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石家庄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背景

依据石家庄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为了满足石家庄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将全面加快正定新区开发建设步伐,近年重点抓好30平方公里起步区的开发建设。正定新区位于滹沱河北岸,正定古城东侧地区,总面积约135平方公里。石家庄市紧紧围绕“三年出形象、五年出规模、十年成新城”的总体目标,锁定“低碳、生态、智慧’’的定位,全面启动正定新区30平方公里的核心起步区建设,努力把正定新区打造成财智要素集聚、功能多元复合、生态人文和谐、水绿交融共生的创新动力之城、宜居活力之城和滨水魅力之城,使之成为体现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石家庄形象的新地标。

综合管廊是21世纪新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它避免了由于埋设或维修管线而导致道路重复开挖,由于管线不接触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避免了土壤对管线的腐蚀,延长了管线的使用寿命,它还为城市的发展预留了宝贵的地下空间。综合管廊的建设对优化城市环境,减少城市道路重复开挖对人民日常生活和交通带来的影响,推动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将起到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正定新区为新建城区,原用地为村庄及农用地,地下市政管网几乎没有,现状土地已基本完成收储,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根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共需敷设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南水北调输水管等管线,并预留集中供冷管位。正定新区起步区主干路下规划管线密集,如采用传统敷设方式,地下空间利用率低,后期维护运营成本高,不适宜新区发展定位的要求,根据区域控规,需在主干路下建设综合管廊,形成层次化、骨架化、网格化的综合管廊系统,以满足除排水、燃气外的其他管线敷设需求。

依据近期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以及河北省、石家庄市出台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石家庄正定新区管委会为缓解财政压力,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提高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水平、建设速度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正定新区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水平,结合正定新区实际情况,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模式运作本项目,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三)工程概况

根据《石家庄正定新区起步区综合管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基础资料,正定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依靠正定新区主干路路网规划,建设北京大街、天津大街、迎旭大道、柏坡大道、隆兴大道、上海大街和西藏大道等7条道路下共建设36.2 3公里长地下市政综合管廊,满足区域主干线路(给水、再生水、供热、电力、通信等管线、线缆)的敷设需求。同步配套给排水、照明、检测、监控、消防、通风等设施。各条综合管廊具体情况,考虑已实施项目及新建项目布局特点、审批工作、施工管理等因素,将未来拟建成综合管廊划分为9个项目,长度共计呈鱼1 2 3乏进,具体划分如下:

2.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2.5年。

3.工程投资建设情况

起步区范围综合管廊工程(约24.63公里)的建设主体为石家庄市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滹沱投资开发公司”),项目于2012年开始建设,目前起步区内已开工建设综合管廊约19公里(北京大街、天津大街、迎旭大道、隆兴大道、上海大街),其中主体工程已完工约15公里(北京大街、天津大街、迎旭大道、上海大街)。

根据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文件石新管经[2010]11号、石新管经[2010]12号、石新管经[2010]13号,起步区范围综合管廊工程总投资合计约2 3亿元。目前已投资约15.76亿元。

二、项目市场化运作模式

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将正定新区起步区范围综合管廊、东通干线综合

管廊和北延干线综合管廊捆绑实施,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正定新区综合管廊项目。具体运作模式如下:

(一)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的境内外投资人,与浩运建设投资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和《公司章程》,双方按照一定股权比例在石家庄正定新区合资组建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二)新区管委会将滹沱投资开发公司拥有的起步区范围综合管廊所有在建工程资产划转到浩运建设投资公司名下,由浩运建设投资公司通过法定转让程序再将起步区范围综合管廊所有在建工程资产转让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向浩运建设投资公司支付资产转让价款;

(三)正定新区管委会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四)项目公司负责起步区范围未完工综合管廊、东通干线综合管廊和北延干线综合管廊的投资与建设;

(五)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和维护所有管廊(包括起步区范围综合管廊、东通干线综合管廊和北延干线综合管廊)项目设施,并取得相应收入;

(六)在特许经营期期满后,将所有管廊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

三、特许经营合同主要条款

(一)特许经营期

依据本项目的建设特点,同时为了进一步降低投标报价水平,建议特许经营期为30年(不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为特许经营合同生效日起至特许经营合同生效日第三十(30)个周年结束之日。

(二)特许经营权

经市政府授权,新区管委会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并授予项目公司以下特许经营权:

1.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起步区范围未完工综合管廊、东通干线综合管廊和北延干线综合管廊的投资与建设;

2.负责所有综合管廊项目(包括起步区范围综合管廊、东通干线综合管廊

和北延干线综合管廊)的运营和维护,向入廊用户收入管廊服务费等费用,并行使和享有《特许经营合同》项下约定的其他权利和权益;

3.在特许经营期期满时,将所有综合管廊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

4.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享有特许经营权,新区管委会在特许经营期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三)运营和维护

在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规定和谨慎运营惯例,对所有综合管廊设施提供包括管理、维护在内的相关服务,确保综合管廊设施正常使用。项目公司应在与用户签订的有关合同中明确约定,经营期内,项目管道设施的相关服务由项目公司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

(四)特许经营期届满的项目设施的移交

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向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设施。在特许经营期期满前36个月,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和项目公司应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负责过渡期内有关特许经营期届满后项目移交的相关事宜。

本项目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移交验收程序、移交日项目设施的状况、保险的转让、承包商的责任、合同转让、技术转让、培训义务、风险转移、移交费用等具体条款将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编制。

四、合资经营合同、公司章程主要条款

(一)注册资本

本项目注册资本暂定16亿元(资本金比例约4 4%)。

(二)股权比例

浩运建设投资公司代表新区管委会出资5亿元(股权比例约为3 1%),社会资本出资11亿元(股权比例约为6 9%)。

浩运建设投资公司不控股,仅持有“1元金股’’,拥有对项目公司融资、抵押、质押、改制等重大决策的“一票否决权’’。

五、保障措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