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汇总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维服务合同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维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称为“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称为“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定甲乙双方就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维服务的合作事宜和责任,保障双方权益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合同范围1.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2. 运维服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地下综合管廊的日常维护、设备巡检、故障处理、安全监控等相关服务,确保管廊正常运行。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可根据需要进行续签或终止。
四、合同费用与支付方式1. 建设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报价单支付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所需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运维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报价单支付地下综合管廊运维服务所需费用。
具体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费用调整:如因特殊原因导致费用发生变动,乙方有权提前通知甲方并协商调整相关费用。
五、合同履行1. 建设阶段:(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并于甲方批准后开始施工。
(2)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表按时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
(3)甲方应提供所需的施工许可证、用地手续等相关资料,并配合乙方顺利进行施工。
2. 运维阶段:(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运维服务内容及时进行维护、巡检等工作,确保地下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
(2)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地下综合管廊的安全运行。
(3)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乙方正常履行运维服务义务。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相应费用,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实际损失。
2. 若乙方无故延迟工程进度或未按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成果物,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责任。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详解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一、关于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财政补助在PPP项目中的补贴方式的约定根据财建[2014]839号,本项目已申请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资金补助总额为9亿元(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补助”)。
由于财建[2014]839号并未就专项资金补助如何使用作具体的规定,参照财金(2016)90号、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有关规定,在本项目的PPP项目合同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的条款,根据专项补助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将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
每个阶段资金补助使用方式约定如下:1、前期工作阶段由于该阶段中大部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因此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方利用专项资金补助直接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支出,不计入项目公司总投资。
2、建设期阶段在建设期内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发包给施工方完成,工程款均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本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将专项资金补助拨付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将专项资金补助全款用于工程款的支付。
项目竣工结算时将专项资金补助从项目公司总投资中进行扣减,并根据最终的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3、运营阶段在运营期内,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冲减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
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以后,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用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关于使用者付费的约定本项目的使用者为供水、给排水、雨水、供热、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入廊管线的管理单位。
本项目使用者付费即为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分为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两部分。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确定主体对于发改价格(2015)2745号文中“具备协商定价条件”和“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含义目前并没有进一步的解读和明确。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一、关于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财政补助在PPP项目中的补贴方式的约定根据财建[2014]839号,本项目已申请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资金补助总额为9亿元(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补助”)。
由于财建[2014]839号并未就专项资金补助如何使用作具体的规定,参照财金(2016)90号、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有关规定,在本项目的PPP项目合同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的条款,根据专项补助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将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
每个阶段资金补助使用方式约定如下:1、前期工作阶段由于该阶段中大部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因此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方利用专项资金补助直接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支出,不计入项目公司总投资。
2、建设期阶段在建设期内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发包给施工方完成,工程款均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本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将专项资金补助拨付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将专项资金补助全款用于工程款的支付。
项目竣工结算时将专项资金补助从项目公司总投资中进行扣减,并根据最终的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3、运营阶段在运营期内,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冲减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
