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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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访条例知识竞赛复习题及答案

2020年信访条例知识竞赛复习题及答案

2020年信访条例知识竞赛复习题及答案2020年条例知识竞赛复题及答案(精选)1、为了保持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活动和工作,维护秩序,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活动和本省国家机关的工作。

3、本条例所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网络、书信、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的活动。

4、本条例所称人,是指采用规定的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包括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XXX,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派出机构,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

6、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四)公正合理、便民利民。

7、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四)公正合理、便民利民。

8、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四)公正合理、便民利民。

9、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三)诉访分离、分类处理;(四)公正合理、便民利民。

10、国度构造应当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运用严重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介入、合法性审查以及决策失误纠错改正等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导致问题的矛盾和纠纷。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

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正文:----------------------------------------------------------------------------------------------------------------------------------------------------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基层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指根据立法工作需要,通过相应程序在基层建立的协助收集立法工作相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具体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可以邀请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关人员参加立法调研、工作考察等活动。

县(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总体要求,组织指导本辖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

第四条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在县(区)机关、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企事业单位以及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确定。

第五条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多样性,兼顾城市与农村、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企业与社会组织等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的立法需求。

第六条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原则上每个县(区)设立一至二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任期与市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由县(区)人大常委会推荐,或者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出建议,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

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基层单位组织,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发文,并授予“淮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牌匾,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答案(判断题)

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试卷及答案(判断题)

审查后作出了驳回林某申诉请求的决定, 林某对驳回申诉请求的决定不服的, 属于人民法院 的受案范围。()标记正确答案:×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标记正确答案:×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 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标记正确答案:√ 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依照法定程 序和法定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标记正确答案:√ 对行政机关来说,属于一次性工作,但对于行政相对人又具有反复适用性、普遍约束力,且 规范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应作为规范性文件登记。()标记正确答案:√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 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 标记正确答案:√ 对某省海滨地区行政公署管辖的大方县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某省省政府是行政复议 机关()标记正确答案:×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标记正确答案:√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某区质监局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 定。()标记正确答案:√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 ()×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由申请人选择, 可以向该部 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对中南大学作出的不予颁发学位证书决定不服的,湖南省教育厅是行政复议机关()×
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标记正确答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 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标记正确答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 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提出, 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 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 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该条规定存在行政裁量 权。 ()标记正确答案:√ ××局制定了《××局关于· · · · · ·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并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解 释。 ()× 2001 年某甲获得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县广场附近开了一家字号为“广场小吃”的 饭店。到了 2008 年,由于拆迁致使甲的饭店必须搬迁,甲便将其饭店搬到本县另一处地方, 仍挂着“广场小吃”的牌子。甲在饭店营业执照期限即将届满之时,依法申请延续该执照许 可。县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其符合延续许可的条件,但是认为该饭店已经搬离广场,故没有批 准其继续使用“广场小吃”的字号。根据《行政许可法》 ,甲只需向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的延续,字号无需工商局批准。()标记正确答案:× 2001 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简称《办法》规定“经营许 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前 90 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 请。 ”2003 年 9 月 1 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的甲公司,于 2008 年拟向 原发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 某省通信 管理局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标记正确答案:√ 2002 年,甲乙两村发生土地权属争议,某县政府召开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2008 年 12 月, 甲村村民 A 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村民 A 书写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 2004 年因禽流感,行政机关捕杀了大量家禽,并对相对人给予补偿。该行为体现了行政许 可的信赖保护原则。()× 2004 年因禽流感,行政机关捕杀了大量家禽,并对相对人给予补偿。该行为体现了行政许 可的信赖保护原则。()标记正确答案:× 2012 年 9 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周某二人于 2010 年 7 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 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 12 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 法院起诉。本案为共同诉讼。()标记正确答案:√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

