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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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现场监督表

招标现场监督表

6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介绍招标文件内容
7
招标文件是否具有倾向性、歧视性
8
评标专家通讯工具是否统一保管
9
评标过程中评委是否互相讨论
10
评标过程中相关人员是否经常出入
11
评标过程中评委是否独立作出评判
12
评标过程中评委质疑问题是否有倾向性
13
对质疑问题投标人是否书面明确答复
14
评标程序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
15
评委会是否明确推荐中标排序意见
16
评标记录是否全面详实、意见是否明确
17
用户代表是否干预其他评委意见
18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干预评委意见
19
对评标办法没有明确的问题是否制定统一的评 判标准
20
对本次招投标及评标过程其他问题的意见及建 议
监督员工作单位
招标现场监督记录表
监督员: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评标日期 评委人员
填表日期:
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评标起止时间
序号
现场监督的具体内容
监督员监督意见
1
采购代理机构是否按时组织开标
2
开标唱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提取产生
4
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按时到达评标现场
5
评标开始前是否宣读评标纪律

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

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浅谈纪检监察人员如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现场监督近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分别不同程度的参与了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从实际情况看,相当一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对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理解的不深不透,对纪检监察人员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如何监督监督什么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理等不够明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促进西安工程建设领域的科学发展和廉政建设,本人将调研、学习招投标活动中监督工作的一点心得体会供大家借鉴参考。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纪检监察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原则的基础上,主要掌握以下几个关键环节:一、监督的主要内容(一)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无健全和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招投标行政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三)招标人是否认真执行告知制度,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等其它招标方式是否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四)是否执行有关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二、监督的程序和方法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投标活动现场监督,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制定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保密性,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的合法性及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等情况进行监督。

(一)对开标过程主要应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1、开标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开标时间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是否在同一时间,开标地点是否按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是否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终止招标文件的接收,是否当场检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是否公开唱标,所有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部公开。

评标现场监督人员职责

评标现场监督人员职责

评标现场监督人员职责一、背景介绍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环节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合法,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层次探讨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职责。

二、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角色定位评标现场监督人员是招投标过程中的一个独立角色,他们是来自招标人外部的第三方人士,负责监督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并确保评标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1 信息收集与准备1.调查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了解评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内容。

2.收集招标相关方面的信息,如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的经验背景等。

2.2 参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协助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确保委员会由合适的成员组成。

2.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公示,确保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都符合相关要求。

2.3 监督评标程序的公正性1.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透明,评标现场监督人员应在评标现场全程参与,并监督评标活动的整个过程。

2.监督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既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定。

3.确保评标过程中不存在不公正行为,如信息泄露、内部人员干预等。

2.4 给予监督意见及整改建议1.要求评标委员会对评标文件进行仔细研究,并对评标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就评标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保改进措施得到实施。

3.1 参与评标文件的审查1.对评标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核对评标要求和评标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法规的要求。

2.检查评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评标文件的发布与最新版本一致。

3.2 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公示1.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过程,确保满足评标委员资格的要求。

2.监督评标委员的名单公示,向公众提供评标委员的基本信息。

3.3 主持评标前会议1.主持评标前会议,向评标委员介绍评标要求、评标标准和评标程序。

2.强调评标工作的重要性和评标委员的职责,解答评标委员的疑问。

3.4 监督评标过程中的公平公正1.在评标现场全程参与,监督评标委员遵守评标程序和评标标准。

如何做好招标现场监督

如何做好招标现场监督

家联系 , 进行交底 , 比如在路途上等。因为此时工作
间) 开标 , 以便让投标人准确地来投标 。
把握 好投标 文 件 的密封 性检 查 。这是 开标 的一
人员已知道了专家的名单 , 也知道了其联系方式 , 如
果监督人员不在的话 , 是有可能做到的。这个是监
督 的难 点 , 也 是一 个盲 点 , 容 易被 忽视 。 怎么 办呢 ? 最 好 的办 法 是 参 与 抽 取 的人 员 要 在 监 督 人 员 的监 督
个重要环节和必经程序。 根据《 招标投标法》 的规定 , 开标时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 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 , 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
并公 证 。一 般情 况下 为 了节 省费 用 ,招标人 很 少会
视线范围内,至少不能单独行动。同时要求招标代 理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从业 教育 ,不能让有非法之想 的人有可乘之机。在专家
专家从确定之后至到达评标现场需要一定的时间 , 抽取的专家评委平时都有 自己的本职工作 , 太短 了 8
中选 , 从而控制评标 , 毕竟系统也是 由人控制的。针
对此种情况 ,监督人员如何确保抽取的随机性呢? 可以让抽取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操作 , 如果不 同的 操作抽出的评委都是相同的人员 , 那 么系统是有 问
员人 数为 五人 以上 单数 , 其 中技术 、 经济等 方 面 的专 家不 得少 于成 员总 数 的三分之 二 。因此 ,作为 监督 人员 , 在 抽取 之前 要审 核其评 标 委员会 的组 成方 案 , 是否 符合 规定 , 是 否与 项 目的性质 匹 配 , 是 否有 需要 回避 的情 形 ? 是 否违反 国家 、 行 业 的规定 。 如果 不符 合要 求 , 监督 人员 提 出监督 意见 , 不 能继续 抽取 。

