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企业管理】通信用铁锂电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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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锂磷酸铁锂电池通信套用的定额

铁锂磷酸铁锂电池通信套用的定额

铁锂磷酸铁锂电池通信套用的定额(实用版)目录1.铁锂磷酸铁锂电池的概述2.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的技术要求3.磷酸铁锂电池的充电和放电限制4.磷酸铁锂电池在通信机房的应用5.磷酸铁锂电池的安全性正文铁锂磷酸铁锂电池通信套用的定额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对通信电源技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磷酸铁锂电池由于其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在通信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从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的技术要求、充电和放电限制、在通信机房的应用以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介绍。

一、铁锂磷酸铁锂电池的概述磷酸铁锂电池是一种新型的锂离子电池,其正极材料为磷酸铁锂,负极材料通常为石墨。

磷酸铁锂电池具有较高的安全性、良好的循环性能和较低的环境污染,因此在通信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二、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的技术要求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在技术上有严格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电池模块内各电芯之间的静态开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不大于 0.05v;2.电池模块内各电芯之间的静态内阻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符合:10mw 以下的,偏差绝对值不超过 0.5mw,10mw 以上的不超过平均值。

三、磷酸铁锂电池的充电和放电限制为了保证磷酸铁锂电池的安全使用,对其充电和放电有一定的限制。

在充电时,推荐采用恒流恒压的充电方案,充电限制电压设定在 3.55~3.70v,放电下限电压 2.2v~2.5v。

这样的设计既能彻底激活电池容量到最大,而不会损坏电池。

四、磷酸铁锂电池在通信机房的应用在通信机房中,磷酸铁锂电池通常用于提供直流电源,为通信设备提供稳定的电力保障。

磷酸铁锂电池具有较高的循环性能,能够在长时间内稳定工作,满足通信机房的要求。

五、磷酸铁锂电池的安全性磷酸铁锂电池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安全性。

除了在充电和放电过程中的限制外,磷酸铁锂电池还采用了多种措施,如添加热管理系统,防止电池过热,保证电池的安全使用。

综上所述,磷酸铁锂电池在通信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其良好的性能和安全性为通信设备提供了可靠的电力保障。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标准..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标准..

目次前言 (1)1适用范围 (1)1.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3.1磷酸铁锂电池 LiFePO4 battery cell (1)3.2单体电池 Single battery (1)3.3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LiFePO4 battery block (2)3.4电池采集模块 battery acquisition module(BAM) (2)3.5电池管理模块 battery management module(BMM) (2)3.6磷酸铁锂电池组 LiFePO4 battery system (2)3.7标称容量nominal capacity (2)3.8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2)3.9终止电压 end of discharge voltage (2)3.10循环寿命 cycle life (2)3.11容量保存率 save rate of capacity (2)3.12内阻 internal resistance (2)3.13电导 conductance (2)4产品分类和系列 (3)4.1电池模块额定容量系列(Ah) (3)4.2电池组输出电压标称值系列 (3)4.3电池组应用系列 (3)4.4电池组管理系列 (3)5要求 (3)5.1使用环境条件 (3)5.2外观 (3)5.3性能指标 (3)5.4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6)5.5寿命 (6)5.6安全性能 (6)5.7储存 (7)5.8电磁兼容性 (7)5.9BMM要求 (8)5.10监控要求 (10)6检验方法 (10)6.1检验条件 (10)6.2检验仪表要求 (10)6.3外观 (10)6.4放电性能 (10)6.5电池组性能一致性 (11)6.6容量保存率 (11)6.7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11)6.8寿命 (11)6.9安全性能 (12)6.10储存 (13)6.11电磁兼容性 (13)6.12BMM测试方法 (14)6.13监控要求 (15)6.14电池管理模块环境试验 (16)7应用方法与要求 (16)7.1应用分类 (16)7.2BMM与开关电源系统的关系 (17)7.3工作方式 (17)8检验规则 (17)8.1检验分类 (17)8.2出厂检验 (17)8.3鉴定检验(型式检验) (19)9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19)9.1标志 (19)9.2包装 (19)9.3运输 (19)9.4储存 (19)附录 A (20)附录 B (21)前言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加强中国移动使用的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的管理,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的设计及设备选型有标准可依。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
本部分标准与YD/T2344.1-2011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
是相对应的系列标准。是该标准的第2部分。
4.指出是否发现有知识产权的问题;
该标准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
牵头单位
(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归口单位
(签字、盖公章)
年月日
[注1]填写制定或修订项目中,若选择修订则必须填写被修订标准号;
NEQ
采标号
国际标准名称
(中文)
/
国际标准名称
(英文)
/
Hale Waihona Puke 采用快速程序FTP快速程序代码
B
C
ICS分类号
29.200
中国标准分类号
M41
牵头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计划起止时间
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
参加单位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艾默生网络有限公司、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卧龙灯塔电源有限公司、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安徽力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吉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杭州高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海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星恒电源有限公司。
附件1:
通信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第2部分:
分立式电池组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LiFePO4battery systemfortelecommunications
part2:Discretebatterysystem

