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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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0.28•【分类】工作报告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10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全面加强新时代涉外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涉外执法司法质效持续提升,涉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工作成效明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开创了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新局面,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审理当事人、标的物、法律事实等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涵盖刑事、民商事、海事、知识产权、行政等各审判领域,以及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等国际司法协助案件。

因涉港澳台案件一般参照涉外审判程序处理,故这次一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涉外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对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涉外审判工作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大幅攀升。

全国法院受理的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从2013年的1.48万件,增长到2021年的2.73万件。

二是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

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国际分工日益深化,涉跨境电商、跨境破产、企业和资产跨境并购、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中欧班列运单等新类型纠纷不断涌现,亟需明晰交易规则、规范行为界限、平衡各方权益。

关于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共4篇)-调研报告.doc

关于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共4篇)-调研报告.doc

关于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共4篇)-调研报告第1篇:关于基层法院民商事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在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商事案件的审理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随着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为了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我市各基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稳步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回避:一、案件涉及的专业知识加深,处理难度增大。

在近些年的审判实践中,新类型及专业性强的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如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股东权益纠纷,保险合同纠纷。

这些纠纷无法避免对专业知识的使用,有时候专业知识是判决的决定性因素,给知识背景相对单一的法官带来了很大挑战。

另外,传统的民商事纠纷也存在相互交叉的现象,一案中会存在多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最高院出台了新的案由规定,但在具体案件适用上往往争议较大,同一类案件的结案案由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二、案多人少的困难持续存在。

2016年司法改革完成后,入额法官数量有限,审判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这个问题也是各个法院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案多人少的办案条件下,法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民事案件的快审快结。

三、送达困难。

很多案件因无法顺利送达而耽误了审理期限,降低了审理效率。

比如相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地址不够详细或有误,导致无法送达;受送达当事人不配合法院工作,甚至恶意逃避送达,电话联系时受送达人常以不在为由拖延时间,或明答应领取文书却故意躲避着不予领取;送达时,明明是被送达人本人或者是被送达单位负责人却不承认,法院无法证明其身份的情况,法律也没有明文授权给法院工作人员有事前查验其身份证的权利,使法院送达工作无所适从。

四、调解与诉讼效率之间的矛盾。

当前,在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办案精神的指导下,法院对调解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

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有时为了促成调解,往往需要多次“背对背”、“面对面”地调解,反复征询当事人的意见,而最终的结果也未必能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那么势必会形成调解时的耗时耗力与诉讼效率之间的矛盾。

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

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

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我们法院在过去一年里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上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

在全国法院系统的大力支持和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我们的法院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在这里,我将就过去一年来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汇报。

首先,我们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将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作为首要任务。

我们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各类案件,做到了“公正司法、服务民生”。

我们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扩大了审判公开范围,推动了审判公开的深入开展。

我们始终强调司法责任,严格执行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理案件中,我们切实履行了审判职责,提高了审判质量,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法院在改善审判环境和提高审判效率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们积极推进智能法院建设,推动了审判流程的信息化和数字化。

我们加强了审判团队建设,提高了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我们推进了审判办案模式改革,探索了一批创新性的办案方式和方法,提高了审判效率和质量。

再次,我们法院在促进司法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我们坚决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积极履行审判职责,果断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我们积极落实“诉讼服务一条龙”工作机制,提高了司法服务水平,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最后,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在法院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一些审判质量不高、审判效率不够等问题。

在改进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审判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

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推进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实现审判工作的智能化,提高审判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综上所述,过去一年里,我们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各界人士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加强审判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

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

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

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我作为人民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非常荣幸能够在此向大家汇报我们近期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国民商事案件逐年增多,今年上半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81.5万件,同比增长约18.8%。

人民法院为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审判、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审判理念实现转变、审判方式创新和审判机构改革,一方面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减少和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

一、审判方式创新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审判方式也在不断创新,从传统的庭审、书面审理到多元化的诉讼方式,如网络诉讼、视频庭审等都应运而生。

这些新的审判方式,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也提高了审判效率。

今年以来,我们深度挖掘诉讼的实质,重点推进简易程序,便民化、普及化、权利化、程序化,把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审判的核心保护、实现法律公正的重点理念,积极推进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和解纠纷。

同时,我们也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司法的融合,探索网络审判、在线调解等新的审判方式,让当事人通过更加高效、便捷的方式,解决争议。

