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步骤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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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和注意事项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和注意事项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程序和注意事项一、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1、核实确定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包括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的完成情况;2、对该项目建设程序、组织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3、对该项目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4、对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5、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实物量与价值量进行核实,形成明细表;6、核实工程付款及欠款情况。

7、查清工程管理及项目核算的其他特殊事项,在报告中披露。

二、主要审核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1、主要内容1)评审相关合同的签约和投标报价的合规性.2)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合规性、准确性,工程量复算比率100%。

(含结算时有)3)分项工程结算定额选套的合规性和恰当性。

(含结算时有)4)工程取费标准的准确性。

(含结算时有)5)设备材料用量与价格情况.6)建安工程投资评审的主要程序有:2、主要评审程序和方法。

1)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审定的结算入账是否正确;2)审查建安工程投资各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明细核算是否符合要求;3)审查各明细账相对应的工程结算其预付工程款、预付材料款、库存材料、应付工程款等以及各明细科目的组成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4)审查工程结算是否取得合法的发票,是否按合同规定预留了质量保证金,是否代扣代缴税金;(甲供材料应并入计税依据)5)甲供材料的项目,应审查甲供材料的结算是否准确无误,审定的建安工程投资总额是否已包含甲供材料。

(二)设备投资评审1、主要评审内容:1)设备的采购是否有相应的控制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2)限额以上的设备采购是否进行招投标;3)设备采购的品种、规格、性能指标是否与设计相符合;4)设备入库、保管、出库是否建立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相关手续及原始资料是否真实完备;5)设备验收记录是否完整,验收指标是否达到设计或合同规定的标准;6)设备运杂费发生的是否合理,采购成本是否合理、节约,原始资料是否真实,支出核算是否正确;7)设备投资支出相关内容的核算是否遵循《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8)设备安装明细核算是否正确,安装费归集和分配是否合理。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最新版】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最新版】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经审核前,项目建设单位一般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重大项目的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概(预)算主管人员一般不得调离。

项目建设单位确需撤销的,项目有关财务资料应当转入其他机构承接、保管。

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相关工程技术主管人员确需调离的,应当继续承担或协助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

第四条实行代理记账、会计集中核算和项目代建制的,代理记账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和代建单位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第五条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逐项盘点核实、填列各种材料、设备、工具、器具等清单并妥善保管,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不得侵占、挪用。

第六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书,施工、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等合同,政府采购审批文件、采购合同;历年下达的项目年度财政资金投资计划、预算;工程结算资料;有关的会计及财务管理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第七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第八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三)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五)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六)尾工工程情况;(七)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察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九)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十)预备费动用情况;(十一)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十二)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十三)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实务操作

基本建设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实务操作
5 实行“后检查”,即在竣工财务决算之后,审核单位检查不合规票据落实情况。
6、工程价款结算
1 审核依据主要是绍市财基 1998 236号文规定,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 审核方法:将建安工程分项目和结算对象列出工程价款结算数 应付、已付、未付、应扣、欠付 清理有关账户发生额、余额;征询、核对账户余额,取得证明;发现差错或重复支付的查明原因加以纠正。
4 意见段:①审核评价与建议:投资管理绩效评价、项目投资效益评价;②待处理遗留问题披露;③建议意见。
三 报告附件
根据报告表述内容确定。详式审核报告的一般附件,有以下几种: 1 审定的竣工财务决算表 或资金平衡表 ; 2 会计调账分录表; 3 不合规票据清单; 4 涉税事项表; 5 待摊投资审定表; 6 建设单位管理费审定表; 7 其他。
3、简式审核报告与详式审核报告的主要区别
简式审核报告的正文扼要叙述项目审核结果,作简要明了的报告,让报告使用者对项目审核结果有概要的了解,而具体情况和问题以附件形式表述,可以分成若干名称的附件,例如:建设总成本构成情况说明、审核调整事项说明、投资来源说明、工程概算、预算执行结果说明等。
简式审核报告与详式审核报告比较,简式报告是正文简单而附件详细,详式报告是正文详细而附件简单,撰写方法上各有所长,随使用需要而定。
2、报告形式
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采用的报告格式有两种,一种是详式审核报告,以正文详细表述报告内容,并以附件补充报告内容;另一种是简式审核报告,以正文概要叙述报告内容,而以附件详细补充报告内容,根据需要分别采用。
现以详式审核报告为例,介绍如下:
一 报告名称 标题
关于*** 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报告
4 审查会计帐目,对工程项目全部财务收支全过程审核逐项审查建设成本、资金来源 拨款贷款和其他来源 、债权、债务、设备材料采购 收进、付出、结存 、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结余资金及竣工财务决算办理情况,查明财务处理的法规、政策依据、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资金、财产是否账实一致,在财务上有哪些该处理和调账的问题。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及步骤概述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及步骤概述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及步骤概述主要内容一部分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二部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竣工决算的内容包括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两部分组成。

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实例竣工决算编制的内容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建设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和资金到位及结余情况、概算分析等等。