(完整版)通信基站用磷酸铁锂电池

(完整版)通信基站用磷酸铁锂电池

中国移动通信企业标准QB-H-005-2012通信基站用磷酸铁锂电池L i F e P O4 b a t t e r y f o r C o m m u n i c a t i o nb a s e s t a t i o n版本号:1.0.02012-10-30发布2012-10-30实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发布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2)3.1磷酸铁锂电池 LiFePO4 battery cell (2)3.2单体电池 Single battery (2)3.3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LiFePO4 battery block (2)3.4电池采集模块 battery acquisition module(BAM) (2)3.5电池管理系统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 (2)3.6磷酸铁锂电池组 LiFePO4 battery system (2)3.6.1IBS模式 (integrated battery system) (2)3.6.2LBMS模式 (large capacity battery +BMS) (2)3.6.3LBAM模式 (large capacity battery +BAM+FPA) (2)3.7标称容量nominal capacity (2)3.8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3)3.9终止电压 end of discharge voltage (3)3.10寿命 cycle life (3)3.11容量保存率 save rate of capacity (3)3.12内阻 internal resistance (3)3.13电导 conductance (3)4产品分类和系列 (3)4.1电池模块额定容量系列(Ah) (3)4.2电池组输出电压标称值系列 (3)4.3电池组应用系列 (3)4.4电池组管理系列 (3)5要求 (4)5.1使用环境条件 (4)5.2外观及尺寸 (4)5.3电池标示 (4)5.4性能指标 (5)5.4.1充放电要求 (5)5.4.2完全充满电 (5)5.4.3性能指标 (5)5.4.4电池组性能一致性 (7)5.4.5大电流放电性能 (8)5.4.6容量保存率 (8)5.4.7BMS工作状态电池静置耗能 (8)5.4.8充电效率 (8)5.4.9浮充电流 (8)5.5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8)5.6寿命 (8)5.6.125℃ 100% DOD (8)5.7安全性能 (8)5.7.1过充电保护 (8)5.7.2恒定湿热 (8)5.7.3抗振动 (8)5.7.4阻燃性能 (8)5.7.5绝缘电阻 (8)5.7.6绝缘强度 (9)5.7.7深度放电 (9)5.7.8安全充电电压 (9)5.8电磁兼容性 (9)5.8.1静电放电抗扰性 (9)5.8.2传导骚扰限值 (9)5.8.3辐射骚扰限值 (9)5.8.4浪涌(冲击)抗扰性 (9)5.9BMS要求 (9)5.9.1采集模块(BAM)的要求 (9)5.9.2保护与告警(FPA)的要求 (9)5.10监控要求 (13)6检验方法 (13)6.1检验条件 (13)6.2检验仪表要求 (14)6.3外观及尺寸 (14)6.4电池标示 (14)6.5放电性能 (14)6.5.125℃放电 (14)6.5.20℃放电 (14)6.5.3-20℃放电 (14)6.5.440℃放电 (14)6.5.560℃放电 (14)6.6电池组性能一致性 (15)6.7大电流放电性能 (15)6.8容量保存率 (15)6.9BMS工作状态电池静置耗能 (15)6.10充电效率 (15)6.11浮充电流 (16)6.12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16)6.13寿命 (16)6.13.125℃ 100% DOD (16)6.13.240℃ 100% DOD (16)6.14安全性能 (16)6.14.1基本要求 (16)6.14.2过充电保护 (16)6.14.3恒定湿热 (16)6.14.5阻燃性能 (16)6.14.6绝缘电阻 (17)6.14.7绝缘强度 (17)6.14.8深度放电 (17)6.14.9安全充电电压 (17)6.15电磁兼容性 (17)6.15.1静电放电抗扰性 (17)6.15.2传导骚扰限值 (17)6.15.3辐射骚扰限值 (17)6.15.4浪涌(冲击)抗扰性 (17)6.16BMS测试方法 (17)6.16.1采集模块(BAM)的测试方法 (17)6.16.2充电总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 (17)6.16.3放电总电压低告警功能 (17)6.16.4单体电池电压低保护及恢复功能 (17)6.16.5单体电池电压高保护及恢复功能 (18)6.16.6短路保护功能 (18)6.16.7充电过流保护功能 (18)6.16.8过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18)6.16.9低温保护及恢复功能 (18)6.16.10四遥内容 (18)6.16.11电压精度 (18)6.16.12电流精度 (18)6.16.13容量精度 (18)6.16.14温度精度 (18)6.16.15通信接口 (18)6.16.16存储功能 (18)6.16.17能耗要求 (19)6.17监控要求 (19)6.18电池管理系统环境试验 (19)6.18.1高温储存 (19)6.18.2低温储存 (19)6.18.3高温工作 (19)6.18.4低温工作 (19)6.18.5恒定湿热 (19)6.18.6振动 (19)7应用方法与要求 (19)7.1应用分类 (19)7.1.1IBS模式 (19)7.1.2LBMS模式 (19)7.1.3LBAM模式 (20)7.2BMS与开关电源系统的关系 (20)7.3工作方式 (20)8.1检验分类 (20)8.2出厂检验 (20)9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22)9.1标志 (22)9.2包装 (22)9.3运输 (22)9.4储存 (22)10编制历史 (22)附录 A (23)附录 B (21)前言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加强中国移动的通信基站用磷酸铁锂电池的管理,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通信基站用磷酸铁锂电池的设计及设备选型有标准可依。

