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重组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适用性分析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方法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方法不良资产是指借款人无能力偿还本金和利息,或者担保物价值跌下,银行无法收回全部贷款或者担保物的价值。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一员,面对不良资产的处理是银行运行的重要环节,处理方式及效率直接影响银行的财务状况和信誉度。
本文主要探讨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方法,分析其优劣势及可行性。
一、资产处置法资产处置法是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首选方式。
它包括清算、分割、破产、荒地变现和租赁等方式。
其中主要采用的是清算和分割。
1、清算清算是指银行通过出售、债务重组等方式,将不良资产转化为现金或可交换的资产。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使银行快速获得资金,并减少不良资产的风险,但缺点是需要消耗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另外也不能进行整体化处理,容易导致资产总价值的下降。
2、分割分割是指按照不同质量的资产进行分类,隔离掉不良资产,保留优质资产。
这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有效降低不良资产对银行的风险,而缺点则在于需要消耗大量人力和物力,同时还需要花费很多精力做资产评估和风险控制。
二、资产转让法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将不良资产转让到其他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公司的形式来处理不良资产。
这种方式具有很多优点,如减轻银行的资产负担,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还可以让银行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等。
然而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如市场不稳定性、卖方市场不理想、产生损失等风险。
三、资产重组法资产重组法是指将不良资产和现有财产合并起来,形成新的资产组合,实现资产优化配置的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不良资产相对较少或银行倾向于自己处理不良资产的情况。
做到对不良资产进行分拣、处理、规避风险,对合法的资产进行保留、优化配置,属于正确的方向。
四、资产注资法资产注资法是指银行通过注资进去的方式来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
这种方式能够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增强银行资本充足率,从而提高银行的偿债能力,但其缺点是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
五、法律手段法对于一些恶意借款人或难以催收的资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不良资产。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一、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偏少,处置受偿率低、处置效率低。
一是目前银行业机构能够采取的处置措施主要包括现金清收、诉讼保全、批量转让、呆账核销、重组转化等,其中以诉讼保全、批量转让、呆账核销手段居多,但银行业机构面临诉讼时间长、转让渠道少、转让受偿率低等困难;二是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普遍缺乏相对公正客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的价格评估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影响了处置效率。
建议:创新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新方法、新途径。
一是在坚持传统处置手段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专业化、多样化的处置方式,综合运用资产置换、并购重组、以资抵债、减免表外息以及某些投资银行手段,提高处置的成功率;二是建议政府出面组建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交易平台,通过集中竞价公开买卖等方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不良资产市场化运作;三是积极拓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新途径,对清收处置工作中的某些环节如市场评估、市场定价以及抵押押品管理等方面外包给中介机构或组建商业银行自身的专门机构,实现专业化清收。
二、不良处置过程中限制性因素多、处置周期长、处置税费用高,处置难度大。
目前处置方式中现金清收乏力,效果不明显,多依赖于诉讼清收,司法诉讼环节较多,处置执行工作漫长,诉讼程序较为繁杂,司法处置过程过长,诉讼清收成本较高,且诉讼费、保全费等需要立案人预付,经常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
以资抵债方式处置不良贷款后续资产处置难,主要是通过法院裁定进行抵债,但在后期抵债资产处置变现过程中,仍会遇到流拍、资产清场难等困难,导致原价格很难变现。
