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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小学每学期至少开设1次安全教育课程,幼儿园每月至少开设1次安全教育活动。

14.学校建立健全心理咨询服务机制,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活动。

15.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联系方式、疾病史、过敏史、药物过敏史等重要信息,以备紧急情况使用。

16.学校加强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心理问题,保障师生员工心理健康。

五、网防17.学校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演练。

18.学校网络接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软件,加强网络监管和安全防范。

19.学校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学生进入,禁止学校内部搭建无线局域网,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上课。

六、食防20.学校食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配备必要的消毒设备和药品,实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1.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2.学校食堂必须采用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

七、灾防23.学校建立健全各类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和检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4.学校加强地震、火灾、气象灾害等应急教育和防范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25.学校必须按照规定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6.学校加强与当地政府、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27.学校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药品,建立健全学校医疗卫生服务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

28.学校应当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9.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上报和处理安全事件和隐患。

30.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篇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篇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篇Implementation plan for the assessment of teachers' eth ics and conduct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and k indergartens编订:JinTai College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篇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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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篇章2:中小学师德师风巡回演讲活动实施方案篇章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xxx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1.主体性原则。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师资建设十四五期间实施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师资建设十四五期间实施方案
六、教师待遇与激励机制
1.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体系
(1)建立与教师工作性质、工作量、工作绩效相匹配的工资制度。
(2)确保教师特殊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等政策的落实,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2.建立多元化激励机制
(1)设立教师荣誉制度,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
(2)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将教师的工作成效与收入挂钩,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
七、监督评估与持续改进
1.建立监督评估机制
(1)定期对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2)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持续改进。
2.调整优化政策措施
(1)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2)鼓励地方政府和学校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模式,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要求的师资培养路径。
八、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
1.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培训
(1)将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
(2)开展针对性的信息技术培训,如在线教学平台使用、教育软件应用等,使教师能够适应数字化教学环境。
2.推动智慧教育发展
(1)鼓励学校建设智慧教室,为教师提供智能化教学工具,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五、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1.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监督机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1)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记录教师成长过程,提供个性化发展指导。
(2)开展跨区域、跨学段的教师交流与合作,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由校长和家长代表与学生共同用餐。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由校长和家长代表与学生共同用餐。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由校长和家长代表与学生共同用餐。

学校负责人需与学生同用餐昨日,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家长陪餐制度《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再次对小卖部问题作出规范,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关于学校食堂,《规定》中称,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公开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应公开用餐信息保障家长知情权此外,《规定》还多处提及家长参与问题,例如学校应当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近期,学校餐饮方面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庭作业管理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庭作业管理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庭作业管理规定
第一条家庭作业的目的和意义
家庭作业是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在课外完成,巩固课堂研究内容的一种重要方式。

它有助于学生巩固知识、提高研究效果、培养自学能力和良好的研究惯。

第二条家庭作业的安排
1. 每位学生每天的家庭作业时间不应超过一小时;
2. 家庭作业的难度和量应根据学生的年级和个人能力进行合理安排;
3. 家庭作业的内容应与课堂教学内容相符合,有助于学生深入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4. 家庭作业应涵盖各科目的研究内容,注重综合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家庭作业的批改和反馈
1. 教师应及时批改家庭作业,并给予学生详细的评价和反馈;
2. 学生应认真对待教师的批改和反馈,及时改正错误,提高研究水平。

第四条家庭作业的督导和管理
1. 家长应重视学生的家庭作业,积极参与督导和管理;
2. 家长应为学生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和条件;
3. 家长应定期与学校和教师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研究情况和家庭作业完成情况。

第五条家庭作业的奖惩制度
1.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制定奖励措施,激励学生认真完成作业;
2.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家庭作业完成情况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敦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

第六条补充规定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
家庭作业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012规定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重点部位和区域及其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保障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也可以参照执行。

本标准引用了多个文件,包括GB/T 7401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 -2011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 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和GA/T 678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本标准中使用了GB 、GB 、GB 、GB 中定义的术语和定义。

