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业务律师实务操作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一、前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业务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特殊领域,对于律师来说,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本文旨在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业务操作进行指引,帮助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二、案件受理1. 客户沟通:在客户委托的情况下,首先需详细了解客户的诉求和事件经过,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
2. 材料收集:收集客户提供的相关医疗记录、诊疗报告、药品处方、手术记录等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 调查事实:对于案件事实,需要与客户充分沟通,并结合医疗文件、证人证言等调查取证。
4. 评估风险: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诉可能性和争议点进行评估,向当事人提出意见。
三、调查取证1. 医疗鉴定: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案件,可以委托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提供专业的医学意见。
2. 证据收集: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需要收集相关医疗记录、专家意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3. 交通事故重现:对于涉及交通医疗损害的案件,可以视情况进行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和重现,获取更多的证据。
4. 财产及损失调查:对于损害赔偿的请求,需要对客户的财产损失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四、诉讼程序1. 立案准备:在确定提起诉讼时,需要进行相关的立案准备工作,包括起诉状、证据目录、代理委托书等材料的准备。
2. 诉讼请求:明确诉讼请求,对于被告的追偿范围和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
3. 庭前调解:在立案后,可以采取一定的调解措施,以尝试和解方案,减少诉讼成本和风险。
4. 庭审辩护:在庭审过程中,需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的辩护和陈述。
五、法律适用1. 责任认定: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需要结合医疗事故的特点,进行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
2. 赔偿额度:针对客户的损失情况,需要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额度的测算和指导。
3. 法院判决:在法院判决后,需要对于判决结果进行评估,向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入门

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入门1. 介绍医疗纠纷案件是指涉及医疗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医患矛盾等。
作为一名律师,了解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方面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实务进行探讨。
2. 准备阶段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律师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准备阶段:2.1 资料收集•收集涉案病历、检验报告、诊断证明等医疗相关资料。
•获取涉案医院、医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执业证书、职称等。
2.2 取证调查•调查、记录相关的证人证言。
•收集监控录像、照片等物证。
2.3 法律研究•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法律责任等。
•查阅类似案例以了解相似案件的判决结果。
2.4 聘请专家•鉴定医疗事故的专家,获取鉴定意见。
•聘请法医等专家提供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
3. 案件分析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律师需要进行全面的案件分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诉讼对象•确定涉案医院、医生以及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如保险公司等。
•分析诉讼对象之间的关系,确定各方的法律责任。
3.2 医疗事故的性质•分析医疗事故的性质,如是否属于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等。
•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责任。
3.3 损害赔偿范围•分析受害人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相应的损害赔偿范围。
3.4 原告证据收集•帮助原告收集证据,如病历、会诊报告等。
•根据案件需要,协助原告找到证人并记录证言。
4. 法律程序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律师需要熟悉法律程序,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4.1 起诉•根据事实,帮助当事人起草诉讼请求书、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尽早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4.2 庭前调解•在庭前调解阶段,协助当事人与对方进行调解谈判。
•借助调解机构,寻求和解的可能性。
4.3 举证•在庭审阶段,负责发起证人传唤申请,确保证人的出庭作证。
•准备和提交相关书证、物证及鉴定意见。
办理经济纠纷案件经验总结范本(2篇)

办理经济纠纷案件经验总结范本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技巧医疗纠纷防范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这里重点介绍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律师在为患方进行代理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诉前准备1、咨询接待。
由于医疗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比如专业性比较强,风险比较高,这些问题要在咨询接待时充分的与当事人沟通。
在对医学问题无法把握时,建议聘请专家辅助人。
所谓专家辅助人,是指在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特殊的专门知识或经验的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聘请并经法院准许,出庭辅助当事人对诉争的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或发表专业意见和评论的人。
在医疗案件中,专家辅助人则是具备相应医学知识的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聘请并经法院允许,出席医疗鉴定会及法庭审理,分析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对专业医学术语、诊疗规范和常规进行说明。
2、保全证据。
包括复印封存病历以及保全实物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需要提醒的是,封存病历时注意封存袋一头一尾都要贴上封条,并要求医疗机构出具封存证明;另外,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或药物等实物引起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封存。
3、尸检。
尸体解剖的目的主要是查明死因,尸检过程可以申请法医参加;死者家属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4、分析案情。
主要从医院及医务人员资质、病历的真实性、患者损害后果产生原因、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合法性问题等方面着手,专家辅助人对于分析案情有很大的帮助。
(二)医疗案件的诉讼过程1、证据交换在证据交换阶段,代理律师应当注意查明医师资质,病历的完整、真实及合法性问题。
2、医疗案件可能遇到的鉴定(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立的鉴定,根据最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所以,以前将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称为司法鉴定,而将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称为司法鉴定,现在看来,这个认识和称呼应该改一改了。