违规借调的多重“算计”│文本刊全媒体记者曾那迦一般人认为,长期的“借而不调”,让大多数借调人员苦不堪言。

但在某些地方,一些人却借此为幌子,进行腐败的勾当。

乔立志是落马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的司机。

张茂才通过违规借调等方式,让乔立志连续为其开了19年的车。

最终在2019年底,乔立志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以及各地一轮又一轮违规借调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一些背离借调“临时性”“特殊性”需求的违规借调行为逐渐浮出水面、现出原形,更暴露出违规人员的多重“算计”。

算计一:违规成本较低2011年,人社部下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应当安排在录用职位工作,一般不调整岗位,不得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不得参加规定以外的离职学习。

”2012年以后,一些地方市县开始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借调行为。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其中指出: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次年,多地大规模清退省直部门违规借调人员,湖南省、山西省等地清退人员达上千人。

2014年以后,各地清退违规借调人员下沉到地方市直部门、区县一级。

例如,2017年,云南德宏州共清理清退违规借调人员608人。

2019年,广西平果县将91名违规抽借调干部全部清退回原单位工作。

2020年,湖南湘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清退违规借调人员665人,5个县市区合计清退违规借调人员559人。

专家认为,通过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各地在规范借调行为的探索中取得了重大成效,但由于违规成本低,几乎不涉及违纪。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违规借调现象又有所抬头。

2019年7月,西藏自治区常委会明确各单位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从基层抽调干部。

2020年,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再次下发电话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从严控制向县乡基层借调干部,严禁以“跟班学习”等方式规避借调手续,短期借用基层干部。

执法考试题目及答案(1)

执法考试题目及答案(1)

一、单选题(1.00分/题,共35题)1.某村王某向国土部门举报该村李某违规占用耕地建房,该乡镇领导认为王某经常上访,于是说服国土部门对王某的举报不予受理。

经该乡镇领导劝说,国土部门对王某的举报置之不理。

下面正确的选项是:( )标记正确答案:AA.该行为违反了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B.该乡镇领导考虑问题十分周到,合法合理C.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主要还是由乡镇自行处理D.国土部门听取了当地领导的意见未执法完全正确2.某公交公司提供公共服务时存在违反服务合同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情形的,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服务合同。

标记正确答案:DA.收回B.撤回C.撤销D.解除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实施()。

标记正确答案:AA.大部门制B.小部门制C.扁平化管理体制D.各部门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行政体制4.某看守所监管人员贾某因与罪犯罗某曾是朋友,罗某一有机会就对贾某说要出去走走,还会回来,央求贾某放他出去几天,贾某经不住罗某的哀求,就擅自把罗某暂放出监,嘱托其过些天再回来。

罗某出去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后又回到监内。

贾某的行为构成:( )标记正确答案:AA.私放在押人员罪B.非法经营罪共犯C.私放在押人员罪和非法经营罪D.不构成犯罪,可按政纪处理5.某市政府签订的哪一合同不属于行政合同:()标记正确答案:D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B.政府采购合同C.政府特许经营合同D.办公用品采购合同6.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标记正确答案:AA.政府采购合同B.供用电合同C.房屋租赁合同D.劳务合同7.某市质监局在对赵某生产违法使用添加剂的饼干进行调查时,执法人员应当有至少有()名,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标记正确答案:BA.一B.二C.三D.无要求8.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三个规定重要意义自20__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以来,检察办案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变化。

"原来有些委托人,总会在"不经意"间暗示:咱这个案子,得找领导打招呼。

"来自北京一家律所的律师韩鹏向记者说起了他的"烦心事":一些前来咨询业务的当事人,认为北京的律师关系多、门路多,还没有说案情,开门便问有没有关系。

韩鹏的"烦心事",其实也是老百姓的"揪心事"。

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不少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衙门"没有人,官司咋能有理?"放在"三个规定"之前,要说打个招呼违法,似乎也找不到太直接的依据,但要说不违法,显然又不对。

