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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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制度

火力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制度

火力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火力发电企业在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火力发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成本管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火力发电企业的成本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明确成本管理的重要性,阐述成本管理的相关理论,以及对于火力发电企业成本管理的实践意义。

二、成本管理的概念和重要性成本管理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资源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评估和控制的一种管理方法。

它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全面的、综合的管理活动,是围绕成本这一中心,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控制与分析的一种管理活动。

成本管理涵盖了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等内容。

成本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火力发电企业是以火力发电为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企业,其成本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火力发电企业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煤炭、水资源等原材料,以及人力、设备、机械等生产资产,这些都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控制和分析。

同时,火力发电企业在面临市场竞争的情况下,如果成本控制不到位,很可能会造成企业生产成本过高,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三、成本管理的理论基础1.传统成本管理理论传统成本管理理论主要包括费用核算理论、制造成本核算理论和作业成本核算理论。

在传统成本管理理论中,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经济资源的代价或牺牲。

费用核算理论强调费用核算的重要性,通过核算企业的各项费用来控制和管理成本。

制造成本核算理论强调工厂生产成本的核算,以及在确定产品成本和经营决策中的应用。

作业成本核算理论强调按照作业单位对制造成本进行核算,并在成本控制和评价中发挥作用。

2.现代成本管理理论现代成本管理理论包括目标成本管理、活动基于成本管理、全面成本管理等。

现代成本管理理论强调在产品设计的初期就要确定产品的成本目标,通过活动成本管理和全面成本管理的方式对产品的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以确保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电厂标准成本管理制度

电厂标准成本管理制度

电厂标准成本管理制度一、概述电厂作为生产企业的一种,其会计成本管理是重中之重。

标准成本管理制度是一种现代科学管理工具,旨在规范企业内部成本管理,提高管理效益,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本文将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对电厂标准成本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标准成本的确定1. 标准成本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产品或服务的成本,是企业进行成本核算、控制和决策的基准。

2. 电厂标准成本的确定,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实际生产过程、设备配置、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结合市场行情、竞争对手等外部因素进行综合调研。

3. 电厂标准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三部分。

在确定标准成本时,应该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标准进行核算,确保科学合理。

三、标准成本管理流程1. 制定标准成本:电厂应制定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标准成本,并明确各项成本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2. 定期核算标准成本:电厂应每月定期对标准成本进行核算,及时发现超支和差错,并及时调整。

3. 分析成本差异:电厂应定期分析实际成本和标准成本之间的差异,找出差异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4. 评估成本控制效果:电厂应定期评估成本控制效果,调整标准成本,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5. 持续改进:电厂应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完善标准成本管理制度,逐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四、标准成本管理的实施1. 强化管理责任:电厂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机制,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确保标准成本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建立信息系统:电厂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及时采集数据,为标准成本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 培训员工:电厂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标准成本管理意识和水平,确保标准成本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4. 加强内部控制:电厂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成本管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防范成本管理风险。

5. 制定奖惩机制: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成本管理绩效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发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发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发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本办法中生产成本(以下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资源耗费。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本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前提,通过对成本的预测、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归集生产成本,监督费用去向,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确定成本开支范围的基本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二)历史成本原则;(三)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四)配比原则;(五)谨慎性原则。

第二章成本项目及开支范围第七条根据发电行业特点,按照经济性质和经济用途相结合的原则,设置九个成本项目:燃料费、环境保护费、购入电力费、水费及水资源费、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

第八条成本项目开支范围(一)燃料费指火电厂直接用于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所耗用的各种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

本项目包括:1。

发电、供热正常运行耗用的燃料;2.生产厂房防冻耗用的燃料;3。

卸煤暖室、卸油、上油加热耗用燃料;4。

机炉小修、临时检修,事故修理后烘炉、点火、暖机耗用燃料;5.发电机调相运行耗用的燃料;6。

属于当年煤耗计算误差而调整的耗用燃料。

燃料盘盈以及贮存燃料发生的定额内损耗计入本项目,超定额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7.燃料的二次倒运费用;8。

