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_REDUC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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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I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炼钢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 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 制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以转炉、 电炉为主要冶炼设备的炼钢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 核、 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也适用于 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不适用于评价高合金钢等特殊钢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56 GB 21256 GB 28664 GB 32050 GB 50632 GB/T 24001 GB/T 2333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2
4 评价指标体系 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内容见表 1~表 2。
3
表 1 转炉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表
一级指标 指标项 权重值 序号 1 2 3 指标项 转炉公称容量,t 炉衬寿命,炉 转炉煤气净化装置 分权重值 0.20 0.08 0.20 二级指标 Ⅰ级基准值 (1.0) 200 t 以上转炉配置率≥60% ≥15000 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Ⅱ级基准值 (0.8) 150 t 以上转炉配置率≥60% ≥13000 采用改进型湿法除尘技术 配备转炉一次烟气、二次烟气除 尘设施;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 装置、上料系统设有除尘设施 Ⅲ级基准值 (0.6) 100t 以上转炉配置率 100% ≥10000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炼焦)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炼焦)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钢铁行业(炼焦)清洁生产指标要求一、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1 采样本标准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均采用炼焦行业和环境保护专业最常用的指标,易于理解和执行。

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废气和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均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

所有指标均按采 样次数的实测数据进行平均。

2 统计与计算企业的原材料、新鲜水及能源使用量、产品产量、工序能耗、焦炉煤气利用率、吨焦耗热量等均以法定月报表或者年报表为准。

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①温度系数MA M A M K 2)()(焦机均-+-=式中:K 均——均匀系数;M ——焦炉燃烧室数(除去检修炉和缓冲炉);A 机——机侧测温火道的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边炉±30℃)的个数; A 焦——焦侧测温火道的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边炉±30℃)的个数;NA A N K 2)(2'‘焦机+-=式中:K 安——安定系数;N ——每昼夜直行温度测定的次数;'A——机侧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所规定的温度标准偏差超过±7℃的次数;机‘A——焦侧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所规定的温度标准偏差超过±7℃的次数。

焦②推焦系数执计总K K K ⨯=m a m K 1-=计 na n K 2-=执 式中:K 总——总推焦系数;K 计——计划推焦均匀系数; K 执——执行推焦均匀系数;m ——本班计划规定的推焦炉数;a 1——本班计划结焦时间与规定结焦时间相差±5min 以上的炉数; a 2——本班计划推焦时间与规定推焦时间相差±5min 以上的炉数; n ——本班实际出炉数 ③冒烟率%100%⨯=运行的炉门个数冒烟的炉门个数)炉门冒烟率(装煤孔、上升管冒烟率含义同上。

④吨焦耗干精煤量、吨焦耗新鲜水量、吨焦耗电量、吨焦耗蒸汽量)年(本季)焦炭产量(耗干精煤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干精煤量(t t t t )(/=)年(本季)焦炭产量(耗新鲜水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新鲜水量(t m t m )(/33=)年(本季)焦炭产量()电总量(年(本季)生产焦炭耗焦)吨焦耗电量(t h kw t h kw ⋅=⋅/)年(本季)焦炭产量()耗的蒸汽总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蒸汽量(t t t t =/⑤焦化工序能耗TRE Q I -+-=工序耗能式中:T ——焦炭产量,t ;I ——原料煤折热量,kg (标煤); Q ——焦化产品折热量,kg (标煤); E ——加工能耗折热量,kg (标煤); R ——余热回收折热量,kg (标煤)。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目录前言 (1)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2)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2)3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7)4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11)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1)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3)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13)4.4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14)5 指标解释 (14)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由烧结、焦化、炼铁、炼钢以及轧钢等各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由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业。

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烧结)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烧结)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一、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 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 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2 烧结工艺指含铁原料加入熔剂和固体燃料,按要求的比例配合、加水混合制粒后,平铺在烧结机 台车上,经点火抽风烧结成块的过程。

3 小球烧结指将混合料制成大于3mm 占75%以上的小球进行烧结的方法。

4 烧结厚料层操作指通过提高铺在烧结台车上的混合料层的厚度,提高烧结矿强度,降低固体燃料消耗的 操作工艺。

5 低温烧结工艺指以较低的温度烧结,产生一种强度高、还原性好的针状铁酸钙为主要粘结相的烧结方法。

6 烧结铺底料指在烧结机上铺上混合料之前先铺上的一层垫底料。

7 生产取水量指生产每吨合格成品矿需要的新水取水量。

8 烧结矿显热回收指对烧结矿在冷却机高温段废气的热量进行回收利用的工艺。

9 转鼓指数指试样在专用的转鼓内进行测试后,所得粒度大于规定标准的试样重量占试样总重量的 百分比。

10 水重复利用率指烧结工序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的百分比。

二、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1 采样本标准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2 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 2.1 除尘设备同步运行率设备除尘运行H H R式中:运行R ――除尘设备同步运行率,这里所指的除尘设备包括从原燃料破碎、配料、混合、烧结机头、烧结机尾、整粒、转运等工序配套的除尘系统,应对各除尘设备分别统计,%;除尘H ――除尘设备运行小时数,h ; 设备H ――主体设备运行小时数,h 。

