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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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

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

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比表公布日期:2021-08-09 阅读:2743次信息来源: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比表: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条款新个人所得税法旧个人所得税法备注第三条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进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进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九条第一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进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进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三、新、旧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对比表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四、新、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税率对比表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进总额减除本钞票、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工资、薪金所得工程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咨询题1.纳税人202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202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管税款是否在2021年9月1日以后进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旧对比)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新旧对比)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2018年10月1日后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不超过291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超过2910元至1101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超过11010元至2141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超过59160元的部分
45%
1516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2018年10月1前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21410元至2891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8910元至42910元的部分

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及其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及其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及其新
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在2023年,个人所得税法经过修订,新的税率表针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调整与变化。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并与之前的税目税率进行对比。

一、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
下面是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
根据最新税率表,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不同的级距进行计算,并根据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税。

二、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下面是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
税目税率调整的主要目的是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合理分配税务负担,有利于个人所得税的稳定增长,并保障税收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结论
2023年的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对纳税人的纳税标准和速算扣除数进行了调整,相较于2022年的税目税率,新的税率表更具有梯级递进性,适应了不同收入群体的纳税需要。

同时,速算扣除数的调整也减轻了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这份文档提供了2023年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率表以及新旧税目税率对比表,帮助人们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最新政策,并使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明确的依据。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个人所得税法的信息,请随时向我们提问。

个税新旧对比

个税新旧对比

=========2011-9-1以后======== ----------工资薪金所得------0.20(555.00) 0.25(1,005.00)
全年一次性奖 金收入 全年一次性奖 新税法 金收入 节税
算比较表(月度)
减除费用 合计 0.00 0.00 3,500.00 5,000.00 0.00 0.03(0.00) 0.00 0.03(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月应纳税额 年度税额
个人所得税新旧计算比较表(月度)
税前扣除项目 序号 *所得项目 *收入额 社保 旧税法 新税法 节税 正常工资薪金 正常工资薪金 公积金 房贷利息或 子女教育费 继续教育 租金 其他
个人所得税新旧计算比较表(年终奖)
税前扣除项目 序号 旧税法 *所得项目 *收入额 社保 公积金 房贷利息或 子女教育费 继续教育 租金 其他
算比较表(年终奖)
合计 0.00 0.00 减除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0.00 3(0.00) 0.00 0.03(0.00)
0.00 0.00
0.00
居民身份证 军官证 外国护照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工资薪金所得---正常工资薪金 外籍人员数月奖金 内退一次性补偿金

新旧个人所得税对照分析

新旧个人所得税对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与2011版对比)(黑色字体为2018版,红色字体为2011版,蓝色字体为说明)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新增条款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2018版将旧版的两项经营所得合并了。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十、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版新增内容,新增第一项至第四项年度合并计税的方式。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018版删除内容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

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

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发布日期: 2011-08-09 阅读: 2743次信息来源: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一、新《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 ..二、新《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三、新、旧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对照表.. .. .... ..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四、新、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税率对照表.. ..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1.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新旧税率对比表(2019年)

45
15160
税率表二: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新速算扣除数
旧税率表
新税率表
1
不超过15000元的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141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超过55000元至800 Nhomakorabea0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新速算扣除数
旧税率表
新税率表
1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20
1050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新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对照表

新旧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对照表
新旧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率对照表
帮您算年终奖要缴多少税
根据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当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适用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员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根据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的商数确定。

例如如果您的年终奖不超过18000元,除以12每月不超过1500,则适用税率为3%(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见表2)。

举例,如果您当月工资所得收入超过3500元,又获得8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8000×3%-0=240元。

如果您获12000元年终奖,那么应该缴税:12000×3%-0=360元。

如果在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则要先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然后再算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2,用所得结果根据表2找出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算您要交多少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如果您当月工资所得为2000元,又发了10000元年终奖,则可先算应纳税所得额,10000-(3500-2000)=8500元,再算适用税率,
8500÷12=708.33元,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所以年终奖应缴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500×3%-0=255元,与当月工资所得超过3500元的人相比,获得1万元年终奖可少交45元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新旧计税办法对照表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新旧计税办法对照表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新旧计税办法对照表序号项目原《计税办法》新《计税办法》1对象和范围第二条规定,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户第二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第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包括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办学、医疗、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3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2纳税人无表述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3个人所得税计算原则第五条规定,个体户的各项收入应当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税收和会计差异处理方法无表述第六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工商户会计处理办法与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5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口径第三条规定,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第七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收入总额的确定第四条规定,个体户的收入总额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这里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7成本费用第六条规定,成本、费用是指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第九条规定,成本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第十条规定,费用是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8税金和其他支出扣除无表述第十一条规定,税金,指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除个人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支出,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9资产损失扣除第二十四条规定,资产损失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扣除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个体工商户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当期的收入10收益性和资本性支出无表述第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11不得扣除项目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体户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资本性支出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第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12家庭生活混用费用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与家庭生活混用的费用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分摊比例据此计算确定的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准予扣除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13存货和净资产扣除无直接表述第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4工资薪金与“三费”扣除第十三条规定,个体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个体户业主的工资不得扣除第二十一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第二十七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向当地工会组织缴纳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上述规定比例内据实扣除15“五险一金”和商业保险扣除第十八条规定,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财产保险、运输保险以及从业人员养老、医疗及其他保险费用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扣除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第二十三条规定,除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16利息支出扣除第十五条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规定扣除第二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2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17汇兑损失扣除无直接表述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部分外,准予扣除18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支出扣除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其提供合法凭证或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其收入总额5‰以内据实扣除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个体工。

新旧《个人所得税法》对比表

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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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
发布日期:2011-08-09阅读:2743次信息来源:所得税科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
二、新、旧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对照表
超过100000元超70375元的
45 15375 9
的部分部分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四、新、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税率对照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 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1.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 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 2011年9月1日以后入
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
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
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

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X 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X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X 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八、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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