燃料服务费。

指支付燃料供应单位提供燃料定购、发运、管理等劳务作业的费用.发电、供热耗用的燃料应按品种规格、矿点分别建帐,采用实际价格核算。

实际价格组成内容包括:(1)出矿、出厂价;(2)运杂费,指卸至电厂煤场、油罐前的水、陆运费、石油管道输送费等,包括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杂费,如卸车、卸船费、保险费等;(3)租用外单位煤场的堆存费;(4)定额内的运输损耗;(5)驻外燃料采购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工资及委托化验燃料费用等.(二)环境保护费指发电、供热生产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废水、灰渣等按规定支付的费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生产成本(以下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源耗费。

第三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实施成本领先战略,通过管理提升、技术进步、落实责任制等方式,提高成本管控能力,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等支出,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以成本预算为基础,通过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实现预算管理目标。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包括负责人的责任制和内部各级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分级、归口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必须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专门机构或专岗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发电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成本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第八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实行集团公司、省公司、所属企业三级成本管理体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相应实行四级成本管理体系。

(一)集团公司是一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预算的下达、控制、监督及评价工作,并进行相应考核。

负责向各单位提出成本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和成本管理措施建议。

(二)上市公司、省发电公司、分公司是二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成本管理工作。

下达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监督、控制、评价、考核所属单位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三)各基层企业是三级或四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预算指标。

第九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总会计师(未设置总会计师的,为主管经营工作的公司领导)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电厂成本控制管理制度范本

电厂成本控制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结合电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包括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电厂成本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确保成本控制合法、合规。

(二)目标导向原则:以经济效益为目标,通过成本控制提高电厂盈利能力。

(三)全面管理原则:对电厂成本进行全面、系统、动态的管理。

(四)责任落实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责任,确保成本控制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成本核算第四条电厂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电厂成本核算内容包括:(一)燃料成本:包括煤炭、天然气、石油等燃料的采购、运输、储存、消耗等费用。

(二)水费成本:包括水源地取水、净化处理、输电等费用。

(三)人工成本:包括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

(四)制造费用:包括设备折旧、维修、租赁、保险等费用。

(五)财务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利息、汇兑损益等费用。

第三章成本分析第六条电厂应定期对成本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

第七条成本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成本构成分析:分析燃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成本构成比例,找出主要成本构成因素。

(二)成本变动趋势分析:分析成本变动趋势,找出成本上升或下降的原因。

(三)成本与产量、效率、质量等指标的相关性分析:分析成本与产量、效率、质量等指标的关系,找出影响成本的关键因素。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八条电厂应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

第九条成本控制措施包括:(一)优化燃料采购: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降低燃料采购成本。

(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设备维修、折旧费用。

(三)控制人工成本: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

(四)降低制造费用:加强生产流程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华能应城热电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华能应城热电生产成本管理办法

Y C Z D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HYC3-392-SJ80代替HYC3-264-SJ52生产成本管理细则2017-07-18发布 2017-07-18实施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成本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应城热电”)成本管理,降低生产耗费,不断增强企业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规范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电厂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规定》,结合应城热电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成本管理要坚持合法性原则,遵守财政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坚持真实性原则,如实反映经营成果;坚持效益性原则,明确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是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用科学方法选择最佳成本方案;坚持激励性原则,落实成本管理经济责任制,激励全体职工努力完成成本管理的目标;坚持定额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成本费用定额标准,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分类、分科目执行定额标准,定期考评定额责任落实和执行情况;坚持全面控制原则,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实行责任成本制度,推行全员和全过程的成本管理,对生产耗费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第三条成本管理的目标是:(一)按照经济性、可靠性、先进性、合理性原则做好成本的预测、预算。

加强目标成本管理,建立并健全成本管理信息系统,定期预测,及时检查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二)建立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成本管理责任制,强化成本预算约束;(三)真实、准确、合规、合法、及时、有效地组织成本核算;(四)扎实做好成本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经济定额和成本管理制度;(五)分析成本升降原因,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章成本管理责任制第四条应城热电为成本管理的主体,建立分级核算的成本管理体制,在财务与预算部内设置专人或机构负责成本核算。

部门、班组作为基层内部核算单位,可采用业务核算的方法核算责任成本,具体负责完成所承担的成本定额指标。

电厂成本管控方案

电厂成本管控方案

电厂成本管控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成本控制,不断寻求成本优势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而对于电力企业来说,成本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

本文将从目标、内容、重点等角度探讨电厂成本管控方案。

目标电厂成本管控的目标是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竞争能力。

具体而言,应该实现以下目标:1.确保电厂高效节能,提高能源利用率;2.精细化设备管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3.优化产业链条,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成本;4.监管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遵循环保法律法规。