通信基站用磷酸铁锂电池-移动企业标准

通信基站用磷酸铁锂电池-移动企业标准

通信基站用磷酸铁锂电池-移动企业标准包括要求以及有关技术指标等
一、概述
二、移动企业磷酸铁锂电池使用要求
1.技术指标
(1)电池额定容量:移动企业磷酸铁锂电池额定容量应大于50Ah,以便保证移动通信基站正常运行。

(2)自放电率:移动企业磷酸铁锂电池自放电率不应大于3%/月,以便保证电池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3)内阻:移动企业磷酸铁锂电池的内阻应小于8mΩ,以便保证电池的充放电性能。

(4)温度特性:移动企业磷酸铁锂电池的充放电特性应可以在-20℃~60℃的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以便保证各种恶劣环境下移动通信基站的运行。

(5)出厂质检:移动企业的磷酸铁锂电池出厂质检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以保证电池的质量。

2.安全要求
(1)外壳:移动企业磷酸铁锂电池外壳应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高强度塑料材料。

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规范书_2012_V5

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规范书_2012_V5

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规范书2011年11月一、概述磷酸铁锂电池(以下简称铁锂电池)作为一种新型的后备电源解决方案,已逐步应用于通信领域。

目前,通信领域所使用的铁锂电池基本为48V系列,应用场景多见于室内分布式基站、室内微蜂窝基站、应急通信车、无法解决承重的租用站等,视地区的最低气温条件以及室外机柜的保温条件,也可应用于室外一体化基站,具有延长设备寿命、节约维护成本,减少空间占用、减少停电掉站等优点。

二、产品技术指标铁锂电池应满足IEC61000-4-3等级 B的要求,具体指标如下:2.1 工作条件要求(1)环境温度:-20~+60℃;(2)贮存温度:-40~+80℃;(3)相对湿度:5%~95%RH;(4)海拔:不超过2000m;2.2 配置及安装要求(1)配置:可满足六组或更多电池模块并联;(2)安装:可插入标准机柜安装、架式安装、挂墙安装。

2.3 容量标定及放电时间要求请说明产品额定容量的具体定义,如48V50AH表示工作电压48V,额定容量为50AH。

放电时间=额定容量/直流负载电流数(其中额定容量的大小取决于铁锂电池的环境温度)。

2.4 充电性能指标(1)铁锂电池系统在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在环境温度25℃±2℃的条件下,以0.3C3的电流充电,当铁锂电池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56.4V时,或者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3时,停止充电。