2.2 烧结工序能耗合格单位I E E E RS -=式中:E 单位――烧结工序能耗,kgce/t ;E S ――烧结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折标准煤量总和,不包括烧结机机头脱硫工序耗用 能源量,kgce ;E R ――烧结工序回收的二次能源量折标准煤量,kgce ;I 合格――合格成品烧结矿生产量,t ; 其中:电力折标系数采用 0.1229 kgce/kW ·h 。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HJ_T 318-2006)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HJ_T 318-2006)

污染物排放量
( ) kg / t

污染物年排放量 (kg) 钢材年产量 (t)



- G

×
100%
式 中 : b ——— 板 材 成 材 率 ,% ;
G———原料重量,t;
W———各种原因造成的金属损失量,t。
55 生产水复用率


Vr Vr + Vi
× 100%
式中: R ———生产水复用率,% ;
管理 手 册、程 序 文 件 及 —储 运 系 统 污 染 控 制 程序
作业文件齐备
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程序;
—环 境 管 理 记 录 和
台账
6 相关方环境管理
—原 材 料 供 应 方 的
管理;
—原 材 料 供 应 方 的 管
—协 作 方、服 务 方 的 理程序
管理程序

HJ / T 318 2006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企业的清洁生产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
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的环境管理程序;
进行 了 审 核,并 全 部 实 —开 工 及 停 工 检 修 时 —新、改、扩 建 项 目
施了无、低费方案。按 的环境管理程序; 管理及验收程序;
照 GB/ T 24001 建 立 并 运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标准(炼钢)

清洁生产标准(炼钢)

1. 每个生产工序要有 1. 每个生产工序要有
操作规程,对重点岗位 操作规程,对重点岗位
要有作业指导书;易造 要有作业指导书;生产
成污染的设备和废物 工序能分级考核
5.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按照《钢铁企业清洁生产 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了 审核;按照 GB/T24001 建 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 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 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
4.2 指标要求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见表 1 和表 2。
表 1 钢铁行业炼钢企业转炉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炉衬寿命(炉)
≥15000
≥13000
≥10000
2.溅渣护炉 3.余能回收装置
4.自动化控制
采用溅渣护炉工艺技术
配置有煤气与蒸汽回收装置,配置率达 100%
配备有齐全的除尘装置 除尘设备同步运行率达 100%
1.钢铁料消耗(kg/t) 2.废钢预处理 3.生产取水量(m3/t)
≤1060
≤1080
≤1086
对带有涂层及含氯物质的废钢原料进行预处理,以减少二恶英物质的产生
≤2.0
≤2.5
≤3.0
4.水重复利用率(%) 5.氧气消耗(m3/t)
6.工序能耗(kgce/t) 7.煤气和蒸汽回收量 (kgce/t) 三、产品指标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次
HJ/T 428-2008
前言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3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6 标准的实施................................................................. 8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87163c64-7165-11ec-b783-7cb59b590d7d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促进钢铁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指标体系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先进清洁生产企业”和代表国内总体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两个层次。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该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该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1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该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烧结、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以及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业。

2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测性,将该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选择,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对企业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进行定性评估。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为普适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具体、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考虑到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短流程生产企业在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上的差异,该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这两类企业的实际生产特点,在二级指标的内容、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的设置上存在一定差异,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指标体系 (3)5 评价方法 (10)6 计算方法与数据采集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生产企业钢压延加工工序及钢压延加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本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吕杰、杨奕、程茉莉、董博、陈剑、李艳萍、姜琪、杨宝玉、吴礼云、刘玉忠、赵若楠、张青玲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工序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热压延部分适用于生产钢材产品品种为普碳钢的中厚板、棒线材、热轧薄板产品的热压延加工工序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冷压延部分适用于工作辊辊身长度大于900mm,3mm 以下厚度的冷轧板产品以及热镀锌(不含彩涂、不锈钢、电工钢)产品的冷压延加工工序(含酸轧、退火、热镀锌加工工序)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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