以物抵债产生产权人变更时,均需缴纳过户费用,各项费用汇总占比不低于10%,过户税费成本过高,加大了抵债资产处置难度。
建议:开辟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优化政策顶层设计。
针对经济下行时期金融机构贷款违约率不断上升、银行诉讼案件大幅增加的现实,建议执法部门对银行纠纷案设立绿色通道,加快法律诉讼、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工作进程,优化诉讼、执行及相关流程,协调相关部门,在资产评估、过户等执行环节上减轻银行及企业负担,提升案件中可执行资产的尽快处置。
农行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的难点及对策

一
、
农 业 银 行 清 收 盘 活 不 良 资 产 的 难 点
近 年 来 ,农 业 银 行 为 了降 低 不 良资 产 采 取 了 多 种措 施 :审 贷 分 离 ,依 法 清 收 ,核 销 ,处 置 抵 贷 资产 ,成 立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并 剥 离 部 分 不 良资 产 ,健 全 内 控 制 度 及 发 放 新 贷 款 扩 大 基 数
2 、利 用 法 律 手 段 清 收 效 果 不 理 想 。 多 年 来 农 行 逐 渐 重 视 运 用 法 律 武 器 维 护 银 行 债 权 , 依 法 收贷 力 度 加 大 ,在 法 院 等 有 关 部 门 的支 持 下 ,也 收 回一 些 不 良资 产 ,但 总 体效 果 不 太 理 想 。 主要 原 因是 :收 回 的 资 金 数 量 ,完 全 取决 于 法 庭 的效 率 ,银 行 没 有 主 动 权 可 言 。( ) 依 1 法 清 收 的 案 件 胜诉 比例 很 高 ,但 从 起 诉 、开 庭 、胜 诉 到执 行 ,往 往 是 长 路 漫 漫 ,借 款 人 在 此 期 间 可 能 会 千 方 百 计 将 剩 余 资 产 进 一 步 消 耗 ,甚 至 可 能 通 过 合 法 或 非 法 途 径 将 资 产 转 移 ,加 之 地 方 干 预 司法 的事 件 屡 见 不 鲜 ,存 在 着 “ 了官 司得 不 到 钱 ” 的 现 象 。 ( ) 打 官 司 的 “ 赢 2 成 本 ” 过 高 ,一 方 面 要 先 垫 付 大 量 的诉 讼 费 、评 估 费 、执 行 费 等 ,另 一 方 面 在 收 回贷 款 后 ,还
由于 历 史 原 因 ,农 业 银 行 不 良资 产 多 数 时 间较 长 ,从 八 十 年 代 初 到 九 十年 代 末 ,时 间 跨 度 达
浅谈不良贷款盘活对策与应注意的问题

浅谈不良贷款盘活对策与应注意的问题1. 引言1.1 引言在金融领域,不良贷款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不良贷款指的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资产出现违约、拖欠、逾期还款等情况,给这些机构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损失。
不良贷款的存在不仅损害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也对整个经济体系产生了不良影响。
不良贷款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各种原因,如借款人信用不良、经营不善、经济环境恶化等。
这些原因导致了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从而形成了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的存在对金融机构和整个金融市场都是一个风险,需要及时加以解决。
盘活不良贷款成为金融机构不可避免的重要任务。
通过采取适当的对策,可以有效地降低不良贷款带来的损失,提升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
盘活不良贷款也有助于释放资金,促进经济的发展。
在实施不良贷款盘活对策的过程中,也需要特别注意一些问题,如风险防范、合规要求、市场风险等。
只有在全面考虑到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实现不良贷款的盘活和资金的有效利用。
不良贷款盘活对策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实践,才能有效地化解不良贷款带来的风险,实现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正文2.1 不良贷款的原因不良贷款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 经济环境因素:经济不景气导致企业经营困难,个人收入下降,失业率上升,贷款人无法按时还款。
2. 贷款机构管理不善:贷款机构审核不严格,放贷标准过低,贷款监管不力,导致信贷风险增加。
3. 借款人信用记录不良:部分借款人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评级较低,无法按时还款。
4. 借款人个人原因:借款人消费不当,盲目消费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借款人生意失败,收入下降导致无法还款。
在面对这些不良贷款原因时,贷款机构应当思考如何通过调整贷款政策,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监督管理等手段来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
借款人也应当注意谨慎借款,规范个人消费,合理安排资金运用,避免不良贷款风险的发生。
不良资产处置中重点难点问题解析

三、破产案件的相关问题
破产重整或清算