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设应统筹规划,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重点。

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经检验或认证合格,并防止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留有联网接口。

本标准将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重点部位和区域确定为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学校周界、学校大门口、门卫室(传达室)、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学生宿舍楼(区)主要出入口和值班室、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及其出入口、就餐区域、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处、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和安防监控室。

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是指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门外人员密集集中的区域。

为了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监视区域内学生出入校园、人员活动和治安秩序情况。

5.2.2 学校的周界应该设置实体屏障,并且在周界上应该设置入侵报警装置。

5.2.3 学校的大门口应该配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该能够清晰地辨别进出人员的体貌特征以及进出车辆的车型和车牌号。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地区开始探索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这是一个带有前瞻性而高度潜力的教育改革方案。

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是指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将多所中小学(幼儿园)组成一个集团,在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协同、共享和整合,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实施目标1.实现“小规模、高品质、高效益”办学。

2.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教育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3.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和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4.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形成资源互补和优势互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加强家校沟通,提高家长满意度和学生的家庭教育环境,形成良好的育人合力。

三、实施步骤1.确定集团化办学的区域范围和规模,制定集团化办学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集团化办学的目标和任务。

2.组建集团化办学管理机构,负责集团化办学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包括学校董事会、教育督导组、教育专业委员会、教研组等。

3.组织开展教育资源调查和分析工作,制定教育资源整合的计划和方案。

4.建立课程评价和提升机制,推进课程整合,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综合素质。

5.加强教师培训和职业发展,推动教师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6.建立家校互动机制,加强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推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辅相成。

四、实施保障1.加强政策法规和资金保障,为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

2.加强教育教学信息化,推动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和网络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课堂效率。

3.加强对学校的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推动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和实效。

4.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和合作,打造和谐、共建、共享、共赢的办学共同体,共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标准一、组织领导(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政策、文件、会议、批示指示要求,研究、安排学校安全工作,并有会议记录。

(二)设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办公室、计算机等工作设施设备。

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

二、制度建设(一)健全岗位责任制度。

(二)健全门卫管理制度和值班巡逻制度。

(三)健全双控机制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制度。

(四)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健全餐饮、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和疾病防控制度。

(六)健全重点部位、教育教学设施、有限空间和生活设施、药品、危险品、实验室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七)健全特异体质和特异心理学生管理制度。

(八)健全车辆管理制度。

(外来车辆、教师车、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九)健全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交接制度。

(十)健全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十一)健全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十二)健全各类事故紧急处置制度。

(十三)健全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三、安全管理(一)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二)实行严格的门卫管理,落实出入门登记。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生上操、集体活动、大型集会、上下学等重点时段,有专人在楼道口、校方门口等重点部位值班值守,负责学生管理、疏通等。

(四)组织大型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严密的组织方案和安全防范预案及保卫措施。

(五)有毒、有害危险化学药品实行专人和专门的安全管理。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健全,保存完好。

四、三防建设(一)专职男保安,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男性。

门卫配有钢叉、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保安哨笛等10件套。

(二)实行24小时,双人双岗,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每日不少于5次巡逻,并有记录。

(三)学校大门外设硬质防冲撞设施。

(四)配齐配足沙袋、雨披、雨鞋、铁锹、水泵等防汛抗旱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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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职务申报表
学校(单位)
姓名
任教学科
申报专业技术
职称及学科
填表时间:年月日
福建省教育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教师职务评审使用。

第一至第六项由申报对象填写,填写内容应经相应职能部门审核认可。

第七、八项由申报学校(单位)填写。

第九项页由人事职改部门填写。

2.本表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学历”栏中最后一档为最高学历;“毕(肄、结)业”等表示选项的,应将非选择项划去。

4.若填写的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一、基本情况
二、进修培训经历
三、工作(教学)经历
四、任(支)教经历
(城镇教师填写)
五、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
六、学生评议满意率情况
(中小学教师填写)
七、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八、评议推荐意见
九、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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