说明:0.3C3,即0.3倍的C3对应的放电电流,例如50AH 的蓄电池,0.3C3为5A。

(2)出厂的铁锂电池系统开路电压应大于49(V),最高值应不超过56.4V,请具体说明电池单体数量和性能参数。

2.5 温度特性指标应满足以下温度条件下的放电容量工作环境温度为-20℃以下时,电池保护,容量为零;工作环境温度为-10℃时的容量,应不低于该电池实际容量(25℃时的额定容量)的80%;工作环境温度为+25℃时的容量,应按照电池100%的额定容量进行放电;工作环境温度为60℃时的容量应不低于该电池实际容量(25℃时的额定容量)的95%。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标准

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标准

目次前言 (1)1 适用范围 (1)1.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磷酸铁锂电池 LiFePO4 battery cell (1)3.2 单体电池 Single battery (1)3.3 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LiFePO4 battery block (2)3.4 电池采集模块 battery acquisition module(BAM) (2)3.5 电池管理模块 battery management module(BMM) (2)3.6 磷酸铁锂电池组 LiFePO4 battery system (2)3.7 标称容量nominal capacity (2)3.8 标称电压nominal voltage (2)3.9 终止电压 end of discharge voltage (2)3.10 循环寿命 cycle life (2)3.11 容量保存率 save rate of capacity (2)3.12 内阻 internal resistance (2)3.13 电导 conductance (2)4 产品分类和系列 (3)4.1 电池模块额定容量系列(Ah) (3)4.2 电池组输出电压标称值系列 (3)4.3 电池组应用系列 (3)4.4 电池组管理系列 (3)5 要求 (3)5.1 使用环境条件 (3)5.2 外观 (3)5.3 性能指标 (3)5.4 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6)5.5 寿命 (6)5.6 安全性能 (6)5.7 储存 (7)5.8 电磁兼容性 (7)5.9 BMM要求 (8)5.10 监控要求 (10)6 检验方法 (10)6.1 检验条件 (10)6.2 检验仪表要求 (10)6.3 外观 (10)6.4 放电性能 (10)I / 16.5 电池组性能一致性 (11)6.6 容量保存率 (11)6.7 电池间连接电压降 (11)6.8 寿命 (11)6.9 安全性能 (12)6.10 储存 (13)6.11 电磁兼容性 (13)6.12 BMM测试方法 (14)6.13 监控要求 (15)6.14 电池管理模块环境试验 (16)7 应用方法与要求 (16)7.1 应用分类 (16)7.2 BMM与开关电源系统的关系 (17)7.3 工作方式 (17)8 检验规则 (17)8.1 检验分类 (17)8.2 出厂检验 (17)8.3 鉴定检验(型式检验) (19)9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19)9.1 标志 (19)9.2 包装 (19)9.3 运输 (19)9.4 储存 (19)附录 A (20)附录 B (21)前言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加强中国移动使用的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的管理,使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的设计及设备选型有标准可依。

(通信企业管理)磷酸铁锂电池在通信行业中的应用精编

(通信企业管理)磷酸铁锂电池在通信行业中的应用精编

(通信企业管理)磷酸铁锂电池在通信行业中的应用磷酸铁锂电池于通信行业中的应用关键词:通信、移动基站、宏基站、室外壹体化基站、蓄电池、铁电池、纯电动汽车电池、军用锂电池、电动工具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组、磷酸铁锂电池、铁锂电池、锂离子电池、新能源汽车锂电池、锂电池、新能源电池、新型蓄电池、矿灯锂电池、储能电池、UPS电源、基站后备电源、太阳能路灯电池、LED灯锂电池、风电电池、船舶锂电池、光伏电池、电动大巴用锂电池、混合动力电池、动力电池、电动车电池、电动车用锂电池、锂离子电池组传统的阀控式密封铅酸电池以其成本低廉、技术成熟、维护方便得到广泛应用,然而,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移动基站应用场景的复杂化,传统的蓄电池逐步显现出体积大、对环境温度要求苛刻等劣势。