4、执行转破产 第五百一十三条 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 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 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 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 第五百一十四条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 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 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第五百一十五条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 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 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 行人的执行。 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恢复执 行。
一、不良资产处置的合规性问题
争议情景五、侨兴找广发惠州行请求反担保 对话双方:侨兴,广发惠州分行 侨兴:广发惠州,我为了还你的钱,发了债券,我的老板已经拿自己的所有财产做担保 了,但他们还是不认,你能给我再出个保函么?如果浙商赔钱了,你要把钱给他。 广发惠州:可以,咱们签个保函吧,给我担保费。 情景六、债券在招财宝上线募集 对话三方:侨兴公司,粤股交,招财宝 侨兴公司:粤股交,现在有浙江财险的担保了,我老板也拿自己全部身家来担保,已经 完成增信工作啦。 粤股交:是,那我帮你发行。我还可以把这个产品放到招财宝上。 招财宝:好,粤股交,那你发布吧。根据条款,侨兴还不上的话浙江财险就要还。 侨兴公司:太好了。那我拿着募集到的钱去还广发惠州啦。 情景七、侨兴公司还不上钱了 对话三方:侨兴公司,招财宝,浙江财险 侨兴:我还差三亿,还不上钱了! 招财宝:浙江财险,该你上了。 浙江财险:好,我去找广发惠州,应该是他替我还。 压轴大戏· 情景八、浙江财险和广发撕逼了! 对话三方:浙江财险,广发惠州分行,广发总行 浙江财险:广发惠州,按照保函,你要替我还那三亿块钱啦。 广发总行:浙江财险,你的保函是伪造的哦。 广发惠州:我爸说得对。
不良资产处置问题分析

缺 乏 有 力 的 约 束 。此 外 ,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追 偿 债 金
务缺乏有 效的手段 和措施 , 损失认 定的过 程 中, 在 只 能 亲 自或 者 委 托 会 计 师 和 审 计 师 事 务 所 进 行 审 计 ,
二 、 良资 产 处 置 中 的 资产 评 估 价 值 分 不
尽 快 加 以解 决 。 …
有 待 完 善 的 阶段 , 整 的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还 没 有 建 立 完
起 来 , 利 益 驱 动 和 其 他 因素 的影 响 , 产 处 置 中 的 受 资 暗箱操作 、 避责 任 、 规 行 为 , 至 “ 效 率活 动 ” 逃 违 甚 反
部 有 可 能 发 生 。 二 是 债 务 人 的 道 德 风险 。 有 的 借 剥
一
、
从 19 99年 开 始 , 国 先 后 成 立 了 四 家 金 融 资 产 我
管理公 司 , 其 接 收 并处 置 商 业银 行 的不 良资 产。 由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与 商 业 银 行 相 比 , 处 置 不 良资 产 上 在 有 着 明 显 的 优 势 。 但 是 , 实 际 工 作 中 , 产 管 理 公 在 资 司 不 良资 产 的 处 置 仍 然 受 到 多 种 因 素 的 制 约 。 要 需
估 价 值 和 资 产 处 置 价 值 有 较 大 差 异 , 文 对 此 进 行 _分 析 , 比 国 外 经验 提 出 解 决 的建 议 措 施 。 本 r 对
Hale Waihona Puke [ 键 词 ] 不良资产; 关 资产评估; 价格 价值;
不 良资产 处置 存 在 的 障碍 分析
3 道 德 风 险 因 素 。 一 是 资 产 处 置 中 的 道 德 风 . 险 。 由于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的 各 项 内控 机 制 还 处 在
浅析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精选文档】

浅析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摘要:不良资产问题一直是中国农业银行的最大问题, 并已经成为中国农业银行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沉重包袱和障碍。
因此, 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理是关键所在。
本文通过对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现状及成因进行分析,并且对如何更加有效处理农行不良资产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字:中国农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理农行2005年年报显示,其不良贷款余额超过了7400亿元人民币,占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同期不良贷款总额10725亿元的69.0%,即使在整个商业银行系统中,占比仍高于50%。
另外,农行当年净利润为10.44亿元人民币,较之2004年的20.03亿元,缩水近半。
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1)农行贷款的准政策性强。
农行历史包袱沉重,在目前的资产总量中,有大量扶贫性、农业开发性和政策性贷款。
如果去除这些政策性贷款因素,农行的包袱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差不了多少。