"如今,韩鹏会用"三个规定"来提醒委托人这种"招呼"在检察机关乃至其他政法机关都是被明令禁止的,而他也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律师办案中去。

"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净化了执业环境,也让我们感到很轻松,钻研业务比钻营关系更为靠谱。

"韩鹏说。

20__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从严执行"三个规定",全力推进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制度,从"关键少数"抓起,覆盖全体检察干警,润物无声中,司法环境持续净化。

致力于让检察干警披上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进而塑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道路上,全体检察干警正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奔跑。

建"章"让主动记录报告照进"阴暗"角落一个时期以来,极少数领导干部插手具体个案、干预司法办案,成为影响司法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沉疴顽疾。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5号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5号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75号)《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已经2002年9月1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福森2002年9月26日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员是经群众选举或者接受聘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统称人民调解员。

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三)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

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

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下文是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欢迎阅读!安徽省信访工作条例最新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密切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家机关,是指本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国家机关处理信访问题应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并由有关国家机关负责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办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

国家机关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和领导干部批阅重要来信、接待来访制度,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单位、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章信访人及其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要求和申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八条信访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对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二)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检举或控告;(三)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提出控告或申诉;(四)依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答复、复查信访事项。

第九条信访人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三)服从国家机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处理;(四)不得妨碍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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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反映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
今天,的为大家了一篇关于《: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上级机关从基层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此,六安市人大代表、裕安区顺河镇人大主席杨克俊反映:上级部门从基层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有诸多弊端,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利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一、造成基层“失血”,影响工作开展。

上级机关、部门往往象征性的发一个函、走个程序、打个招呼,人说借就借走了,乡镇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绝,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而被借走的人员往往是乡镇各个部门的业务骨干,这些业务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因此造成乡镇工作极为被动。

为了弥补空缺,不得不安排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

由于业务人员工作长期超负荷运转,客观上造成乡镇留不住人,年轻人一心想着考走“脱离苦海”;另一方面又造成乡镇业务与人事关系错配,容易引起单位内部工作不协调、人员不团结。

二、两头处于边缘,影响个人发展。

借调人员由于离开了原单位,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等自然与他们无缘了。

而借入单位又因为其人事权在原单位,“好事”当然也不会考虑他们。

由此造成他们在原单位和借入单位都成了“边缘人物”,除了当老黄牛,什么都得不到,严重影响了个人发展。

对于大多数“非关系户”而言,要想留在上级单位,希望是很渺茫的,最后大都折腾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年后,结果是借而不调,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更有甚者,一些乡镇的中层干部被借调数年后回来,不仅丢了帽子,而且没了岗位,成了“多余的人”和“借调”这种不负责任行为的牺牲品。

三、助长官僚主义,影响机关作风。

被借调人员由于在借入单位“低人一等”,脏活累活苦活都是他们的。

“借调”作为一种特殊的机关工作人员流动方式,原本是为了解决单位人手不足或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但是由于借调单位在实际操作中的随意现象,“不借白不借,借了也白借”,直接催生上级借调机关的“官本位”思想与官僚主义作风:本己就能干的事,给借调人员干,自己当“甩手老板”;本来可以放权的事,由于有了借调人员人手“充足”了,仍然抓着不放,致使机关职能转变不到位。

鉴于以上诸多不利影响,借调现象亟待予以规范。

为此,杨克俊代表建议:
(一)借人单位若人手长期不够,完全可以增加编制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而如果是阶段性人手不够,可以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解决,没有必要进行人员借调。

(二)政府机关、上级单位在人员编制和职能划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和优化。

对于非必要而长期占用基层借调人员的,编制部门应予以清查。

此外,与其频繁借调基层人员,不如考虑建立完善对口单位上下级人员之间的定期进修、学习的双向交流机制。

(三)完善建设,加大制度的执行力来纠正上级借调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同时注重培育与发展社会组织,科学合理地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基层放权,多渠道解决上级行政事务过多的问题。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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