二、审判质量提升作为法官,保障公正的审判质量是首要任务。

为了保证审判质量,我们加强审判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时还加大司法教育力度,不断提升法律知识和审判水平。

在审判实践中,我们不断深化对民商事案件审判标准的理解和把握,注重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的审查,确保裁判结果客观公正、无误。

在审判质量方面,我们进一步完善审判制度,完善审判流程,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和裁判公正。

同时,我们加强与社会各部门的协调合作,扩大司法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加强司法舆论引导,推动司法形象的提升。

三、审判机构改革审判机构改革是当下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也是进一步推动司法现代化的必然趋势。

我们通过审判机构改革,提高了审判机构的效率、减轻了审判负担,同时也加快了司法现代化的步伐。

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现将我院2007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接受专项审议工作的基本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对我院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及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议,这是对法院工作的有力监督和支持,我们坚决拥护,全力配合,衷心接受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工作大局,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与当事人利益攸关的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开展专项审议,将在促进司法廉洁、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湘潭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做好接受专项审议工作,我院党组先后3次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刘森甲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任副组长的接受专项审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一庭庭长罗蔓莉任主任,涉民商审判各业务部门与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紧锣密鼓而又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接受专项审议的具体工作。

4月3日,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审议工作的意见》,对接受专项审议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

4月7日,召开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接受专项审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

4月10日前,涉民商事审判各业务部门对2007年以来的五类重点案件(上级法院发改案件、检察院抗诉案件、人大和政法委等领导机关交转督办案件、社会或当事人反映较大案件和反复缠访上访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和自查,整理成册,报院审管办汇总。

4月27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在我院开展调研,并再次召开动员会。

会上,听取了内司委屈立里主任委员就前段座谈走访情况所作的综合发言,胡署先副院长作了《关于2007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20起社会或当事人反映较大的民商事案件。

会后,迅速组织力量,对这20起交办案件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复查,客观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与产生问题的原因,逐一制订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

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

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一、引言民商事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核心职能之一,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之一。

本报告旨在对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以期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概况过去一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XXXX件,其中涉外案件XX件,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责任、债权债务等。

办案数量的增加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三、审判流程改革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我们积极推进审判流程改革。

一方面,我们加强对案件的预审,确保案件的受理质量。

另一方面,我们推行电子诉讼平台,实现了诉讼材料的电子化存储和传递,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法官队伍建设法官是审判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素质和道德品质直接关系到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我们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法官的专业能力和审判水平。

同时,我们注重对年轻法官的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为审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五、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司法公开是保障审判公正的重要途径,我们积极推进审判公开工作。

通过开展庭审公开、发布审判文书等方式,我们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到审判的全过程,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同时,我们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的线上查询和办理服务,提高了司法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民商事审判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解决涉及案件的各种问题。

我们加强了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了多元化、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

同时,我们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为民商事审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

七、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

我们注重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同时,我们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法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八、加强与社会的交流与沟通民商事审判工作需要与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总结及建议

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总结及建议

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总结及建议xx年以来,xx法院在xx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努力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

xx法院通过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元化主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协调各种关系,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经验总结(一)采取一审一书制的审判运行模式在经过了大循环轮案制和法官助理等一系列审判模式改革之后,xx年我院最终确定了最符合我院院情的一审一书制的审判运行模式,即由一个审判员带一个书记员,由审判员负责庭前调解、庭前证据交换、开庭审理、撰写法律文书等工作,而书记员则负责程序性的事务,如送达、庭审记录及装订案卷等。

此模式分工明确且程序简洁,效果很好。

此模式运行以来,xx年xx的法官每年人均结案均在100件以上。

一方面,明确的分工与简洁的程序带来了审判效率的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法官对所承办案件从立案到结案须全程负责,将责任落实到法官个人,强化了法官的责任心,一旦出现错案、瑕疵案件,将追究到底。

法官为了提高案件质量不断加强自我学习,钻研业务,使我院的当庭宣判率大幅提高,涉诉上访的人数也明显下降,较好地做到了息诉服判。

(二)创新机制提高调解率从xx年开始,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院全面推行了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并举的司法绩效考核体系。

一方面,制定约束机制,即给民商业务庭室下达硬性指标,要求其调解率必须达到xx以上,每月进行司法绩效考核,将未达标的庭室及法官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惩罚。