到2005年底,农行政策性贷款余额高达4140亿元,其中不良贷款3490亿元,是全部不良贷款的47.2%。
政策性贷款负担不仅导致农行历史包袱重于其他行,而且还严重制约着农行经营结构的调整,使其经营管理更趋复杂。
由于历史原因,农行长期以来主要服务于“三农”等弱势产业、区域和群体,为此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因此,改革和转型要付出更大的成本。
从历史发展看,农行自1955年成立至今,五十余年来一直与农业、农村和农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变,农行开始“进城”。
近年来,尽管其业务在许多大中城市取得了较大拓展,但县域农村金融市场仍是其业务经营的基础,仍有相当大的业务量分布于这些区域。
截至2005年末,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三类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万亿元。
而据农行农业信贷部总经理周清玉介绍,截至2005年年底,农行涉农贷款余额已达9787.08亿元,约占其贷款总额的38%;农行61%的机构处在县及县以下地区,51%左右的员工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工作。
不良资产处置的模式及经典案例解析

不良资产处置的模式及经典案例解析传统的不良资产处置主要是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主流方式仍然以债务重组、债务置换、诉讼追偿等为主,而这些运作方式从人员、时间、经验和专业上更加符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特色,信托参与的比重会预期较小。
信托入市后的参与模式主要以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基金等模式为主流,其中,直接转让、与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基金,这几种介入方式各有差别,本质并不是运作模式,而是信托前期对不良资产业务的介入方式,但又必然属于实际运作的一部分,故此与其他运作模式未加区分,并列予以分析。
不良资产直接转让模式及建议1、定义不良资产直接转让模式是收购主体对不良资产支付购买款项,然后进行处置清收的方式。
这种模式的效果只是导致不良资产所有权人的变动,不良资产的所有人由原来的债权主体变更为收购主体。
转让后,还需要收购主体继续进行处置。
2、适用情形和交易结构不良资产直接转让是传统类的不良资产经营模式,主要适用于债权人打包出售的不良资产包,属于资产管理公司最常采用的处理不良资产的手法。
3、直接转让不良资产后的处置情形一般情况下,不良资产收购往往指的就是直接转让模式,是进行不良资产处置其他模式的起点,也是进行不良资产清收的起点。
如收购后可进行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等。
信托公司在介入收购的前期营销阶段,就要通过考察形成对不良资产处置模式的认识,针对不同资产包质量的多种处置策略。
①债务重组。
协助债务人引进战略投资者、清理业务条线并优化业务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帮助提升债权或股权的价值以提高投资回报;②对于提升价值较小、地区分散、质量较差的资产,采取最小化处置成本,实现尽快处置;③其他可行的处置策略有:“以股抵债或以物抵债”,通过协议或司法裁决获得用于抵偿债权股权或实物资产,适用于有偿还意愿、没有现金偿付能力但持有质量相对较好的股权或实物资产的债务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处置”,适用于自行处置难度大、成本高的资产,例如消费类贷款;“正常清收”,指债务人按照原贷款合同的条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适应于债务人有还款意愿、并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以及“诉讼追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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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重组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的适用性分析
近两年,我国经济增速呈现放缓并趋下行走势,银行业整体盈利增速也随之降低、不良贷款增加已经成为行业预期的共识。
目前,摆在中国银行业面前两大任务,一方面加强资产风险管控,减少新增不良;另一方面,要持续开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解决问题,甩掉包袱,最终达到资产回收最大化的目的。
不良资产的产生是市场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正确处置不良资产,一方面要依托科学的方法论指导,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另一方面要客观分析中国目前的经济大环境、金融大趋势、借款人行业周期性的变化,做到因地制宜,形成一套在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下,行之有效的不良资产处置策略。
从金融体系方面来看,2009至2010年在信贷政策相对宽松的环境下,中国银行业释放出大量信贷。
为了获取规模扩张和业绩增长,微观领域某些金融机构甚至不惜通过短贷长借、借新还旧降低放贷标准发展业务。
随后出现的信托、理财、资管、以及影子银行等类金融手段,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金融体系扩张,延缓了金融风险暴露,推迟了整体不良资产周期。
