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3252-2017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合集下载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一、引言危险化学品是指由于其化学性质特点,在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中可能对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

危险化学品单位指储存、使用、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运营安全和环境保护,必须对其安全现状进行评价。

本文将介绍一份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帮助相关单位进行安全评价,为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提供参考。

二、评价准则1.法律法规遵守:单位是否合法注册,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相关资质;生产、储存、使用等过程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2.安全责任制度:单位是否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并实际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目标和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3.人员管理培训:单位是否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是否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岗位培训,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员工是否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设备设施状况: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行业的设计标准、制造、安装、改造和使用等相关规定;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措施。

5. 库房、仓库管理: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库房运行是否规范,储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进行了封堵检查、熔锁装置检验等;是否定期进行库存检查和危化品检测;是否建立了有效的barcode管理系统,并同步更新单位和公安局危化品权限数据。

6.应急救援能力:单位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相应的预案;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三、评价方法1.文件资料的检查:根据单位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法律法规依据文件,危险化学品相关的证照和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员工培训记录,设备设施档案等,进行检查评价。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安全评价,促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而制定。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世波、刘利民、孙维生、常虹、张翠云。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司负责解释。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8265-2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公安部令1994年4月10日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3.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录B)相一致。

3.2新设立的经营单位应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新项目应有竣工验收批准文件,其批准文件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3.3租用场地、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持有租赁合同,其租赁合同上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应与其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交的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相一致。

江苏省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江苏省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江苏省安全和环保相关标准及规范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814-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铅蓄电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 3559-2019)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47-2020)生物制药行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32/3560-2019)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DB32/T1705-2016)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3462-2020)钢铁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1-2018)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安全和环保相关技术规范:畜禽养殖粪便集中收集处理技术规程(DB32/T 2600-2013)养殖场污水生物净化处理技术规程(DB32/T 2603-201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技术指南(DB32/T1934-2011)石油化工码头及库区安全设施配备目录和技术要求(DB32/2547-2013)化工园区(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DB32/T2916-2016)化工园区(集中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DB32/T2915-2016)化工园区周边产地重金属含量评价技术规程(DB32/T 1754-2011)(南农)沿江化工企业基本安全技术规范(DB32/T3379-2018)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DB32/T 3252-2017)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DB32/T3794-2020)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规范(DB63/T 1778-2020)。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
1.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评估企业是否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法》等。

2.生产过程控制:评价企业的生产过程控制措施,包括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搬运、装卸、处理等环节的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3.安全设施和装备:评估企业的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完备,并符合相关标准,如火灾报警系统、防爆设备等。

4.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评估企业的员工培训计划和安全意识培养措施,包括员工的安全操作培训、事故应急预案培训等。

5.注重环境保护:评估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

6.事故应急预案:评估企业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并是否经常进行演练和更新。

7.安全监测和检测:评估企业对生产环境、产品质量等的安全监测和检测措施,包括对化学品质量的检测、安全生产环境的监测等。

8.安全管理体系:评估企业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是否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持续改进。

在评价过程中,可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结合相关的统计数据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对上述各项准则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得分或等级。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参考,并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的指导和监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有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评判。

同时,评价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企业,并指导企业改进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只有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评价导则,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才能更好地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运营。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四月一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前言本导则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促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而制定。

本导则的附录A、B、C是规范性的附录。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安全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8265-2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辩识》GBJ74-84(1995年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37-99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416-2000 《液化气码头安全技术要求》JTJ290-98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95 《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GB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3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生产单位现状的安全评价。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安全评价通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4〕37号)《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三、定义(一)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二)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四)中间产品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及化学反应的原料。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生产成本的单位。

(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四月一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前言本导则是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促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而制定。

本导则的附录A、B、C是规范性的附录。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

本导则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安全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导则,同时,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原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二字[2002]103号《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公安部令第6号《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8265-2000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辩识》GBJ74-84(1995年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37-99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416-2000 《液化气码头安全技术要求》JTJ290-98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4-95 《斜坡码头及浮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GB17914-1999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3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3.1经营单位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正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试行)正式
B
9.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场所,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仪。
B
有完善的经营销售包括采购出入库登记验收发放出售等管理制度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需有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内容包括销售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查验准购证等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
项目
检查内容
类别
检查记录
结论







1.有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A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包括教育培训、防火、动火、用火、检修、废弃物处理)制度,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需有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内容(包括剧毒物品的“双人双锁”制等)。
A
7.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一般包括:应急处理组织与职责、事故类型和原因、事故防范措施、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事故报警和报告、工程抢险和医疗救护、演练等。
B







1.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下的,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个体工
商户可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A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A
2.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专业培训或委托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B







1.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应有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专用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不得将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CS13.100A09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3252—2017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enterprises2017-05-05发布2017-06-05实施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江苏省安全生产协会安全中介机构专业委员会、江苏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省兴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起草人:王锡涛、岑倪华、朱桂明、单国勋、吴义德、傅先元、高峰、高岳毅、王跃、王辉、顾文海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的评价项目人员组成、评价准备、评价要素及内容、评价单元划分、评价方法选用和评价报告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储存经营危险品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8001安全评价通则AQ8003安全验收评价导则3术语和定义AQ800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危险化学品hazardous chemicals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

3.2危险化学品单位Hazardous chemical enterprises生产、储存、使用和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3.3个人风险personal risk个人在危险区域可能受到危险因素某种程度伤害的频发程度,通常用个人死亡的发生频率表示,单位为次/年。

