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4篇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4篇1.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一、事故现场情况:1、火灾起因和发生时间;2、火灾地点及范围;3、周围环境情况;4、灾情严重程度;二、应急措施:1、通知消防部门;2、迅速疏散人员;3、切断电源;4、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5、关注被困人员;6、协调公安机关管制交通,维护现场秩序;7、及时组织人员搜救伤员。
三、应急联系人:1、报警电话:119;2、消防队电话:110;3、急救电话:120;4、现场指挥人员联系电话。
四、防范措施:1、对电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避免安全隐患;2、加强员工消防知识和应急演练。
2. 火灾事故处置预案一、现场初步判断:1、确定火灾部位和范围;2、分类别火情程度和威胁范围;3、研究火势发展趋势。
二、应对策略:1、确保人员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2、采取最佳灭火方案;3、实施紧急疏散方案;4、救援被困人员;5、协调公安部门保障交通秩序,避免堵塞现场;6、建立处理污染物和救护伤员机制。
三、业务流程:1、及时报警和通知各相关部门;2、迅速疏散人员,保证现场安全;3、进行现场指挥和研究灭火战略;4、协调不同部门和机构进行有效配合;5、采取应急临时方案。
四、应急处置人员:1、建立科学的灾害应对指挥和救援体系;2、分工明确,各人员职责分工明确;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处理效果。
3. 火灾事故预警预案一、预警设备功能:1、预警设备需要有自动探测能力,能及时发现火灾;2、预警设备需要有报警功能,能及时发出报警信号;3、预警系统需要有包括声光报警器、屏幕报警器等设备。
二、预警机制:1、实现全面覆盖,确保每个区域都能收到预警信息;2、建立完善的接警预案,确保预警信号能够及时处理;3、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建立实时反馈机制。
三、预警流程:1、自动探测设备发现火灾;2、发出报警信号,同时将监测数据自动发送到后台;3、后台自动通知预警人员,及时发出警报,启动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1、尽可能避免损失和死亡;2、在最短时间内组织灭火救援;3、适时调整应急预案,协调多个单位进行救援。
火灾善后处置应急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提高火灾事故应对能力,确保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善后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单位、社区等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善后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火灾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火灾事故善后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3. 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如下:(1)组长:负责全面领导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
(3)成员:负责火灾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包括人员疏散、财产损失评估、善后赔偿等。
四、火灾事故善后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火灾发生后,立即向火灾善后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火灾发生时间、地点、火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2. 人员疏散(1)火灾发生后,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疏散过程中,注意引导人员有序撤离,避免拥挤和踩踏事故。
3. 现场保护(1)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防止火势蔓延。
(2)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 火灾原因调查(1)组织专家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
(2)查明火灾原因后,依法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5. 财产损失评估(1)对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
(2)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赔偿的依据。
6. 善后赔偿(1)根据财产损失评估结果,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
(2)赔偿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7. 信息发布(1)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火灾事故善后处置信息。
(2)信息发布内容应真实、准确、及时。
8. 资料归档(1)将火灾事故善后处置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2)归档内容包括火灾事故报告、人员疏散记录、财产损失评估报告、赔偿协议等。
五、应急响应1. 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2.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响应,协同作战。
火灾现场处置应急预案

火灾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火灾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篇一:火灾现场处置方案1、火情处置程序1.1报警:所有员工应熟悉报警程序,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
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负责人)按报警器报警,现场人员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1.2接报: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接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自救灭火。
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现场灭火处置工作。
1.3火情已被扑灭,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待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调查后,经同意,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
2、火灾处置程序2.1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2.2按指挥人员要求,通讯联络组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及向有关部门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处置领导小组联系。
2.3各灭火小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应继续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灭火方法,加强冷却,撤离周围易燃可燃物品等办法控制火势。
2.4在有可能形成有毒或窒息性气体的火灾时,应佩戴隔绝式氧气呼吸器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救援灭火人员中毒,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专业消防人员完成灭火任务。
2.5疏散组应通知引导各部位人员尽快疏散,尽量通知到应撤离火灾现场的所有人员。
在烟雾弥漫中,要用湿毛巾掩鼻,低头弯腰逃离火场。
2.6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2.7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抢救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
3、电气设备着火处置措施3.1电线、电气设施着火,应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
3.2电气设备着火,灭火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投入灭火战斗。
3.3及时疏散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及抢救疏散着火源周围的物资。
3.4着火事故现场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负责灭火指挥或组织消防灭火组进行扑灭电气火灾。
2024年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2篇)

2024年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概述火灾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其破坏力极大,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和处置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2024年的情况,制定了以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火灾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理。