磷酸铁锂电池由于具有体积小、重量轻,高温性能突出,循环性能优异,可高倍率充、放电,绿色环保等众多优点,更适用于环境温度高、机房面积及承重小等恶劣的基站环境。

于末端供电后备电池方面可作为铅酸蓄电池的有效补充。

壹、目前后备电源面临的问题1、传统铅酸蓄电池对环境温度要求比较高目前市内宏基站的站址选择越来越难,室外壹体化基站开始大规模建设。

传统的铅酸蓄电池对环境温度要求比较高的特点造成传统的铅酸蓄电池很难适应室外高温等恶劣天气。

另外,除了铅酸蓄电池外,室内宏基站的其他设备对环境温度的适应范围均比较宽。

机房空调就是为了给铅酸蓄电池提供适当的环境温度。

为了节能减排,目前已开发出蓄电池保温箱等蓄电池专用的小型空调设备。

如果能找到壹种对环境温度要求不高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不仅能解决室外壹体化基站后备电源的问题,而且仍能省掉机房专用空调,这样既节省了工程初期购买空调的投资,也节省了基站运行时的大量电费开销。

2、传统铅酸蓄电池对机房面积和承重要求高室内宏基站设备中,电源设备占比最大,而电源设备中提及和占地面积最大的就是蓄电池。

室内宏基站的机房大多采用民房,根据结构专业的统计计算,民房的承重设计壹般为150~200kg/m,而铅酸蓄电池对机房的承重要求不低于400kg/m,所以于现有的民房内摆放铅酸蓄电池均需要经过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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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企业管理)通信用铁锂电池标准ICS29.200 M41YD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 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LiFePO 4 battery system for telecommunications part1:integrated battery system(报批稿)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产品分类和系列 (2)5 要求 (2)6 试验方法 (7)7 检验规则 (12)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4)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池组充电方式 (15)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池内阻参考值 (17)前言《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分为两个部分:——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第2部分:分立式电池组。

本部分为第1部分:集成式电池组。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京文、董雯、侯福平、郭峰、陈怀林、余霞、曲大伟、孔德龙、田剑峰、刘金玉、徐剑虹、陈燕昌、张瑜、刘亦珩、王海涛、刘永清、张春涛、蔡雪峰。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部分适用于电池模块与电池管理系统集成为一体的通信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以下简称电池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408-20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检查)GB/T17626.2-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17626.5-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验YD/T983-1998通信电源设备电磁兼容性限值及测量方法YD/T1363.3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协议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磷酸铁锂电池LiFePO4batterycell磷酸铁锂电池是指用磷酸铁锂作为正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其单体电池标称电压为3.2V。

3.2磷酸铁锂电池模块LiFePO4batteryblock由磷酸铁锂电池并联或串联而成的电池组合。

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managementsystem(BMS)主要用于对蓄电池充电过程和放电过程进行管理,提高蓄电池使用寿命,并为用户提供相关信息的电路系统的总称,一般由监测、保护电路、电气、通讯接口、热管理装置等组成,用BMS表示。

3.4电池组batterysystem由若干个电池模块和电池管理系统组成,电池模块与电池管理系统可放置于一个单独的机械电气单元内,也可分立放置。

3.5额定容量ratedcapacity指在环境温度为25℃±2℃条件下,电池组10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应提供的电量,用C10表示,数值为1.0C10,单位为安时(Ah);10h率放电电流用I10表示,数值为0.1C10,单位为安培(A)。

3.6标称电压nominalvoltage用于表示电池组设计选定的电压,单位为伏特(V)。

3.7充电限制电压chargelimitvoltage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充电时要求的最高充电电压值。

3.8终止电压endofdischargevoltage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要求停止放电的电压。

3.9循环寿命cyclelife在规定条件下,电池组在特定性能失效之前所能进行的充放电循环次数。

容量保存率saverateofcapacity电池组在规定环境条件下,存储一定的时间后,在规定放电条件下,电池组放出可用容量的能力。

3.11电池组荷电状态stateofcharge(SOC)电池组实际所充电量和额定容量的比值,即当前状态下以10h率放电至终止电压时所能提供的电量与额度容量的比值,用SOC表示。

3.12电池组健康状态stateofhealth(SOH)电池组在完全充电状态下,电池组实际容量和额定容量的比值,用SOH表示,表征了电池组性能的衰减程度,用SOH表示。

3.13内阻internalresistance电流流过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时,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输出端的电压变化所反应出来的直流电阻,用R i表示,单位为欧姆(Ω)或毫欧(mΩ)。