自2011年起,为了防止宏观经济过热,商业银行在宏观调控措施下逐步通过提高授信条件、压缩额度、部分机构甚至采用停贷等方式收紧信贷、防范信用风险,这一方面引发了经营杠杆过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使得银企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了以钢贸企业为代表的部分中小企业,在联保模式下恶意“抱团欠贷”的现象。
自2012开始的不良贷款反弹,终结了我国不良贷款“双降”的走势,随后的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企业信用状况恶化的客观环境,也使得我国金融体系整体风险状况进一步提升。
现有阶段化解不良资产主要有两种模式:诉讼清收和盘活重整。
诉讼清收是传统金融机构的常用手段,即以提起诉讼来寻求法律支持,通过对将不良资产的
切割、查封、变卖来达到变现清收的目的。
这是对原有经营体毁灭性的处置,原有长期积累起的人力资源、生产设备、产业能力等都将不复存在,是商业体的彻底消亡。
而且当涉及的债权人数量较多时,相关破产清算的过程会由于过于复杂而变得漫长,例如中国著名的第一起债务重组——长达两年多的粤海重组,由于参与的贸易债权人超过1,000多家,涉及500多家企业,200多家债权银行,谈判过程十分艰难。
而2008年开始的雷曼兄弟破产重组,直到今天仍然尚在进行中。
盘活重整的模式是成熟市场经济体中更为常见的手段,其并非是债权人一味的让步,而是通过市场化手段进行利益的再安排。
无论是股东股权的出让还是债权人受到一定的本息削减的损失,都属于权力层面的重新组合。
好的盘活重整能使处置资产在实体经营层面得到有效保持,避免有价值的资产变为沉没成本,做到“标本兼治”。
对于盘活重整在不同产业中的应用,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形:首先,对于产业正常,净利润为正的企业,只因其杠杆过高、债务负担过重而导致暂时流动性不足,净现金流量为负。
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债转股、引入并购基金、原股东出让股权等重组方式使得在权力层面由新的管理者接手,原资产正常发展,避免对企业自身的冲击影响。
其次,某些经营性现金流量为正的企业,其因历史投资规模过大,在高利息、高税负以及高折旧的压力下,致使净亏损严重且短期现金流不足。
对于此种不良资产的重组,债权人可能需承受一定损失,但通过引入新的管理权力,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整体价值要远高于破产清算价值,关键在于是否能找到愿意接手的相关机构,不单在财务上给予新的流动资金,更能够在营运管理上给予支持与提升。
最后,对于产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价格压力较大的企业,由于人力成本上升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难以为正,但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可在市场化的体系中找到重整突破的空间。
通过跨地域、国际化的思维视角,一方面在国内寻求机会,向内地产能不足的区域进行迁徙,另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中,可通过抓住全球产业组合的机会,将过剩产能转移到譬如亚洲新兴市场经济体等存在严重供给不足的区域,换个思路来寻找新的投资者;同时,在新经济思维的“互联网+”新业态下,通过信息通信技术及互联网平台,能有效增强过剩产能的流动性,使其在社会资源再配置中得到集成及优化新生。
我们以国内服装制造企业“H集团”与互联网企业“Y平台”在“互联网+工业”方面的成功合作为例,“H集团”作为国内最早采用规模化生产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服装企业,一直困扰于线下渠道的缺乏和线上定制的局限,企业经营一度跌入谷底。
而互联网服务企业“Y平台”正是看中了中国市场容量可观的高端定制客户群,通过新系统的研发,上门量体裁衣后将客户的定制化需求直接传输给“H集团”开工,完工后由工厂直接点到点快递发货,保证客户能在七日内穿上仅为制式成衣价的专属定制服饰。
借助互联网搭建起的消费者与制造商的直接交互平台,传统服装制造业不仅解决了高库存的压力,走出了经营困境,同时还能将过剩产能转移到新的利润增长点上,成为了行业领跑者。
不仅在服装领域,利用类似的经营思维,在严重过剩的鞋制品领域,也逐渐出现了新型数字化订制鞋模实体店,重组传统皮鞋生产线产能,提供线下激光三维度量加线上下单,实现72小时订制皮质鞋品送上门服务的新型业务模式。
上述这种互联网创新思维的切入,其关键点就在于创业机构发挥其聪明才智,利用对行业专业认知的把握,通过租赁、外包、定制化生产等一系列灵活的
手段,改变现有的商业模式及成本结构,进行资源的重新整合和过剩产能的重新分配。
综上所述,在市场化体系下,盘活重整是一种更健康更常用的发展方式,其模式能最大限度的保持现有生产力、维持劳动资源,避免失业率上升对经济运行态势进一步的负面影响,并使生产力在经济企稳向好时得以迅速恢复,是一种建设性的成长。
产能过剩只是在特定环境、特定区域下的相对过剩,放眼市场依然会存在产能不足的领域,所以只要改变其商业模式,将过剩产能分配到新的产品或新的市场中,将有助于实体经济的再循环、恢复活力。
例如2001年美国911事件后,面对大额的诉讼赔偿,各大航空公司严重资不抵债,陆续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但其并非意图于终止经营,而是借此机会陆续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帮助公司自身提高竞争力,在权力再分配的过程中,虽然原股东会出局,但公司各航线正常运作,努力精简成本、提升效益、优化运营、解决了自身管理的缺陷,做到“破产不破业”。
由此可见,在重整的过程中,其核心是人的聪明才智的发挥,需不同的参与主体调动各自的智慧和资源来消化淘汰,使不良资产重新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