王楠楠、王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楠楠、王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15【案件字号】(2022)辽08民终7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崔卿盖世非刘丛博【审理法官】崔卿盖世非刘丛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楠楠;王某;王桂萍;营口市站前区合顺门诊部;安筱薇;魏鸿月;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喜来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当事人】王楠楠王某王桂萍营口市站前区合顺门诊部安筱薇魏鸿月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喜来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楠楠王某王桂萍安筱薇魏鸿月【当事人-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合顺门诊部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喜来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吴岩松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刘明易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张玉丽辽宁元久律师事务所;王羽婷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张悦辽宁昌赢律师服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岩松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刘明易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张玉丽辽宁元久律师事务所王羽婷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张悦辽宁昌赢律师服务所【代理律师】吴岩松刘明易张玉丽王羽婷张悦【代理律所】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辽宁元久律师事务所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辽宁昌赢律师服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楠楠;王桂萍【被告】营口市站前区合顺门诊部;安筱薇;魏鸿月;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喜来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本院观点】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问题为被上诉人的诊疗行为与逝者王杨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过错无过错鉴定意见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认定事实相一致。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医疗事故发⽣之后,受害者及其家属认为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经济赔偿和治病等,双⽅对纠纷⽆法协商达成⼀致意见的时候就会找律师来帮助起诉维权,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接受咨询了解医疗纠纷发⽣的双⽅当事⼈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的时间、地点、结果。
⽬前所处的状态。
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
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1、医⽅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核定情况;医护⼈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是否申领临时⾏医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2、医疗⾏为是否不当医疗⾏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5、诉讼时效。
⼆、签订《聘请律师委托合同》1、律师费收取⽅式由于存在许多主、客观的影响因素致使办案难度较⼤,⼯作量⼤,办案周期长,因此不适合按标的收费。
律师尽量按⼩时收费或协商收费。
患⽅律师协商收费要注意尽量避免风险代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内容⼀般分为协商、⼀审、⼆审及执⾏。
2、签订《代为聘请专家辅助⼈合同》当事⼈要求代为聘请专家辅助⼈的,律师事务所可接受委托签订相关合同。
3、风险告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较复杂、⼯作量⼤、难度⼤;加之各种⼈为因素影响因⽽诉讼风险难以预料。
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风险告知义务。
三、当事⼈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护理证明、误⼯及收⼊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具证明、⾝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律师如何应对医疗法律事务

律师如何应对医疗法律事务作为一名律师,面临医疗法律事务时,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了解医疗领域的相关法规。
在处理医疗法律事务时,律师应该采取以下步骤来应对。
1. 了解医疗法律事务的背景在处理医疗法律事务之前,律师需要全面了解医疗行业的特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了解医疗行业的运作机制,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这将有助于律师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医疗法律事务。
2. 学习和理解医疗法律法规针对医疗法律事务,律师需要深入学习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
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法、健康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研究和理解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 掌握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了解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对于律师处理医疗法律事务至关重要。
律师应该研究医疗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竞争、医疗技术进展等。
通过与医生、医院管理人员等人士的交流,律师可以更好地理解医疗行业的运作方式和存在的问题。
这些了解将有助于律师从实际角度分析和解决医疗法律问题。
4. 提供法律咨询与诉讼代理律师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来帮助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
在接受客户咨询时,律师需要充分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指导。
如果医疗机构或从业人员涉及法律纠纷,律师可以代理诉讼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客户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5. 协助制定和审查合同与政策文件作为律师,协助制定和审查医疗机构的合同和政策文件是很重要的工作。
律师应该确保这些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为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
合同和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审查需要对法律细节有较深入的了解,律师应该密切关注医疗法律事务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自身的法律知识。
6. 积极参与医疗法律事件的解决对于涉及医疗法律事务的重要事件,律师应该积极参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律师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纠纷,或在需要的情况下代表客户参与诉讼。
