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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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公司股东合同协议书范本(1)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公司股东合同协议书范本(1)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公司股东合同协议书范本(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城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公司股东协议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 年M 日甲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乙方(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丙方(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方(成交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鉴丁:(1)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授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作为市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本项目”)的采购人,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本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并授权甲方代表市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本协议;丁方作为成交社会资本方(牵头方)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约定,依法与丙方在市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即乙方。

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尚未设立,故本协议由乙方的股东(丙方与丁方)与甲方先行签署,待乙方设立后,应无条件签署本协议,并在本协议首部和尾部乙方处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并加盖骑缝章。

(2)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关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丁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财政部关丁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财政部关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丁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PPP项目协议指南(试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各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第一篇: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一、关于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财政补助在PPP项目中的补贴方式的约定根据财建[2014]839号,本项目已申请到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资金补助总额为9亿元(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补助”)。

由于财建[2014]839号并未就专项资金补助如何使用作具体的规定,参照财金(2016)90号、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有关规定,在本项目的PPP项目合同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的条款,根据专项补助资金的具体到位时间,将该补助作为投资补助或运营补助用于不同的项目阶段,一方面减少项目公司总投资,即项目公司(社会资本)自有资金和融资款的使用,从而降低政府在运营期内的政府付费额,一方面直接减轻政府在运营期内的付款压力。

每个阶段资金补助使用方式约定如下:1、前期工作阶段由于该阶段中大部分工作由政府方负责完成,因此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方利用专项资金补助直接承担本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支出,不计入项目公司总投资。

2、建设期阶段在建设期内项目工程由项目公司发包给施工方完成,工程款均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本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可由政府将专项资金补助拨付至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将专项资金补助全款用于工程款的支付。

项目竣工结算时将专项资金补助从项目公司总投资中进行扣减,并根据最终的审计决算总投资对可行性缺口补贴进行调整。

3、运营阶段在运营期内,专项资金补助用于冲减政府方应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贴。

PPP项目合同中约定,在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当年的可行性缺口补贴额以后,可安排专项资金补助用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可行性缺口补贴。

二、关于使用者付费的约定本项目的使用者为供水、给排水、雨水、供热、燃气、通讯、广播电视等入廊管线的管理单位。

本项目使用者付费即为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分为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两部分。

1、关于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费的确定主体对于发改价格(2015)2745号文中“具备协商定价条件”和“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含义目前并没有进一步的解读和明确。

2023地下综合管廊标准合同范本

2023地下综合管廊标准合同范本

地下综合管廊合同范本1. 引言本合同由甲方(简称“甲方”)和乙方(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就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进行合作,以维护双方的权益和履行双方的责任。

2.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在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中的权责,并约定双方的工程进度、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事项,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合同范围本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工程的范围和规模•工程的施工内容和方法•工程的进度安排•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和终止条件•双方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4. 合同签署及生效4.1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签订地点填写)。

4.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5. 工程范围和规模5.1 地下综合管廊的总面积为(填写具体面积)。

5.2 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管道的设计、铺设和连接管道的维修和保养管道的监控和排查其他与工程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6. 工程的施工内容和方法6.1 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面:地质勘察地下管道的设计和布置管道的铺设和连接管道的维修和保养6.2工程的施工方法由乙方负责提出,并经甲方审核和确认后执行。

7. 工程的进度安排7.1 工程的开工日期为(填写具体日期),竣工日期为(填写具体日期)。

7.2工程的施工进度由双方共同制定,并在开工之日起按照约定的进度进行。

8. 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8.1工程的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8.2 工程的验收标准为(填写具体验收标准)。

9.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和时间9.1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为按进度付款,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9.2 工程款项的支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0. 合同的履行期限和终止条件10.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为(填写具体履行期限)。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合同8篇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合同8篇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合同8篇篇1甲方(地下综合管廊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城市地下投资建设了一条综合管廊,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持,为确保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廊的日常巡查与维护、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应急事件的处置与协调等。

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 如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维修事项,双方可协商确定额外服务费用。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日常巡查、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服务,确保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

2. 乙方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综合管廊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乙方应确保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职业素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考核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确保综合管廊的正常运行。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用的依据之一。