[AQ/T3046-2013,定义3.25]3.4社会风险societal risk群体(包括职工和公众)在危险区域承受某种程度伤害的频发程度,通常表示为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计频率(F),通常以累积频率和死亡人数之间关系的曲线图(F-N曲线)来表示。

[AQ/T3046-2013,定义3.26]3.5安全现状评价Safety status evaluation通过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生产设施、设备、装置实际运行状态、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及安全管理情况的调查分析,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

4评价项目人员组成4.1评价人员资质要求4.1.1评价项目组由正、副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

4.1.2评价项目组长由从业三年以上的二级安全评价师担任;4.1.3评价组成员均应取得安全评价师职业资质。

4.2评价小组人员组成应由熟悉被评价单位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自动化、土木工程和安全工程的人员组成;评价组成员不少于6人。

4.3评价人员职责4.3.1评价组长对整个评价项目负责,承担评价项目策划的组织、分工,负责与被评价单位的沟通、交流、起草、形成评价报告;承担现状隐患整改的复查工作。

4.3.2评价副组长配合组长开展工作,承担评价项目相应专业内容的评价,对现状的设备数量、平面布置等和报告内容是否一致负责。

4.3.3其余人员按照各自专业,对评价项目的现场进行检查,分别查找隐患,提出对策,提供给项目组长汇总。

5评价准备5.1制定评价计划根据委托方的时间要求,编制评价序时进度和完成相应任务的质量要求;开展评价各项工作的联系、沟通。

5.2成立评价项目人员组按照评价项目人员组成的要求,配备评价项目组成员。

5.3准备内容准备调查表、技术文件、影像等相关资料。

5.4资料查阅评价前评价组提出资料审查清单,由被评价单位准备,评价人员按评价要求逐一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台账、资料、检测检验数据。

5.5调查询问涉及评价内容的工艺、设备等部门,提供工艺、物料、设备等情况,评价人员可进行口头、书面调查,召开座谈会,围绕评价内容作深入了解。

5.6现场观察对评价项目的周边环境、自然环境、平面间距、建构筑物和设备布置、生产设备、装置、公用设备等运行情况进行观察检查,拍摄作业现场照片和隐患部位照片。

6评价要素根据被评价单位委托,现状评价的主要要素为:a)审查、确定被评价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要求的符合性;b)辨识被评价单位的安全风险和主要有害因素;c)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和重要程度;d)帮助被评价单位查出安全生产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整改的优先度进行排序,及确定整改措施的符合性;e)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一般包含以下内容:安全管理、生产工艺及设备、公用工程设施、应急救援能力、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及物流运输、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电气、有害因素控制、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和其它。

7划分评价单元和选择评价方法7.1单元划分7.1.1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危险化学品单位特点以及风险评价的特点。

7.1.2划分的评价单元应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便于实施评价。

7.1.3按以下要求划分评价单元: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符合性、外部环境、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安全管理、生产工艺与设备、危险化学品储存及物流运输、电气及仪表自动化、公辅工程、其它单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延期申请条件符合性评价等。

7.2选择评价方法根据评价对象的难、易程度、项目规模和不同的评价单元,选择、确定评价方法,能进行定量评价的应采用定量评价方法,不能进行定量评价的可选用半定量或定性评价方法。

具体见附录A(不限于)。

8评价报告编制8.1总体要求文字应简洁、准确,可同时采用图表和照片。

8.2报告内容8.2.1评价目的。

结合评价对象的特点,阐述编制评价报告的目的。

8.2.2编制依据。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以及项目单位所在地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特殊要求的文件、规定,评价对象被批准设立的相关文件、法定的检测检验项目报告及其他有关参考资料等评价的依据。

8.2.3评价对象概况。

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厂址、平面布置、建构筑物、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功能分区、项目构成、产品规模、人流、物流、生产工艺及设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危险化学品储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自动控制情况、防洪(涝)、公用工程配套、应急救援、安全管理等概况。

上次评价后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使用、设备变更、更新、周边环境等。

8.2.4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等方面,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中间过程、储存及物流、公用工程配套能力、自然环境和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8.2.5评价单元划分。

根据评价内容、范围以及单位特点和评价的需要,阐述划分评价单元的理由以及划分原则。

8.2.6评价方法选择。

选定的评价方法及选择的理由。

8.2.7定性定量评价与分析。

应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评价单元划分顺序,根据选定的评价方法,详细列出定性、定量评价与分析过程,给出相应的评价与分析结果。

同时根据评价组人员对该单位的检查、审核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要求。

8.2.8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根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结果、现场检查存在问题以及定性、定量评价与分析,列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及其依据、原则。

8.2.9评价结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重点防控区域,列出重点防控目标;b)总结引发各类潜在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c)确认危险化学品单位在采取关键性安全对策措施后安全风险的受控程度;d)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在选址、总体布局、公用工程设施及物流运输、应急救援能力、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符合性;e)确认单位所涉及工艺、物料、总平布局、生产储存装置等与已通过审查的相关文本是否完全一致;如变更,说明是否履行变更手续情况。

f)隐患整改复查情况,根据评价过程中检查的隐患,确认危险化学品单位隐患整改情况。

g)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8.3报告格式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格式按照AQ8001的附录D的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定性、定量评价方法A.1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包括(不限于):a)个人可接受风险和社会可接受风险分析;b)蒸汽云爆炸(VCE)伤害模型;c)道化学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d)蒙德火灾、爆炸危险指数法;e)故障树、事件树;f)QRA定量评价;g)安全一体化水平评价方法;h)事故后果灾害评价;i)风险矩阵法;j)安全度分析法;k)保护区分析方法;l)危险与可操作研究(HAZOP),m)保护层分析法(LOPA);n)安全检查表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