2. 制定明确的火灾应急预案,确保组织协调和工作程序的顺利进行。
3. 建立健全的火灾队伍,包括消防人员、抢险救援人员等,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4. 完善火灾事故的报警和指挥系统,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传达信息,组织力量进行处置。
5. 加强火灾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应急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火灾事故调度与应对1. 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救援,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2. 开始现场救援工作前,需确定火灾的性质和范围,制定相应的灭火和救援方案。
3. 确保火灾现场的疏散通道畅通,同时展开随机排查,确保人员全部安全疏散。
4. 启动火灾现场应急照明设备,保障救援人员的施救工作。
5. 迅速调集救援力量,包括消防人员、医护人员等,加强现场处置,控制火势蔓延。
6. 在火灾现场建立各个层级的指挥部,明确责任分工和指挥链条。
7. 制定现场救援方案,根据火灾现场的特点实施救援措施。
8. 加强与医疗救护服务部门的合作,提供现场急救和伤员转运。
四、火灾事故后期处理1.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火灾原因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
2. 对火灾事故中的伤亡人员进行救治和后期跟踪治疗,尽可能减少损失。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行火灾事故的善后工作。
4. 进行火灾事故的评估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五、火灾事故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2. 演练应围绕不同类型的火灾进行,包括建筑物火灾、森林火灾等等。
上海火灾应急疏散预案

上海火灾应急疏散预案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确保上海市火灾应急疏散工作有效有序地展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促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各类单位、场所的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三、工作原则1.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部门应当在火灾应急疏散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各单位、企业和公民应当积极参与。
2. 预防为主、防范结合:把预防火灾作为主要手段,同时通过保障装备、救援和疏散等手段进行防范。
3. 整体设计、错综配合:针对不同单位、场所的特点,整体设计火灾应急疏散方案,各方面的工作错综配合。
4. 信息人性、技术支撑: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火灾应急疏散工作的信息化支持。
四、命名约定本预案中“单位”指各类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学校、医院等组织机构,或自然集中的人员服务场所。
第二章应急疏散组织一、组织机构1. 市级火灾应急疏散指挥部:市公安消防局设市级火灾应急疏散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2. 区级火灾应急疏散指挥部:各区公安消防支队设区级火灾应急疏散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3. 单位火灾应急疏散组织:各单位设立火灾应急疏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单位内部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二、职责分工1. 市级火灾应急疏散指挥部:(1)负责制定上海市火灾应急疏散工作方案。
(2)统筹协调全市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3)负责收集、发布火灾应急疏散信息。
2. 区级火灾应急疏散指挥部:(1)制定本区火灾应急疏散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本区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3)负责本区火灾应急疏散信息的收集、发布。
3. 单位火灾应急疏散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火灾应急疏散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火灾应急疏散工作。
(3)负责本单位火灾应急疏散信息的收集、发布。
第三章应急疏散准备一、设施设备1. 楼梯和通道:各单位应当保证楼梯和通道通畅,设置明显标志,不得占用、堵塞。
上海消防救援总队三定方案公示

上海消防救援总队三定方案公示上海消防救援总队三定方案公示1. 介绍上海消防救援总队上海消防救援总队是上海市消防救援局直属单位,是负责上海市全境消防安全的行政管理和指挥协调工作的职能部门。
总队下辖多个支队和中队,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消防救援队伍。
2. 三定方案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度大,火灾事故频发,给城市的消防救援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加强对火灾事故的处置能力和效率,上海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三定方案:预案定编、预案定保、预案定改。
三定方案的目的是确保上海市消防救援工作的高效运行,提高抗灾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财产和环境的损害。
3. 三定方案的具体内容(1) 预案定编:上海消防救援总队根据历史火灾事故的特点和经验教训,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救援预案。
这些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的处理流程、应急处置措施、人员调度等。
预案定编的目的是为了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预案定保:上海消防救援总队通过对预案的审核和更新,保证预案的及时性和灵活性。
在新的消防技术和设备出现时,总队会及时对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
预案定保的目的是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提高消防救援的效率。
(3) 预案定改:上海消防救援总队会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和反馈意见,对现有的预案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总队会进行系统的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将改进方案和建议应用到下一轮的预案编制中,不断提高预案的质量和水平。
预案定改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更高效的工作流程、更科学的救援方法,以保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三定方案是一种在消防救援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管理策略。
它不仅能够规范消防救援工作的流程和方法,还能够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消防救援工作涉及到广泛的领域,需要跨部门的协作和高度的责任心。
三定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各相关单位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整个城市的消防安全水平。
地铁火灾事故案例处置

地铁火灾事故案例处置一、事件概述2022年3月15日,位于上海市的一条地铁线路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
据初步调查,事故起因是一名乘客携带的电子设备发生故障导致火灾。
火灾发生后,地铁车厢内的乘客纷纷惊慌逃生,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后,地铁公司迅速展开了应急处置工作,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紧密配合,最终使事态得到了控制。
二、事故处置过程1. 应急响应当接到地铁火灾的紧急通报后,地铁公司立即启动了应急响应机制。
公司相关部门立刻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并第一时间与消防、医疗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支援。
同时,公司在各个地铁站点和车辆内发布了相关应急通知,告知乘客及时疏散,并配合救援人员进行处置。
2. 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地铁公司的工作人员与消防人员紧密配合,迅速展开了灭火和疏散工作。
同时,公司派出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对受伤乘客进行了紧急救治。
此外,公司还成立了事故应急指挥部,对事故处置工作进行了统一指挥和协调。
3. 伤亡处理在事故中,有部分乘客受伤并需要及时送医治疗。
地铁公司与当地医疗部门紧密合作,迅速安排了救护车,并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同时,公司还积极开展了伤者家属安抚工作,尽力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
4. 事故调查在处理伤者的同时,地铁公司积极展开了事故调查工作。
公司派出了专业的调查人员,对火灾原因进行了详细排查,并对火灾过程进行了模拟重现。