三、如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视情况扣减服务费用。

四、具体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地下综合管廊合同模板

地下综合管廊合同模板

地下综合管廊合同模板一、合同双方。

甲方,(甲方全称)。

乙方,(乙方全称)。

二、合同背景。

为了规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

三、合同内容。

1. 项目名称,(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名称)。

2. 项目位置,(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所在地)。

3. 项目规模,(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规划总长度、总面积等)。

4. 项目内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包括的主要设施、功能等)。

5.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限)。

6. 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总额)(大写)(小写)。

7.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时间节点)。

8. 服务内容,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对地下综合管廊进行建设、维护、管理等服务。

9. 服务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乙方要求,对地下综合管廊进行建设、维护、管理等服务。

10. 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1.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 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四、合同变更。

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进行书面变更。

2. 变更事项应当明确具体,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五、合同解除。

1.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1)经双方协商一致;(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解除合同后,双方应按照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六、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另行协商确定。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地下综合管廊合同模板,甲、乙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希望双方能够诚信合作,共同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事业的发展。

地下综合管廊合同范本

地下综合管廊合同范本

地下综合管廊合同范本合同编号:【填写编号】签订日期:【填写日期】甲方(发包方):【填写甲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乙方(承包方):【填写乙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一、合同概述本合同是甲方与乙方就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设计、建设、维护等事宜达成的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范围1. 工程名称:地下综合管廊工程2. 工程位置:【填写工程地址】3. 工程规模:【填写工程规模,包括长度、面积等指标】三、合同条款3.1 工程内容及要求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地下综合管廊的设计、施工等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工作。

2) 工程的详细内容和技术要求由甲方在编制的工程设计文件中详细说明,并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3) 双方就工程的变更和调整应进行书面协商,并签署变更合同。

3.2 价格和支付方式1) 工程总价款为【填写金额】,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购置、设备租赁、开机等费用。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付款比例和方式支付工程款项,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如下:- 第一阶段:【填写比例】的款项应在【填写时间】前支付;- 第二阶段:【填写比例】的款项应在【填写时间】前支付;- 第三阶段:【填写比例】的款项应在【填写时间】前支付;- 最终阶段:【填写比例】的款项应在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时间】前支付。

3) 乙方应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发票和其他必要的支付凭证。

3.3 质量保证与维修责任1) 乙方应确保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耐久。

2) 乙方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质量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填写保修期限】。

3)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修复,承担修复费用和相关责任。

3.4 完工验收及支付条件1) 工程的完成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并通过甲方的竣工验收。

2) 甲方应及时组织对工程的验收,并书面确认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的正式使用日期。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 年M 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章总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称“项目合同”),是指政府主体和社会资本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本条就项目合同全局性事项进行说明和约定,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法律适用。

1.1术语定义和解释1.1.1定义凡经定义的术语,在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内涵和外延应与其定义保持一致。

需要定义和解释的术语通常包括但不限丁: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中心城区一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具体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丁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届工程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司:指甲、乙双方为实施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而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1]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合同正规范本(通用版)[1]

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合同1. 引言本合同是由(甲方:工程建设单位)和(乙方:承包商)就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维等事项所订立的合同。

本合同旨在确保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2. 合同内容2.1 工程范围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管廊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地下管线的布置、连接和测试管廊的运维管理2.2 工程质量甲方要求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要求进行施工。

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修补或重做。

2.3 工期和进度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起算,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完成各项工作。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协助解决工程实施中的相关问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按约支付工程款项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和人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4. 价格与支付方式4.1 价格工程总价为(具体金额),包含费用:设计费用施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4.2 支付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和比例按双方协商确定。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变更对于工程设计或施工中遇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按照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5.2 解除情况下,双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支付工程款项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继续进行6.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合同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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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章总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称“项目合同”),是指政府主体和社会资本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本条就项目合同全局性事项进行说明和约定,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法律适用。

1.1 术语定义和解释1.1.1 定义凡经定义的术语,在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内涵和外延应与其定义保持一致。

需要定义和解释的术语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中心城区一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具体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

甲方:乙方:项目公司:指甲、乙双方为实施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而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建设运营期政府补贴总累计值:指乙方为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目的提供符合本合同标准而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管理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等。

金额按照本合同公式计算。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所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主体及配套费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所发生的所有开支、费用、税金等。

年度运营成本:指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运营本项目而投入的经营性支出及中修、大修、检测支出、日常维护管理及清扫保洁等服务费用。