4、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实例。

二部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资料债权、债务清理和资产物资的清点编制竣工决算报表概算对比分析编制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说明上报竣工决算成果文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一、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依据资料在编制竣工决算文件之前,系统地收集、整理所有的项目批复文件、可研及设计资料、各类工程结算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资料等等,并从项目立项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它们的完整性、准确性,为编制竣工决算提供必要条件。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二、债权、债务清理和资产物资的清点竣工决算阶段,债权、债务的清理时,要注意应从建设项目筹建到竣工决算日发生全部支出的各类账项进行全面的债权和债务清理,为编制竣工决算报表提供准确的数据和结果。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二、债权、债务清理和资产物资的清点核对账目,盘点实物的数量,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于交付使用资产及结余的各种材料、工器具和设备物资要逐项清点核实,妥善管理,按规定及时处理,收回资金。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三、编制竣工决算报表根据编制依据中的有关资料进行统计或计算各个项目和数量,并将其结果填到相应表格的栏目内,完成所有报表的填写、账表相符。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四、概算对比分析对比整个项目的总概算,将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与竣工决算表中的实际数据和概算批准的概数、概数指标、实际的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分析增、减原因,以确定竣工项目的经营成果。

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提高决算编制质量,促进决算编制及时,规范决算编制程序,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计划与财务部是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配合管理。

竣工财务决算按照“谁投资、谁审核”的原则,实行统一指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监督考核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公司管理职责(一)计划与财务部1.负责制定公司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规定。

2.负责审核、下达公司年度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计划。

3.负责指导各单位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与管理。

4.负责审核、批复公司实际管理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5.负责对所属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二)审计部负责对应由公司审计的基建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出具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下达审核意见。

配合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其他工作。

(三)发展部负责配合提供基建项目可研备案、投资决策批复文件。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职责(一)项目建设单位财务部门是本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上报需要公司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等相关资料。

相关部门配合管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是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竣工财务决算实施全过程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对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三)负责建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联合工作机制,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至少应包括工程建设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审计内控、财务管理等部门。

(四)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的前期准备、报告编制、账务调整等日常管理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的财务决算。

第三条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决算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决算编报时限第四条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财务决算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具体时限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复杂性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人员调动与单位撤销第五条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期间,项目单位应确保相关财务人员的稳定,避免关键岗位人员的频繁调动。

第六条若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撤销,应妥善做好财务资料的移交和保管工作,确保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决算前准备工作第七条项目单位在编制财务决算前,应全面清理项目资产和负债,核实各项财务收支情况,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项目单位还应对项目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为决算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第五章决算编制依据第九条财务决算的编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合同、项目计划、会计核算资料等相关文件。

第六章决算内容要求第十条财务决算应包括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与使用、资产与负债、成本与效益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一条决算报表应完整、准确,各项数据应相互勾稽,报表间数据应保持一致。

第七章决算说明书内容第十二条决算说明书应详细阐述项目概况、财务管理情况、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为决算报表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第十三条决算说明书应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分析的深入性,为决策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第八章财务资料处理第十四条项目单位应妥善保管项目财务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竣工财务决算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长期保存。

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和决算程序,提高决算质量,确保决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各类投资性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事业单位项目等。

三、决算程序1. 决算编制(1)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竣工后30天内,组织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财务部门协助完成决算编制工作。

(2)决算报告要合理反映项目竣工后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包括项目投资规模、使用资金来源、资产质量、债务状况、成本效益分析等内容。

(3)决算报告应按照国家财政部门规定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编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 决算审查(1)决算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审计部门共同签署,并上报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2)审查部门应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核,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本控制、资产价值评估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审查部门应根据审查结果,撰写审查意见,并将意见报送项目负责人和财务部门。

3. 决算审核(1)财务部门应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包括查验决算报告的编制依据、算式正确性、财务科目的准确性等。

(2)财务部门应按照决算审核程序,组织内部审核,确保决算结果的可靠性。

(3)决算审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呈送给审查部门,同时报送项目负责人和上级机关。

4. 审核认定(1)审查部门应根据决算报告和审核结果,形成决算认定意见,并报送上级机关。

(2)上级机关应对决算报告进行审查,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

(3)上级机关应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项目单位和决算部门,并将决算报告归档。

四、决算质量控制1. 决算编制过程中应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禁止编造虚假数据。

2. 决算编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确保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3. 决算审核过程中应注重决算数据的审核,确保决算数据的准确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全国政协办公厅秘书局,高法院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就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及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二)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文件;(三)历年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支出预算;(四)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料;(五)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协议)、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六)其他有关资料等。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要求(一)时限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收到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后,对于按规定由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应及时审核批复,并报财政部备案;对于按规定报财政部审批的项目,一般应在收到决算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经其审核后的决算报告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审批。

以前年度已竣工尚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的基建项目,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编报。

(二)组织管理要求主管部门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

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三)编报内容要求1.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主要有以下报表(表式见附件1):(1)封面;(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建竣决01表);(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建竣决02表);(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建竣决03表);(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建竣决0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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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步骤和依据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完成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主要有以下报表(表式另附):
1.封面
2.基本建设项目概况表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4.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5.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账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3.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决算与概算的差异和原因分析
7.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主要包括: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及其批准文件;招投标文件(书);历年投资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项目预算;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等有关资料;有关的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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