另一方面,创建激励机制,首先物质上案件质量奖将对以调解结案的案件予以倾斜,每件调解结案的案件比其他案件要多出20元每件,以一定的物质激励来提高一线审判员的调解积极性。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状况、发展趋势及对策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状况、发展趋势及对策

近年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状况、发展趋势及对策陈多文提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变更,社会生活的变革前进,人民观念的不断革新,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在我县民商事审判工作在顺利、稳步的发展中,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展现出比较鲜明的发展趋势。

本文从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近三年来民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民商事审判的共性、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变更,社会生活的变革前进,人民观念的不断革新,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在我县民商事审判工作在顺利、稳步的发展中,不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展现出比较鲜明的发展趋势。

一、三年来民商事审判的基本情况从2006年1月到2008年12月(以下简称3年来),山丹县法院受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

一方面,民商事案件在所有案件中所占的比例相当高。

3年来民商事案件平均占收案总量(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 66%。

另一方面,这些案件数量多,每年我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总计都在1000件以上,基本上呈逐年上升趋势。

结合三年来的司法统计报表,透过数据可以发现民商事案件的如下特点:(一) 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以离婚纠纷为主,3年来的基本特点如下:1、收案量逐年上升。

06年至08年我院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数量呈上升状态。

06、07、08年我院的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分别为 207件、232件、238 件 ; 总体而言比前些年有所增长。

2、诉讼标的增长迅速。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以离婚诉讼数量最多,也以离婚诉讼标的上升势头最明显。

2006年~2008年离婚诉讼的平均诉讼标的分别为:1.5万元、2万元、4.5万元,上升势头非常明显。

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近些年我县人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家庭财产,特别是房产价值上升。

夫妻共同财产数额不断扩大,大力推动离婚诉讼标的的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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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仙居人大网 2010-1-8 10:30:44 字体:大中小为了更好地推动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开展。

县人大常委会决定进行专题审议。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11月中旬,我们组织调查组,在张海平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横溪人民法庭、白塔人民法庭等单位,就两年来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中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有关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庭审;组织召开了由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工作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2008年以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努力化解民商事纠纷和社会矛盾,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统计,两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479 件,审结3996件,分别比2006、2007两全年之和增29.9%和14.7%,涉案标的3.03亿元。

2009年1-10月收案2361件,结案1861件,同比分别增26.3%、15.2%,涉案标的1.6亿元。

近两年来,民商事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专项考核中均名列前茅。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和谐发展大局。

县人民法院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为己任,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来谋划和部署民商事审判工作。

针对各种利益诉求增多特别是一些敏感、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纠纷等突出问题,坚持事前介入,积极参与疏导协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如通过先予执行的途径,成功劝退滞留诸永高速S1标段的不良施工队,并快速审结涉及施工队纠纷案件12件,为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强化信访工作考核,严格落实首访问责制,精心审理极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集团诉讼案件,为全县敏感时期的社会安定提供有力保障。

如2008年“奥运”前后,办结中央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3件。

2008年以来,民商事审判工作没有发生新的信访案件。

(二)加强审判管理,审判质效逐步提高。

县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公正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判运行管理机制,依托信息化平台,及时将所有审判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各项信息指标数据全面纳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着力推行个人月办结案书面通报制度。

积极发挥审判委员会功能,定期开展案件评审,强化民商事案件的监督,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2008年以来,重审改判案件仅14件,重审改判率0.35%。

探索建立案件的分类办理和统筹办理机制,使审判资源得到了合理有效的使用。

实行案件审限预警和催督办制度,加大审限督查力度,有效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力促审判效率的提高。

重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善于听取和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促进了法院的审判工作,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三)关注涉案民生,认真落实便民措施。

县人民法院把保障涉案民生作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坚持调判结合,注重裁判统一,认真审理涉及民生的“三养”、劳动报酬、交通事故等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2008年以来,共审结赡养、抚养、扶养案件52件,其中调解、撤诉的33件,调撤诉率为63.5%,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强化司法服务意识,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措施。

充分发挥立案接待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诉讼立案的便捷审查办理机制。

建立“便民立案窗口”、“预约法庭”、“午间法庭”,提供便利、快捷的司法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四)注重教育培训,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县人民法院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

通过设立廉政专栏、组织干警旁听贪污腐败案件庭审、赴省法纪教育中心参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造就了一支公正廉洁、敬业奉献的民商事审判队伍。

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岗位能力培训,认真开展“法官讲坛”活动,法官职业素养和审判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008年以来共举办“法官讲坛”活动19期,组织民商事审判法官和干警参加各类培训93人次。