通过多方调查和分析,最终找到了火灾的起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5. 安全排查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地铁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
公司对各个车站和车辆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排除了安全隐患。
同时,公司还对乘客出行安全进行了宣传教育,提醒他们在乘坐地铁时要注意安全,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相关工作成效在地铁火灾事故的处置过程中,地铁公司的应急响应快速、措施得力,最终有效控制了事态发展。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伤者救治成效显著地铁公司与医疗部门的协作良好,伤者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和安抚,没有出现次生伤害。
餐饮油锅起火引发火灾事故通报

餐饮油锅起火引发火灾事故通报一、事故概况2023年6月10日上午10:30,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一家知名餐饮店发生了一起油锅起火引发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时,餐厅内有20名顾客正在用餐,厨房内有5名厨师正在忙碌。
幸运的是,所有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疏散,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但餐厅的厨房设备和一部分用餐区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调查和现场勘查,初步确定事故起因为厨房内的油锅起火。
具体原因是厨师在操作油锅时,由于油温过高,导致油着火,随后火势迅速蔓延并引发了火灾。
而造成油温过高的直接原因是在炸油食品时,厨师没有及时监测油温,导致油温超过了安全范围。
三、事故处置过程1. 火灾发生后,餐厅工作人员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通知了消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人员;2. 消防部门在接到餐厅的求助电话后,迅速派出了多辆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前往现场,同时通知了附近的医院做好可能的应急救治准备;3. 到达现场后,消防队员迅速展开了灭火工作,经过40分钟的奋力扑救,终于将火势扑灭;4. 同时,餐厅工作人员带领顾客和厨房工作人员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并对现场进行了初步的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情况的统计和评估。
四、事故后果1. 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在火灾过程中,部分厨房设备和用餐区域的餐桌椅、装饰物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初步估计经济损失约为50万元;2. 在灭火过程中,厨房内的烟雾和有毒气体对室内空气造成了污染,需要对室内进行深度清洁和通风排放。
五、事故教训和处理意见1. 针对该事故的发生,餐饮店应对油炸食品的操作流程进行重新规范,要求厨师必须时刻监控油温,严禁油温超出安全范围;2. 餐厅应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自救自护能力,增强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意识;3. 餐厅应定期对火灾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更新,保证预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4. 餐厅应检查和整改电器设备、燃气管道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性,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5. 餐厅应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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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处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015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本市各类突发火灾事故,提升上海抵御火灾事故风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暂行办法》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范围内,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各类突发火灾事故。
化学危险品爆炸、泄漏等突发事件引发的火灾事故,适用其他相关预案。
1.4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2总体评估2.1近五年本市火灾事故情况。
近五年本市共发生火灾事故25593起,死亡296人,受伤314人,直接财产损失约5.76亿元。
其中,电气火灾事故占40.19%,生产作业类火灾事故占6.70%,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事故占20.05%,因吸烟引发的火灾事故占4.07%,因玩火引发的。
2.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全市共有50米以上高楼建筑6000余幢、大型商场956家、公共娱乐场所1650家、易燃易爆重点单位812家、加油站836家、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4家、区县级重点单位8159家;另有一定数量的“群租房”、“三合一”、“城中村”、老式民宅以及大型集贸批发市场、物流集散地、大跨度彩钢板临时建筑等消防安全高危场所和区域。
2.3消防安全形势评估。
上海作为人口密集的国际性特大城市,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社会影响容易呈现“放大”效应。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本市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难题也逐步增加。
一方面,部分区域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亟需加强;另一方面,火灾隐患数量较多,重特大火灾诱因尚存。
今后一段时期,本市火灾上行压力不减,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任务依然艰巨。
3组织指挥体系3.1领导机构《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3.2应急联动机构市应急联动中心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一般和较大火灾事故、组织联动单位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
3.3市应急处置指挥部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市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对本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
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为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其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
3.4职能部门3.4.1市公安局(1)负责火灾事故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持工作。
(2)协助疏散或抢救火灾事故现场的遇险(难)人员。
(3)负责火灾事故处置现场交通保障,开辟救援“绿色通道”。
(4)视情开展火灾事故现场空中侦察、人员装备空运、伤员救助等工作。
(5)负责对除“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之外与火灾事故相关的刑事案件进行调查。
3.4.2市消防局(1)履行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扑救,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参与扑救军事设施、上海水域范围内及规定以外的其他火灾事故。
(2)指挥火灾事故现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保、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3)负责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负责对“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类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协助相关部门对失火案进行调查。
3.5专家咨询机构市公安局(市消防局)视情成立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火灾事故专家咨询组,为火灾处置工作提供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4预警和预防4.1监测预报4.1.1本市水务、气象、地震、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海洋、环保、交通、安全监管、供电、供气、海事、卫生、农业、公安、外事、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和单位要搞好对各类火灾事故的监测。