通过积极参与解决医疗法律事件,律师可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树立良好的法律形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内容共包括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法律业务、破产管理人、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及相关治理法律业务、合同审查业务、土地法律业务、拆迁法律业务、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二手房买卖业务、物业管理法律业务、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律业务、婚姻家庭业务、海商海事案件业务等16项、业务操作指引,执笔人均为本领域的优秀律师,并经过各专业委员会组织众多资深律师反复讨论后确定,对于律师从事各项法律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借鉴性,也是新从业律师最佳的学习范本。
律师业务指引和规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在本次编选的16个指引之外,还将根据律师业务的发展状况和业务指引的编写成熟状况,不断推出新的指引和规范,并根据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内容进行及时的修订和更新,使之成为一个对全国的律师业务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的操作指引体系,推进律师业务领域的纵深拓展和律师执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3图书目录编辑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3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操作指引4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5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及相关治理业务操作指引6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7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8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9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0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1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1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业务操作指引13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4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5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6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引附录1 中华全网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附录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附录3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
论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的律师实务

近 年 来 ,各级 医 疗机 构 再次 成 为社 会聚 焦 点 ,医 疗纠 纷层 出 不
的普 遍 缺 乏博 得 了广 泛的 大 众 同情 ,在 法律 天 平上 由此 得 到 了
穷 ,成 为社会 矛 盾最 为 突 出的热 点 之一 ,在不 少地 方 甚至 酿 成 大型社 会 中突。 其 中医 疗纠 纷上 升 为诉 讼 案件 的 比例 逐年 上 升 ,以北 京市 第 二 中级 人 民法 院 为例 ,2 0 年至 2 0 年 ,该 院 00 O2 共 审 结 医疗 纠纷 案件 1 9 ,其 中2 0 年 度2 t 件 4 00 o  ̄,2 0 年度 O1 5 件 ,2 0 年 度7 1 1 02 8  ̄。[ ] 1 为此 ,全 社会 关 注 医疗 纠纷 ,讨 论 医疗 纠纷 ,国家 适 时 出台 《 疗事 故处 理 条例 》等新 的法 律 法 医 规 、司 法解 释 :各级 医 疗机 构也 不 得 不正 视各 类 医疗 纠纷 ,制 定应 对措 施 。但 医疗 纠 纷首 先 是一 个 法律 问题 ,其次 才是 一 个 医学 问题 ,医疗 领域 成 为律 师拓 展 业 务的 新 空间 ,成 为传 统 律 师业 务 的新 视点 。
特殊 的 照顾 。 而 医疗 机构 虽 有 医学上 的 优势 ,但 社 会舆 论 片面 的 引导 ,法律 制度 架 设的 “ 向 ” ,法 官情 绪 的怜 悯 ,以 及所 偏 掌握 法 律 知识 的严 重 匮乏 ,使 得 在处 理 医疗 纠 纷 ,特别 是 医疗 纠纷 诉讼 案件 时 ,无 法适 时 、恰 当 、准 确 、有 力地 应对 。 在 《 医疗 事故 处 理办 法 》发 挥作 用 的 时期 ,因为 医患 矛盾 不 突显 导致 律 师 没有 太大 作 为 ;而 随着 医疗 纠 纷 大量 发生 ,法 律 制度 不 断健 全 ,特 别是 《 医疗 事故 处 理 条例 》的 出台及 医疗 侵 权纠 纷 举证 责任 的 明确 法 定 ,推 动 了律 师全 面介 入 医疗 纠纷 。 事实 证 明 ,律 师介 入 医疗 机构 的 医疗 纠纷 是 必要 的 ,也 取得 了很好 的 经济 效益 和 社会 效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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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业务律师实务操作
一、医疗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及医患关系性质
医患关系性质:1、公共事业服务关系2、消费关系3、合同关系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采纳第三种观点,以下的关于医疗纠纷诉讼的内容都是基于医患关系是合同关系来展开的。
二、医患纠纷案件的解决办法
(一)三种解决方式
1、和解(协商解决)
2、调解(卫生行政等第三方介入)
3、诉讼
(二)和解(调解)协议的效力
案例一:
梁某因病到被告卫生院急诊,医生何某诊断梁某患妇科病、肺炎及心脏病,并据此开药留院治疗,次日,梁某突然烦躁不安,全身冒汗,其家属要求转院治疗,梁某被抬上车不久出现口鼻流血,被告卫生院未采取急救措施,仍让病人转院,转院途中梁某死亡,其后,双方发生纠纷。
县卫生局、被告卫生院的领导组织梁某的家属与医院何某达成协议:1、死者的丧事由梁某的家属负责,不得向何某提出任何要求;2、何某一次性赔偿梁某家属6000元;3、本协议自调解之日起,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闹事,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肇事者负责。
协议签订后,被告卫生院以何某的名义向梁某家属支付了6000元。
后梁某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梁某所患疾病为钩端螺旋体病(肺出血型),医生何某诊断失误,医疗措施不得力,患者因肺大出血窒息死亡,属于以及医疗事故。
梁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医院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损失。
被告答辩:被告卫生院辩称梁某的死亡系疾病所致,且双方已自愿达成了协议我院已履行义务,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1、患者亲属与医生签的和解协议的效力
2、医生在医疗纠纷中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二:
范某因饮酒饱食后上腹疼痛入院,医院初诊,全腹膜炎、消化道穿孔、阑尾炎、注射平痛新等药物后,范某疼痛有缓解,当日晚间又出现腹部剧痛。
次日,专家
会诊:急性胃穿孔、全腹膜炎、中毒性休克早期。
行刨腹探查手术医疗,术后范某死亡。
尸检结论为:范某因暴食后出现急性胃扩张,引起十二指肠前壁急性穿孔,而导致急性弥漫性化脓性腹膜炎,中毒性休克致死,手术打击,加速死亡。
在镇政府主持下,医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医院自愿一次性补助范某家属救济款18500元:处理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被告医院负责,协议履行后,双方不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后范某家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被告医院由于术前和术后技术过失,致范某患急性胃扩张,引起十二指肠前壁急性穿孔,中毒性休克,手术已晚,延误有效抢救时限,加上病情估计不足的剖腹检查,抢救力度不够,出现患者死亡,为一级医疗事故。
依据此鉴定结论,九天考资范某家属起诉称被告医院诱使其签订赔偿协议,要求被告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损失。
问题:
1.本案中,法院如何认定调节协议的效力:
2.家属主张医院诱使其签订赔偿协议,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谁?