内容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电厂成本管控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主要内容如下:1. 加强节能技术和设备改造为了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通过组织员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开展能源的技术创新和研究,研究新的节能技术;•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增强设备的节能性能,如安装变频器、改造余热回收、增加尾气净化装置等。

2. 加强设备管理设备是电厂重要的生产资产,加强设备管理可以有效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实现维修减少、更换少用的目的。

具体措施:•实行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开展设备大检修,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问题;•保管好设备的使用手册、操作规程等技术资料,保证设备运行正确和安全。

3. 优化能源和原材料采购优化产业链条,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成本,主要措施:•优化能源采购,多渠道采购,降低采购成本;•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降低设备采购成本;•合理调配生产资源,采用供需平衡原则,避免资源浪费。

4. 监管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为了遵循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电厂环境保护,需要严格监管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具体措施:•严格控制燃煤、燃气等的燃烧过程,控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加强环保监测,建立监测体系,对大气、地表水、废气、废水等重要污染源进行在线监测;•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发电厂成本管理办法规定

发电厂成本管理办法规定

发电厂成本管理办法规定发电厂成本管理办法规定国电**发电厂成本管理办法2009年3月成本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成本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生产经营过程中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GL/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2007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8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办法》3 总则3.1为加强生产成本管理,实现生产成本的目标控制,促进企业合理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成本管理标准和本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3.2本办法所指成本,系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企业主要产品相关联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损益性支出。

13.3 本厂生产成本管理以成本预算为基础,通过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实现预算管理目标。

3.4生产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3.4.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维护财经纪律。

3.4.2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取合理会计核算办法,及时正确地核算成本,监督生产耗费,真实反映经营活动和成果。

3.4.3 制订合理定额,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实施成本预测,编制成本预算并组织实施。

3.4.4实施成本预算控制,定期分析成本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采取措施,纠正偏差,挖掘潜力,不断提高本厂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

4 成本管理内容4.1 成本管理职责4.1.1 财务产权部4.1.1.1 财务产权部是成本管理的综合部门,负责全厂生产成本的管理和核算。

4.1.1.2 负责制订成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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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公司生产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中生产成本(以下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资源耗费。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本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以安全生产为前提,通过对成本的预测、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确归集生产成本,监督费用去向,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确定成本开支围的基本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二)历史成本原则;(三)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四)配比原则;(五)谨慎性原则。

第二章成本项目及开支围第七条根据发电行业特点,按照经济性质和经济用途相结合的原则,设置九个成本项目:燃料费、环境保护费、购入电力费、水费及水资源费、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其他费用。

第八条成本项目开支围(一)燃料费指火电厂直接用于生产电力、热力产品所耗用的各种燃料,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液化气等。

本项目包括:1.发电、供热正常运行耗用的燃料;2.生产厂房防冻耗用的燃料;3.卸煤暖室、卸油、上油加热耗用燃料;4.机炉小修、临时检修,事故修理后烘炉、点火、暖机耗用燃料;5.发电机调相运行耗用的燃料;6.属于当年煤耗计算误差而调整的耗用燃料。

燃料盘盈以及贮存燃料发生的定额损耗计入本项目,超定额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7.燃料的二次倒运费用;8.燃料服务费。

指支付燃料供应单位提供燃料定购、发运、管理等劳务作业的费用。

发电、供热耗用的燃料应按品种规格、矿点分别建帐,采用实际价格核算。

实际价格组成容包括:(1)出矿、出厂价;(2)运杂费,指卸至电厂煤场、油罐前的水、陆运费、石油管道输送费等,包括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杂费,如卸车、卸船费、保险费等;(3)租用外单位煤场的堆存费;(4)定额的运输损耗;(5)驻外燃料采购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工资及委托化验燃料费用等。

(二)环境保护费指发电、供热生产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废水、灰渣等按规定支付的费用。

(三)购入电力费指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而向电网购入电量支付的费用和为电量转移而购买电量或发电量指标支付的费用。

(四)水费及水资源费指为发电、供热生产而耗用的外购水费和按照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缴纳的水资源费。