合作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本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2)乙方的响应文件;(3)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项目资产:指项目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2)项目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3)管理养护记录、质量保证计划等文件。

项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

法律变更:指在本合同生效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

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依法获得的为乙方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所需要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

监理工程师: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按监理合同约定。

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竣工验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运营维护保函提交等义务的担保函。

运营维护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运营绩效、服务质量标准达标情况、安全保障、移交保函提交等义务的担保函。

移交保函: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移交等义务的担保函。

建设期:指自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期间。

开工日:指项目工程开始施工之日,即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

使用日: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为使用日。

运营期:争议解决程序:指本合同约定的解决争议的程序。

终止通知: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终止意向通知: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生效日:指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且满足本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之日。

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休息日和法定条日或假日以外的、各机构普遍工作的任何日期。

终止日: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合作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合同期满终止),或经双方约定的移交项目资产的其他日期。

经济损失:指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赔偿金、违约金等,主张权利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服务费、鉴定费、差旅费、必要的交通费等,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所指。

1.1.2 解释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

以下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本合同进行解释,除非其上下文明确显示其不适用。

在本合同中:协议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协议或文件;“元”指人民币元;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一方、各方:指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并且包括经允许的替代该方人或该方的受让人;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外”不含本数;本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它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定职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有关约定届时被纳入相关法律规范属于甲方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职权,适用该等法律规定;要求在某一非工作日付款:指该付款应在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本合同中的标题不应视为对本合同的当然解释,本合同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同等的重要性;1.2 签约背景及签约目的1.2.1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三部门《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政策文件规定,积极创新市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模式,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资渠道,探索釆取PPP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承担合作期限内项目经营管理。

1.2.2 为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社会资本方,提高竞争性、择优率,同时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社会资本方遴选过程中的寻租行为。

经市政府批准,有限公司组织了公开、公平、公正的PPP竞争性磋商采购,经综合评审,乙方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待乙方按照合资协议(详见第四部分)的约定在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权利义务由项目公司承继。

项目公司承继乙方的权利义务后,并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项目公司成立后,乙方保证项目公司向甲方出具承受本合同项下应由乙方和项目公司承担权利义务的书面确认函。

1.2.3 本项目实行的运作方式。

市政府授予甲乙双方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享有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甲乙双方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是为实施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项目而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1.3 声明和保证本合同各方需就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及履行合同的相关事项加以声明和保证,并明确项目合同各方因违反声明和保证应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内容包括:(1)关于已充分理解合同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合同的声明。

(2)关于合同签署主体具有相应法律资格及履约能力的声明。

(3)关于合同签署人已获得合同签署资格授权的声明。

(4)关于对所声明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保证或承诺。

(5)关于诚信履约、提供持续服务和维护公共利益的保证。

(6)其他声明或保证。

1.4 合同生效条件1.4.1 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乙方提交建设履约保函。

本合同由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1.4.2 未满足前提条件的后果合同未生效,违约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提取磋商保证金。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达成前提条件,且甲方未书面同意豁免该前提条件时,甲方有权提取磋商保证金。

1.5 法律适用本合同条款均以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适用依据。

第二章合同主体2.1 政府主体2.1.1 主体资格本合同甲方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市政府授权的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政府方出资人,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本项目的监督管理单位,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实施。

2.1.2 甲方的权利义务(1)协助实施项目谋划、咨询、论证,科学确定工程建设规模、标准;(2)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本项目环评、可研、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申请省乃至国家部委试点项目等;(3)负责或协调将本项目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通至项目公司指定地点;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4)协助组织设计、监理单位控制工程建设的规模、标准和投资,对工程设计优化、变更和暂列金使用进行审核实施,参与工程竣工验收;(5)协助项目公司报送工程结算评审资料,配合市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复审审计;(6)负责或协助其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设施运营及维护进行管理和监督;协助监督项目公司履约情况;(7)监管或协助其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公司日常管理维护行为进行考核、评分;(8)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2 社会资本主体2.2.1 主体资格本合同乙方为公司,系本项目经采购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2.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与城投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本项目的项目公司;(2)在合同期限内严格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管理,确保项目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确保资金合法性;(3)保障其负责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为响应文件确定的管理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4)承担所建工程的维稳、信访责任;(5)负责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承担其保修责任;(6)接受政府方及各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与管理,配合政府方及有关部门完成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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