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以后,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用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关于使用者付费的约定本项目的使用者为供水、给排水、雨水、供热、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入廊管线的管理单位。
本项目使用者付费即为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分为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两部分。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确定主体对于发改价格(2015)2745号文中“具备协商定价条件”和“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含义目前并没有进一步的解读和明确。
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维护管理服务合同

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维护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概述该合同是由甲方(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的运营方)和乙方(维护管理服务提供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旨在确保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PPP项目的正常运营和维护管理。
服务范围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以下维护管理服务:1. 监测和维修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设备和设施;2. 检查和维护城市综合管廊及道路工程的安全系统;3. 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维修需求;4. 提供日常巡查和常规维护;5. 制定维护管理计划和报告。
服务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将在合同附件中详细说明。
服务标准乙方在提供维护管理服务时应符合以下标准:1. 保证服务的及时性和高质量;2.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3. 配备合适的技术人员和设备;4. 及时响应甲方的需求和提供必要的解决方案。
合同期限该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起至_____止,双方可协商续签。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责任和补救措施将在合同附件中详细说明。
争议解决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律适用和管辖该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提交至中国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
该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阅读、理解并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维护合同8篇

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维护合同8篇篇1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维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维护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维护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管廊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第二条维护范围1. 道路维护:包括道路本体、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照明设施等的维修、保养及应急处理。
2. 地下综合管廊维护:包括管廊结构、内部管线、照明、排水、通风、消防等设施的维修、保养及应急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主要义务1. 乙方应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维护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对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进行日常巡查、定期检修和应急抢修。
2. 乙方应保证维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操作,确保管廊的正常运行。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维护工作情况,包括巡检记录、维修记录、安全隐患等。
4.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响应,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四条甲方的主要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以便乙方进行维护工作。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维护费用,确保乙方正常开展工作。
3. 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及时响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五条维护费用及支付方式1. 维护费用根据管廊的长度、维护工作量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维护费用给乙方。
第六条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作协议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作协议1. 前言本合作协议是建立在“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开发经营、双方共赢”的基础上,旨在确定政府和企业在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合作的顺利开展。
2. 背景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是为满足城市建设、市政道路、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并解决城市地下管线交通不便、重复建设、维护成本高等问题而推出的市场机制。
此项目所涉及的地下综合管廊,包括但不限于给水、排水、燃气、通信、电力等。
3. 合作内容3.1 项目主体和投资方政府和企业将共同组建项目主体,具体投资情况如下:•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方需提供PPP项目所涉及的地下管廊及相关土地资源,作为项目主体的出资方之一,并为该项目提供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等职能。
•企业开发经营:企业方按照PPP模式负责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该项目,并为该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
3.2 投资额政府和企业将分别投入项目资金,合作投资比例为政府方25%、企业方75%。
3.3 项目实施周期根据本合作协议,项目实施周期为30年,其中包括建设、运营和维护周期。
3.4 合作模式政府和企业采用PPP模式合作,具体包括BOT、BOO、BT等。
4. 合作原则4.1 合法合规原则政府和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项目主体及其各自的成员全部遵守本合作协议,确保合作的合法、合规性。
4.2 公平公正原则政府和企业必须确保各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的权益受到保护,并协商解决出现的问题。
在项目合作结束后,项目主体的财产必须按照各自投入资金的比例进行分配。
4.3 诚实信用原则政府和企业必须保持透明,诚实守信,并在合作过程中互相信任。
任何一方不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采取行动,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5. 合作流程5.1 责任分工项目主体的各自成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责协商确定具体的其在项目中的责任分工,确保各自责任明确、权责对等。
5.2 项目资金管理政府方和企业方在项目过程中必须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方案,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透明、规范,并按照比例使用。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混凝土输送泵合同 模板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混凝土输送泵合同模板合同编号:XXXXX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混凝土输送泵合同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鉴于:1. 甲方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拥有在建筑工程领域中从事混凝土输送泵设备租赁、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各项业务的实力和经验;2. 乙方是(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的运营方,需要租用混凝土输送泵设备用于工程施工;3. 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合作的原则,为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甲方为乙方提供混凝土输送泵设备设备租赁及售后服务等服务。