本项目包括:1.火电厂除灰、除尘、冷却和补给水水费;2.水电厂发电和抽水蓄能用水水费;3.水电厂按规定提取的库区基金;4.调相机冷却等用水水费;5.发电厂按规定支付的其他形式的水费;6.发电、供热生产取水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水资源费。

(五)材料费指电力、热力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不应计入燃料项目的其他各种生产用燃料。

本项目包括:1.生产运行所耗用的各种材料、低值易耗品,包括脱硫、脱硝耗用材料以及更换和增添的变压器油、透平油、磨煤机钢球和树脂等;2.车间通风、照明、消防和清洁卫生用材料;3.软化水处理用化学药品;4.生产和管理运输车辆用燃料;5.生产车间领用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玻璃器皿等。

(六)职工薪酬指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支付或放弃的所有对价。

本项目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用,主要是指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设医务室、职工浴室、托儿所、理发室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包括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了改善职工文化生活、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和业务素质,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职工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支出。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6.非货币性福利,是指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无偿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租赁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免费为职工提供诸如医疗保健的服务,或向职工提供企业支付了一定补贴的商品或服务等。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即辞退福利,是指由于分离办社会职能、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重组、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是指上述以外的其他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薪酬。

企业不得扩大职工福利费开支的围,成本中列支的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年金、福利费用等支出总额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七)折旧费指根据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和规定折旧率计提的资产折旧费。

(八)修理费指固定资产修理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人工(指修理作业中发生的外委人工费)及其他费用等,包括固定资产重大项目修理费和一般修理费。

水电厂预提大坝修理费按大坝大修周期核算,一个大修周期结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调整当年成本。

(九)其他费用指不属于以上各成本项目但也应计入电力、热力成本的费用。

明细项目及开支围如下:1.办公费:指生产和管理部门发生的文具、纸、银行票据购置费,计算机耗材,报刊、杂志、图书、资料购置费,印刷费,邮电通讯费,互联网服务费等。

2.水电费:指生产和管理部门耗用的水费、电费,以及电厂耗用不属于厂用电围的自用电费等。

3.差旅费:指职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和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调职职工本人及批准随行家属的差旅费、行费等。

差旅费标准按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办法执行。

4.低值易耗品摊销:指管理部门领用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办公家具、管理用具等的摊销费。

集团公司采用领取时一次摊消办法,但应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5. 取暖费:指生产和管理部门取暖用热、煤、蒸气等支付的费用及发给职工的取暖津贴等。

6. 运输费:指生产、管理部门发生的搬运费用、机动车辆的养路费、停车费、过路费等。

燃、材料采购中的运杂费以及车辆消耗的油、物、料不包括在此项目中。

7.其他劳保支出:指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围的离退休人员的医药费、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费用、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等。

8.保险费:指为财产、物资、特殊工种等参加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9.租赁费:指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临时租借房屋、机器、设备等所支付的租赁费用。

10.绿化费:指生产和管理场所环境绿化、植树等支付的费用。

11.计入成本的税金:指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不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耕地占用税等。

12.研究开发费: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9)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或金额,集中收取和使用的研究开发费。

13.会议费:指企业召开或参加各种会议发生的费用。

14.党团活动经费:指按规定支付的企业党团活动发生的有关费用。

15.董事会费:指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6.业务招待费:指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在规定的指标和限额围,据实列支的招待费用。

17.业务费:指用于广告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等支付的费用。

18.中介费:指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诉讼、咨询等支付的费用。

19.外部劳务费:指外部人员为企业提供劳务,企业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费用。

本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大、小修发生的人工费用。

20.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指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及土地征收管理费等。

21.材料盘亏和毁损:指对材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的全面盘点清查所发生的盘亏、毁损和报废,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之后的部分。

材料毁损属于非常损失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

22.无形资产摊销:指按规定应在本会计年度的摊销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及计算机软件等无形资产价值。

23.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指按规定应在本会计年度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

24.物业管理费:指企业将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等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提供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25.其他:指应列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如:公安消防费、团体会费、环卫费、防汛费、电力监管费、技术监督服务费、灰场维护费、水利基金、出国人员经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外宾接待费等,以及按有关规定可以在成本列支的其他费用。

26.转出费用:指已计入以上成本项目的支出,但按规定应分摊给基建、技改等工程和其他产品、劳务成本负担,从成本中转出的费用。

第九条成本按其与产量的关系可分为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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