事故。
分重大伤亡事故和特大伤亡事故。
损失工作日定为6000工日。
1.39 5.3.1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1.40 5.3.2特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1.416、人身伤亡事故报告1.42 6.1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直接或者逐级报告车间、部门领导,车间、部门领导在当日(或当班)下班前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生产部。
1.43 6.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部门(单位)必须在3日内将《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报告表》报生产部。
生产根据《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报告表》,对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做出处理意见。
1.447、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1.457.1事故现场的保护1.467.1.1事故现场是指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是调查事故原因不可缺少的客观条件。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员工情绪。
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
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财产、疏导交通、排除险情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摄像。
1.477.1.2清理事故现场,应在事故调查调查组确认无可取证,并充分记录及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1.487.2事故调查1.497.2.1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除应立即赶赴现场帮助组织抢救外,还应及时着手事故的调查工作。
1.507.2.2轻伤事故由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单位)负责、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或由其指定人员负责组织由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发生逐级上报后的48小时内需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1.517.2.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的条件: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1.527.2.3.1一般事故有生产部、责任车间车间主任、安全员开展调查1.537.2.3.2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有公司领导、生产部、综合办、责任车间、安全员开展调查。
1.547.2.4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尽快尽早到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的勘查应做到及时、全面、细致、客观。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作出笔录;现场拍照或摄像;根据事故类别和规模以及调查工作的需要绘制事故图;搜集事故事实材料和证人材料。
1.557.2.5事故调查分析的目的即宗旨,是通过分析事故的原因,从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1.567.2.6工伤事故调查组应完成的工作:1.577.2.6.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1.587.2.6.2确定事故责任者;1.597.2.6.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1.607.2.6.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1.617.2.7任何单位和个人要全力支持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1.627.3工伤事故的处理结案1.637.3.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限为自发生事故之日起20日之内,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报公司及上级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延长。
1.647.3.2《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经批准后,调查组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1.657.3.3工伤事故处理结案后,事故资料归档保存,其内容包括:1.667.3.3.1《员工受到事故伤害报告表》;1.677.3.3.2《工伤事故调查处理报告》1.687.3.3.3《伤亡事故登记表》(附件3);1.697.3.3.4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1.707.3.3.5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等;1.717.3.3.6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1.727.3.3.7物证、人证资料;1.737.3.3.8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1.747.3.3.9事故责任者自述材料;1.757.3.3.10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证明);1.767.3.3.11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1.777.3.3.12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和文件等资料。
1.787.3.3.13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等材料。
1.798、工伤事故的预防、应急救援、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单位)指定。
1.809、工伤待遇1.819.1工伤医疗1.829.1.1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工伤员工就诊、住院时需及时将《工伤保险手册》报医疗机构工伤保险科进行登记备案。
1.83工伤员工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工伤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核实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方可作为工伤医疗享受相关待遇。
1.849.1.2工伤员工后续治疗,由前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书,工伤员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同意后方可治疗。
1.859.1.3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由医疗机构确定,员工在住院治疗期内不可离开医院,因特殊原因却需离开医院,必须经医疗机构、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批准同意。
1.86工伤员工符合出院条件、医疗机构同意其出院,工伤员工拒绝出院的,自医疗机构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发生的费用由工伤员工自理。
1.879.1.4工伤员工住院治疗期间所需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经征得工伤员工或家属同意,医疗机构向工伤员工提供超出工伤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工伤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
1.889.1.5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公司综合办公室按照医疗机构要求交纳保证金。
工伤员工出院,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工伤员工及时到医疗机构提取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病案室及医务科公章),报生产部备案。
1.899.1.6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由公司办公室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外地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参照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