4产品系列4.1电池模块额定容量系列(Ah)5、10、20、30、40、50、60、80、100。

注:当用户提出要求并与制造厂协商后,可以生产系列数值以外的产品。

4.2电池组标称电压系列48V。

5要求5.1工作温度范围电池组在下列环境温度条件下使用:-10℃~55℃。

5.2电池组的组成电池组的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电池组包括两部分:电池模块和电池管理系统,其中电池模块由一个或多个电池组合而成。

图1电池组组成示意图5.3外观电池组外观应符合以下要求:a)电池组表面应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b)电池组表面应有必需的产品标识,且标识清楚;c)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及极性应有明显标记,便于连接;d)电池组的电源接口、通讯(或告警)接口应有明确标识。

5.4电气性能5.4.1电池性能一致性电池模块内各电池应为同一厂家生产、结构相同、化学成分相同的产品,且符合下列要求:a)电池模块内各完全充电电池之间的静态开路电压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值应不大于0.05V;b)电池模块内各电池之间容量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的差值应不超过平均值的±1%。

5.4.2充电限制电池的均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3.55~3.60)V,电池的浮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3.35~3.40)V;电池模块的均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56.8~57.6)V,电池的浮充充电电压限制范围为(53.6~54.4)V。

连续充电电流限制为1C10A,瞬间充电电流限制为2C10A。

注:充电方式参见附录A。

5.4.3放电性能放电性能见表1。

表1放电性能环境温度,放电电流,技术要求25℃,1.0I10A,电池组按1.1.1规定进行放电,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100%。

,3.3I10A,电池组按1.1.1规定进行放电,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100%。

,10I10A,电池组按1.1.1规定进行放电,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5%。

-10℃,1.0I10A,电池组按02规定进行放电,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60%,电池组外观应无变形、无爆裂。

40℃,10I10A,电池组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3规定进行放电,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5%,电池组外观应无变形、无爆裂。

55℃,10I10A,电池组按04规定进行试验,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0%,电池组外观应无变形、无爆裂。

5.5容量保存率电池组按6.7的方法测试,电池组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容量的95%。

5.6循环寿命及格线电池组按6.8的方法测试,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不少于1000次。

5.7安全性能5.7.1抗重物冲击电池按6.9.2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7.2抗热冲击电池按6.9.3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7.3抗过充电电池模块按6.9.4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7.4抗过放电电池模块按6.9.5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7.5抗短路电池模块按6.9.6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7.6高温储存电池按6.9.7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5.7.7抗加热(可选)电池按6.9.8规定进行试验,爆炸电池没有任何部分穿透网屏,没有部分或全部电池突出网屏。

5.7.8抗穿刺电池模块按6.9.9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7.9抗挤压电池按6.9.10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7.10抗低压电池按6.9.11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

5.7.11恒定湿热电池按6.9.12规定进行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锈蚀、冒烟或爆炸,其容量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0%。

5.7.12抗振动电池按6.9.13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5.7.13抗碰撞电池按6.9.14规定进行试验,其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5.7.14温度循环电池按6.9.15规定进行试验,其应不漏液、冒烟、起火或爆炸;电池组外观无破裂,无质量损失,容量不低于初始状态时的70%。

5.7.15阻燃性能对于塑料外壳和保护盖的电池组,按照6.9.16规定进行测试,外壳应符合GB/T2408-2008中第8.3.2条FH-1(水平级)和第9.3.2条FV-0(垂直级)的要求。

5.7.16绝缘电阻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组,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注:绝缘要求不适用于塑料外壳和保护盖的电池组。

5.7.17抗电强度对于金属外壳的电池组,电池组正负极接口分别对电池组金属外壳能够承受50Hz、有效值为500V的交流电压(漏电流≤mA)或710V的直流电压1min,应无击穿、无飞弧现象。

5.7.18抗浸水(可选)电池组按照6.9.19规定进行测试,电池组不应出现安全问题,如漏液、冒烟、起火、爆炸等。

5.8出厂容量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按6.10规定进行试验,容量应在40%~75%标称容量范围内或按用户特殊要求约定。

注:电池组应为3个月内生产的产品。

5.9储存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按6.11规定进行试验,1I10A放电容量应不小于额定值的85%。

5.10电磁兼容性5.10.1静电放电抗扰性电池组应满足GB/T17626.2-2006等级4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5.10.2传导骚扰限值电池组应满足YD/T983-1998等级A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5.10.3辐射骚扰限值电池组应满足YD/T983-1998等级A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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