招投标现场监督情况报告表

招投标现场监督情况报告表
是( );否( )
2.评标专家是否从符合规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产生
是( );否( )
3.评标委员会是否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是( );否( )
4.是否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是( );否( )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是否向招标人提供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
是( );否( )
监督结论:
监督人员签字:
备注:1.中标单位:;
2.中标金额:万元,
3.本次投标最高报价及单位: ;
4.其它投标单位名称及报价:

附件2
招标采购现场监督情况报告表
编号:
项目名称
开标时间
20 年 月 日
开标地点
一、开标监督
1.开标时间是否与接收投标文件截至时间是否为同一时间
是( );否( )
2.招标人或者其代理人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有效投标人
是( );否( )
3.是否有三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是( );否( )
4.招标人或其代理人是否核实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
是( );否( )
5.有效投标人是否有相关主管行政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资质证书
是( );否( ) )
7.工程项目的拦标价是否由省局确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
是( );否( )
二、评标监督
1.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开标时间、开标记录及开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doc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doc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的审查,对符合规定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为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现场监督是指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现场监督阶段,公证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程序、原则和方法进行;对其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查验有关人员的身份,审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重要事项给予现场证明。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和内容,公证员的现场监督活动也要有所侧重。

1?招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重点监督招标单位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原则,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投标方所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手续。

2?投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检查投标箱,并需同招标单位一起对该投标箱加封。

在投标方投递标书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招标单位委派的接标人的身份和投递标书人的身份,对投递标书人所送标书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如果标书是通过邮寄方式投送的,则应记录收到标书的时间。

监督投标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标书投入投标箱。

在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人员应会同接标人一起将投标箱投标口密封并加贴封条。

3?开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监督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在开标会议中,公证人员应当查验投标方代表的资格证件和身份证明,再次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检查标书份数和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监督标书启封,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并宣布查验结果。

监督唱标人唱标,发现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在开标结束时,对符合规定的程序、方法、原则的开标活动,公证人员应当场宣读开标公证词。

政府采购中有法可依的现场监督

政府采购中有法可依的现场监督

政府采购中有法可依的现场监督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是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监督管理部门。

然而,这些部门应不应该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应由谁进行现场监督?业内对此存在争议,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有邀请财政部门的,有邀请审计、监察机关的,有邀请社会监督员的,也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主动介入的。

还有部分地区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允许法定监督部门现场监标。

笔者拟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探讨开评标活动的现场监督问题,供业内同仁思考。

有法可依的现场监督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职能,《政府采购法》有着明确规定。

其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十七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六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据此可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是法定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其中,财政部门履行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监察机关进行人员监察。

也正是基于这些规定,一些地方便错误地认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对开评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分析《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关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关于审计、监察部门的职责,不难看出,监督部门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检查方式实现的。

虽然开评标活动也属于监督检查范畴,但监督检查和参与现场监督在组织形式和监督内容方面是完全不同的,而且法律法规也并未规定必须进行现场监督。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以下简称18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

在招标投标中,监督部门主要监管哪些环节和内容?

在招标投标中,监督部门主要监管哪些环节和内容?

在招标公告中,我们会看到诸如此类的“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监察部门”招标采购活动涉及到的人员多,事物杂,因此要想有一个井然有序的招标采购活动必然少不了一个完善的招标采购管理体系。

那么,如何对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监督有哪些内容和方式?今天中国比地招标网整理了监督的相关内容,看看是如何对招标采购进行完善的监督管理的。

招投标活动正常是有多个部门监管的,像政府事业单位的这种建设项目一般有发改委、住建委和执法部门检察院、纪检委等多个部门进行监管监督。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发改委指导和协调整个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核准招标方案等;其他工业(含内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项目分别由经贸、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政主管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进口机电设备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但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房建和市政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监管,高速公路项目由省交通厅主要监管,进口机电设备由商务厅监管,部门由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除外)的货物和设备采购由采购办进行监管,其他项目和公路项目、大型工业项目等除由相应行业部门监管外,视情况发改委也进行监管,在开标过程时,纪检、监察部门也可能到场监督。

在招标投标中,监督部门主要监管哪些环节和内容?那么在招标过程中监督有哪些内容和方式?监督的内容包括: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肢解发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是否存在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人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或者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投标人的标书、答辩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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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
招标、投标、评标过程中的现场监督
经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的审查,对符合规定办证条件的,公证处应委派两名以上公证人员(其中应至少有一名为公证员)参加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现场监督是指公证人员亲临现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

