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
关于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

关于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防雷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X〕39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X政办发〔X〕93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省气象局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X气发〔X〕41号)和《XX市气象局关于印发<防雷安全监管“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 气函〔X〕37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和细化防雷安全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及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随机抽查对象XX县气象局“双随机”检查的对象为XX县辖区内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单位)、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部分)以及3A级以上旅游景区。
三、抽查内容“双随机”抽查主要针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以及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以下内容:(一)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二)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擅自投入使用的;(三)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四)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未安装的;(五)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七)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四、建立“三库一单”(一)防雷监管对象库。
XX县气象局按照本方案明确的随机抽查对象范围,分别建立辖区内的防雷监管对象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责任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1.7 图纸真实性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4章
1.8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演练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
2
地下矿山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2.1 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4号)
1.2 证照齐全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审批部门
1.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1.4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1.5 安全投入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4.8 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8号)
5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5.1 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执行情况
《石油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5章
井控装置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情况
《石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天然气安全规程》(AQ2012-2007)第5章
2.8 提升设备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6章
3
露天矿山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1 爆破安全距离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第13章
3.2 按设计参数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
贵港市安全监管局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2018年)

(1)是否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是否按照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或者核销。
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3)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4)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5).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
(6)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本企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本企业应急工作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
(16)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17
安全评价机构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过程控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在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等警示标识设置情况;(2)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情况;(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告知情况;(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情况。
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申报办法》第二条,《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防雷安全检查

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制度齐全
查验质量管理手
册
现行的有关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等标准和规范:□有□无;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有□无;检测流程:□有□无;检测方法:□有□无;仪器设备配置:□有□无;仪器操作流程:□有□无;
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的格式:□有□无
检测报告编制流程:□有□无;
检测报告编制、审核、批准制度:□有□无;组织机构框图:□有□无;内设机构职能:□有□无;岗位设置及职责:□有□无;全体人员基本情况表:□有□无;
12.绝缘电阻测试仪()个
13.表面抗阻测试仪()个
14.静电电位测试仪()个
15.数字万用表()个
16•防爆对讲机(乙级资质不需要)()个
17.标准电阻()个
18.钢卷尺()个
19.游标卡尺()个
5
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齐全
查验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有□无;检测安全作业制度:□有□无;事故应急预案:□有□无
入
有咼级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等工作3年以上。
3
场所
有满足业务需要的办公场所
查验产权证或租
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

抽查抽检
法规处
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是否在法人资格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向原资质认定机构申请办理资质证变更手续。
现场检查
属地市县气象局
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动,变动后能否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
检测技术人员是否发生变动,变动后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要求。
防雷安全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
监管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内容
检查形式
检查主体
检测资质单位
制度建设和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
属地市县气象局
是否制订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各类岗位安全培训。
是否对员工、管理文件、检测设备、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建立档案,保管方式、期限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标准。
是否在检测中弄虚作假。
重点监管单位
防雷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是否及时申报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现场检查资料核查
属地市县气象局工、同时投入使用。
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是否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是否建立有效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响应机制。
是否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防雷安全档案管理是否完整、规范。
雷电防护装置维护和定期检测制度执行情况
雷电防护装置是否定期进行维护,是否有日常维护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记录。
是否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县气象局2018年防雷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县气象局2018年防雷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新建建筑物:是否按规定履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手续,防雷装置是否取得气象部门签发的验收合格证。
#、学校、医院:建筑物是否经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防雷装置是否按要求进行年度检测,计算机房及重要医疗设备是否有专用防雷装置。
坚持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行业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分行业分步骤开展各项业务。
#、、重点排查,摸清底数。
组织检查和行业系统分线推进相结合,对住宅小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学校、医院有重点地开展排查摸底,对实施排查的对象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制定整治计划。
#、部门联合,多措并举。
要加强和各牵头单位的联合,按照牵头单位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要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
加强和各牵头单位的信息沟通,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县防雷中心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初将
上月检查情况报送县局防灾减灾科及县安监局和各牵头单位。
2019年上半年防雷监管检查及双随机抽查情况

责任不明确;3.防雷安全知识培训情况无记
否
录。
中化道达尔扬州司徒加 油站
中石化桥园加油站
吴崇岳、徐乐、 陈绵光、黄波 刘兵、陈忠涛、 杨柳
1.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不全面;2.加强日常维 否
护保养;3. 未建立防雷专项档案。 1.防雷安全知识培训情况记录不全;2.加强日
否 常维护保养;3.未建立防雷专项档案。
单位:
2019 年 上半年 防雷监管检查及“双随机”抽查情况
扬州市气象局
公示日期: 2018 年 7 月 4 日
档案编号
1
2 3 4 5 6 7
检查 日期
2.27
2.28 3.7 3.12 3.13 3.13 3.14
被查单位 名称
检查人员
检查事项
检查情况(存在问题)
是否 整改回复 整改 (复查)情况
徐乐、黄波
70
6.27
同扬光电(江苏)有限 刘兵、陈忠涛、
公司
杨柳
71
6.27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 刘兵、陈忠涛、
有限公司
徐乐、黄波
1.进一步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进一步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进一步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1.进一步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中石化唐城加油站
刘兵、陈忠涛、 杨柳
1.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不全面;2.加强日常维护 否
保养。
中化道达尔扬州开发路 吴崇岳、徐乐、
加油站
陈绵光、黄波
1.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否
中化道达尔扬州新城加 刘兵、陈忠涛、
油站
杨柳
1.防雷安全管理制度不全面;2.加强日常维护 否
浙江人民防空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版

浙江省人民防空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8版)编号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及要求备注1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监督检查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498项: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2.《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国人防﹝2014﹞438号)第二条对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简称人防设备)生产安装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防设备,包括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简称防护设备)、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备(简称防化设备)、人民防空警报设备(简称警报设备)。
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人防设备生产安装管理工作。
人防主管部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企业15-30%每年抽查1-4次查阅资料、现场检查1.是否有转让、冒用、买卖、出租或使用伪造的许可资质的行为;2.是否无正规图纸或私改图纸生产;3.是否允许其他企业挂靠生产或套牌销售;4.是否偷工减料或制假售假;5.是否有严重质量问题;6.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生产;7.是否有生产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不达标;8.企业从业能力。
2 人防工程监理企业监督检查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500项: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质认定;2.《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116项: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从国家人防办下放到省级人防办。
3.《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227号)第三十六条。
人防主管部门人防工程监理企业10-20%每年抽查1-4次查阅资料、现场检查1.有无超越本单位资质范围承揽人防工程监理业务;人防监理人员是否符合本单位资质等级要求;2.在监工程人防监理人员配备及现场监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3.人防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人防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人防工程监理单位有无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人防工程;5.企业从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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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防雷安全随机抽查监管事项清单
扬州市邗江区气象局
2018年5月
一、权责清单
二、监管清单
三、负面清单
四、主要监管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二)规章规范性文件
《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
《江苏省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
《江苏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2014]14号)
《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5〕151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9号)《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6〕114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扬府发〔2016〕220号)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取消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气办发〔2016〕34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51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7〕65号)
《市、县(市、区)气象局三定方案》
(三)技术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15)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5)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建设设计安全规范》(GB 50089-2007)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12)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2011)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GB 50161-2009)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3293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