4.1.2区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火灾事故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分析,并及时做出预报,重要信息立即报送。
4.1.3完善火灾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火灾事故协调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对火灾事故预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2信息报告4.2.1发现火情,应当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
4.2.2市公安局(市消防局)、事故地区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接到火灾信息后,应当在组织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最新信息,并迅速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
一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市应急联动中心必须在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大及特殊火灾情况信息,必须立即报告。
4.2.3市应急联动中心与毗邻省市建立重、特大火灾事故通报协调渠道。
一旦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态势,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4.2.4涉及外轮、驻沪领事馆、部队等火灾事故信息报送等级、程序、途径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预警4.3.1按照火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势态,本市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3.2市应急联动中心根据预案职责、权限和有关规定,明确报警、接警、处警的部门和第一响应队伍,明确其工作要求和程序,并明确进入预警的相关部门、程序、时限、方式、渠道、要求和落实预警的监督措施。
4.3.3进入火灾预警期后,事故地区县政府或区域行政主管机构、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预案。
(2)必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发生火灾的预警提示,宣传应急避险和防止、减轻火灾危害的常识。
(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火灾威胁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4)组织灭火救援联动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预备人员。
(5)调集、筹措所需物资和设备。
(6)采取措施,保障通信、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
5应急响应5.1响应等级5.1.1本市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启动Ⅰ级响应,在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其他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全市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处置。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启动Ⅱ级响应,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或其他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本市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处置。
(3)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启动Ⅲ级响应,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市应急联动中心或其他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处置。
(4)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区县政府和消防部门组织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超出其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请求救援。
5.1.2各类火灾事故的实际级别与响应等级密切相关,但可能有所不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响应等级一般由低(Ⅳ级)向高(Ⅰ级)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也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
市政府根据突发火灾事故的事态、影响和处置需要,可以决定或变更响应级别。
5.2先期处置5.2.1市应急联动中心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各类火灾事故进行先期处置,迅速控制火势,消除危险状态,力争减少人员伤亡,避免重大财产损失。
5.2.2市应急联动中心通过“119”、“110”报警电话,统一受理个人和单位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火灾事故的报警。
受理后,迅速调派专业救援力量,并跟踪核实,视情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有关联动单位的指挥机构(值班)下达指令,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有关联动单位进行先期处置。
5.2.3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收集、汇总火灾事故有关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或有关专家意见,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火灾事故的等级。
在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根据处置需要,通知有关联动单位指挥人员和专家进驻市应急联动中心实施指挥或辅助决策。
5.2.4火灾事故单位和所在社区负有先期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要组织群众有序展开自救互救和人员疏散。
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即时处置。
5.3现场处置5.3.1应急处置现场指挥机构由火灾事故所在地区县政府或区域行政主管机构、责任单位、有关应急处置部门领导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工作。
总指挥一般由区县政府或区域行政主管机构、责任单位领导担任。
灭火救援专业执行指挥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人员担任,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5.3.2应急处置现场指挥机构设在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位置,也可设立在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
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畅通,指挥迅速不间断。
要部署相应警力,建立专门标识,保证现场指挥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5.4扩大响应与应急处置5.4.1经过先期应急处置仍不能控制的火灾以及重、特大火灾,尤其是当火灾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请或由市委、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扩大响应范围,提高响应等级。
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进入运作状态,具体领导和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5.4.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进入运作状态后,要在先期应急处置的基础上,迅速评估态势,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布指令、接转指挥关系,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职责。
5.4.3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进入应急处置程序后,根据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令,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调动灭火救援队伍和相关社会力量,确保应急处置行动有效进行,并采取下列措施:(1)组织抢救和救助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火势威胁的人员。
(2)迅速消除火灾事故的危害、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火场治安。
(3)针对火灾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停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
(4)提供生活必需品,并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设施。
5.4.4按照“分级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建立以事发地区县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