1.2 甲方对于所提供的混凝土输送泵设备质量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合理维护维修设备。
1.3 甲方为预订、发货和使用混凝土输送泵设备提供技术和销售服务。
1.4 甲方为避免任何设备故障和超时停机,以及确保混凝土输送泵设备保持更佳状态,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相关的建议和服务。
第二条设备规格2.1 甲方提供的设备规格应符合乙方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中所需求的规格。
2.2 设备提供的数量,甲、乙双方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实时协商定夺。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混凝土输送泵设备使用手册,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设备。
第三条交付规定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2 天内将混凝土输送泵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运达乙方指定的工地。
3.2 混凝土输送泵设备交接时,甲方应整理设备并在售后部门经过检验后确认后,即可将设备移交乙方。
3.3 设备准确数量的交付,以乙方所签收的收货单据为准。
第四条租赁费用4.1 甲方应根据乙方在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PPP项目中所需设备的规格、数量和使用时间,向乙方提供有关租赁设备价格的相关服务。
4.2 租赁费用应根据甲方当地市场行情合理定价,并包含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
4.3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 3 天内,将租赁费按约定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保证和维修5.1 在租赁期内,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甲方应在 12 小时内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合同8篇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合同8篇篇1甲方(地下综合管廊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城市地下投资建设了一条综合管廊,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持,为确保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廊的日常巡查与维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应急事件的处置与协调等。
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 如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维修事项,双方可协商确定额外服务费用。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日常巡查、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确保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
2. 乙方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综合管廊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应确保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考核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之一。
三、如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视情况扣减服务费用。
四、具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2024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融资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融资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2024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1.2 项目地点:[具体城市或地区]1.3 项目规模:[具体规模或描述]第二条融资方与投资方2.1 融资方:[融资方全称]2.2 投资方:[投资方全称]第三条融资额度与用途3.1 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额度]3.2 融资用途:[具体融资用途]第四条融资期限与还款方式4.1 融资期限:[具体融资期限]4.2 还款方式:[具体还款方式]第五条融资利率与费用5.1 融资利率:[具体融资利率]5.2 相关费用:[具体相关费用]第六条项目实施与监管6.1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6.2 项目监管:[项目监管的具体要求]第七条风险管理与控制7.1 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具体要求] 7.2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的具体要求]第八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 8.2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的具体方式]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具体规定] 9.2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的具体规定]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保密内容的具体要求] 10.2 泄露后果:[泄露后果的具体规定]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适用法律的具体规定] 11.2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的具体方式]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其他条款内容]第十三条附件13.1 [附件名称及内容]第十四条签字盖章14.1 融资方签字盖章:14.2 投资方签字盖章: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概述1.1 项目名称:2024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1.2 项目地点:位于[具体城市或地区]的中心区域,覆盖主要交通干道和居民区1.3 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具体面积],预计建设周期为[具体年限]第二条融资方与投资方第三条融资额度与用途3.1 融资额度:总投资额为[具体融资额度]元人民币3.2.1 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与规划3.2.2 地下综合管廊的施工与建设3.2.3 地下综合管廊的设备采购与安装3.2.4 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与维护第四条融资期限与还款方式4.1 融资期限:融资期限为[具体融资期限]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4.2 还款方式:融资方将在融资期限届满后,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分期偿还投资方的投资本金及利息第五条融资利率与费用5.1 融资利率:融资利率为[具体融资利率]%,按年计算5.2 相关费用:融资方应支付给投资方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5.2.1 融资顾问费:[具体金额或比例]5.2.2 管理费:[具体金额或比例]5.2.3 提前还款违约金:[具体金额或比例]第六条项目实施与监管6.1 项目实施:融资方应按照投资方的要求,确保项目的高效、优质、按期完成6.2 项目监管:投资方将委派专业团队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项目按照约定标准进行第八条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8.2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9.1 合同变更:本合同的变更应书面签署,并由双方加盖公章生效9.2 合同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9.2.1 双方达成书面一致终止本合同9.2.2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9.2.3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第十条保密条款10.1 保密内容:双方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10.2 