二、主要问题2008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司法能力、办案质量、工作效率、队伍建设等方面有了明显进步,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司法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有的部门和基层组织对发生在本部门和本地区的民商事纠纷,缺乏协调配合意识,没有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二是有的当事人诉讼能力和法律意识不强、只强调自身权利,当自己的主张得不到完全满足时,就到处缠诉上访,对法院审判工作造成很大负面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

同时,给审判人员造成心理负担,导致一些案件当判不敢判,影响案件及时公正判决。

三是审判工作经费保障和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

由于经费投入不足,审判法庭和办公用房紧张,硬件设施落后,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需要。

如横溪法庭扩建项目早已立项批复,但由于征地难、资金缺乏等各种原因,扩建项目进展较慢。

(二)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少数法官没有很好的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贯彻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主动调解的意识不够强,调解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是少数案件存在司法自由裁量权运用不平衡现象,如对于同类案件在具体掌握标准上还缺乏统一,适用法律不一致,造成同类案件不同的裁判结果,影响了审判质量。

三是个别法官对民商事案件的虚假诉讼、提供伪证等现象,甄别主动性不够高,调查还不够深入,证据审核不是很到位。

四是少数案件办案周期过长,影响了审判效率的提升。

五是少数裁判文书过于简单,说理不够充分,逻辑不够严密,影响审判的权威和效果。

(三)队伍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个别法官有时对待当事人和律师的态度比较生硬;开庭不守时,庭审中随意离席现象依然存在,审判作风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是少数法官缺乏钻研业务的主动性,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不系统,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有些法官关注大局、服务大局的忧患意识不强,满足于就案办案,凭经验办案,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时明显不足。

(四)民商事审判“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民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特别是近两年来,由于受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民商事案件收结案数大幅增长。

但另一方面,由于法官门槛的提高,进人渠道的不畅,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导致民商事审判工作“案多人少”矛盾特别突出。

据统计,2008年至今年10月,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人均办案已达210.3件。

目前,民商事存案工作量超过4个月,远远超过省高院要求的2个半月的警戒线。

如横溪法庭共2名法官,今年1至10月份即收案442件。

一线法官长期超负荷地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不仅影响身体健康,而且客观上还挤占了学习时间,制约了法官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的提高,影响了法院工作的发展。

三、几点建议(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依法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审判机关的重要职责。

因此,县人民法院要从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

紧密联系民商事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的思想实际,加强教育引导,克服畏难情绪和模糊认识,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正高效地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

围绕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反映到司法层面的变化和发展态势,紧扣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精心谋划、积极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

对事关社会发展、事关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要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主动做好工作。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优化执法环境。

(二)强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要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证据制度,在强调当事人举证的同时,履行好依职权取证的职责,力争使法律真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强化程序和实体公正并重意识,进一步规范庭审和合议制度,切实防止和纠正庭审走过场和合而不议现象。

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作用,确保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的准确处理。

重视强化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同类案件的裁判统一,增强法院裁判的公信力。

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和评议制度,认真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保障。

着力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做到逻辑严密,辨法严谨,析理透彻,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提高息诉服判率。

加大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认真防范和严肃查处虚假民商事案件,维护健康的司法秩序。

更加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克服机械司法和孤立办案的思想,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要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管理监督机制。

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运用审判质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案件质效评估和督办制度,将量化的质效评估指标落实到每个办案法官,建立综合衡量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定期进行实名通报。

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确保每个办案环节之间分工合理,流转顺畅。

强化审限的跟踪管理,对确需延长审限的,要严格审批手续。

继续推行案件审理的“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三)加强依法调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

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结案作为民商事案件的第一选择,对有条件的案件要尽量适用调解、协调等方式来处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同时,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要及时作出判决。

二要注重加强调解工作制度建设,为实际操作提供可靠的依据,防止出现不当偏向。

不断总结法院调解的规律,探索出适合不同情况的调解经验,提高法院调解的实际成效。

进一步创新调解方式,为相关当事人的调解行为提供正当程序的支撑,推动调解的具体实施。

三要积极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发挥政治、组织优势,尽可能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通过非诉手段化解。

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处理结案的确认制度,尽可能创造条件让更多的退休法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的“双赢共赢”。

四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认真履行业务指导职责,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旁听庭审、就地办案等多种形式,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充分发挥其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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