(三)签订和解协议的注意事项
1.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规避相关责任
2.达成和解的患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达成和解的医方应符合相依的条件
三、医疗纠纷案件案由的确定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1.“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2008年4月1日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
规定的新案由。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是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的竞合,患方可以择其一而诉
之
3.“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应有
四、医疗纠纷案件诉讼前准备
1.复印和封存病历
2.确定原告
3.确定被告
4.确定案由和诉讼请求
5.确定管辖法院
案件:患者张某,1995年出生,出生曾有发热、病理性黄疸等,因出生的医院没有儿科,其父母要求去其他医院住院治疗。
九个月大时家人发现其发育不正常,后确诊为脑瘫、智力低下。
2003年,其父母在报纸上看到和其他情况类似的孩子,家属通过诉讼状告医院获得了赔偿,始想到其目前的情况可能与医院的诊疗护理不当又关,遂打算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案例:患者黄某,女,35岁,生产过程中因医院过失死亡,其没有子女,有丈夫、父母(年事已高没有生活来源)、一个患精神病的未婚妹妹。
案例:患者徐某,因病去某私人诊所A就医,就医过程中发生输液反应,诊所医师未及时采取措施,徐某昏迷后报“120”转到一综合医院B,虽经积极抢救,其始终昏迷,一周后死亡。
徐某有两个姐姐,父母(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公婆健在,有丈夫和一个7岁的孩子。
患者近亲属认为诊所A和医院B对患者徐某的医疗均有过错,请问:患者近亲属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原告是谁?
五、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
案例:王某,孕39周时因胎动频繁怀疑胎儿宫内窘迫去某医院待产,医院观察产程不仔细,未及时发现胎儿异常并积极处理,致使胎死宫中,双方发生纠纷。
在交涉过程中,王某发现医院有伪造病历的行为。
九天考资王某将医院告向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人民币18万余元。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部分患者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了,但并不代表患方在此类案件中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实际,这类案件中,很多重要事项的举证责任都是由患方承担的。
违约之诉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
六、诉讼时效
1、案由不同,时效不同
2、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案例:李某左侧乳腺有肿块需要手术,手术过程中医院却误对右侧乳腺进行了手术,手术后当日患者及亲属发现了医院过错而发生纠纷。
案例:王某,1996在某医院进行腹腔镜左卵巢摘除术,10个月后,单位体检中发现其左侧肾积水,经多方检查,一年后明确是由于医院腹腔镜手术中误结扎其左侧输尿管所致。
案例:朱某在某医院产科出生,出生后住院期间因医院的原因发生过严重窒息,经抢救后痊愈出院,孩子八、九个月大时,父母发现孩子智力发育低下,多方求医后确诊孩子患有脑瘫,孩子6岁时,家人看电视始知道窒息可以造成孩子目前的情况,遂去医院封存病历,并向医学会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区医学会鉴定医院诊疗符合医疗常规,不构成医疗事故,市医学鉴定结论是医院诊疗有违反医疗常规之处,构成医疗事故。
3、诉讼时效中断
下列三种事由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向对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张某,2003年4月在某医院做手术,因手术遗留不应该有的并发症,医院明显存在过错发生纠纷。
2004年1月,张某向卫生行政部门发函要求帮助解决纠纷,无果,后双方向医学会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04年10月,经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2005年3月,张某向当地法院提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相应的损失。
4、诉讼时效中止
5、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对患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推定过于严格。
(2)对起算时间的把握未考虑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仅仅简单把损害后果出现的时间作为起算时间。
(3)对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事由的审查过于严格;
(4)司法实践中也有对诉讼时效的审查过于宽松的情形发生。
七、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鉴定
1、主要涉及两种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2、二种鉴定的区别:(1)鉴定性质与启动程序不同,(2)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不同,(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救济途径不同。
3、医疗纠纷诉讼中还涉及其他的专门性鉴定:对病例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异议,提出司法文书鉴定;对患者的损害后果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对医疗费用的必要
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定等。
八、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
赔偿项目比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