泄露后果:泄露方应承担泄露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 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条款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 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三条附件13.1 [附件名称及内容]第十四条签字盖章14.1 融资方签字盖章:14.2 投资方签字盖章:第二部分:第三方介入后的修正第一条第三方介入的定义与范围1.1 第三方:本合同中所指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咨询公司、评估机构、监理单位、技术支持单位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专业服务或协助的单位或个人1.2 第三方介入的范围:第三方介入的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技术支持等环节第二条第三方选择的程序2.1 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2.2 甲乙双方应对第三方的工作能力和信誉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2.3 甲乙双方应与第三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第三方的主要职责3.1 第三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约定,完成介入环节的工作任务3.2 第三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服务或协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3.3 第三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或协助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条第三方与甲乙双方的关系4.1 第三方与甲乙双方应保持独立的关系,独立承担责任4.2 第三方不应直接或间接地受甲乙双方的控制或影响,确保客观公正地提供服务或协助第五条第三方责任限额5.1 第三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事项,不承担责任5.2 第三方应对其提供的服务或协助的质量和效果承担责任,但责任限额应根据合同约定和行业惯例确定5.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明确第三方的责任限额,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六条第三方介入的变更与终止6.1 第三方介入的变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第三方,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6.2 第三方介入的终止:如第三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甲乙双方有权终止第三方介入,并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七条第三方与甲乙双方的沟通与协调7.1 第三方应定期与甲乙双方进行沟通,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7.2 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助第三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7.3 甲乙双方应对第三方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第八条第三方介入的监督与管理8.1 甲乙双方应建立第三方介入的监督机制,对第三方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8.2 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第三方介入的管理制度,确保第三方按照约定履行职责8.3 甲乙双方应对第三方的工作结果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要求第九条第三方违约的处理9.1 第三方违反合同约定,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9.2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第三方的违约责任,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条第三方与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10.1 第三方应对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得的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10.2 甲乙双方应对第三方的工作成果和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10.3 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2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1:项目设计方案附件2:施工图纸附件3:监理计划附件4:设备采购清单附件5:技术支持协议附件6:融资计划书附件7:还款时间表附件8:第三方评估报告附件9:项目实施进度报告附件10:合同履行情况报告附件的详细要求和说明:附件1:项目设计方案应详细描述项目的设计理念、设计参数、设计图纸等内容,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工程合同三篇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工程合同三篇《合同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以下简称“业主”):乙方(以下简称“承包商”):鉴于业主拟进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的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合同: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 本合同所述词语,除非文中另有定义,否则按照以下含义理解:(1)甲方:指上述的业主。
(2)乙方:指上述的承包商。
(3)工程:指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委托乙方施工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施工工程。
(4)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双方根据本合同签订的所有附件和补充协议。
1.2 本合同中的括号、引号、标题等固定字符,仅为格式或强调之用,不影响合同内容的解释。
第二章工程范围与内容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与内容,完成工程的施工。
2.2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管廊主体的挖掘、支护、回填;(2)管廊内部各种管线的铺设、连接、测试;(3)管廊内部的通风、照明、安全设施的安装;(4)管廊主体的防水、防腐处理;(5)管廊主体与地面交通、绿化等其他设施的协调与施工。
第三章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币种为人民币,以下简称“总价”。
3.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与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3 付款方式与进度如下:(1)工程开工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工程进度达到50%时,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3)工程进度达到100%,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4)剩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3.4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四章工期与进度4.1 双方同意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个月,自工程开工之日起算。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与进度,完成工程的施工。
4.3 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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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建[2014]839号,本项目已申请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资金补助总额为9亿元(以下简
称“专项资金补助”)。
由于财建[2014]839号并未就专项资金补助如何使用作具体的规定,参照财金(2016)90
号、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有关规定,在本项目的PPP项目合同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的条款,根据专项补助
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将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
每个阶段资金补助使用方式约定如下:
1、前期工作阶段