在现场监督阶段,公证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招标投标各个环节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地点、程序、原则和方法进行;对其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查验有关人员的身份,审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对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主要环节和重要事项给予现场证明。

根据招标投标活动各个阶段的特点和内容,公证员的现场监督活动也要有所侧重。

1?招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重点监督招标单位的各项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原则,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投标方所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备、真实,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手续。

2?投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检查投标箱,并需同招标单位一起对该投标箱加封。

在投标方投递标书时,公证人员应查验招标单位委派的接标人的身份和投递标书人的身份,对投递标书人所送
标书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

如果标书是通过邮寄方式投送的,则应记录收到标书的时间。

监督投标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标书投入投标箱。

在投标时间截止时,公证人员应会同接标人一起将投标箱投标口密封并加贴封条。

3?开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监督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

在开标会议中,公证人员应当查验投标方代表的资格证件和身份证明,再次检查投标箱的密封情况,监督投标箱的启封,检查标书份数和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监督标书启封,验明投标书是否有效,并宣布查验结果。

监督唱标人唱标,发现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在开标结束时,对符合规定的程序、方法、原则的开标活动,公证人员应当场宣读开标公证词。

如在开标结束后不立即开始进行评标定标,公证人员应监督招标单位将投标书重新密封,投入标箱,并将标箱密封。

根据我国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和招标投标活动的一般原则,投标方所投标书,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属无效:(1)投标方不具备投标资格;(2)投标书没有报价;(3)投标书未密封;(4)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未签字;(5)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6)投标书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辩认;(7)在一个招标项目中,投标方投报两个或多个标书,或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8)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

主要是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函或担保文件。

4?评标定标阶段。

公证人员应查验评标组织成员的资格,核
实其身份。

对与投标方有利害关系的评标组织成员,应让其回避。

监督标底的开启,公布标底。

监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检查定标结果是否与评标定标记录一致,并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定标记录和定标决议上签字。

在评标定标活动结束时,对符合规定的程序、原则、方法的评标定标活动和定标结果,当场宣读评标定标公证词。

现场监督是整个招标投标公证活动中一项最主要、最复杂的工作内容,其成败、优劣直接关系到公证工作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作用的发挥,关系到招标投标活动能否按照公平竞争、择优中标的原则进行,也将影响到招标投标活动的成败。

因此,公证人员在现场监督过种中,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坚持公正的立场,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

同时,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1)公证人员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是以国家公证人员的身份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是监督者而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持人,也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

因此,公证人员必须切实把握住这个监督者的身份,既不能越俎代疱,也不能撒手不管,当旁观者,如公证人员必须出席评标定标会议,对评标定标活动进行监督,但公证人员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

(2)公证人员必须始终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不能以各种理由不出席,而让当事人代劳。

实践中,有的公证人员不亲自到投标现场进行监督,只是让招标方作出接标记录,然后对记录进行审查,理由是有的投标活动延续时间太长,公证人员难以全部参加。

这种作法是不妥的。

招标投标活动是由招标、投标、开
标、评标定标各个环节组成的整体,公证机关对招标投标进行公证,必须对每一个环节的活动进行审查、监督,对前一个活动的审查、监督是进行后一环节的审查、监督的前提和基础。

只有经过审查、监督,确认了前一个环节的活动真实、合法,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的工作,否则,就无法保证整个招标投标活动的真实、合法,也就失去了公证的意义。

如果原定的投标活动延续时间太长,公证处在受理该项招标投标公证申请后,可以向招标单位建议适当缩短投标期限,以利招标投标公证的进行。

(3)公证人员对整个现场监督活动都应认真制作记录,并存档,特别是对现场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当事人的解答、采取的措施、对投标箱、标书、投标方的资格审查的结果、发表的现场公证词等更要做出完整、准确的记录。

这不仅是公证文书立卷归档的需要,也是日后发生疑问、纠纷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凭证,切不可草率从事。

(4)公证人员应认真行使监督职权,如发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或招标文件的行为时,应立即予以指出,令其纠正。

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终止现场监督的公证活动:
①招标单位擅自变更原定的招标文件内容,违背招标投标程序、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经指出拒不改正的;
②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如招标单位搞假招标,或私下向某一投标方泄漏标底,意欲使其中标的。

对投标方舞弊,如私下串通、哄抬标价,或对招标单位行贿等,应取消舞弊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但不终止公证活动。

③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无效的情况时,公证人员也应终止公证活动。

如为了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竞争性,有的部门规定投标方不能少于三家,少于三家时,该次招标无效,重新组织招标。

公证人员决定终止公证活动,应将终止公证的决定和理由当场宣布。

终止公证,将导致该项招标活动的无效,直接涉及招标、投标双方的权益。

因此,公证人员对终止公证应格外慎重,严格掌握标准。

否则,就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和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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