由于该阶段中大部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因此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方利用专项资金补助
直接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支岀,不计入项目公司总投资。
2、建设期阶段
在建设期内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发包给施工方完成,工程款均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本PPP项目
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将专项资金补助拨付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将专项资金补助全款用于工程款的支付。
项目竣工结算时将专项资金补助从项目公司总投资中进行扣减,并根据最终的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3、运营阶段
在运营期内,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冲减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
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运营
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以后,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用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关于使用者付费的约定
本项目的使用者为供水、给排水、雨水、供热、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入廊管线的管理单位。
本项
目使用者付费即为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分为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两部分。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确定主体
对于发改价格(2015) 2745号文中“具备协商定价条件”和“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含义目前并没有进一步的解读和明确。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PPP项目合同约定,对于地下综合管廊有
偿使用费,最终采用项目公司和管线单位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协商确定的方式,既尊重供需双方平等协商的原则,也确保价格合理不过分偏离政府指导基准价。
2、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定价依据
1、入廊费总额根据管线单独敷设成本及管廊收容容量初步估算,再结合直埋成本分摊法和专用界面分
摊法,取两种方法的平均值计算岀各种管线入廊费综合分摊比例。
最终用“入廊费总额*各种管线入廊费综
合分摊比例”的公式计算岀的金额作为项目公司和各管线单位价格协商的依据。
2、日常维护费根据(项目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维护费+合理经营利润)*各种管线入廊费综合分摊比例计算岀的金额确定。
3、关于使用者付费收取不足的风险
管廊项目最大的风险就是入廊率不足。
虽然国办发(2015)61号规定“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
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
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
既有管线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有序迁移至地下综合管廊。
”但在实际操作中管线单位的入廊工作进展并不顺利,因此入廊率不足导致的使用者付费收取不足将是本项目最大的风险之一。
因此,在本PPP项目合同中针对这一问题作如下约定:
(1)已建管廊区域禁止管线单位自行建设管线
在PPP项目合同中政府方承诺:在项目期限内,对项目公司已建设地下管廊的城市道路,除以下情况外,按照管廊专项规划的要求,不再批准管线单位挖掘道路建设管线:
-无法纳入管廊的管线;
-管廊与外部用户的链接管线。
(2)非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的使用者付费不足部分政府方予以补足
在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对于双方在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入廊费总额”,若非因项目公司的原因导致实际收取的管线入廊费低于“入廊费总额”,则由政府方补足缺口部分;若项目公司实际收取的管线入廊费超过“入廊费总额”,则相应扣减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若非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日常维护费的缺口部分,由政府补足,待项目公司收取后归还政府方。
4、入廊费的价格调整而导致的使用者付费总额变化
本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如下:在《入廊协议》签订后,若国家发布地下综合管廊的收费标准指导文件,则项目公司须根据新颁布的标准向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
届时,若根据新标准实际收取的入廊费高于合同中约定的入廊费总额时,超岀部分在可行性缺口补贴中相应扣减;若根据新标准实际收取的入廊费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入廊费总额,差额部分由政府方予以补足。
三、关于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确定和调整的约定
1、可行性缺口补贴的确定
本PPP项目合同中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为本项目采购的竞价标的。
社会资本根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可研估算值以及估算的入廊费总额和日常维护费自行计算投报。
2、可行性缺口补贴的调整
由于社会资本所投报的可行性缺口补贴是基于可研估算值,而可研估算值与最终竣工审计决算值会有较大偏差。
因此在本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根据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调整机制如下:若最终决算审计确定的总投资与本项目可研报告的估算总投资不一致时,则相应增减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金额,双方在项目合同中约定了具体适用的调整公式。
四、关于收入不足时政府方放弃分红权的约定
本项目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设立。
本PPP项目合同对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作如下
约定:
在某一个会计年度内,若项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合理标准时,则项目公司的利润优先分配给社会资本方,在这种情况下仍不能满足社会资本方自有资金收益率要求的,政府方不予额外补偿,若满足社会资本方自有资金收益率要求且有剩余的,则剩余部分利润由政府方岀资代表享有。
在某一个会计年度内,若项目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合理标准时,则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五、关于工程变更降低成本的收益分享机制的约定
为鼓励项目公司在保证工程可用性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效率,在本PPP项目合同
中约定由项目公司提岀工程变更降低建设成本时的收益分享机制,以此鼓励项目公司降低成本,具体约定如下:在建设期内,若项目公司提岀工程变更使得本项目工程造价降低,对该变更所带来的直接成本的减少
以及对应的收益部分的节省,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按照30% 70%勺比例一次性分享收益,减少部分的30%
由政府以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方式支付给项目公司。
六、关于项目改扩建的约定
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需要考虑在较长的项目期限内可能面临的项目设施的改造或扩建。
由于改扩建
和原有PPP项目设施存在关联性,为了便于建设、运营和管理,并降低建设和运营的成本,通常继续由PPP 项目的项目公司负责投建和运营。
那么就会涉及项目公司再投资的问题,在签订PPP项目合同时就对未来
可能预见的投资行为作岀原则性的约定,一方面可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一方面也可以保证建设投资的顺利进行而避免出现扯皮、讨价还价的现象。
因此在本PPP项目合同中对项目公司的再投资回报进行了约定:
在项目期限内,就本项目的扩建部分,即自然延伸段,项目公司有义务进行投资建设,双方同时约定
了合理的投资收益率。
七、关于交叉施工代建的约定
考虑到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特殊性,可能会与配套道路建设存在交叉施工,为了统筹安排项目工期和
施工工作面的障碍,减少政府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难度,本PPP项目合同中约定:
若存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配套道路建设交叉施工,则由政府方委托项目公司作为配套道路建设的建
设期业主代建配套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